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稍晚时候,我带他去宇宙小馆吃午饭。快活的玛丽娜为我们端来火鸡肉三明治和冰咖啡,我比平时稍微放肆地挑逗她,或许是因为我想给汤姆留点印象,或许只是因为我心情畅快。我并未意识到我如何想念我的老大拇指博士,而现在我们居然成了邻里——完全出于偶然,两人都住在了纽约古老的“布鲁克林王国”,彼此仅相隔两条街。
他说,他在布赖特曼阁楼书店已有五个月了,我没能早些遇见他的原因是他常在楼上工作,为哈里书店的善本书和手稿誊写每月书目,这部分的图书比楼下的旧书要多赚很多钱。汤姆不是售货员,从不操作现金出纳机,那天上午平时的那个售货员有约去看医生,哈里便叫汤姆在他回店之前顶替他一下。
汤姆接着说,那工作没啥可说的,但至少比开出租车强。从研究生院辍学回纽约之后,他开过出租车。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问道,尽量掩饰我的失望。
“两年半以前,”他说,“我修完了所有的课程,也通过了口试,可在博士论文上卡了壳。纳特舅舅,我贪多嚼不烂。”
“汤姆,别叫我什么纳特舅舅了,就叫我内森,别人都这样叫我。现在你母亲已经不在了,我再也不觉得自己是舅舅了。”
“好吧,内森。可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你仍然是我的舅舅。我想,舅妈伊迪丝或许不再是我的舅妈,但即使她降至‘前舅妈’的类别,雷切尔仍然是我的表姐,你仍然是我的舅舅。”
“就叫我内森吧,汤姆。”
“我会的,纳特舅舅,我保证。从今之后,我将永远叫你内森。反过来,我要你叫我汤姆。别再叫我大拇指博士,好吗?这让我觉得不舒服。”
“可我一向是这样叫你的,你是小孩子的时候就这样叫你。”
“我也一向叫你纳特舅舅,不是吗?”
“说得对。我放下剑停战。”
“我们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内森——家庭后、学生后、过去后的玻璃和木头时期。”
“过去后?”
“就是现在。也是以后。但不再生活在那时。”
“往事不可追,汤姆。”
前大拇指博士闭上眼睛,把头往后一仰,把食指向空中一指,好像要试着记起淡忘已久的什么事情。然后,他用低沉的、模仿演戏的嗓音背诵了雷利的诗《告别宫廷》的开头几行:
仿佛不真实的梦境,我的欢乐已经过期,
所有我受宠爱的日子都已归返过去,
我的爱情引错了路,幻想全已退休:
过去的所有一切,只剩下了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