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和汤姆再次一起吃午饭时,我们俩都明白,我们正逐渐养成一个小小不言的习惯。我们没有用很多话来明说,但我们都把尽可能经常地共进午餐当作一件要事来做,除非另有计划安排或另有工作要做。我的年纪比他大一倍,我一度还是“纳特舅舅”,这都没有关系。正如奥斯卡·王尔德所说,过了二十五岁大家都是同一年龄,何况我们当前的情况又几乎完全一样。我们俩都是单身,谁也和女人没有关系,谁也没有很多朋友(我是根本没有)。与你的同仁、与你的同伴、与你长期失散的汤玛希诺一起吃吃喝喝,一边嚼着肥肉一边用刀叉在食盘里捣来捣去——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方式来排遣难耐的孤寂吗?
那天玛丽娜值班,穿着紧身牛仔裤和橙色短上衣,看上去很棒。这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搭配。她朝我们走来(她丰满而隆起的乳房的正面)和她走开时(圆而稍胖的臀部),给了我可以审视和赞赏的东西。在我最近幻想我们的深夜幽会之后,我觉得我跟她说的话比平时少了一点儿,但上一次在这里我留给她的超额小费还是颇为重要,所以这次她请我们点菜时笑容满面,知道(我想)她已经永远征服了我的心。我不记得我们彼此说了些什么话,但我肯定自己因兴奋而在脸上露出一副傻笑。一等她走向厨房,汤姆就说我看起来有多奇怪,并问我没有什么事吧。我自信地告诉他,我的身心处于极佳状态,可刚喘一口气,我就在内心承认自己陷入了狂热的单恋。“我是竭尽全力想得到这个姑娘,”我说,“但这对我毫无好处。她是有夫之妇,而且还是百分之百的天主教徒。可她至少给了我一个梦想的机会。”
我做好了汤姆朝我发出一阵大笑的准备,他却丝毫也没有笑。他脸上露出一副全然肃穆的表情,把手伸过桌面,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的感情,内森,”他说,“这是可怕的东西。”
现在轮到汤姆来供认自己的私情了。现在是我在听我外甥说,他也爱上了一个得不到的女人。
他叫她B.P.M.,这些首字母代表“美丽的完美母亲”(Beautiful Perfect Mother)。他不仅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而且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她住在他的公寓楼与哈里书店之间那条街中段的一座褐石楼里。每天早晨他去吃早饭,总看见她和她的两个小孩儿坐在楼前的台阶上,等候黄颜色校车来把他们送到学校去。汤姆说,她妩媚动人,令人注目,留着长长的黑发,碧眼闪闪发亮,而最触动他心弦的是她搂抱和抚摸她孩子的神态。他从未见过表达得如此深长而朴素的母爱,这爱有着更多的柔情和显而易见的喜悦。大多数早晨,B.P.M.坐在两个孩子之间,孩子们依偎着她,她的两臂一左一右搂着他们的腰,时而用鼻子挨擦他们的头发,时而用嘴唇亲亲他们的脸,或者把他们放在膝上逗乐儿,搂着他们互相拥抱。三人围成一圈,抱啊,唱啊,笑啊,其乐融融。“我经过时尽量走得慢些,”汤姆接着说,“像这样的情景得仔细欣赏,所以我常常佯装掉了什么东西在地上,或停下来点支烟——干什么都行,只要能把这种乐趣延长几秒钟。她好美啊,内森,看着她和她的孩子们,几乎使我想重新相信人性。我知道,这有点儿荒唐,可我每天总要想她大概二十次。”
我把我的感情藏在心里,不喜欢说出来。汤姆年仅三十,正处于男子的风华正茂时期,可一旦接近女人、追求爱情,对自己就几乎完全没有信心了。他有个研究生同学名叫琳达什么的,也可能叫别的什么名字,她是他最后一个确定情侣关系的女朋友,但在他离开安阿伯前六个月两人吹了。自此之后,他的桃花运一直不佳,于是他就逐渐退出了社交圈。两天前他告诉我,他一年多来没有约会过,这也就是说,他对B.P.M.的暗暗单恋成了他的整个爱情生活。我觉得这很可悲。这孩子应该鼓起勇气,重新开始努力。如果尚无结果,他就躺下休息,而且不要去做某个圣洁的大地母亲的梦,以免白白耗费一个又一个夜晚。当然,我和他是在同一条船上,但至少我知道我梦中情人的名字,每次我去宇宙小馆,在我固定的餐桌旁坐下,我总可以跟她说说话。对我这样过时的人来说,这就够了。我已经跳过我该跳的舞,有过我的乐趣,再有什么发生对我都不重要了。如果来了取得一项新成就的机会,我不会说不要,可这不是个生死问题。而对汤姆来说,一切都取决于有无胆量使自己迅速恢复元气,重新紧张竞争一番。否则,他将在他个人的黑暗而狭隘的地狱里凋零枯萎,几年过去之后,他会逐渐变得难以叫人接受,逐渐变成一个他不该变成的人。
“我倒想亲眼见见这个女人,”我说,“你把她说得好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
“什么时候都可以,内森。哪天早晨七点三刻,你到我公寓楼来,我们可以一块儿沿着她住的那条街走,我保证你不会失望。”
第二天早晨我们提前见面,走在布鲁克林区汤姆最喜欢的这条大街上。当他谈起“美丽的完美母亲”的“催眠魔力”时,我以为他在夸大其词,结果说明是我错了。那女子确实完美,确实是天使和美的崇高化身。只要注视她坐在门前台阶上、双臂搂着那两个孩子的模样,就能使一个难以取悦的老人的心怦然跳动。汤姆和我站在街的另一边,机敏地躲在一棵高大的洋槐树的树干后面,我外甥心上人的最动人之处是她绝对自如的姿态,一种漫不经心的率性自若,使她完全沉浸于此时,一个始终存在并继续存在的时刻。我猜想她的年龄在三十左右,但她的举止像年轻女孩一样轻盈灵巧而不造作。我感到新鲜的是,身材如此窈窕的女人会穿一条白色工装裤和一件法兰绒格子衬衫出现在公共场合。我觉得,这是一种自信的表现,一种对别人的看法满不在乎的态度,只有最沉稳、最实在的人才有这种气质。我不会放弃对玛丽娜·冈萨雷斯的暗恋,但从女性美的所有客观标准来看,我知道她是远不能与B.P.M.媲美的。
“我打赌,她是个艺术家。”我对汤姆说。
“你根据什么这样说?”他问。
“那工装裤。画家们总爱穿工装裤。太可惜哈里的画廊歇业了,否则我们可以为她办个画展。”
“也许她又怀孕了呢?我几次见她和她丈夫在一起。那家伙高个子,金发,宽肩膀,留小撮胡子。她对他就像对她的孩子一样充满深情。”
“也许两者都是。”
“两者?”
“既怀孕了,又是画家。一个穿着两用工装裤的孕妇艺术家。另外,你注意看她的苗条身材。我打量了她的腹部,可没发现凸出来啊。”
“所以她要穿工装裤。那够宽松的,盖得住。”
当汤姆和我还在思考工装裤的意义时,校车停在了街对面的房子前,B.P.M.和她的两个小孩儿暂时给车挡住看不见了。我意识到我不能错过这个时机。还有几秒钟,校车就要沿街开走了,B.P.M.就要转身回屋去了。我不打算再度窥探这个女人(有些事你就是不能做),如果这是我唯一的机会,那我就得立刻行动。为了我腼腆而害相思病的外甥的精神健康,我觉得有责任去破除那主宰他生活的魔法,揭开他所渴念的对象的秘密,还其本来面目:一个布鲁克林的家庭妇女,婚姻愉快,有两个孩子,可能还有一个要来了。不是一个神圣不可接近的女神,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就像每个人一样,她也吃饭、拉屎和性交。
在这特定条件下,只有一种可能的选择。我得跨过街去跟她说话。不仅是几句话,而且是充分展开的交谈,时间要足够长,以便我向汤姆招手,叫他加入我们的谈话。至少我要让他和她握手,触摸她一下,让他的愚钝脑子终于明白,她是一个实际而可触知的人,而不是生活在他的幻想云雾中脱离躯壳的幽灵。我于是走过去了,急急地,冲动地,脑子里还没有想好先跟她说什么话。我到了街对面,那校车刚启动,她站在路沿上,就在我的面前,向她那两个宝贝抛去最后的飞吻。孩子们已在车上找到座位,已成为三四十个长呼短啸的孩子群体中的一部分了。我朝她走去,把最令人愉快、最令人放心的推销员的表情显现在脸上,对她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能不能向你问一个问题。”
“一个问题?”她答道。她有点儿迷惑不解。我想,要不然就是吃了一惊:她面前刚才还停着校车的地方,怎么一会儿就站着一个男人呢?
“我刚搬进这个社区,”我接着说,“我想找一家比较像样的艺术品商店。见你穿着工装裤站在这儿,我想你可能就是个画家吧。所以想要跟你打听。”
B.P.M.笑了。我说不准这是因为她不相信我,还是因为被我的愚蠢问题逗乐了。我细看她的脸,发现她的眼睛和嘴巴四周都已有了皱纹,便知道她的年纪比我开始想的要稍许大一点儿。也许三十四岁,或三十五岁——这倒没有造成一丁点儿差别,也丝毫无损于她的青春光彩。她对我只说了两个词——一个问题?——但在这三个短音节里我听出了一个布鲁克林本地人的和谐声调,这种明显的口音屡遭美国其他地区人的嘲笑,但我认为这是所有美国之音中最令人愉快、最富人性的音调。我脑子里的思维之轮开始转动,在她说下一句话之前,我已经勾画出她的生活故事图景。我心想,她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也许就生长在这栋她此刻正站在门前的小楼里。由于布鲁克林的振兴重建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才开始,也就是说,在她出世之时(六十年代中期或后期),这地区还是一副衰败破落景象,聚居着筚路蓝缕的移民和蓝领家庭(我童年的布鲁克林)。她父母应是工人阶级,她身后的这座四层的褐石楼房,眼下至少值八十万或九十万美元,当时买下时几乎不花什么钱。她上当地的学校,上市立大学,爱上几个男子,伤了几个人的心,最后结婚,父母去世后继承了这所她当姑娘时住过的房子。我的推想即使不十分精确,也不会差得很远。B.P.M.在这个环境中过于自在,所以不会是新来者;她已牢牢地扎根于此,所以不会来自外地。这是她的地方,她统治着这个街区,仿佛从她生命的第一分钟起,这里就是她的王国。
“你总是凭衣着来判断人吗?”她问道。
“这不是判断,”我说,“只是猜测而已。或许是愚蠢的猜测,但如果你不是画家或雕塑家,或任何一种艺术家的话,那么这是我第一次猜错了人。那是我的专长。我一瞧人,就知道他们是谁。”
她又绽出笑容,还笑出声来。她一定在琢磨,这个蠢货是谁,为什么对她这样说话?我相信,我做自我介绍的时刻到了。“顺便告诉你,我是内森,”我说,“内森·格拉斯。”
“哈罗,内森。我是南希·马祖凯利。我可不是艺术家。”
“哦?”
“我做珠宝。”
“你在哄我。你当然是艺术家。”
“大多数人称之为手工艺。”
“我认为这要看你的作品好到什么程度。你推销你做的东西吗?”
“当然。我有自己的生意。”
“你的店就在这个社区吗?”
“我没有店。但第七大道上有好多地方代销我的东西。我也在家里卖东西。”
“啊,我明白了。你在这儿居住很久了吗?”
“一辈子都住这儿。在这个地方生,在这个地方长。”
“一个地地道道的公园坡人。”
“是的。地道得深入骨髓啦。”
这是一则完整的自供状。福尔摩斯又一次成功,连我本人对自己的推断能力也感到惊讶,真希望我变成两个人,这样我就可以拍拍自己的背。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自负,但一个人能有多少次取得如此重大的精神胜利呢?只听了她说的两个词,我就抓住了整个有血有肉的故事。如果华生在这儿,他一定会频频摇头,喃喃低语。
此时,汤姆还站在街对面。我估计,这早已超过叫他来参加谈话的时间了。我转身向他做了个要他过来的手势,同时告诉B.P.M.,他是我外甥,主管布赖特曼阁楼书店的善本书和手稿部。
“我认识哈里,”南希说,“我结婚前还给他打过一个夏天的工呢。一个了不起的家伙。”
“是的,一个了不起的家伙。人们现在再也做不到了。”
我知道汤姆在生我的气,因为我把他硬拽到这个他不想参与的场合中,不过他还是过来跟我们在一起了——低着头,红着脸,看来像一条准备挨鞭子抽的狗。我忽然很后悔这样对他,但已经中止不了,来不及道歉,于是我索性干到底,把他引荐给这位“布鲁克林皇后”,尽管我曾在妹妹坟墓前一再发誓永远永远不再插手任何人的婚恋。
“汤姆,”我说,“这是南希·马祖凯利。刚才她和我谈了会儿当地艺术品商店的事儿,后来话题转到了珠宝首饰。信不信由你,她一辈子都住在这座房子里。”
汤姆眼睛不敢离开地面,伸出右手握了南希的手。“很高兴见到你。”他说。
“内森告诉我,你为哈里·布赖特曼做事。”她答道,满面喜悦,却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何等重大的事件。汤姆终于接触了她,终于听到她说话,不管这是否足以破除那使他走火入魔的魔法,却意味着从今天起,汤姆该以新的立场面对她。她不再是B.P.M.。她是南希·马祖凯利,像先前看起来一样美,但她只是一个以做珠宝为生计的普通姑娘。
“是的,”汤姆说,“我在那儿有六个月了。我喜欢那儿。”
“南希自己也在那书店工作过,”我说,“在她结婚之前。”
汤姆没有回答我的话,看看手表就告辞说,他得走了。他的倾慕对象仍然毫无所知,从容地挥手道别。“很高兴见到你,汤姆,”她说,“我希望在附近遇到你。”
“我也这样希望,”他答道,接着,很出乎我意料,他向我转过身来同我握手,“我们还一起吃午饭,是吗?”
“当然,”我说,知道他没有像我所想象的那样生气了,也就放下心来,“老时间,老地方。”
他沿街走了,步态笨拙,踉踉跄跄,渐渐消失在远处。
等他稍走远听不见我们说话了,南希就说:“他很腼腆,是不是?”
“是的,很腼腆。可是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世界上最好的人之一。”
B.P.M.笑了笑。“你还想知道艺术品商店的名字吗?”
“是的,我还想知道。我也有兴趣看看你的珠宝首饰。我女儿的生日快到了,我还没有给她买礼物。或许你能帮我挑一个。”
“也许吧。我们干吗不进屋里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