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双双被送到了战俘营。
她被关在东侧的一间小屋里,她是第一个住进这俘虏营的女俘,因此享受到了住单间的待遇。
他住在西侧一间房子里,同房内住有四个弟兄。
她叫黎小芬。他叫朗达。被俘前,他俩同在一个公安屯工作。男的跑外勤,女的管户籍,同伴们称他俩是“天生的一对”。
同伴们的确眼力不凡。三年前,他俩一同进入警校读书时,上帝就把那份姻缘降到了他俩头上。参加工作后不到一年,他们就在一个吉辰良宵度过了最幸福的时刻。以后,他俩双双上了边防,参加了边防治安巡逻队,主要任务是对付中国侦察兵和边防军民。
再后来,他俩又双双被侦察兵捉住,送到了这个俘虏营。事情就这么简单。
然而,就是这并不复杂的事情却让俘虏营的中国兵们费了不少心思。
这还得从一周前讲起。那是一个晴朗日子,高原上万里无云。大约在下午三点钟,几名侦察兵送来一串俘虏。交接仪式很简单,俘虏从车上下来后,俘虏营的负责人点个数,然后写一张收条给侦察兵就算“手续清白”了。凭着那张收据,侦察兵可向首长领两包“茶花”烟,这已是不成文的规矩。因为有的俘虏在路上爱闹点“小毛病”,必要时还得搞上点“小恩小惠”,“红塔山”、“茶花”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送来的俘虏中,便有这一男一女。
当晚,他们接受了审查。象是早有准备似的,他俩先是歌颂一通“中越人民的传统友谊”,紧接着就讲越南当局如何驱赶华侨,越南人民对此如何不满等等,讲到激动处甚至还流上一串串的泪水。他俩虽不是同时提审的,也不在一个地方审问,可所说的内容却就象从一个人口中说出的一样。黎小芬说到中越传统友谊遭到破坏,她的两个妹妹被迫上了前线,家人被逼得东奔西藏的情景时,竟哭得伤心极了。
审讯完后,兵们得出这样一个印象:这俩人挺老实。可他们又觉得有些奇怪,这俩人的供词怎么这么相似?他们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
尽管这蛛丝马迹引起了审问官的注意,可念他们交待问题态度诚恳、立场鲜明,加之还有许多比他们顽固的家伙需要他去对付,也就没再追究这一男一女。
事情坏就坏在这上面。就在那天晚上,俘虏营出了一件爆炸性新闻:在那个女俘的单间里,哨兵们捉住了那位男俘虏。兵们说,捉住他时,他正在和黎小芬干那事。
这是被哨兵小蒙发现的。深夜一点钟,小蒙从房间起身去换哨,路过那间小厢房时,突然发现一个黑影闪进了那间唯一的关着女俘虏黎小芬的单间。
小蒙见状,立即返回营房喊了几位老兵,很快,他们包围了那间房屋。他们分析“案情”会有三种可能:一、进去杀人灭口;二、进去密谋策划;三、进去强奸俘虏。
三种可能都不正确。经过调查审问,“案情”才大白于天下。
那黑影不是别人,正是交待问题“很有诚意”的朗达。他对兵们说,我和爱人在一起睡觉,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你真不要脸。凭什么说黎小芬是你爱人,你们有结婚证吗?再说,即使是你爱人也不能随随便便搞到一起,这里是战俘营,得经我们批准才行呀!”一阵连珠炮似的问话,一下把朗达弄懵了。
他俩到底是不是夫妻?谁能证明?若是夫妻可否在一起生活?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这样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真难住了这些足智多谋的士兵和审问官。
连夜,他们专门开会研究了这一新情况。研究结果:先调查清楚他俩的真实身份,然后再作决定。
三天之后,调查结果出来了,一份报告递到审问官的案头:他俩的确是夫妻。一个同伙给他们写了证明材料。
也就在这时,朗达又向管理人员递交了一份申请,他要求和爱人黎小芬住在一起。他说,黎小芬有精神分裂症,晚上一个人睡不着觉,要有人陪着才行。最后,他还提出一个条件,只要答应了他们这个条件,他们可以把一切情报都告诉兵们。他还透露,黎小芬的父亲是越军一名高级军官,她知道许多军机密报。
又一道难题摆到了中国军人的面前。
若让他们在一起生活吧,出了问题怎么办?况且也是违犯上级有关俘虏管理的规定;不让他们在一起吧,似乎又显得不“人道”。还有那诱人的情报不能不让人“垂涎三尺”……
最后,审问官搞了个折中方案:一、俘虏先把所有情报讲完,待使中国军队感到满意之后方可答复对方的条件;二、对方不得长时间在一起同吃同住同生活。只得每两天见一次面。同居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即从当晚十二点开始,次日八点结束),同居期间,房屋周围将派哨兵执勤;三、以上决定不再向上级报告。生效日期为一个月。
朗达接受了这个条件。他也没失言,把他和他爱人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中国军人。
身为俘虏,能在俘虏营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这恐怕只有在中国才会有这种奇迹发生。朗达和他的妻子心里是否这么想?但愿他们不会忘记在他们生活中所发生的这段有趣的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