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很松,她以为会很紧。她身上依旧血淋淋的,甚至冻成了血块。她就这样哆哆嗦嗦地走进了警察局。警察给她披上一条毯子,录了口供。(颤抖的牙齿说出了大概这么一个意思:老娘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去你妈的,我杀了很多人。她提供了一些名字,其中包括雷恩干掉的。)警察可能蒙了,这种事他们还从来没有遇见过,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她。况且局里现在只有三个警察。他们神情紧张,全都戴着乳胶手套,生怕她身上的血携带着什么疾病。也许这种担心并不多余,谁知道呢。
谁他妈在乎啊?
她坐在桌前,双手铐在前面。警察在电脑上指指点点,偶尔还用充满忧虑的眼神看看她。这警察是个大鼻子,而且鼻梁几乎陡成直角,下面是像鞋刷一样的小胡子。另外两个警察,她偷偷给他们也取了外号,一个叫大屌哥,一个叫鱼缸姐。大屌哥是个矮墩子。鱼缸姐其实叫萨拉·韦伯,米莉安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做过自我介绍。韦伯有一双金鱼眼,不是正常的金鱼眼,而是被弯曲的鱼缸玻璃折射后扭曲放大的金鱼眼,或者在目前情况下,代替鱼缸的是一副超大的眼镜。这两人不断地窃窃私语。她隐约听到“精神崩溃”和“精神病院”之类的字眼。他们把她看成了神经病。随便了,他们爱把她送到哪里就送到哪里吧。监狱也好,精神病院也罢,关塔那摩监狱都行,甚至挖个小坑把她埋了也无所谓。她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歇歇。
当然,她已经知道了这三个家伙最终都会以怎样的方式死掉,这对她来说,没什么新鲜的。小胡子二十三年后会死于胃癌;鱼缸姐死于车祸,准确地说,是她坐的火车脱轨撞上了另一列火车;大屌哥是在餐厅吃饭时被肉丸子噎死的,可怜的家伙,当时餐厅里没人帮他。
小胡子对她说:“我看还是先让你洗洗,然后给你找间牢房休息一下,等我们弄明白了再说吧。”他很单纯地以为她只是个疯子。
“我身上的血迹难道不用采样取证吗?这可不是我的血。”
于是他们首先取证。可惜他们既不是刑警,也不是法医,他们先让她坐在那里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其中一人走过来从她身上刮掉一点血样,装进一个塑料袋。那塑料袋可不是实验室里用的东西,而是他们从与大厅相连的警局小厨房里找来的杂物袋。
然后是洗澡,带她去浴室的是鱼缸姐。她脱光衣服后,鱼缸姐大吃一惊道:“那是你的血啊。”
“啊?”
米莉安低头一看。
哦,是呢,她身上有伤。她抬起胳膊,伤口再度张开,她们甚至能听到痂被撕裂的声音。她疼得龇牙咧嘴,忍不住还叫出了声。他们提出要送她去医院,所以在她洗澡的时候,他们会叫来一辆救护车。但米莉安根本无所谓,她只想赶紧躺下来睡一觉,或者死了都行。就像路易斯,像厄运之鸟,像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都得死,事情就该这个样子,所以还费他妈的什么劲呢?
香皂粉粉的,颜色特别不自然,大概是天外来货吧。闻着像机油。她在全身上下都擦了擦,包括塌方的鼻子和胳膊下结痂的伤处。哦,疼。火烧火燎般的疼,疼得她手指直哆嗦,疼得她差点晕过去。但疼痛的感觉很好。
然而从淋浴间里走出来时——
除了自己,她没有碰任何人或任何东西——
她只是伸手去拿浴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