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自己的全力积极忠实地继续做着乡村教师的工作。开始时,工作确实困难重重。尽管我尽了最大努力,还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才对我那些学生和她们的性情有所了解。她们全都没有受过教育,官能十分迟钝,在我看来,简直笨得不可救药。而且,乍一看去,个个都是呆头呆脑的。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就像受过教育的人一样,她们之间也是有差别的。等到我开始了解她们,她们也了解我之后,这种差别就很快地扩大了。一旦她们对我的语言、规矩和方式方法不再感到惊异,我便发现,这些一脸蠢相、张口结舌的乡下人中,有些人开了窍,成了相当机灵的女孩。许多人都很亲切可爱。我还发现,她们中间有不少人生性懂礼貌,自尊自爱,而且能力出众,不但赢得了我的好感,也赢得了我的称赞。这些女孩很快就乐于做好功课,保持个人整洁,懂得按时上课,养成了文静和遵守纪律的习惯。在有些方面,她们的进步之快简直是惊人的,从中我感到一种真正的、令人欣慰的骄傲。另外,对有几个表现最好的姑娘,我还产生了个人之间的感情,她们也都喜欢我。我的学生中还有一些农民的女儿,几乎已是长大的年轻姑娘了。她们已经能阅读、书写和做缝纫活,我就给她们教语法、地理、历史的基本知识和比较精细的针线活。我在她们中间发现了几个很值得称道的人——她们求知欲强、渴望上进——我在她们家里跟她们一起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夜晚。她们的父母(农民夫妇)对我总是殷勤备至。接受他们纯朴的好意,并报以关心和尊重——严格认真地尊重他们的感情——其中自有一番乐趣。他们对这也许并不总是感到习惯,但这使他们十分高兴,而且对他们也有益处,因为这不但使他们看到自己的地位有了提高,同时也促使他们竭力做到无愧于他们受到的礼遇。
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了这一带乡亲们所喜爱的人。不管我什么时候出门去,总会听到四处传来的热情问候,看到友好相迎的笑脸。生活在大家的关怀之中,尽管关怀我的只是些普通的劳苦人民,也使我感到像“坐在宁静而可爱的阳光下”,恬静的心情在阳光照耀下发芽,开花。在这段时间的生活里,我的心中常常洋溢着感激之情,远远多于沮丧消沉的时刻。然而,读者啊,让我把一切都告诉你吧,在这平静而有益的生活中——在真诚地尽力教导学生中度过一天,在画画或者读书中独自满意地度过傍晚之后——我常常会在夜里陷入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梦境中。这些梦多姿多彩、焦躁不安,充满理想的、激动人心的、狂风暴雨般的事件——在梦境中,在那些千奇百怪的经历、担心吊胆的冒险、浪漫的机遇的奇特场景中,我总是一再在某个激动人心的关键时刻,遇见罗切斯特先生,而且感到自己置身在他的怀中,听见他的声音,遇上他的目光,摸到他的手和脸,爱他,也为他所爱——一心想在他身边过一辈子的希望,又像当初那样热情有力地重新出现。然后我醒了过来,然后我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境况如何。然后在没有床幔的床上坐起,浑身发颤痉挛。然后那沉沉黑夜目睹了绝望的战栗,听到了激情的迸发。然而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又会准时打开校门,平心静气地准备一天例行的工作。
罗莎蒙德·奥利弗小姐遵守诺言常来看望我。她通常都在早上遛马时来学校。她骑着自己的小型马慢跑到门口,后面跟着一个骑马穿制服的仆人。她穿着一身紫色的骑马服,在她拂着脸颊,飘垂到肩的长长鬈发上,优雅地戴着一顶黑丝绒的女战士帽,再也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她这身打扮更优美的了。她就这样走进这座简陋的校舍。从一排排看得眼花缭乱的乡下女孩的中间飘然走过。她一般都在里弗斯先生每天给孩子们上教义回答课时到来。我真担心这位女客的锐利目光会刺穿那个年轻牧师的心。甚至在他根本没有见到她时,仿佛就有某种本能向他提醒她来了。就是他的目光远离大门时,只要她一出现在门口,他的双颊就会泛起红晕。他那大理石般的脸尽管紧绷不松,但还是有了某种难以描述的变化。在它的不动声色之中,依然透露出一股强抑住的热情,这比颤动的肌肉或者飞抛的目光所能表达的更为强烈。
当然,她是知道自己的力量的。事实上,他没有,也不可能向她掩饰这一点。尽管他信奉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可是每当她走向前来跟他说话,冲着他欢快地、鼓励地、甚至亲昵地微笑时,他的手会发抖,他的眼睛会燃烧。即使他没有开口,但他那忧郁而坚决的神情似乎在告诉她:“我爱你,我知道你也喜欢我。我并不是因为求爱没有成功希望而保持缄默。如果我献上我这颗心,我相信你是会接受的。可是这颗心早已供奉在一个祭坛上,四周的火已经点燃,它很快就将成为一件焚化的祭品。”
这时,她就会像一个失望的孩子那样撅起嘴,满面春风和通身活泼马上被一片愁云所笼罩。她会迅速从他手里抽回自己的手,一时生气地转过身去,不再去看他那英勇无比的殉道者般的脸色。当她这样离他而去时,毫无疑问,圣约翰本可以不顾一切地跟上去,叫唤她,留住她,然而他不愿放弃一个进入天国的机会,不愿为了进入她的爱情乐园,而失去真正的、永恒的天堂。再说,他也不能把他天赋的一切——漫游的爱好,进取的精神,诗人的气质,牧师的素养——让一种单一的爱情所束缚,他不能——也不愿——拿传教士征战的荒蛮之地,去换取溪谷府宁静的客厅。我之所以对他这么了解,是因为我不顾他的拘谨寡言,曾经大胆地逼他说出了心里话。
奥利弗小姐已经多次光临我的小屋,我对她的性格也有了全面的了解。她这人既不神秘也不装假。她卖弄风情,但并非无情无义;她爱好挑剔,但并不卑鄙自私;她娇生惯养,但并未完全宠坏;她性子很急,但并不乱发脾气;她骄矜自负(既然一照镜子就看到自己如此漂亮非凡,她又怎能不骄矜自负),但并不装腔作势;她慷慨大方,但并不仗财自豪。她真诚直率、相当聪明;她愉快活泼,少动脑筋。总之,就连我这样一个同性别的冷眼旁观者看来,她也是非常迷人的。可是她并不能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拿她跟圣约翰的两位妹妹相比,她的心智是完全不同的。不过我仍然非常喜欢她,就像喜欢我的学生阿黛尔一样。只有一点除外,我们对一个同样迷人的成年相识的感情,说什么也比不上对自己管教过的孩子那么亲切。
她突然心血来潮,对我亲热起来。她说我像里弗斯先生(当然,她只承认我连“他的十分之一漂亮都没有,虽然你是个相当机灵可爱的小人儿,可他是个天使”)。她说我像他一样善良、聪明、镇定,而且坚强。她断言,我当个乡村教师,“十足是件怪事”。她还确信,如果能让我过去的历史让人知道的话,准能写成一部非常有趣的传奇小说。
一天傍晚,她又像往常那样,带着孩子气的好动、轻率以及并不让人反感的好奇,乱翻起我那小厨房里的餐具柜和桌子抽屉来。先是发现了两本法语书,一本席勒的作品,一本德语语法和一本德语词典。接着又翻出了我的绘画工具和几张速写,其中包括一张用铅笔画的一个小天使般的漂亮小姑娘,这是我的一个学生的头像;还有几张是莫尔顿山谷和周围沼泽地的自然风光。她先是惊讶得愣住了,接着是大喜若狂。
“这些画是你画的?你还懂法语和德语?你真是太可爱了——真是个奇迹!你比斯××城一流学校里我的老师画得还好。你愿意为我画一张速写给我爸爸看看吗?”
“我很乐意。”我回答道。想到有这么个完美和光彩照人的模特儿让我写生,心头不由得掠过一阵画家的欣喜之情。她当时穿着深蓝色的绸裙衫,双臂和脖子都裸露着,唯一的装饰就是那头栗色的鬈发,天生鬈曲,自然优美,波浪似地披落在双肩。我拿出一张上好的画纸,仔细地勾画了一个轮廓。我已经预先体会到给它着色的乐趣。由于这时天色已晚,我告诉她得改天再来,坐下来让我画。
她回去对她父亲说了我的情况。第二天晚上,奥利弗先生居然亲自陪她来了。他是个身材高大、浓眉大眼、头发灰白的中年人。他那可爱的女儿站在他的身边,看上去就像一座古老的塔楼旁一朵娇艳的鲜花。他看来是个沉默寡言、或许还是个颇为高傲的人物,不过对我倒挺和气。罗莎蒙德的肖像底稿他非常喜欢,叮嘱我一定要把它很好完成。他还坚持邀请我第二天去他的溪谷府过一个晚上。
我去了。我发现那是一幢宽敞、漂亮的住宅,处处显示了主人的富有。我在那儿的时候,罗莎蒙德一直又说又笑,十分高兴。她父亲也和蔼可亲。用过茶点之后,在他和我的交谈中,他用热情的言词对我在莫尔顿学校里的工作表示赞赏。他还说。根据他的所见所闻,他担心的是,我做这工作是大材小用,过不多久我会辞去它去做更合适的工作。
“没错!”罗莎蒙德嚷道,“她这么聪明,完全可以到高贵的人家去当家庭教师,爸爸。”
我心里想——我倒宁愿待在这儿,决不愿意到世上的任何一个高贵的人家去。接着,奥利弗先生以极大的敬意谈起了里弗斯先生——谈起里弗斯的一家。他说他们一家是这一带一个古老的世家,这一家的祖上非常富有,整个莫尔顿都曾一度属于他家。他认为,就是现在,这家人家的户主只要愿意,还可以和最体面的人家结亲。他还认为,这样优秀的、有才华的青年,竟然打算外出去当传教士,真是太可惜了,这简直是在白抛一条宝贵的生命。这样看来,她的父亲是不会在罗莎蒙德和圣约翰的结合上设置任何障碍的。奥利弗先生明显地表示,这位年轻牧师的良好出身、古老世家和神圣职业,已足以补偿他在财产方面的不足了。
十一月五日是个假日。我的小仆人帮我把房子打扫干净后,拿了我给她的一便士酬劳,满心高兴地走了。我周围的一切——洗刷过的地板,擦亮的炉栅,抹干净的椅子——都一尘不染,闪闪发光。我把自己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现在整个下午都是我自己的了,我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翻译了几页德文花去我一个小时,然后我拿出调色板和画笔,着手做比较轻松因而也比较愉快的事:完成那幅罗莎蒙德·奥利弗的小像。头部已经画好了,剩下的只是给背景着色,给衣服衬上阴影,红润的嘴唇还需抹上一点猩红——头发这儿那儿还要加上几个柔和的发卷——蓝莹莹的眼皮底下睫毛的阴影还得加深。我正全神贯注地在完成这些有趣的细节,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接着,我的房被推开了,圣约翰·里弗斯走了进来。
“我来看看你是怎么度过假日的,”他说,“但愿没有在苦想什么吧?没有,那很好。你在画画,这样就不会感到寂寞了。你看,我还是有点信不过你,尽管这一段时间你都很好地坚持下来了,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晚上好消遣消遣。”他拿出一本新出版的书放到桌上——这是部长诗,当年——现代文学的黄金时代——幸运的读者经常有幸读到的真正的佳作之一。唉!我们这个时代的读者就没有这样幸运了。不过,要鼓起勇气来!我决不会停步不前,一味去指责或者抱怨。我知道,诗歌并没有死亡,天才也没有绝迹,金钱没能控制住这两者,把它们捆绑起来,或者把它们扼杀。总有一天,它们会双双宣布它们还活着,它们存在着,它们是自由的,它们有力量。它们是强大的天使,安居在天堂里!当卑鄙的灵魂在庆贺胜利,而弱者为自己的毁灭哭泣时,它们在微笑。诗歌被摧毁了吗?天才给放逐了吗?没有!乎庸得势了吗?没有。别让嫉恨引得你这么想。不,诗歌和天才不仅活着,而且统治着世界,拯救着世界。没有它们那神圣的影响遍及各处,你就会陷身在地狱里——你自己的卑鄙猥琐造成的地狱里。
正当我急切地浏览着《玛米昂》(因为此书就是《玛米昂》)的光辉篇章时,圣约翰弯下身子细看起我的画来。可他那高高的身躯吃了一惊似的蓦地又伸直了,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抬头朝他看看,他避开了我的目光。我很了解他的想法,能清清楚楚地看透他的心思。这会儿,我觉得我比他镇定冷静多了,我暂时占了上风。我打算,要是可能的话,我想为他做点好事。“尽管他意志坚定,能克制自己,”我想,“但未免太苦了自己了。他把自己的一切感情和痛苦全都锁在心里——什么也不说,不承认,不吐露。我深信,让他说一说他认为不该娶的这位可爱的罗莎蒙德,定会对他有好处。我要想法让他开口。”
我先说了一句:“请坐,里弗斯先生。”可他像往常一样回答说,他不能久留。“好吧,”我心里想,“你爱站就站着吧。但是你现在还不能走,这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孤独对你来说,也像对我一样,至少是件坏事,我要试试,看看能不能发现你吐露心事的秘密源头,然后在那大理石胸脯上找到一个小孔,好让我往里面滴一滴同情的止痛剂。”
“这张画画得像吗?”我直截了当地问道。
“像!像谁?我没仔细看。”
“你仔细看了,里弗斯先生。”
他几乎被我这种突然而异乎寻常的唐突吓了一跳,惊讶地直看着我。“哦,这还算不了什么呢,”我心里嘀咕,“我不想让你那点儿生硬态度吓得往回缩,我还准备在这件事情上好好尽尽力哩。”我继续说,“你刚才已经看得很仔细很清楚了,不过我并不反对你再仔细看看。”说着我站起来把画放到他手里。
“一张画得很好的画,”他说,“色彩鲜明柔和,线条优美正确。”
“对,对,这我都知道。可是像不像呢?这像谁?”
他克服了一点犹豫,回答说:“我想,是奥利弗小姐吧。”
“当然是她。现在,先生,为了奖励你猜对了,我答应精心地仔细照样再画一张送给你,不过你得答应接受这件礼物。我可不希望在一件让你认为毫无价值的礼物上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他还在凝视着那张画。他越看把画抓得越紧,越显得爱不释手。“很像!”他低声说,“眼睛处理得很好,色彩、光线、表情,全都很完美。眼睛在微笑!”
“有一张和这一样的画,会使你得到安慰呢,还是让你引起痛苦?请老实告诉我。等你到了马达加斯加,或者好望角,或者印度时,有这样一件纪念品,对你会是个安慰呢,还是一见它就勾起你种种颓丧和痛苦的回忆?”
这时,他偷偷地抬起眼睛,犹犹豫豫、忐忑不安地看了我一眼,接着重又仔细地看着那张画。
“我希望有一张这样的画,那是肯定的。至于这样做是不是明智或者聪明,那是另一回事了。”
因为我已经知道,罗莎蒙德确实喜欢他,而且她的父亲也不像会反对这门亲事,所以我——我的想法可没有圣约翰那么崇高——心里很想要促成他们的结合。我觉得,要是他能成为奥利弗先生巨大财富的所有者,他用这笔财富所能做的好事,决不亚于在热带的太阳下让自己的才智枯萎,让自己的精力耗尽。这会儿我就是用这样的论据来说服他的。
“依我看来,要是你能立刻把画中的人得到,那就更加聪明,更加明智了。”
这时候他已坐了下来,把画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用双手支着额头,深情地盯着它。看得出来,他现在对我的大胆进言,既不生气,也不吃惊。我甚至看出,听到我这样坦率地和他谈论一个他认为不能触及的话题——听到它被这样毫不拘束地谈论——他已经开始感到是一种新的乐趣——一种出乎意外的宽慰。跟开朗健谈的人相比,沉默寡言的人往往更需要坦率地讨论他们的感情和不幸。外表看似最严肃的禁欲主义者毕竟还是个人,大胆而善意地“闯入”他们心灵中“沉默的海洋”,往往是给予他们的最好的恩惠。
“我敢肯定,她喜欢你,”我站在他椅子后面说,“她的父亲也很看重你。再说,她是个可爱的姑娘——只是有点不太爱思考。不过,有你为自己、为她思考,这就足够了。你应当娶她。”
“她真的喜欢我?”他问。
“没错。胜过喜欢任何人。她老爱谈起你,再没有别的话题比这更让她喜欢、更经常谈及了。”
“听到这话真是太高兴了,”他说,“太高兴了。我们再谈一刻钟吧。”他真的掏出表来放到桌上,计算着时间。
“说不定你正在准备什么铁器,要狠狠给我来个反击,或者正在打一条新的锁链,准备把自己的心锁起来,”我说,“那再谈下去又有什么用呢?”
“别把事情想得这么严重,你应该想象我已经让步,已经被感化,就像我现在这样,人类的爱情就像新开的甘泉正在我心头喷涌,甜蜜的洪水淹没了我整个心田。在那儿,我曾那么苦苦地精心耕耘——那么孜孜不倦地播下善意和忘我的计划的种子,可现在甘甜的洪水正在那儿泛滥——幼凿给淹没了,美味的毒药毒杀了它们。现在我看到自己正躺在溪谷府客厅里的软榻上,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旁。她正在用甜美的声音跟我说话——用那双被你灵巧的手画得如此逼真的眼睛凝视着我——用她那红珊瑚般的嘴唇朝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这眼前的生活,短暂的世界,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嘘!什么都别说——我的心充满了喜悦——我目眩神迷了——让我安静地度过这规定的时间吧。”
我顺从了他,表在嘀嗒嘀嗒地走着。他的呼吸一会儿急促,一会儿平缓。我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站着。在一片静谧中一刻钟过去了。他收起表,放下画,站起身子,走到火炉边。
“好了,”他说,“这一小段时间是给痴迷和幻想的。我把鬓角靠在她充满诱惑的胸脯上,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她用鲜花造成的颈轭下,我尝了她杯中的美酒。那靠枕是烧人的,花环里有毒蛇,酒有苦味,她的许诺是空的——她的钟情是虚假的。我看穿也看清这一切。”
我惊讶地望着他。
“事情很怪,”他继续说,“我这样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确实怀着初恋的热忱,而被我热恋的她又是如此美丽、优雅、迷人——可是与此同时,我又冷静而清楚地意识到,她不会成为我的好妻子,她不是我合适的生活伴侣。婚后一年我就会发现这一点,十二个月的狂喜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终生的遗憾。这我很清楚。”
“这倒真是怪了!”我禁不住嚷了起来。
“在我心里,一方面,”他继续说下去,“敏锐地感觉到她的魅力,但另一方面,却又对她的缺点有着深刻的印象。这些缺点是:我所追求的东西,她不会赞同——我所从事的工作,她不会合作。罗莎蒙德会是一个肯吃苦的人,肯干活的人?会是一个女使徒?罗沙蒙德会成为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吗?不!”
“可你不是非当传教士不可呀。你可以放弃你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放弃我的天职?我的伟大的工作?我为在天堂建造大厦而在人间打下的基石?我想成为那支队伍里的一员的希望?那支队伍的人把全部雄心壮志集结成一个光荣的志向,去改造他们的同类——把知识传播给无知的王国——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用宗教代替迷信——用上天堂的愿望代替下地狱的恐惧。我必须放弃这一切?这可比我血管里的血还要宝贵,这是我所企盼的,是我的生活目的。”
经过很长时间的停顿后,我说:“那么奥利弗小姐呢?你一点都不关心她的失望和悲哀了吗?”
“奥利弗小姐身旁围满了求婚者和奉承者。不出一个月,我的形象就会从她的心头抹去。她会把我忘掉,会嫁给一个可能远比我更能使她幸福的人。”
“你说得倒挺冷静,可是你在矛盾中受尽了苦。你愈来愈瘦了。”
“不,如果说我瘦了一点,那是因为我为悬而未决的前途担忧——我的动身日期一拖再拖。就在今天早上,我还得到消息说,我已经等待多时的那位接替者,三个月内还不能准备好来上任,说是三个月,也许会拖长到六个月。”
“可是每当奥利弗小姐一走进教室,你就发抖,满脸通红。”
他脸上又一次闪过惊诧的神情,他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敢这样对一个男人说话。可我觉得这样的交谈无拘无束很自在。在跟坚强、谨慎、高雅的有才智的人交流思想时,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突破那常有的沉默的外围工事,不跨过那推心置腹的门槛,不在他们的心底里赢得一个位置,我是决不会罢休的。
“你这人真是有点特别,”他说,“胆子不小,你身上很有几分勇敢精神,你的眼睛也有着某种穿透力。不过,请允许我如实地告诉你,你有些误解了我的感情,把它们想得比实际深厚、强烈了。你给予我的同情也超过了我应得的程度。当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发抖时,我并不可怜自己,我鄙视这种软弱。我知道那是可耻的。我声明,那只是肉体的狂热,决不是灵魂的震颤。灵魂像磐石般一动不动,牢牢地固定在骚动不安的大海深处。要看清我本是个怎么样的人——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物。”
我不相信地微笑着。
“你已经用突然袭击逼我说出了心里话,”他继续说,“现在就听任你摆布了。剥掉基督教用来掩盖人类弱点的血袍,还我本来面目,我只是个冷酷无情、野心勃勃的人罢了。在所有的感情中,只有出于天性的爱好,才对我具有永久的支配力量。我的向导是理智,而不是感情。我的野心是无穷无尽的,我希望爬得更高,成就更大的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我崇尚忍耐、坚毅、勤劳、才干,因为只有依靠这些,人们才能达到伟大的目标,登上显赫的高位。我很感兴趣地关注你的工作、生活,这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典型的勤勤恳恳、有条有理、精力充沛的女人,并不是因为我同情你过去的经历和现在还在忍受的痛苦。”
“你这是完全把自己描绘成一个异教徒哲学家了。”我说。
“不,我跟那些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之间有着不同:我有信仰,而且信仰福音。你用错修饰词了,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而是基督教哲学家——是耶稣这一派的信徒。作为他的门徒,我接受他纯洁、仁慈、宽厚的教义。我拥戴他的教义,并且立誓要传播它们。从我青年时代起,宗教就征服了我。它培育了我的原始品质,把我出于天性的爱好这棵小小的幼芽,培养成了仁慈博爱的参天大树;把人类天生正直这株须根,培养成应有的神圣的正义感;把为可怜的自我赢得权力和名望的野心,变成了要扩大主的王国、为十字架旗帜获得胜利的壮志。宗教为我做了那么多好事,修剪和驯化了我的天性,使我的原始材料得到最好的利用。但是宗教无法根除天性,天性也不可能根除,直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时候。”
说罢,他拿起了放在桌上我的调色板旁的帽子。他再次望了望画像。
“她的确可爱,”他低声说,“她真的不愧叫做世上的玫瑰!”
“那要不要我再同样画一张给你呢?”
“有什么必要?不用了。”
他把一张薄纸拉过来盖在画上,那纸是我画画时习惯用来垫手的,免得弄脏了画纸。他到底在这张白纸上突然发现了什么,我没法知道,可是他的眼睛确实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一把抓起白纸,看了看纸边。然后朝我看了一眼,那眼色有说不出的古怪,让人难以理解。它像闪电般迅速、锐利地扫过我的全身,似科要把我的形体、脸部、服饰和每一点都看清并且记住似的。他张开了嘴,像是要说话,但不管要说的是什么,他把那眼看要冲口而出的话给咽下了。
“怎么回事?”我问。
“没什么,”他只是回答说,在把那张纸放回去时,我看见他敏捷地从纸边上撕下窄窄的一条,迅速塞进手套里,接着匆匆点了点头,说了声“再见”,就悄然离去了。
“嗨!”我叫了起来,说了句当地的土话,“这可真有点绝了!”
我也仔细看了看那张纸,可是除了我试画笔时涂上的几块颜色外,什么也没看到。我对这桩怪事琢磨了一两分钟,可是发觉无法解答,而且确信它也无关紧要,于是就不再去想它,不久也就把它完全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