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你第一个宠物的名字和你长大那条街的名字拼在一起,就是你在色情界的艺名。这么说的话,我的艺名应该是刺客·蒲南蕾。我绝对没有进军色情界的打算,但这个名字值得我冒险一试。
在夏威夷卡内奥赫一条名叫蒲南蕾的小巷里,我度过了人生中的第一个18年。我家的房子坐落在热带岛屿上,虽然看着普通,但景色极佳:一边是壮阔的山脉,一边是蔚蓝的海湾。在椰子成熟的季节,你得沿着走道一路小跑,免得被熟透的椰子砸个正着。
蒲南蕾的生活闲散安宁,像一盆永远不会变凉的洗澡水,一成不变地进行着:敞篷货车的后视镜上挂着头戴羽毛的印第安勇士头像;当地的夏威夷快餐厅供应意面和照烧牛肉;海岛音乐电台播放着嗡嗡作响的尤克里里曲子。空气总是湿漉漉的,但温度永远不会高过你的体温。
在我五岁那年,“刺客”被装在灌有过滤水的塑料袋里,从柯欧劳宠物商店来到我家。我们把它放在客厅蓝色的鱼缸里,里面铺了一层橘黄色的砾石。我父母给它起名叫“刺客”,名字来源于柯蒂斯·梅菲尔德的同名金曲,但我可不认为我的鱼和歌里的主人公一样,曾经在贫民窟惹是生非。
在蒲南蕾住了没多久,“刺客”染上了多子小瓜虫病,也叫白点病,这种寄生虫会让水生生物慢慢死去。“刺客”的鳞片上冒出大量白斑,它不再游来游去地玩耍,而是半死不活地漂在水里。接下来的几周,它的身体从鲜艳的金黄色,逐渐褪为灰暗的白色。一天早晨,它终于游不动了。我妈起床后,发现它的小尸体正浮在水面上。为了不吓到我,她决定晚上回家再给她的女儿进行第一次“死亡教育”。
晚上,我妈让我坐到她身边,一脸严肃地握住我的手:“甜心,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是关于‘刺客’的。”
“好的,母亲。”
我叫的也许是“妈”或者“妈咪”,但在印象里,我小时候是个标准的英式淑女,举止非常优雅。
“‘刺客’生病死了。我今早发现时,它已经一动不动了。”她说。
“不,母亲。它没死,”我坚持道,“‘刺客’还活着。”
“宝贝,我很抱歉。我也希望它没死,但它真的死了。”
“不对不对,你快过来看!”
我把我妈领到鱼缸旁,一条白色的鱼漂在水面附近,纹丝不动。“瞧,凯特琳,我现在要捅它一下,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好吗?”她挽起袖子。
她刚要碰到“刺客”的小尸体,只见“刺客”快速向前一冲,绕着鱼缸四处乱窜,急于躲开那只不怀好意的人类手指。
“我的老天!”我妈尖叫一声,惊恐地看着“刺客”游来游去,一点儿也不像条死鱼。
我爸在她身后笑出了声。
“约翰,你都干了些什么?”她捂着胸口说道。
其实那天早上,我爸在我妈之后起床,像往常一样喝了杯咖啡,然后径直把“刺客”扔进了马桶。他带我来到柯欧劳宠物商店,买了一条健康的白色小鱼,样子和生病后的“刺客”一模一样。回到家后,我们把它放进鱼缸,它短暂“鱼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把我妈吓出心脏病。
它做到了。我们给它起名叫“刺客二世”,而我学到的第一课就是伪装死亡。
除了可怜的“刺客”(还有“刺客二世”,没过多久也死了),童年时代的我大多从动画片和恐怖电影里见过“死”这回事。我很小就学会了快进录影带,凭着这个本事,我跳过了斑比母亲死去的画面、《小脚板走天涯》中小恐龙妈妈殒命的场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砍掉他的脑袋”的镜头。没有什么能吓倒我。我被这股力量冲昏了头脑,以为自己能快进一切。
直到有一天,死亡不再受我控制。记得八岁的一个晚上,我准备参加温沃德购物中心举办的万圣节化妆比赛,那里离我家只有四个街区。我从旧货店买了一条闪亮的蓝色长裙,执意要打扮成小公主。但我很快发现,公主这种装扮太没创意,根本毫无胜算可言,于是决定放手一搏——要么被人吓,要么吓死人。
我从衣物箱里翻出一顶长长的黑色假发。这个道具我后来用过好几次,比如戴上它假扮成艾拉妮丝·莫里赛特,用我家20世纪80年代的摄像机自导自演《你应该知道》的MV。我戴好假发,在上面别了一个破碎的皇冠头饰,又弄了些假血——只需几道喷溅的血迹即可。大功告成!我把自己DIY成了一个僵尸舞会皇后。
轮到我上台展示时,我绊了一跤,摔倒在舞台中间。大赛主持人手拿麦克风,问我装扮的是什么角色。我模仿女鬼的腔调,断断续续地说:“他……抛弃……了我,他要付出……代价……我是……僵尸舞会皇后。”评委被我的声音打动了。我赢了,领到75美元奖金。我算了算,足够买好多好多画片,多到令人恶心。如果1993年时你是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还碰巧住在夏威夷,那么攒钱买画片就是你生活的全部。
我在商店里的洗手间脱下长裙,换上一条亮绿色的打底裤和一件亮粉色的T恤衫(这在1993年的夏威夷相当时髦),然后和朋友们去商场里的鬼屋玩。和很多商场一样,这个购物中心有两层,中间是开放式的,二楼的人可以看到一楼。我想找我爸多要点钱,买一个大点儿的椒盐卷饼。
我四下张望,发现我爸正坐在食品摊旁边的长凳上打盹儿。“爸!”我从二楼大喊,“爸,我想要个椒盐卷饼!”
我一边喊一边挥手,碰巧用余光看到二楼自动扶梯口有一个小女孩,企图爬上扶梯顶端的扶手。我看着她,只见她身子一歪,从离地面30英尺高的扶梯掉下来,脸朝下摔在一楼的金属柜台上,发出可怕的“砰”的一声。
“哦,宝贝!哦,不,我的宝贝!”小孩的母亲撕心裂肺地叫着,从扶梯上冲下来,发疯似的拨开围上来的人群和保安。直到今天,我都再没听到过像她那样绝望的叫声。
我吓得双腿发抖,往楼下一看,我爸已经混进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他刚才待过的地方,只有一张空空的长凳。
“砰!”——小女孩摔在柜台上的声音——在我脑海里反复回响,一声比一声沉闷。要是在今天,我肯定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症,但那个时候,它是我童年时代的主旋律。
“嘿,丫头,你可不要学她,乖乖乘扶梯下楼,好吗?”我爸试图缓和一下气氛,脸上一副“‘刺客’事件”时在我妈身后露出的那种傻笑。
但我一点儿都笑不出来。我想我的眼神已经告诉他,这真的、真的不好笑。
日本神话里有一个传说,神祇伊奘诺尊来到黄泉寻找他的妹妹伊奘冉尊。当伊奘诺尊找到她时,伊奘冉尊却警告他绝不能回头看自己——和西方的俄狄浦斯传说如出一辙——否则她无法回到人间。伊奘诺尊最终没能忍住,点亮火把凑近她的脸庞。映入眼帘的却是伊奘冉尊早已腐烂的尸体,上面爬满了蛆虫。伊奘冉尊追赶着伊奘诺尊,伊奘诺尊只得用巨石堵截她的来路,二人因此永世诀别。伊奘诺尊用巨石隔开了阴阳两界,他不再无视死亡,却又陷入对死亡的恐惧。
那一晚,我不敢关灯睡觉,一直坐到天亮。那个女孩仿佛坠入我的心,正击中我内心的恐惧深处。事故现场一点儿也不血腥,还没有电视节目里演得吓人。但这是现实。直到那一晚,我才真正明白,我早晚会死,所有人都会死。我不知道还有谁得出了这个令人沮丧的结论。如果其他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怎么忍受得了呢?
第二天一早,爸妈发现我蜷在客厅沙发上,身上盖了好几条毯子,眼睛睁得大大的。他们带我去“相思木”餐厅吃巧克力烤饼,再也没提过那次事故。
这个故事里最离奇的,不是八岁小女孩亲眼目睹别人死去,而是她足足等了八年才看到这一幕。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很少有小孩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了。
北美洲诞生于死亡。第一批欧洲殖民者抵达后,死神从此如影随形。就算不是因为饥荒、严寒和印第安人,也会因为感冒、白喉、痢疾和天花而一命呜呼。詹姆斯镇在弗吉尼亚州建成后的头三年,首批进镇的500人就死了440个。儿童死亡率尤其高。如果你生了五个孩子,有两个能活过十岁就算幸运。
到了18世纪和19世纪,死亡率也没有降低。当时有一首歌谣很流行,小孩跳绳时都会唱:
祖母,祖母,
告诉我。
我究竟
能活几岁?
一岁,两岁,三岁,四岁……
很遗憾,许多儿童的寿命还没有跳绳的个数多。小孩被叫去给同龄人送葬,肩上扛着小棺材走街串巷。这是个倒霉差事,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到墓地,他们一定很害怕,不比我目击小孩坠楼时遭受的惊吓少。
意外发生的几个月后,女童子军组织队员前往本地消防队参观。我鼓足勇气,向一名消防员打听那个小女孩的情况。“糟糕透顶。”他摇了摇头,绝望地盯着地面。
我不太满意他的回答。我想继续问:“是他们没有捡回她丢失的器官那么糟糕,还是伤得不轻的那种糟糕?难道说她还活着?”
我的确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我太害怕,没敢追问下去,但这个问题很快就不重要了。也许有一天奥普拉会邀请我上节目,一边剧烈地挥舞手臂,一边大声宣布:“凯特琳,虽然你不知道,但是那个女孩还活着!她就在现场!”但恐惧的种子早已在我心里扎了根,谁也改变不了。我开始出现幻觉,哪里都能看见死神。那是一个身穿斗篷的暗影,总徘徊在我的视线边缘。每当我想要直视它时,它就消失不见了。
班里一个名叫布莱斯·桥本的学生得了白血病。我不太清楚这是一种怎样的疾病,但一个同学告诉我,得了病的人会不停呕吐,直到断气为止。听他这么一说,我立刻断定自己也染上了白血病,体内正惨遭病魔折磨。
对死亡的恐惧令我想要夺回控制权。我坚信自己必须讨好死神,证明自己是它的挚爱之一。
我开始通过强迫动作和仪式化行为减少焦虑感。父母随时会死,我也随时会死。我需要把一切做好——计算、拍手、触摸、检查——这样才能保证万物平衡,不让死亡找上门来。
我的行为标准虽然随意,但还算理智:喂狗之前,绕着房子连续走三圈;走路时只踩枯树叶,躲开新树叶;查看大门是否锁好,反复检查五次;从三英尺外跳上床;穿过购物中心时屏住呼吸,免得有小孩从楼上掉下来。
校长给我父母打电话,通知他们来学校谈谈:“道蒂先生、夫人,你们的女儿总是往自己的衣服上吐唾沫,我们有些担心。”
有好几个月,我都低着头,让口水流到衣服上,湿渍慢慢扩大,像第二个领口似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做出这种举动。我可能觉得,不把口水滴到衣服上是向宇宙神灵宣告,我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你们随时可以把它夺走。
有一种治疗强迫症的方法叫“认知行为疗法”,通过将患者暴露在引发其痛苦或恐惧的环境中,让其认识到,即使不进行仪式化行为,糟糕的事也不会发生。但我父母那辈人觉得,只有疯子和变态才需要心理治疗,他们可爱的八岁女儿用不着(其实我刚刚往领子上吐了唾沫,并强迫自己用手指敲灶台)。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痴迷于死亡,仪式行为也悄然而止,而且再也没梦到过小孩坠楼的场景。为了让自己好过点儿,我拒绝承认死亡对我产生的影响。每当我情绪低落,忧伤随之而来时,我都严格抑制自己的情感,并为内心的脆弱而大为恼火。我无情地痛骂自己:你过得比谁都好,既没挨过饿,又没挨过打,双亲还健在;和别人的痛苦比起来,你的根本不值得一提,你分明就是一头叽叽歪歪、无足轻重的母牛。
我有时会想,如果能直接认识死神,生活会有什么不同。也许我会坐在他身边,和他握握手。他也许会说,他是我的亲密伴侣,我的一言一行都将听命于他,并提醒我:“你早晚得去喂蛆。”说不定我们能成为朋友。
那么话说回来,像我这样的好女孩,为何要在西风这种阴森的火葬场工作呢?那是因为我想对八岁时候的自己做出补偿。由于恐惧,那个小女孩彻夜不敢入眠,蜷缩在好几床被子下面,坚信只要不被死神看见,死神就不会把她带走。
我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让其他孩子尽早了解死亡,免得他们像我一样,第一次接触死亡时心灵惨遭重创。计划很简单,我要建一所优雅精致的殡仪馆,时髦,但仍带有一些古典韵味,名字就叫La Belle Mort。这是法语,意思是“死亡美学”。“死亡美学”这个翻译肯定不会错,不过开店前我还是需要再核查一遍。不像有的傻妞,以为自己屁股上的汉字文身是“希望”,其实是“加油站”,我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死亡美学”鼓励家属用新鲜、好玩的方式悼念死者,把“欢乐”还给“殡仪馆”。我觉得,我们之所以对死亡有一种病态的畏惧感,或许是因为我们总怀着沉重的心情,过于严肃地对待它。我们要做的就是摆脱情感束缚,和传统的葬礼说再见。
传统葬礼上,你会看到一副昂贵的棺材,上面装饰着艳俗的花圈,里面有一具西装革履的尸体。撒呦哪啦,万人通用的悼词(“她步入悲伤的峡谷中”);撒呦哪啦,慰问卡里的肉麻客套话(“她一定在一个更好的地方,一切安好”)。
我们被这些传统禁锢了太久,是时候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直面死亡了。“死亡美学”殡仪馆少不了派对和乐子,21世纪将是盛大葬礼的时代。老爸的骨灰可以送往太空,可以制成子弹一枪崩上天,还可以做成钻石戴在手上。我想以一场明星葬礼总结我的设想。根据坎耶·韦斯特的要求,在他的追悼会上,他的全息投影图像将出现在一个12英尺高的香槟喷泉的旁边。
镜头切回西风火葬场。我在火化两具尸体之前,列出一个清单,上面写满了我对“死亡美学”的计划:用骨灰作画,用骨灰文身,把骨灰制成铅笔或沙漏,把骨灰用手拉彩炮喷出去。这是我的“死亡美学”专用笔记本,封皮是朴素的黑色,翻开后第一页全是彩色贴画,画的都是玛格丽特·基恩风格的动物,眼睛大得出奇。我原以为有了这些小动物,笔记本里的内容可以显得轻松一些,但转念一想,实际效果貌似惊悚了十倍还不止。
“你老在上面写什么呢?”麦克从我的背后偷瞄。
“没什么,老板。就是关于死亡革命的,真的没什么。”我匆匆写下一个新点子,一艘游艇载着家属前往旧金山湾抛撒骨灰,甲板上的弦乐四重奏乐团演奏着舒伯特的《死亡与少女》。
在我的规划中,“死亡美学”殡仪馆就是后现代葬礼策划师的应许之地。既然我现在在西风有一份稳定工作,那我就得每天按时起床,穿上那条短得可笑的裤子,蹬上铆钉靴,在工作间里尽职尽责地火化尸体。如果以后发达了,没人敢说我在殡葬业做得风生水起,凭借的不是真本事。
世上还有很多八岁的小女孩,如果我能为了她们,让死亡变得安全、干净和美丽,我的罪将被赦免,我自己也会被火焰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