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没有认真地参与这场谈话。汤姆情绪低落——他总是这副样子——哈里就想让他高兴起来,给他鼓点儿劲,把他从郁闷的心境中解脱出来。应该说,我喜欢哈里为迎合汤姆而显摆他的不切实际的白日梦,至于他竟要离开布鲁克林、迁移到某个偏远乡村去居住的想法,在我看来纯粹是一种无稽之谈。此人是为了城市而生的。他喜欢人群、交际,爱上高档饭店,爱穿昂贵衣裳,即使他只是半个同性恋者,他最好的朋友原来是一个有易装癖的黑人——上班时惹人注目地戴着一副莱茵石夹式耳环,围一条粉红色的羽毛长围巾。把像哈里·布赖特曼这样的人放到穷乡僻壤,当地的农夫会操起干草叉和刀把他轰出村去。
另一方面,我有理由相信,哈里的冒险生意真有其事。这个老滑头正在起劲地玩什么新买卖,我的好奇心炽盛,很想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即使他不愿当着汤姆的面多谈此事,我也希望他能把我当作例外。我们点完甜点后,我的机会来了——汤姆说了声“请原谅”,到酒吧区抽烟去了(他目前减肥战役中的最新策略)。
“大钱,”我对哈里说,“听来很有趣。”
“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说。
“有什么特殊原因使你不想细谈吗?”
“我怕汤姆失望,就这个原因。某些小问题需要解决。交易落实之前没有道理过于兴奋。”
“你要知道,我有些额外的钱闲在那儿。实际上,还真不少。如果你需要多一个投资者,我或许可以。”
“你很慷慨,内森。幸运的是我不用找股东。但这并不是说我不欢迎你的建议。我相当自信,我的合伙人越来越多——不过也不是百分之百地自信。生活中总会有疑虑相随,尤其在危急关头。”
“我们再一起吃顿晚饭,怎么样?就我们俩。你可以把你的事儿都说出来,我会告诉你我的想法。”
“下礼拜什么时候?”
“你挑个日子吧,我会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