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 6 章

“……”

周洲菜得无力反驳。

时间还早,林循便开了另一台电脑,带他上了几把分,成功帮他把段位拉到了青铜二。

就在周洲满怀希望以为自己今天能上青铜一时,工作室另外一个编导汤欢来了。

细高跟“哒哒哒”地规律敲击地板,玻璃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林循和周洲对视一眼,非常默契地退出游戏,打开word,装模做样开始聊剧本。

“……”

汤欢翻了个白眼,把策划案“啪”的一声摔在林循桌上:“服了,我真服了,一天天的,到底谁是老板?再被我抓到在工作室打游戏,罚款五百块。”

“……”,林循好脾气地把策划案摆正,“阿欢,别这么说,你不是有股份么,你是我老板,行不?”

林循创业以来,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拉了汤欢入股,要不然这家工作室早玩完了。

她自己纯靠声控本能干活、耳朵又刁眼光又高,空有热忱、审美和技术,对生意运营一窍不通。

周洲呢,本地人家里条件好,就想大学毕业找个地方混日子养老。

其余几个后期、美工、宣传,也大概一路货色,干这行的基本都是i人没跑了。

只有汤欢,林循的大学同学,同样学编导出身。

ENTJ领导者人格,叠加事业心贼强的魔羯座,做事雷厉风行,自我约束能力几乎变态。

她对广播剧全无兴趣,甚至压根没有对声音好坏的辨识能力,只因嗅到近些年耳朵经济兴起的苗头,毅然决然辞职找上了那会儿刚开始创业的林循。

——如果说林循是“一只夜莺”的耳朵和心脏,承担一切对声音和剧本的审美高度,那么汤欢就是头脑,负责排兵布阵、运筹帷幄。

共事三年半,“一只夜莺”从当初的岌岌无名,到如今算是在广播剧站稳脚跟,她二人缺一不可。

汤欢开门见山,目光锐利:“林老板,玉清子的人选你找到没?”

“……”,林循头皮一麻,总感觉读书那会儿班主任都没这么可怕过,“还没。”

汤欢目光又转向周洲。

“那你呢?《凡尘》其他cv都敲定了么,试音demo发给老板了么?”

“发了,”周洲松了口气,声音轻快,“昨天下班前就发了呢,老大还没回复。”

压力给到林循。

面对着前者压迫感满满、后者看好戏的两双眼睛,林循打了个呵欠,掀着眼皮慢悠悠回看周洲:“哦,demo啊,我连夜审了,早上给你发完反馈意见了啊,怎么,没看到吗?”

周洲悲痛道:“……靠,老大,你坑我?”

最讨厌这种表面摆烂、实际上卷得要死的人了。

简直就像上学那会儿上课睡觉迷惑对手、回家头悬梁锥刺股的学霸。

说话期间,工作室其他员工陆陆续续来了。

晨会上,大家各自汇报手头的进展。

等i人们老实巴交地轮流汇报完,汤欢终于点头表示满意:“《小蔷薇》完结后火了一把,口碑真的很不错,在几个平台上都有稳定忠实的播放量,收入也可以。等《凡尘》选角结束,大家把奖金发一发,好好放个假。”

她说完,话锋一转,一个甜枣配一个巴掌的资本家套路玩得贼溜:“但是!市场是残酷的,据我所知,这个月昼山刚注册就倒闭的广播剧工作室就有五六家,我们‘一只夜莺’虽然成绩还可以,但缺一部出圈的大爆剧。”

工作室里其他i人们一言不发,汤欢目光如炬:“林老板,你之前接《凡尘》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

林循拧开一瓶矿泉水,“唔”了声:“……《凡尘》是这几年我们接到的最好的本子,在小说平台上虽然不算爆火,但剧情、人设和画面感都很好,非常适合改成广播剧。”

汤欢颔首:“我对我们林老板的直觉百分之百信赖,所以《凡尘》一定要好好做,尤其是男主的选角。”

她说着,朝林循歪歪脑袋。

林循眉头一挑,摊手:“这角色确实不好找……我不能降低标准。”

汤欢没法反驳。

林循的标准,等同于“一只夜莺”的水准。

她沉思片刻,另辟蹊径:“嗯……你现在基本上都在之前接触过的cv里找人,以你对声音的记忆力和敏感度,到现在都没找到,说明都不太合适。我手上有一些我们工作室没接触过的,等会儿我把声音发给你,你再好好找找。”

忙碌又寡淡的一天结束前,林循总算在某条音频中找到了神仙音的“代餐”——一个声线清冷的老牌配音演员,艺名叫远山,来自睿丽文化的有声部门。

睿丽是昼山很有名的文娱企业,游戏、影视、广告都有涉猎。

有声部门只是他们家的投资试验田,签了几个老牌cv,其中远山算是门面。

他的嗓音条件虽然比不上沈郁,但胜在入行多年,专业功底很强。

林循翻了翻他以往的作品,声音表现力也很好,戏感十足。

她选完人,左右活动了下僵硬的颈椎,把资料发到周洲邮箱上让他去联系、谈价。

这才面如菜色地捂了捂耳朵,听了成百上千条人声,耳窝和耳膜酸胀抽痛得厉害。

汤欢见状从策划案里抬起头,倒了杯据说能保护耳朵的中草药茶推到她面前,言简意赅:“喝,喝完回家睡觉。”

——工作室里常备这种茶,除此之外,她还给林循办了采耳店的会员卡,美其名曰设备定期维护,简直丧心病狂。

林循看了她一眼,二话没说灌下水,拎着包遁走。

下过雨后,街道被冲洗得一尘不染。

路两旁的梧桐碧绿如洗,枝干交叠,遮天蔽日。

工作室离晟霖苑走路只要十分钟距离,这也是她当初买这个房子的原因之一。

她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生活情调。

或许是这么多年在外打拼习惯了,出门步行、回家泡面,一向追求快捷便利。

林循踩着帆布鞋,慢慢悠悠晃过小区门口一连串卖菜的小摊,在一位头发雪白的老太太面前蹲下来,照惯例挑了一把葱。

这老太太是这两周忽然出现在这片“路边菜市场”的,年纪很大,估摸着得有八十了。

她每天早晨傍晚都过来,就摆些葱蒜、自制的小咸菜等。

林循听买菜的街坊们提过几句,老太太姓姜,在晟霖苑住了三十来年。

她年轻的时候丈夫便去世了,后来唯一的女儿车祸离世,只剩个身有残疾的外孙和她相依为命,日子很难。

年初老太太消失了一段时间,大家都以为她搬家了,没想到这阵子又出来摆摊。

姜老太默契地帮她把葱仔仔细细装好,忽地来了句:“丫头,每天买这么多葱做什么?”

林循顿了下,把那捆葱塞进帆布袋,耷拉着眼皮不咸不淡地瞎扯:“哦,我整天熬夜嘛,听人家说喝葱泡水对皮肤好。”

“……”

老太太皱眉盯着她,一副“我怎么不信这个邪”的表情。

倒是路过的几个大妈大婶闻言刷地回头,上下打量了眼林循——不施粉黛也掩盖不了那极其嚣张漂亮的五官,尤其是那皮肤,白皙透亮到能滴出水,只有眼底的些许青色隐隐透露出熬夜带来的疲倦感。

——这种级别的大美女,就算说吃屎能养颜都有人信。

“给我来几根葱。”

“我也要。”

“我先来的。”

“……”

姜老太的存货一抢而光,云淡风轻地把铺在地上的油布一收,揣进环保袋里,潇洒开溜。

林循拎着那捆葱慢慢悠悠地跟在她后面,往家走。

可跟着跟着,她渐渐觉得不对劲——老太太硬朗的脚步迈进了小区大门,走到了她家楼下,进了同一个单元门,而后突然转过身看她,目光疑惑。

“……”

林循连忙摆手,指了指楼上:“我可没跟着你啊,我家住楼上。”

“哦,这么巧啊。”

姜老太乐呵呵点头,转过身径直走向101号房门,哼着小曲掏出钥匙开门。

林循愣愣地看着她的动作,后知后觉地发现101门口原先堆着的那辆废弃自行车和一摞旧报纸都不见了。

此时正好是饭点,门把手上却没挂外卖——她这段时间总是很忙,回家的时候几乎都错过饭点,只有今天赶了个巧。

半晌后,林循跟上去,喃喃地问道:“……之前那个住客,已经被赶走了吗?”

她当时以为沈郁只是忘了交房租。

没想到他是真的交不起。

林循挠挠头,不知怎的有点烦。

她自以为好意,顾及沈少爷的自尊心没去打扰,没想到人家已经被扫地出门了。

原本凭着老同学淡薄的交情,借钱不好说,但让他找到下个住处前在客厅借宿几宿,总是没问题的。

姜老太却是满脸“你在说什么”的表情,一头雾水反问:“谁被赶走了?没有啊,我们住得好好的。”

还没等林循理解“我们”是“谁们”,大铁门在此刻“吱呀”一声打开了。

年轻男人高挑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门后,挡住背后窗子透出的所有光线。

他双目无神地对着老太太的方向伸出手,接到一个始料未及的轻飘飘的空袋子后,挑了挑眉:“……卖光了?”

“那可不?”

姜老太眉间的得意神采熨平了川字纹:“多亏了这小姑娘,她就是活招牌。”

接着慢悠悠扔了双拖鞋到门口,温柔却不容拒绝的架势:“孩子,到我家吃饭啊。”

“……我……你们……呃。”

林老板大脑宕机,结结巴巴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这才搞清楚街坊口中和姜老太相依为命的“残疾外孙”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林老板:吃葱能养颜纯属谣言,别信。

沈少爷:残疾……外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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