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沃尔特向来没什么感觉。
我们是包办婚姻。嫁给他是我妈妈的意思,也是我奶奶的意思。而且在我们那个地方,婚姻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对男人而言,我们只是一根拐杖,一个可以用脚踩的凳子,或者,一台带乳房的吸尘器。
我丈夫是个俗不可耐的男人,他对高雅的东西一无所知,也分不清各种事情的轻重缓急。
我们都知道,滨海地区经常会有风暴降临,每次风暴一过,遍地狼藉。松脱的木墙板,废弃的纸杯,各种各样的废料和从失事船只上漂上岸来的货物。总之全是些没用的垃圾。
沃尔特就属于这一类货色。他在一家颜料厂做销售经理,他们主要向一些化妆品加工厂销售颜料和色素。每天只要他一下班回来,原本被我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家瞬间就能变成风暴过后的灾区。
这就是我对沃尔特印象最深的地方,也是他存在过的证据,除此之外,我会感觉他根本就没有在我的人生中出现过。
他的鞋上总是沾满颜料,而进屋之后他也从来没有先换鞋的习惯,因此便经常能在地毯上看到蓝色或别的颜色的脚印。只有坐在咖啡桌前时,他才会蹬掉鞋子,但却任意地把它们扔在桌子底下。
他的衬衣上、家里的窗帘上以及椅子的扶手上,脏手印比比皆是。领带解下之后,他便随手挂在门把手或床头架上。而床头几上总能看到一个脏兮兮、油乎乎的高脚酒杯。
他就像可怕的癌症。所有好的东西——有条理的、整洁干净的、完美的——只要经他的手一碰,便瞬间瓦解、倾覆,变得肮脏,不复存在。
我们的性生活索然无味。他每每趴在我身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冲锋陷阵似的只管自己动作,还经常在我身上拍拍打打,听着就像一群青蛙呱呱乱叫。
他手上永远汗津津的,完事儿之后也总是满头大汗,我在他下面总有种快被淹死的感觉。他喜欢吃潜艇三明治。油、醋、洋葱、蒜的味道全随着他的汗排了出来。无论他碰过我身体上的哪里,就会在哪里留下这些气味儿。和他做一次爱,我身上总会变得油乎乎的,感觉像被流浪汉非礼了一样。
沃尔特就是一头笨手笨脚的大猩猩。
结婚三年后,沃尔特想要孩子了。一天晚饭之后他直接把这想法告诉了我。我们从来不在一起吃饭,往往是他坐在咖啡桌前吃,我就到另外一个房间,或者坐在早餐桌前吃。吃完之后我就等着,好收拾他饭后的烂摊子,免得在家具上留下永远无法擦洗掉的污渍。
那天晚上我做了伏特加风味的粉汁通心面。当时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他这个人窝窝囊囊的,吃饭也一样。结果一根面条从盘子里掉出来,落在地毯上,看上去就像一条正往地里钻的毛毛虫。融化的帕玛森乳酪已经沾到了纤维上,粉色的酱汁渗透到了地毯中。我一阵心疼,那地毯恐怕又要拿去用蒸汽蒸一蒸才能洗干净了。
他就是那时提出要孩子的事情的。
我正弯腰捡他掉在地上的面,他站起来,手放在我的后腰上,仍和平时一样冷淡地说:“咱们生个孩子吧。”
七个字。每个字都像一团烂泥,都像掉在地毯上的通心面。
我直起身,第一次忍不住发了火。
我说:“等你什么时候不再像个邋里邋遢的小孩子了,我们再说要孩子的事。”
沃尔特原本是有机会活命的,只要他当时服个软,说句好听话,哪怕是闭嘴都行。
可他偏偏没有闭嘴,“你他妈说话给老子注意点。”
而且不仅如此。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就是我还拎着那根面条的手。他抓得很紧、很疼。他是故意的,从他得意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
我使劲抽回了我的手。
“那就算了。”他悻悻地说。
随后我走进了厨房,来到搅拌器前。那是一台陈旧的奥斯特双速搅拌器,有个蜂窝状的底座和厚厚的玻璃罐。我抓住把手提起搅拌器,大步走回了客厅。
沃尔特已经又窝进了他的椅子里。我走到他跟前时,他抬头看了看我。
“你手里拿个搅拌器干什么?”他问。
我二话没说就举起搅拌器朝他的头上打去。
我并没有一下子把他打晕,但他伤得着实不轻。他从椅子上滚了下去,头破血流,试了好几次想爬起来都没有成功。
于是我就把他拖到了厨房里。
我把一整套厨房用刀全都拿了出来,还有砸肉的榔头、切肉刀。说得确切一点,我把他活着给千刀万剐了。整整两百磅肉。地上血流成河,都渗到了厨房的地砖缝里。
我把他的骨头装进垃圾袋,把肉填进了垃圾处理机。
垃圾处理机的质量很好,直到最后才被带头发的头皮给缠住了一次。不过仅此一次便把处理机给报废了,排水槽口飘出一缕焦煳的青烟。
这之后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所以就报了警,然后等着他们。
警方逮捕了我,我没有反抗。
没有人保释我。这起杀人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震动。我们那个社区以中产阶层居多,向来和谐宁静,偶尔冒出一桩家暴案件或者谁家的小孩踢响了别人的汽车警报器,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件了。
一个女人把自己的丈夫碎尸万段?可想而知人们会有多么震惊。
那件案子甚至还成了轰动全国的新闻,虽然只是昙花一现。
但英格索尔就是因为这件案子找上了我。
他们拉着我去法庭受审,但押运过程极为松懈。我只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家庭妇女,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对于警方的工作从头到尾又都十分配合,所以没人把我当成一个重案犯去看管。但谁也没想到,押运犯人的车子会被一辆卡车拦腰撞上。
更没有人想到,那次意外竟是有人蓄意为之,对方撞翻了警车,把我给劫走了。
可事实就是如此。英格索尔知道了我的事,并相信我身上有对他非常重要、非常有用的东西。
他想得没错。他花了十年时间来改造我,像修剪盆栽一样精心培养我的残酷无情。我可以实话告诉你,他从我身上消除的东西远比留下的多。
这成就了今天的我。我之所以能成为如今这个样子,多亏了他。所以当他说你要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时,我痛苦万分。我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就是让他失望。但这也是他灌输给我的思想。
我并不喜欢和人争,但是僧多粥少。你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