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每日挤公交还是看得见的“折磨”,那么,暂住证就像一个梦魇如影随形,尽管,它现在有个新名字叫居住证。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日子,外来人口在广深的权益和待遇是不是又有了提高呢?不能忘记的是那拿着“暂住证”如二等公民般的日子,而如今,广东3000万流动人口依旧奔波在争取居住证的途中。
因为只有从户籍上得到认同,你才算进入某个圈子,才能融入某一堆人。这就是广东人所谓的“埋堆”。“埋”,现代汉语的引申义是隐藏。不显山不露水地,让自我融入了某一堆人,或曰进入了某一圈子——“埋堆”说白了就那么一回事。而如果你不小心孤零零地暴露在外,那在广东,是十分危险的事。
2010年之前,大多数在广州漂泊的外来者,一提到暂住证,难免心有余悸。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也已成为“暂住证年代”不能忘却的黑暗一笔。
那时,《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也就是孙志刚事件。
27岁的孙志刚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在应聘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后,就落地广州了。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孙志刚一如往常出门去上网,由于刚到广州20天,还没办理暂住证,碰巧那天出门也未带身份证。事情就演变成了他在《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所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那晚,他打电话给自己的室友成先生(化名),让他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但是,当成先生去了派出所,却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他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之,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后来,成先生回忆说,之后他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而在跟孙志刚的对话中,他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虽然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但是,尸检结果却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3个月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志刚案,而涉案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样一个无辜生命的逝去却不得不让人发问,究竟谁该为这场惨剧负责,仅仅是一纸暂住证是不是就该接受不公平待遇?
孙志刚之死并没有停止有暂住证引发的惨案发生,那薄薄的小本似乎成了区别人身份等级的戳印。
“我每天开着车子,在广州这个城市里穿梭,却只像一名过客,毫无融入感。到外面谈生意,我一直对别人说我是湖南人。”1997年,李先生来广州,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从最初的一名湖南过来的打工仔到现在拥有运输车队的公司老板,李先生的身家已经不同往日,但身份却依旧。
李先生在广州碧桂园拥有一套建筑面积140多平方米的复式房,在这个小区里居住着将近30%与他一样有楼有车有生意的“流动人口”,但是,却不能获得这个城市的认可,徘徊在城市居民的边缘。
他认为,虽然政府对入户广州的条件做出限定:有固定职业,35周岁以下的本科未婚青年可以入户,又或者是35周岁以上的要有什么职称等等。但这只能代表城市群体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虽然没有高学历,但为当地税收创造了高价值的人,却被拒之门外。他以自己做例,“我只有高中学历,但我勤劳,我凭着自己的努力创造了财富,我办了公司,今年新招进了外地的大学生,并顺利为他们办了入户广州的手续,而我这个老板却因为学历达不到要求,至今仍是流动人口。”
对于李先生而言,“其实,一年交一两百元钱办一张暂住证,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问题是这仅仅是一种形式而已,暂住证并没有为我的生活、工作提供任何便利。除了买车、考驾照等需要用一下之外,它对我毫无用处。”
暂住证有时不仅没有提供便利,还成了外来人口的行动枷锁。
在广州拥有3家公司的何先生从安徽来广州已经“暂住”了12年,如今,他事业有成,但是,因为“身份问题”,作为老板的他所享受的待遇甚至还不如手下的员工,就像他所说的:“我手下的员工九成是广州本地人,他们来去自由,想去香港就去香港,但我这个外地户籍的老板,却难得要命。”这一点对于经常需要赴港谈生意的他来说,非常不便。
何先生认为,暂住证给流动人员的待遇应有所体现,一个人在广州奋斗多年,创造了财富,政府能否给他享受一定的服务呢?“它不能仅仅是一张配合治安管理的卡,我既然交了钱办了暂住证,认可了我的暂住身份,但为何办港澳通行证还要回老家开资料证明呢?我觉得这部分工作应该由广州有关部门来完成。”
有专家分析,“暂住证”一词本身就隐含着“迟早要离开”的意思,是居住地对流动人口的不够接纳和认同。事实上,流动人口已经构成居住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部分流动人口很可能在“暂住地”居住一辈子。这部分人都是为居住地做出贡献的,但却得不到相应的权力与待遇。
同时,“办证收费”已成了暂住证实行过程中的潜规则,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捆绑在办理暂住证上,比如,广州的“治安费”、“劳动调配费”、“卫生费”……办一个证到底需要交哪些钱?据《南方都市报》一篇报道说,一个广州不同的区办理价格还有差别,白云区办是180元,但交了180元,还得再交20元统一拍照的钱,自己的照片还不行;但到了开发区就是25元,有时候还还价还能便宜一些。
政府部门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有财政收入支撑,何以对“特定的人”再行收取“特定的费用”?这不免让人联想这个证的“蛋糕效应”,按一个人100块计算,整个广东3000万流动人口,以暂住证取得的财政收入就高达30亿!
暂住证基本上是管制思维下的产物,只有管理功能,基本没有服务功能,何况“暂住”二字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暂住证”的背后很可能就是对二元社会身份制度的复活:那种以地域为框架的“身份鸿沟”带来的是两种水平与质量的权利、福利和自由,它将一个城市划成两个阶层。市场配置资源,那么,人与人的主体关系只能由契约决定,人的“自治性”理应在社会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城市必须由没有身份界限的具有平等主体性的公民自治参与——而“暂住证”已然窒息了社会底层民众的创造性和对政治权利的合理诉求。并且,当“暂住证”成为某些部门“融资法宝”的时候、当无证者面临“查证忧虑”和“错罚凶险”的时候,那散发光芒的权利却将“免于恐惧的自由”放逐在千里之外。
据说,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就宣告“自此以后,任何对余等效忠之人民,除在战时为国家与公共幸福得暂时加以限制外,皆可由水道或旱道安全出国或入国。”而这是迁徙自由权最早的成文法渊源。
2010年元旦,“居住证”取代了使用10年的“暂住证”正式成为流动人口的新标签。“居住证”与“暂住证”仅一字之差,但对于流动人口的待遇是不是千差万别?
一位名叫“广州早茶”的网友在分享了他面对居住证的感受,他认为,自己依旧是居住证的“夹心层”,我们可以一起看看他的这份无奈。
再过几天,广州的“暂住证”就改叫“居住证”了,而且实行“五年入学,七年入户”。不过我认为,无论叫什么,都只是纸上画饼。
2004年,我从湖南来到广州,在正规单位工作了5年,有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但是,我没办暂住证,也不想办。除了交钱盖章,拿个本本揣在怀里,它能给你带来任何一丝优惠或是便利吗?乘交通优惠、进公园优惠、就医优惠、电话办理便利、港澳通行便利?统统没有!它能带给你哪怕0.01%的广州人的体味吗?不能!如果一个本本揣在怀里,就算是揣个五年七年,也带不来任何收益、便利或者入户的希望,那我为什么要傻乎乎地抢着排队交钱拥有它?
两年前,我结婚了,娶了个广州媳妇,我本以为,这会让我离成为广州人的希望更近一点。但是,没有。按照规定,我要结婚满七年才能入户。后来,我又打听专门代办户口的代理公司,他们说能办,代价是一二万元。我是广州居住证的“夹心层”,虽然已到广州5年,但在居住证制度面前,我的居住时间仍然是个零。
万幸的是,好在夫人是广州人,好在我们拥有了一套有省一级小学学位的二手房,不然孩子上学也将成为一个大问题。
“广州早茶”的想法让我不禁想到这样一个关于居住证的评价——“居住证再好也只是居住证”:一个权益越是需要一个证件证明,那就说明这个权益越是难以被保障。
就像在广州工作超过10年的刘东明(化名)为了办理“居住证”却不得不经历12趟办证的折磨,在争取自己权利的路上却经历着权利的“缺场”。
刘东明听说广州出台办理“居住证”政策后就打算将自己的“暂住证”升级。
第一次是在元旦假期后不久,刘东明拿着照片和证件去冼村居委会办居住证。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到指定地点拍数码照片才能办理,他只好花了25元去照相。
第二次,他上交了申请表格和照片等,工作人员又告诉他需要提供房东的居住证明且需要房东签名方可办理。
后来,他把居住证明和房东签名拿到手上,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还需要工作证明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可是,等他拿到了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工作证明,工作人员又索要未婚证,刘先生回去翻查发现,未婚证去年年底刚刚过了期。
来来回回,刘东明跑了12趟,他不禁抱怨,“工作人员从不一次性地把办证手续交代清楚,非得折腾到你忍不住发通脾气方可罢休。加上好几次工作人员不在,白跑了,我为了这个证来回12趟了,还是没能办下来。”这样折腾了几个月,刘东明也泄了气,只好放弃了这张居住证。
这只是办理的一道关,“居住证”的政策虽然出了,但是,能不能办成还是二话。同样,办理“居住证”时,仿佛又在某些方面看到了“暂住证”的影子。
最明显的就是表示办居住证时的搭车收费。一位大洋网友“达利莎丽鸥”说,在天河区龙洞街办理居住证时被收了17元,其中竟然还有2元没发票,说是“领取凭证”手续费。同样,家住番禺市桥的蓝先生也说,自己在办证时被收取了60元,具体是什么费用工作人员也没解释。
关于“居住证”的收费名目五花八门,较多的是“42元/半年”的收费,其中包括了2.5元/月的治安联防费、4.5元/月的“劳动人员调配费”。这样的收费让人总会恍惚感觉,这到底是在为民谋利还是以居住证之名行敛财之实。
就像一位叫“海之大鱼”的人在他凤凰博报里所写的:7月份我所在的广州东圃小区大门口、电梯间、每个楼层都张贴了告知书,告知书的开篇就是“为实现平安亚运,加强实有人口的管理,准确采集出租屋,流动人口信息,净化亚运场馆周边的治安环境。”真是亚运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流动人口总是被净化治安的对象,权且把这理解为政府的用心良苦吧,再往下看可就是威胁的条文了:不去办查住一回罚50元,房东一起连坐最高罚30000。好恐怖哦,让人联想起封建王朝的联保连坐。我只是一个来粤经商的,想想为支持广州亚运还是理解政府的苦心吧。接下来就是我如何亲历办居住证过程的。昨天下午我带上相关省份证件到街道办,本以为只要填了表提交了相关证件再交一些办证的拍照费、公本费就算例行完事了,可事情的发展远超出我的想象,我被告知:我还得交“流动人口管理费每月2.5元,治安管理费每月4.5元”。一次性按年交,办居住证除出示相关本人证件外还必须有房东的房屋租赁证、完税证明先到居委开证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有点疑惑了。我打电话给房东向她说明情况,结果房东说她没有房屋租赁证,如果非要坚持,你可以搬家。事态到这里我真的困惑了。……问题是现在我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一头是不办证查住一回罚50元,一头是房东没有租赁证也不愿补办这个证要么我可以搬家。现在房租价格飞涨我废弃原来价的合同再去找房子也不现实,天哪,房东有没有缴税和我办不办居住证有什么关系,这原本是你政府部门的事,为什么要逼迫我们和房东绑在一起。是你政府部门懒政还是贪婪。由此我决定放弃办居住证。以后的日子是可想的,我夹着尾巴做人防范晚上有人敲门骚扰的恐怖又回来了。
居住证的改革就像时事评论员张敬伟所言:“居住证制度不过是统一了城乡居民的户口证颜色,统一了乡里人和城里人的称呼,但实际上,城乡居民的权利内涵和身份待遇还是一如既往。因此,如果户籍制度仅仅至于一纸证件的统一,所谓的居住证只能是浅尝辄止的改革补丁,给公众发了一张中看不中用的权利画饼。”
居住证相较暂住证虽然少了“临时性”的意味,但依旧是户籍改革的中转站。即便实行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还给流动人口自由的权利。
2010年5月,《广州日报》报道了一则新闻,关于广州数万人因集体户口而遭滞婚。而在天涯论坛上,一篇名为“集体户口无法结婚”的帖子也引得“游客”纷纷驻足。发帖人“PSYG”表示自己遭遇的“囧事”可谓是集体户口无法结婚的“升级版”,请求网友们献言支招。
他说自己是一名外地人,大学毕业后在广州上班,因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权,由单位统一办理落户在人才市场,成为集体户口的一员。市区令人仰止的房价,让他只能把眼睛投向郊区的便宜房。“前段时间买房子,阴差阳错下,买了广佛交界的房子,房产属于佛山。打算结婚,但发现集体户口无法结婚,如果要结婚,必须一个月内迁走。”
他只剩下这几条路可走:(1)再攒钱,在广州市区买套有户口的旧房子(然而,这估计还得好几年才有可能,还要在房价不要继续涨的前提下)。(2)把新买的房子卖掉,再在市区找房子(这个估计也没那么快,卖房再买房,劳心劳力,并且还得亏钱)。(3)等佛山的房子弄好(年底交楼),把户口迁到佛山(这个估计也得一两年了,而且到时候再把户口迁回来,也没那么容易)。(4)把户口迁回老家(这个估计最快,但来回办理的成本太高,而且每使用户口一次都要劳师动众)。(5)从人才市场把户口卡拿出,去结婚,据说民政局会在卡上盖章。手续办完后把卡丢了,然后报失,不晓得能不能蒙过人才市场(这个有风险,而且即便结婚成功,将来生小孩仍然需要开证明,到时候谎言就不攻自破,只是缓兵之计)。
此帖一出,网上献言献计的人蜂拥而至,有人模仿帖主笔法诙谐回复:(1)起诉人才中心,他侵犯了你的婚姻权,违宪的。但这耗时耗力,又得罪人。(2)如果不嫌麻烦,不想要这个广州集体户口,那就把户口落回原籍,重新回到你爸妈的户口本上。等办妥了,再把户口迁回你佛山房子那里。(3)最后的最后,才是考虑重新买一套广州市内的房子,然后落户。帖主回复到:比较来比较去,还是暂时不结婚了好。
很多像“PSYG”这样因为集体户口而滞婚的人几乎都经历了这一伤心事。这些伤心事却阴差阳错的带动了广州“搭户”行业的兴起。所谓“搭户”,就是代办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搭户”转入亲戚或朋友户口手续(市内迁移)。“搭户”形式有集体户“搭户”入个人户、集体户“搭户”入集体户。搭个人户,需要自己提供亲戚、朋友,否则只能代搭在其他公司的集体户上,可以结婚。
天河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就专门负责这块业务。据说,现在“搭户”越秀的价格是5000元,而“搭户”天河的价格是3000元。一般5-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所有业务,办成功后收钱。此后,每年需交500元的管理费。
这样的一个循环就成了哥德巴赫猜想的难题,也让许多人不得不驻足在“集体户口”的大门前。
就像家乡在海南的王羽所担心的那样,毕业于广州一所大学的她已经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进入这个单位,她的户口还是要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上。她认为,“我还是希望能找一个可以帮我解决户口的单位,如果户口总是挂靠在人才市场,那对我在广州的生活会有比较大的不便。”而且,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上,除了每年要交纳一定的挂靠费之外,如果想要结婚,也会遇到上面几万人所面临的滞婚困境。
社会伦理学家马格利特在《正派社会》一书中提到,“不让社会制度羞辱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也就是说,社会制度中的一点瑕疵或是缺陷都会给相当一部分人造成伤害,从小处言,是让个人生活不便,从大处言,则是践踏一个群体的权利与尊严,使他们以一种不堪乃至屈辱的方式去应对制度的僵硬与冷漠。现在,就连结婚如此神圣的权利也因为所谓的户籍而被绑架。
从很久以前开始,户籍就成为来广、深的人的一道墙,这道墙如舒婷所描写的:“夜晚,墙活动起来,伸出柔软的伪足,挤压我、勒索我,要我适应各式各样的形状。我惊恐的逃到大街,发现同样的噩梦,挂在每一个人的脚后跟,一道道萎缩的目光、一堵堵冰冷的墙!我终于明白了,我首先必须反抗的是我对墙的妥协,和对这个世界的不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