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审判与证词 31.绞死松井石根

毫无疑问,按照英美法系,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犯的罪行实证多与少,将直接对整个审判结果产生影响。中国在世界事务中,吃亏的窝囊事不止一两件,现在有,过去更多,审判日本战犯中我们先说说证据问题,其实不是中国没证据,而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本身重视不够,政府出力远不如一个菲律宾。比如收集罪证,菲律宾从一开始就以“国家力量”来统筹安排,而且由美国人帮着定调定规,所以东京审判中菲律宾部分的审判结果,令人满意。我们呢?差一点连唯一的一个甲级战犯——松井石根也放了,但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审前中国方面收集实证之仓促与简单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国民政府确实在很多方面很差劲。

笔者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看到,其实在1946年之前的数年间,南京市民间反映日本侵略者犯下大屠杀罪行的证据就留下很多。那个时候不是日本统治时期吗?南京为何有百姓敢揭露日本人所犯的暴行呢?

是的。这是因为日本人统治期间,在日本军方的摆布下,南京于1938年初成立了一个傀儡政府,开始是“自治委员会”,后来便是大汉奸汪精卫的伪政府。饥寒交迫、求生不得的百姓才不管你是谁当政,他们只乞求能有一丝生的希望,因此在这些年里,出现了许多自发的民间“呈文”,而这些民间“呈文”恰恰为日本在南京大屠杀时所犯下的种种暴行留下了铁的证据。下面是笔者从当时留下的数以千计民间“呈文档案”里找出的几份原文,虽然由于当时仍处在日伪统治时期,百姓也只是为了获得“政府”的救济而呈文,但我们依然可以从另一个层面掌握日本军队在南京实施大屠杀的证据——

呈文选一:

南京市警察厅为刘志才母被害事

致督办南京市政公署呈文

(1938年5月11日)

呈为呈报事。窃据第四警察局呈称:本月九日上午六时,据东门街十五号之二居民刘志才报称:于八日午十二时有一日兵穿白衬衫制服裤,闯入民披房内,意图强奸,幸民嫂外出未归,该日兵遂去。至夜十时,复来由窗迳入民嫂居室,因未寻获复出,由后门入民母卧室,肆行殴打民母,畏而逃避,该日兵仍尾追不止。民因深夜未敢外出,迄今晨民母仍未见归,当出寻找,行至本街十二号旁,见民母僵卧草地,血污满身,气绝多时,所带钞洋百余元亦竟一无所有。请求申雪缉凶等情,前来当即率同官警一面报告颐和路宪兵分所,一面驰赴出事地点,查勘查得死者面胸两处各有刀伤,惟胸部伤口约长三寸宽寸半。旋宪兵亦到场,并由新街口宪兵队派来官兵三人,通译一人,会同查勘。当查出凶手系田上部队佐波队兵士,并在该兵身上搜出钞洋五十四元及长约七寸之尖刀一把,除人赃由宪兵带该队讯办,并饬刘志才候讯外,理合将本案经过备文呈报,仰祈鉴核。等情;据此。除指令外,理合备文转呈钧署鉴核。谨呈

督办南京市政公署

南京市警察厅厅长 王春生

呈文选二:

南京市社会处朱寿之调查

田周氏之夫被日军刺死事呈文

(1938年6月9日)

为报告事。职奉派调查大油坊巷十四号难民田周氏,年二十七岁,南京人。其夫前在学兵队充排字,于去岁在难民区内被刺殒命。遗有一子,名惠龙,年九岁,长女惠凤年七岁,次女惠虎,年四岁,且有生母周谢氏,年六十五岁,向依该氏生活。一家五口生计,确系困难万分,兼之戚友又系贫乏,毫无援助。兹经详查!确如上述情形,状极至惨,其情尤怜。

用特具实呈请科长鉴核。转呈

处长 王

职朱寿之 谨呈[印]

呈文选三:

朱杜氏呈

(1939年6月26日)

具呈孀妇:朱杜氏,年四十岁,本京人,现住中华门内糖坊廊八号。

呈为孀居无倚,两子尚幼,生计频[濒]于绝境,恳求收容救济事。窃氏夫向营竹货业,不幸前年事变时误为毙命,所遗两子尚幼,家道素贫。两年以来时有断炊,借贷无着,乞讨无门。迫不得已邀求保甲长证明苦情具实上陈,伏乞市长赐鉴体恤下情,施恩格外准予收容留养,得能苟全延长蚁命,实属再造恩同,实为德便,临颖迫切待命之至。谨呈

南京特别市政府市长 高

具呈人:朱杜氏

偕长子,八岁

次子,三岁 同叩

第二区十四坊第二保长:呙敬先

八甲甲长:刘义才

呈文选四:

蔡元康呈

(1940年11月6日)

呈为呈请收容救济以全蚁命事。窃残疾难民蔡元康,年六十一岁,本京人,向在京经营小贩。不幸于事变时,祸起萧墙,缘当战事方殷之际,民子老妻儿媳等均相继惨遭炸弹炮火身亡,而家资什物复被掳一空,房屋则被焚为灰烬。民于虎口仅以身免,日前孤苦伶仃,谋生乏术,兼因年迈之人,悲痛操劳过度,已染成个疾,终日饥寒交迫,行将流为饿莩,特具文哀恳矜鉴苦情,即赐收容救济以全蚁命。实为德便。谨呈

赈务委员会 慈鉴

暂借栖门东转龙巷十七号

残疾难民:蔡元康 叩呈这样的呈文,从文字上看虽很简单,但它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价值,因为它是来自民间的,没有丝毫的“强迫作证”痕迹,是百姓因日本侵略者暴行造成生活所迫而发出的心声。这些呈文,读后令人泪下。

抗战结束后,也不能说国民政府在严惩和清算日本战争罪行的问题上一点没作为。特别是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差不多同时成立的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工作开始启动后,当时的国民政府即着手对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的大屠杀罪行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这也是中国作为战胜国第一次启动南京大屠杀的一个全民性的社会调查。政府非常重视,1945年1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受中央政府的指令,组织了市政府、国民党南京市党部、首都地方法院、首都警察厅暨红十字会南京分会等14个机关团体代表,在首都地方法院召开联集会议,即席成立了“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并决议由南京市政府推动区、乡、镇、坊、保、甲等当时的国民政府自上而下地组织进行此项工作。消息一传出,整个南京市各界反响强烈,甚至有无数百姓主动跑到市政府要求自愿加入该调查委员会,他们大多数是受难者的亲属,也有亲历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存积了多年的悲痛,如决坝的洪流倾泻而出,连铁石心肠的法警们都时常流下同情的泪水……

“放心吧,同胞们,你们只要有线索,随时可以来找我们——血债要用血来还!”即日,由南京市临时参议会议长陈裕光、副议长陈耀东出任调查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秘书长肖若虚任总干事。除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全体委员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外,南京市各区长及相关机关团体、市民代表也被聘请为委员。各区、乡、镇的调查员人数更多。为了调查的正确和一丝不苟,市区都由政府首长负责,并派遣督导委员,赴各区镇行指导与督促之责。

不日,南京市参议会和南京大屠杀调查委员会共同发布公告:“民国二十六年南京沦陷时,敌人对我市民曾大屠杀。现在我们正调查确证,提供给远东法庭参考,把那些刽子手引渡到南京来审判,并执行判决。希望全市市民给予我们以最大的合作。”

调查委员会的工作是严谨和细致的,而且非常专业,不仅对调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且要求严格,每人都要向政府和法律保证其调查的对象和结果具有绝对的准确性。

接下来的调查广泛而深入,虽然那时没有计算机,统计不方便,而且战争给南京市带来的巨大创伤尚未弥合,基层组织和市民的情况也十分混乱,但调查是地毯式的,一条条街、一户户地入室进行。该工作从1946年6月起,一直进行了整整6个月,除对过去若干机关已经调查的事实进行复查外,重点是对沦陷时期滞留南京的市民进行个案调查。据说当时调查的有万户以上,计有确实人证的2784案,有的一个个案就有数人、数十人被害,这些调查得来的材料和表格还要经过调查委员会一一审核,以防差错。然后再提交远东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

笔者在现在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看到了当时的调查表原件,这是证明日本大屠杀的铁证,我以为距大屠杀时间越近,调查所得出的结论也会越可靠真实,因而我觉得当时的南京市参议会做了一件功行无量的事,那些至今仍在怀疑和企图否定南京大屠杀罪行的人,有机会该看一看。

我看到的调查表,是以“保”为单位的调查结果。“保”在国民政府时属于最基层的行政组织,等于现在的街道一级或联村一级单位。南京市参议会调查委员会派出了至少40个“保”级调查组对全市进行调访和填表。

显然,我们可以从抗日刚刚胜利时的社会调查中看出,日本军队在占领南京时的罪行铁证如山,只是这些宝贵的实证,没能及时送达东京,后来主要用于南京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这是后话。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自1946年5月3日开庭之后,法庭审理进入紧张而激烈的控辩阶段,即战胜国的起诉方与日本战犯们的申辩。虽然像松井石根这样的刽子手已经关押多时,但一旦到了法庭上,他们罪恶的本性与侥幸心理和无赖伎俩,丝毫不减,将其押上历史的断头台的斗争依然充满刀光剑影——

起诉甲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要责任者松井石根的法律文件送达其本人后,国际军事法庭对松井石根在监狱里进行了面对面的庭审核实,这个瘦小的老狐狸,竟然来个全盘否定。下面是存于美国国家档案馆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史料:

问:中国的战争罪行委员会称,13日南京城被占领后,几十万居民被杀,南京城被焚烧、掠夺。除了你陈述南京在被占领时(居民)受到虐待外,还有其他证据吗?

答:这完全不属实。如此指控毫无事实根据。我敢以我的名誉担保。

问:在此之前,你是否听说过朝香宫被指控让手下在南京城放纵自己?

答: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不相信有这样的事。

……

好吧,让事实来证明你的罪行吧!

1946年7月,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法庭立证对质开始,这是审判过程中最精彩也是控辩双方斗争最激烈的一幕——

审判法庭庭长韦勃亲自出场并主持。

韦勃庭长:松井石根,起诉中列举你所犯的罪行事实,你认罪吗?

法庭上所有的目光集中到被告席上的那个瘦老头松井石根身上,只见他并不慌张地拿起事先备好的申辩材料,然后抬起头,说:起诉书的内容纯系主观推断,与事实不符,而对那些超过军事行动需要的破坏行为的指责也过分夸大。

法庭内顿时一阵窃窃私语声。

韦勃庭长敲着法槌:安静!安静!

控方检察官萨顿立即举手:庭长,我请求我们的证人出庭。

韦勃庭长:同意。

萨顿朝证人席中的一位文质彬彬的美国人示意:请罗伯特·威尔逊先生作证。

(威尔逊出庭,站好。)

萨顿问:你是加利福尼亚州阿卡迪亚加的罗伯特·威尔逊吗?

威尔逊答:是的。

(下面由萨顿提问,证人威尔逊答。)

问:威尔逊(Wilson)医生,你出生在何时何地?

答:我1906年10月5日出生在中国南京。

问:你的职业是什么?在哪里接受教育的?

答:我是名外科医生,曾在普林斯顿和哈佛大学医学院就读。

问:医学院毕业后,你就回到了中国?如果是,什么时候你开始在中国行医的?

答:1936年1月我回到中国,从那时到1940年8月一直在南京的(金陵)大学医院行医。

问:你和大学医院有密切联系吗?如果是的,是以什么身份?

答:当时我是南京的大学医院的外科医生。

问:1937年南京陷落后,医院的中国医生和护士都离开医院了吗?

法庭上,辩护方律师麦克马纳斯(McManus)突然打断检察官萨顿与威尔逊间的对话:如果阁下允许,我反对这样问话的形式。因为这种问话导向性太强。我请求庭长指示律师不要问一些具有导向性的问题,而应该用恰当的方式来进行提问。

韦勃庭长轻轻地摇头道:这只是介绍性的问题,他有权在此基础上引导问题。

威尔逊继续答:1937年11月末,上海陷落后,日军向南京挺进。医院的医护人员到我们这里,要求在日军占领南京前离开南京。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他们听说了很多在上海和南京之间的城市里所发生的事情。这些城市有苏州、无锡、镇江、丹阳等。我们的工作人员担心生命受到威胁,纷纷希望离开南京。我们努力安慰他们,告诉他们在某种法律的保护下,陷落后的南京也没什么危险。然而我们无法说服他们,很多人离开,去了长江上游地区,医院里只剩下特里默(Trimmer)医生——另一个美国医生,我和5名护士,以及一些选择留下来陪伴我们的清扫工。在此之前,我们医院总共有20名中国医生,大约40到50个护士和实习护士。他们是在12月1日离开南京的。

萨顿继续问:南京陷落前,医院里病人的数目减到了多少呢?

答:在我们的工作人员离开时,我们不得不把病人的数目减到不能再减的地步,把所有可能回家的都送回家了,医院里只留下大约50个无处可去,或虚弱得无法走动的病人。

问:1937年12月13日之后情况有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有,以何种形式?

答:日军于12月13日清晨进了城,12日晚上所有的抵抗就停止了。就在几天之内,医院里挤满了各个年龄段的男女老少,伤势不一。

布鲁克斯(Brooks)又举手抗议:如果法庭允许,我反对这种提问。我认为法庭……

韦勃庭长打断插话者:我听不见你说的话,用扩音器再说一遍。

布鲁克斯拿起扩音器,大声说:如果法庭允许,我认为这种提问不可取。这样会影响法庭法官的判断力,我认为法庭会公正地注意到,辩方也会同意战争中必然会有平民的伤亡,妇女、儿童和其他人的伤亡。如果这一点没有表明的话,我提议不要把这些问题记录下来。

韦勃庭长:反对无效,继续进行。

布鲁克斯再度抗议:我再次提出反对,理由是这与我们想显示的问题毫无关系——谁引起的战争?假如这个问题与此有关的话,我看不出体现在何处。

韦勃庭长重重地敲击法槌:反对无效。

法庭寂静。

萨顿继续问:医生,你能不能讲一下你医院病人的伤情呢?

威尔逊继续答:我只能讲一下南京刚陷落后我救治的一些病人伤情,但除了在座的一两个证人外,我记不起其他人的名字了。我记忆犹新的一件事是一位40多岁的妇女,送到医院来的时候,她脖子后有个巨大的伤口,切断了脖子周围所有的肌肉。

另一位辩护方律师马蒂斯(Mattice)先生举手:我想打断证人的陈述。首先,证人讲的是道听途说;其次,这和被问及的内容没有关系。他被要求描述所见的伤情,而他现在说的是那位妇女告诉他的话。

韦勃庭长:反对无效。关于你所说的“道听途说”再次宣布无效。

威尔逊继续答:通过对病人的询问,以及对送她到医院来的人的询问,毫无疑问我们知道这是日本兵的所作所为。

韦勃庭长示意萨顿:他应该讲述那位妇女告诉他的内容。

萨顿向威尔逊示意。

威尔逊又说:一个8岁的小男孩被带到了医院,肚子上有条深深的伤口使肚皮外翻。医院还收容了另一个病人,右肩有伤,显然是子弹造成的伤害,而且——假如许可,我将把他告诉我的内容讲给大家听: 他是一群人中的唯一的幸存者——这些人被带到长江边被日本兵一个个开枪打死,尸体被投入江里,因此实际伤亡的人数不能确定。他假装已死,趁着夜色逃到医院。他姓梁。另一人是中国警察,送到医院时背部中间有一道深深的伤口。他也是一群被带出城的中国人中的唯一幸存者。首先,他被机枪扫射受了伤,又被刺刀刺伤——这是日军确保不留活口的又一种方法。这人的名字是(伍)长德。

有一天中午,我正在房间里吃饭,突然邻居们跑来说几名日本士兵正在他们房间的桌子上强奸妇女。我们立刻冲过去,在这些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他们家。院子里的人指着紧闭着的房门。此时,三个日本士兵持枪站在院子里。我们冲进了房间,发现两名日本士兵正在强奸两名妇女。我们立即救下她们,并把她们送到了金陵大学的难民营——校园里挤满了大批的难民,这些难民在这儿受到国际安全委员会的保护。

后来又有一个人被送进医院,他的下巴被子弹击穿,几乎说不出话,而他三分之二的身体都被严重烧伤。他讲述了他的遭遇——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明白他的意思——他被日本兵抓住,并被浇上汽油放火点着。两天后,他就死了。

还有一个人被送入医院,整个头上、肩上都是严重烧伤。所幸他还能讲话,告诉我们他是一大批人中的唯一的幸存者,这些人被捆在一起,浇上汽油,然后被放火烧死。

上述提到的案例我们还有照片。

医院收治的还有一个60岁的老人,他胸部有刺刀留下的伤口。他告诉我们从难民营出来后,他到南京城的另一个地方去找一个亲戚。半路上碰到了日本兵,被刺刀刺伤后被当成死人扔进了排水沟里。六个小时后,他才恢复知觉并被送进了医院。

自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后,这样的事实就层出不穷。医院的床位是180张,在这段时期,床位天天爆满……

此刻的法庭已经完全沉浸在一种悲怆的情绪之中,也许除了被告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美国医生威尔逊的陈述感染了,而且深深地震撼了!

萨顿问:医生,在这段时期有没有其他孩子被送进医院呢?

威尔逊答:我还记得另外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肘部严重受伤,肘关节的骨头都清晰可见。她告诉我们日本兵当着她的面杀死了她的父母亲,并将她砍伤。另一个是被约翰·马吉牧师带到医院的15岁的姑娘,她说自己被强奸了,检查之后证实了她所说的。两个月之后,这个姑娘又被送回医院,被诊断出得了二期梅毒。

问:这些病人有没有告诉你是谁使他们受伤的呢?

答:他们只说——他们无一例外地说他们是被日军所伤。

问:医生,这两个病人——梁上尉和伍长德在日本吗?

答:称为梁上尉的这个人我认识,当时他是中国军队的担架手。现在他就在日本,我们是一起到这儿来作证的。还有伍长德先生——我前面提到的那位警察他也来了……

法庭的情绪一下又被推到高潮。就在人们都在期待威尔逊医生提到的两位中国受害人出庭时,韦勃庭长看看手表,将法槌重重一敲:那么,让我们暂时休庭到明早9点30分。

真是精彩!首场证人出庭,就把松井石根的气焰给压了下去。人们看到,此刻退庭的这位瘦老头,跟刚出庭时的神情完全变了个样。

第二天,庭审继续。中方今天出场的证人是金陵大学教授许传音。

出庭的程序一样:先由起诉方检察官将证人的文字证据材料交验,再当庭宣誓,以确保作证的法律责任。由于许传音是大学教授,通晓英文,故日方律师麦克马纳斯一开始就对法庭说:假如许可,我想提出异议,这位证人受过大学教育,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显然他学识渊博。毫无疑问,我们反对用他的宣誓证词,法庭应该从证人那里直接获取证词。

韦勃庭长:麦克马纳斯先生,我想多了解一下此人。我们还没有听他的陈述。萨顿先生,你最好开始发问,这样我们才可以作出判断。

麦克马纳斯突然扬了扬手中的文件,颇有怒色地问韦勃庭长:阁下同意接受这份文件吗?

其实,每位证人出庭前,他们每人都有一份事先向法庭提交的证词文件,而且该文件都会送达控辩双方手中,在庭审时给控辩双方质问所用。为何日方律师对许传音所提交的证词有如此强烈的责问,是因为这位证人的证词太“硬碰硬了”。我们看一看许传音当时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交的证词:

许传音书面证词

本人许传音,哲学博士,现住中国南京高楼门峨眉路7号,作证如下:

我是一名中国人,现年62岁。1917年获(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哲学博士学位,长期在中国多所大学任教,并在中国交通部工作了25年。从1928年起,我家一直住在南京。

1937年日军围攻南京时,我在这座城市。南京落入日本人手中后,我留了下来。我是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负责其下属的住房委员会的工作,还曾担任过国际救济委员会总干事。南京沦陷后不久担任红卍字会主席。

我对日军占领南京后这里发生的一切非常清楚。日军从南门入城。日军突破城墙入城后,中国军队未作任何真正的抵抗。随着(日本)军队进入城内,他们明目张胆地枪杀平民。有的平民就因为出现在大街上而遭杀害。

日本士兵随后对房屋展开系统的搜查,把他们看到的食物和其他东西全部抢走;日本兵还抓走其找到的所有青壮年男子,认定这些人有当过兵的嫌疑,将他们押解(到城外)或就地枪杀。我得到确信的消息称,绝大部分被押走的人后来均被枪杀或以集体屠杀的方式被屠杀。

他们要求有权进入安全区搜查,并从中带走许多在那里找到的男子——我曾亲眼看见他们押走一批大约1 500人。根据我得到的消息,这些人被机关枪打死,尸体被扔进池塘。后来红卍字会将这些人的尸体捞出掩埋。

日军以发放良民证为借口,命令老百姓全部排好队。如果对日军所提问题的回答不能令他们满意,或者日本兵认定某人以前曾当过兵,尽管这种判断事实上毫无根据,那么这个人要么被就地枪决,要么随着成群的队伍被押走后再枪杀。

城里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抵抗。(日军)以曾当过兵为借口将男人们押走或枪毙。在这些人被清理掉之后,(日军)开始疯狂屠杀平民,强奸少女和妇女,掠夺和焚烧财物。从13岁的少女到70岁的老妪均遭日本兵强奸,有些遭到多次强奸。数以千计的妇女在被强奸、躯体被亵渎后又遭日本兵杀害。日军的这种暴行在城内和周边地区到处都有,屡见不鲜。我引用一个发生在城南新开路7号一户人家的悲惨遭遇为例。这家有11人被杀害。

日本兵来到这家敲门,老爷爷出来开门。他当场就挨了一枪,被杀死了。他年逾七旬的老伴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也被枪杀在距离丈夫几步远的地方。他们的女儿怀抱婴儿走过来,日本兵把她们母子都杀害了。家中两名年龄分别为17岁和14岁、尚未结婚的女儿被日本兵强奸后遭杀害。一位倒在桌上,身边有一摊血,阴道里插了一根棍子;另一位倒在床上,阴道里插着一个花露水瓶。这家的另外五个女人也被杀害,也就是日本人在那里发现的所有人。家中其他人都被杀害后,一个小孩在附近躲了一天一夜才逃走。

南京沦陷后,这种暴行持续了将近三个月之久。此后,强奸和杀人就不像以前那么常见了。

南京沦陷后第三天,因为日本人要与我们协商尸体掩埋事宜,我驱车到外面查看实际情况。我看到,无论是大街上,还是房门口、屋子内,到处都可以见到平民的尸体。死者的躯体状况表明,他们都是遭到残忍的杀害,有的人的躯体被肢解。

红卍字会掩埋了40000多具平民的尸体。这些人都是南京沦陷后被日军杀害于城内或城市周边地带的。也有其他一些组织参加了掩埋尸体的工作,但许多尸体后来是由死者幸存的家人或亲友掩埋的。日军占领南京后第二天,此时城里已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抗。日本兵开始有系统地纵火。日本人将军车开到商店门口,偷走里面所有的商品,然后放火烧毁店铺。住宅也经常在被抢劫后付之一炬。偷来的私人财物,只要能拿得动的,日本士兵将其全部掳走。

大约25万名难民挤在安全区里。日本士兵对安全区不断进行侵扰,时多时少地抓走成批的少女和妇女。她们通常是在被日本士兵强奸后遭杀害。

全城共有25所难民营,因外国公民人手不够,无法照顾到所有难民。最残忍的暴行发生在离金陵大学和传教士寓所较远的难民营中。

我协助马吉拍摄过电影。这些胶片被菲奇带出南京,这个情况我清楚。

按我最乐观的估计,日军占领南京,一切抵抗停止以后,南京城区和周边地区被日军杀害的平民人数达20万左右。而要准确统计有多少妇女和少女遭强奸,多少人受伤,多少建筑被无情地破坏和焚毁,多少财物被日本兵抢夺则是件不可能的事。

我们屡次抗议均为日军当局和领事馆断然拒绝。在递交抗议书时我们被喝令滚开。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纠正这种状况。绝对找不出任何借口或理由为日军的疯狂暴行辩护,这种暴行自南京陷落以来一直延续了差不多三个月,之后才慢慢停止。

在日军占领期间,为了逐步败坏中国人的伦理道德,日本人坏事干尽。他们提倡赌博、嫖妓,公然出售和吸食鸦片和麻醉品,把城市最丑陋的东西强加到老百姓头上。

他们毫不留情地破坏教育机构、教堂、教会建筑,还有基督教青年会的建筑、俄罗斯使馆建筑以及中国非常著名的人士的住宅。

日本人还实施经济战,掠夺自然资源。日本人对各行各业进行垄断,尽一切努力扶持日本人以及那些与他们勾结的人的生意,并且不允许中国人做生意。这一点,小城镇比大城市表现得更明显。

不管占领一个镇,还是一座城市,有时甚至是一个小村庄,日本兵到那里都同样实施杀人和强奸。小地方的处境往往更糟,因为当地没有国际委员会为平民提供保护,制止日本兵的暴行。这就是他们的战争模式。南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已。在江西,在我的家乡贵池所在的安徽省,据我所知,日本士兵犯下了同样的暴行。

日本人及其傀儡政府开设鸦片烟馆,允许公开出售鸦片及麻醉品。

日本人实施心理战恐吓中国百姓,割断他们与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美好、神圣事物的联系。就算是一名小孩写了点反对日本的东西,全家都要承担责任,都会被处决。即便有人说了一些稍微有些冒犯日本人的话,整个村子都会被彻底摧毁,村民被杀害。这样的事情我知道很多。发生在长江江北离南京不远的一个名叫天王树的村子里的惨剧就是这样的。

中国人无论何时,只要碰到日本士兵都必须鞠躬。如果他们做得不合日本士兵的意就会马上受到严惩,甚至会被杀掉。

我愿对以上陈述签名盖章,1946年4月6日。

以上证词由许传音当面向我陈述,然后由他写成书面材料并于1946年4月6日在南京当着我的面签名。

东京国际起诉部助理检察官 萨顿(David Nelson Sutton)

许传音首先起誓,于1946年4月6日提供上述陈述作为宣誓证词,并以其学识和信仰保证所述事实真实可信。

许传音和威尔逊这“一中一外”两位证人出庭作证的表现应该是基本完胜,这给向哲浚等中国法官和律师团以极大鼓舞。

紧接着出庭的是伍长德、陈福宝、梁庭芳等中国证人以及贝德士、约翰·马吉牧师。没有到庭的证人斯迈思、程瑞芳等十几份书面证据也被法庭采纳。

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最后韦勃庭长又用两天时间直接与松井石根进行了庭上质证。像所有的日本战犯一样,松井能推卸的推卸、能抵赖的就抵赖,但法庭是公正和代表正义的,最终法庭判处南京大屠杀首犯松井石根绞刑。

法庭对他的判决词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松井石根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将领,1933年被授予大将军衔。他在军队中有丰富的经历,包括曾服役于关东军和任职于参谋本部。虽然他与设计和执行阴谋者的密切关系表明他可能已意识到阴谋者的目的和政策,但是提交法庭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他就是个阴谋者。

他1937年和1938年确在军队服役,但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他就是在从事侵略战争。为了证明根据第27项指控的罪名成立,诉讼方有责任提供能推断出他知道在进行战争犯罪的证据。但是目前还未做到。

1935年,松井石根被列入退役名单中,但1937年又被重新召回统领上海派遣军。当时他被任命为华中方面军总司令官。华中方面军包括上海派遣军和第十军,他指挥着这些军队,1937年12月13日占领了南京市。

南京在陷落前,中国军队已撤退,日军占领的只是一座未设防的城市。接下来就是日本军队对无助的平民实施的长时间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士兵犯下了集体屠杀、个人谋杀、强奸、抢劫和纵火等罪行。虽然日本目击者否认暴行的规模,但是来自不同国籍的中立目击者提供的相反的证据与不容置疑的谁应承担责任的证据却是压倒性的。这种无节制的犯罪开始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城,直到1938年2月初才停止。在长达6~7周的时间里,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人以上被屠杀,难以计数的财产被抢劫和焚毁。在这些可怕事件的高潮期间,12月17日松井石根举行入城仪式并在城内住了5~7天。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和属下的报告,他一定已经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承认他曾从宪兵和领事馆官员那里听说了他的军队的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有关这些暴行的每日报告被递交给日本在南京的外交代表,并被转呈东京。法庭认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那些能抑制这些暴行的措施。在占领南京城前,他确实曾发布命令吩咐他的军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而且后来出于同样的目的进一步发布了命令。但是众所周知这些命令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他自己一定也知道这一点。辩护方为其辩护说,那时他正在生病。但是在这些暴行发生的时候,他的疾病既没有阻止他履行军事指挥权,也没有阻碍他在城内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天之久。他指挥着那支应对所发生事件负责的军队。况且他知道这些暴行,他既有权力,也有义务控制住他的军队和保护不幸的南京市民。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1948年12月23日,松井石根在东京的巢鸭监狱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对于判处松井石根这样的甲级战犯绞刑,庭长韦勃当时在法庭上还代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委员会作了独立的长篇说明,指出:如果一个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一场战争是侵略性的,而又推动或参与这场战争,不论他的职务或地位的高低,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则可以减轻他们的战争责任。韦勃还特别强调:我们有理由认为,对那些挑起或发动战争的罪犯,以及由此积累的罪恶而言,死刑只是最低的惩罚。

庭长韦勃最后说:“尽管我不能说我支持已决定的所有判决最有可能达到惩罚的主要目的,但是我没有听到任何反对意见,而我自己不能说任何的判决是过重的或是过轻。”

中国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首席大法官梅汝璈先生在庭审后也直截了当地指出:“南京大屠杀无疑是二次世界大战日军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残酷程度在整个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暴行中或许仅次于纳粹德军在奥斯威辛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并对判决书作了自己的读解,他说:“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然而仅此“可以看出日本兽军是怎样的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我数十万呻吟于敌寇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其命运是何等的黑暗悲惨!判决书上的这寥寥数语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写真图’……”

历史早已在近70年前就为侵略中国、残害我无数人民的战犯下了不可更改的结论。今天的世界人民包括日本人在内,怎可忘却与无视?

松井石根被绞死并没有为审判画上句号。此时的中国首都南京,也在进行一场影响空前的大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