真话不忍成历史 矿难往事

想想以前,矿难比月经都来得频繁,看看现在,一年出不了一次事,时代进步了

八十年代末,我头回下矿井,矿车下到600米,我觉得自己患上恐低症了,一分钟都不想在井下待了。当时干煤矿辛苦,有些井矿工没人敢下,都是煤老板喝几口烧酒,带头下去干。

当时的我省煤矿普遍问题是不用先进技术,先期设计建设投入不足,工人超负荷运转情况严重。深层次的问题是煤矿产权不清,煤价过低,煤老板挣得钱还不够还债,根本没办法按照安全规定生产。

那时候,大煤矿、小煤矿都差不多,井下像地狱,巷道里满是积水,瓦斯探测器亮着红灯,显示瓦斯浓度超标。当时几乎所有的井下瓦斯探测器都被做过手脚,本该显示1.2时只显示即便是调校过的探测器,正常情况下都亮着红灯,意味着超标超得厉害,干活的工人们很危险。

按照规定,采风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70就应该停工通风,但没人会遵守这规定,本来就不大挣钱,该停工就停工,煤矿真的不用干了。安全检察员倒是常会来,那是来拿外快和烟的,不是来找茬的。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矿难,是在沛东的煤矿上。

本来煤矿的通风井只能用于通风,严禁进行生产。沛东当时为了赶工期,通风井也用于生产,导致突出的瓦斯撞开风门,漫到整个巷道里,造成井下爆炸,有7处严重塌方,死了二十五个人,重伤两人。

本县本村的矿工,死一个赔五万,有一对是父子俩,赔了十二万,多赔了两万。本县外村死的矿工,死一个赔四万。外地矿工便宜点,死一个赔三万,外加一个军大衣,两条毯子,裹尸体用。

四川的矿工死了三个,家属都选择把人在当地火化,拿骨灰盒走。山东的矿工死了一个,来处理后事的是死者的弟弟,思想比较传统,想把尸体拉回去土葬。当地人嫌不吉利,不给拉。小伙子一咬牙,用矿上赔的钱买了辆摩托,把少了半条腿的哥哥绑在背上,活生生骑回山东。当时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骑十个小时摩托,小伙子肯定被冻在上面了。

本县本村的矿工死了十五个,这个村的人基本都是一个姓,多少都沾亲带故,一下兀了十五个男人,天塌下来了。

十五个人一起出的殡,那天冷极了,风像刀子一样,整村人都穿着白衣白裤,抬着十五口棺材,在山路上走,招魂幡被风吹得飞了起来,唢呐和哭声让人听得心里发毛。

重伤的两个人,一个是被炸飞起来后,脸冲下摔在一滩水里,另一个刚下井,还没从矿车上下来,离爆炸点最远。被炸飞的大面积烧伤,在医院住了三年,做了十几次手术,花了三十多万;离炸点远的被矿车砸瘫痪了,矿上给他发份工资,算是永久性养起来。

好像是从1992、1993年开始,煤矿都不太想用本地的工人了,嫌出了事麻烦,赔得多不说,煤矿也有被铲平的风险。大家开始喜欢用四川工人,大约因为出了事,四川矿工的家属比较豁达,拿了钱就走人,不十分讨价还价。

听说我省煤矿好找活干,四川民工一窝蜂地涌来了,很快供过于求。部分四川民工经纪人为了给手下带的工人找工作,向煤老板承诺,用我带的工人吧,我跟他们都签了生死文书的,如果在井下出了事,你不用负责救,让他们死去,帮你省医药费。

这事听着挺夸张,可确实是真事。没办法,那年头,为了挣钱,命真不值钱。算算看,死一个赔三五万,伤一个就麻烦了,得给治啊,二十万都打不住啊。如果出了事不用救活口,确实节约不少成本啊。

在那漆黑的年代,煤矿出事很正常,部分四川民工经纪人真敢按生死文书干,拿把铁镝下到井下,看哪个手下弟兄还没断气,闭着眼上去补几镐,至死方休。

当然这样的极端行为是极个别的案例,只是相比较起来,生死线上的矿工比煤老板更可怜,说到底,他们是煤焦经济发展的核动力。

回想从前,我们能走到今天,每一起矿难都被从上至下严格问责,每一个生命都受到重视,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愿过往的死难者安息,永生。也愿我们这些人不要忘了苦难的历史,能好好利用现在的资源,多做些对社会民生有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