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

从在埃克塞特和妈妈一起住开始,我每周都给梅洛迪写信。我把信寄给圣查尔斯医院的哈德利医生,附上纸条告诉她可以拆开来看信的内容,然后再决定是否转交给梅洛迪。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把信转交给梅洛迪,我只知道我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过去四个月里我给梅洛迪写了差不多十来封信,每封信里都附有我的电子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不过,我想我从来没有真正期待过她能回信。能写信说出心里的想法就已经帮到我了,这或许是我能坚持这么长时间给梅洛迪写信的原因。结果如何似乎不重要了,有这个过程就已足够。

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给其他人写信。我一度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了给不同的人写信上——手写的信,不是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写起来太随意、太没有人情味了,而且写作的时候会有压力。写邮件的时候,你在按下发送键之前会再三确认是否已经写完要写的内容,但手写信的时候不会有这样的压力,而且也不会在屏幕下方有个时钟提醒你时间在流逝。你不会被弹出的谷歌新闻快讯、打开的多个窗口、闪烁的网页广告打扰。当你手写一封信的时候,整个过程更加从容。

当我的自我表达稍微变好以后,我立刻给贝克写了几封信,告诉他我在做什么,也尝试和他解释我搬来岛上住的原因。接着,我给妈妈和弗朗西斯卡写信——差不多的内容,详细说明,并且安抚她们。我甚至尝试过给爸爸写信,但我完全无法从容地完成这项任务,最终还是作罢。我给他寄了明信片作为代替。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张引人注目的黑白照片,展现了堤道被潮水淹没的画面,我想他会喜欢的。我在明信片的背面写了三句话:如果你要制作汽车广告的话,这里会是很棒的取景地。我现在好点了。阿比盖尔

最后一句当然算不上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我认为对我爸爸来说,更少即是更多。明信片也许是重建我俩关系最安全的方式。

如果说我最短的信是写给爸爸的,那我最长的信是写给芭芭拉医生的。我每周至少给她写一封很长的信,通常在我们电话会谈后的第二天动笔。在电话里总有忘了说的话,或者是没有正确表达的话,因此写信对我俩都有帮助。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信像在延续我和哈德利医生开始的写作治疗——一种用笔驱邪的法术。有时候,把你的想法和感受写下来比只是说出来有效多了。

我还写了各种各样的信。我觉得有必要用这种方式来为夏天发生的事情画上句号。第一封是写给卡伯恩教授的,信里为我那有点奇怪的言行举止做了解释也道了歉——虽然我后来决定还是扔掉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从根本上来说,我认为我对他造成的骚扰已经太多了,让事情维持原状会更好。我给他发过的一连串电子邮件、出乎意料的拜访、事后的杳无音信,这一切都只是他学术生涯里一些奇怪的注脚——无足轻重,很快就会被遗忘。

多切斯特酒店的工作人员就不一样了,他们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照顾我:他们友善体贴、通情达理,而且还免除了我无力支付的600英镑的账单。我给他们寄了一封言简意赅的感谢信,标明是给“2013年7月6日的夜班工作人员”。和我写给梅洛迪的信一样,这封信也有可能没被转交到该收信人的手上,尽管如此,试一试还是很重要。

只有一封信我觉得完全浪费了邮资——甚至我在写的时候就预料到会这样。我寄了一封长达四页的信给信用卡公司,请求它们冻结我的欠款利息。我认为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大公司也不会喜欢收到手写信,而它们回复我的三段话也是简明扼要。从本质上说,它们想表达的是让我滚一边去。虽然它们原话不是这么说的——信里还建议我打给债务顾问——但是最后表达出来的意思就是这样。这封回信我仔细阅读了好几遍,最终把它扔进垃圾桶,然后用米兰达·弗罗斯特的厨用剪刀把我的信用卡剪成四块——不幸的是,这个象征性的举动并不能解决我的债务问题。我也因此决定,最好还是重新开始工作。


几周前我给《观察家报》的杰斯发了封电子邮件,尽我所能地去解释为什么我忽略了她发给我的一堆信息以及没能如约把关于猴子和城市生活疏离感的文章发给她。她似乎非常理解我的状况,但我知道我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专业可信度。你消失了六周——其间还有一个月待在精神病院里——在这样的情况下,别人肯定会怀疑未来跟你合作是否可靠。

尽管如此,她还是告诉我可以随时打电话给她,愿意听听我是否有新点子。这可能只是她的客套话,但我决定相信她说的话。况且,给她发我的新提议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奇怪的是,我想写的正是我很久之前向她许诺为五月份发表的文章写的续篇。

“林迪斯法恩?”她重复了一遍,显然有些困惑。

“是的,没错。我会写有关这座小岛的系列专题报道,呈现在这么小的一个社区边缘生活是什么样子。从城市里来的女孩发现自己被遗弃在茫茫荒野之中——我想可以从这个角度写。”

“啊,我不知道,艾比……这听起来不会吸引读者。”

我朝科林耸耸肩,它正穿过猫洞走进来。“不如就让我把写好的文章发给你?如果你决定不采用,没关系,不会伤感情的。”

“不,不——不能让你白跑一趟。”

我用了几秒钟时间去思考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好像太着急阐述我的想法了,以致我都忘了要跟她交代一些基本信息。

“噢,对。没事,这方面没问题。我已经在岛上了——待了有好几周了。”

电话里一阵沉默。

“你人在林迪斯法恩?”

“对。”

“为什么?”

“我在照顾米兰达·弗罗斯特的猫。她在这住,但她现在去了美国教书,要在那里待一个学期。”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会儿。“行,这是我觉得可行的角度。我的意思是,这件事听起来很奇怪,但也因此能吸引读者。给我写篇一千字的稿子,说说你为什么去了岛上帮她照顾猫,我会把这个选题报给编辑。”

于是“林迪斯法恩的八卦”专栏就诞生了。名字是杰斯想的:她认为每次有人在网上搜索“林迪斯法恩福音书”的时候,专栏的名字会是谷歌搜索引擎自动完成功能推荐的第二个词条,这会为我们增加点击量。这个策略似乎奏效了。这个专栏意外成为秋天里的热门栏目。几周前,我终于还清了最后一笔信用卡欠款。

当然,栏目的名字也有点误导性:在林迪斯法恩并没有多少八卦可写。岛民有个彩票基金可以筹资兴建新的村镇议事堂;所有人都不是非常满意二次置业的相关政策。但这些事情不会引起大陆那边的读者的兴趣。我写的大部分都是有人情味的内容,同时加点对小岛的历史和环境的介绍。杰斯给我的唯一指令是“内容要古怪有趣”,目前来说这不成问题。这是个充满奇遇的地方,而且岛民似乎很享受成为焦点的感觉。自九月份以来,我从不缺想要分享故事的采访对象。

一位曾经为皇室工作过的九十岁老爷爷告诉我,他是几十年前的某天沿着诺森伯兰郡海岸徒步时闲逛到林迪斯法恩的,然后就在岛上一直住到现在。

“这里很宁静,”他告诉我,“所以我决定留下来。”

随后一周,我写了篇题为“摩西夫人”的文章,讲述一个女人某晚在堤道上的离奇经历。她看完艾尔顿·约翰的演唱会后驱车回家,想赶在涨潮前到家,却被大雪和雾凇耽误了。等她终于开到海岸的时候,距离满潮只剩下不到一个小时,已经不够时间开过堤道了。然而,当她来到本该是潮水边缘的地方时,眼前却出现了她活了五十五年以来看到过的最美丽、最惊人的景象。在半月的照耀下,海水中间下陷,出现了一条路面干燥的渡海之道。

“两边的海水得比路面高出一英尺,”她告诉我,“这看起来完全不可能发生——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神迹。”

于是她放心地踩下油门,在波浪中穿行。

直到车前灯光随着河床下沉而往下降的时候,她才看清“神迹”的真相:原来,路两旁退潮时形成的积水冻成了冰,在那之上,足足一英尺高的雪和雪泥砌成了厚实的冰墙,延伸到路的尽头。

“你当时不害怕吗?”我问她,“要是冰化了怎么办?”

“不怕,我知道它不会化的,”“摩西夫人”坚称,“这也许不是《圣经》里的那种神迹,但那天晚上有什么在庇佑着我。有时候,宇宙会给你一份礼物,这时候你要拒绝的话就是个傻瓜了。”

这句话用作文章的结尾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我不同意它隐含的观点。老实说,我不认为会有仁慈的“某物”照顾着我们看完艾尔顿·约翰的演唱会后平安到家;我也不认为宇宙会赐予我们“礼物”。我认为那都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无论好坏——然后接受一切后果。这并没有否认“摩西夫人”描述的神奇时刻的存在。在这些神奇时刻,作决定突然变得容易,而且该作何决定也看似显而易见,就好像有某种力量在把我们推往某一个方向。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想我们必须自己创造这样的神奇时刻。我们必须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等着它从天而降。

我想这一切也能解释我独自待在林迪斯法恩圣岛上都做了些什么,这样独处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再过几天,米兰达就要回来了,而我将会回到大陆。至于回到大陆之后要做什么……我还没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