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没有谁比萝丝·沃特福德对我更好的了。她身上结合了男性的才智和女性的任性,她写的那些小说很独特,而且读后让人心绪不宁。正是在她的家里,有一天我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那天沃特福德小姐正在举办茶会,她那小房间比平时更为拥挤,每个人似乎都在聊天,而我则安静地坐着,觉得有些尴尬。我性格太内向,所以无法加入任何一堆人的谈话,他们好像都在专注于谈论自己的事情。沃特福德小姐是一位相当不错的女主人,看见了我的窘态就径直朝我走来。
“我想让你和斯特里克兰太太说会儿话,”她说,“她对你的书可是推崇备至。”
“她是干什么的?”我问道。
我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如果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位很有名气的作家,我想在我和她说话之前也要把情况摸清楚。
萝丝·沃特福德为了加强她回答的效果,故意把眼帘一垂,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她经常举办午餐聚会,你只要别那么腼腆,她会邀请你的。”
萝丝·沃特福德是个玩世不恭的女子,她把生活看成是写小说的机会,把大家作为她小说的素材。如果大家显示出欣赏她的才能,她就会时不时地邀请他们到她的府上,适度破费地款待他们一番。她对大众对名人们崇拜的弱点既感到快乐,又有点鄙夷,但不管怎样,在他们面前她扮演着端庄得体的知名女作家的角色。
我被领到斯特里克兰太太面前,我们在一起聊了有十分钟的时间。除了她的声音很悦耳外,我没发现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在威斯敏斯特有一栋房子,能够看到尚未竣工的大教堂,因为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所以便觉得亲近了一层。对于所有那些住在泰晤士河和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居民来说,陆海军商店就是连接他们的纽带。斯特里克兰太太要了我的地址,几天之后我便收到了她午餐会的邀请。
我的约会很少,所以便欣然接受了邀请。我到得有点晚了,因为我害怕到得太早,所以绕着大教堂走了三圈,进屋时我发现聚会的人已经到齐了。沃特福德小姐已经在那儿了,还有杰伊太太、理查德·特维宁、乔治·罗德也已落座,我们都是作家。那是早春晴朗的一天,大家的兴致很高,我们谈论了很多的事情。来之前,沃特福德小姐甚是纠结,是照她青春年少时的唯美主义打扮呢,她过去参加各种聚会常常要身着淡绿,手持一朵水仙;还是照她成熟女性仪态万方,穿着高跟鞋和巴黎款的女装,戴着一顶新帽子打扮呢。结果她的打扮介于两者之间,这反而让她有了更高的兴致,我还从未听过她用如此俏皮刻薄的语言谈论我们共同的朋友。杰伊太太清楚语不惊人死不休是机智的灵魂,她用比耳语高不了多少的声音发表高见,羞得雪白的桌布也会染上玫瑰色的红晕。理查德·特维宁滔滔不绝地发表着奇谈怪论,而乔治·罗德意识到不必再展示他口吐莲花的才华了,所以只管张开大嘴,不断地往里填上食物。斯特里克兰太太说得不多,但是她有一种可爱的本事,让谈话围绕共同的话题,一旦谈话出现冷场,她就会插入适当的话语使谈话再次进行下去。她这一年三十七岁,身材较高,体态丰满,却不显得肥胖;她说不上漂亮,但是她的面容招人喜爱,也许这要归功于她善良、褐色的双眸。她的肤色不太好,一头乌发梳理得很精巧。她是三个女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化妆的,与其他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她似乎更为淳朴和自然。
餐厅的布置很符合那个时代的品位,非常朴素,高高的木制白色护墙板,绿色的墙纸上挂着惠斯勒的蚀刻画,用四四方方的黑色框架镶嵌着。绿色的窗帘上有着孔雀图案的设计,笔直地悬挂着,地毯也是绿色的,图案是白色的小兔在枝繁叶茂的树林里追逐嬉戏——显然是受到威廉·莫里斯的影响。壁炉架上摆着白釉蓝彩陶器。彼时,在伦敦一定会有五百家餐厅都是如此一模一样的格调,这种风格雅致,富有艺术气息,但是也有一些沉闷。
当我们离开时,我和沃特福德小姐一路同行,天气很不错,再加上她戴着新帽子提高了兴致,我们决定漫步穿过圣詹姆斯公园。
“刚才的聚会真不错。”我说。
“你觉得饭菜可口吧?我告诉过她,如果她想让作家们登门,就一定得让他们吃好。”
“让人佩服的建议,”我答道,“可是为什么她想跟作家们来往呢?”
沃特福德小姐耸了耸肩。
“她觉得作家有意思,她想赶潮流,我想她很单纯。可怜的人儿,她认为我们都很了不起,反正请我们去吃午餐会让她很开心,对我们也没有坏处,就冲这一点,我就喜欢她。”
现在回想起来,无论是远离尘嚣居于汉普斯特德庙堂之高的雅士,还是处于切恩街寒酸画室的文人,那些追逐名人的人想方设法要把他们揭个底儿朝天,而我认为斯特里克兰太太是这群人中最不会伤害到人的那一类。她还是少女时是在安静的乡下度过的,从穆迪图书馆借来的书不仅给她带来了不少浪漫故事,而且带来了关于伦敦的浪漫遐想。她对阅读有着真正的激情(在她这一类人中是很少见的,大部分人对作者本人的兴趣浓于对作品的兴趣,对画家的好奇甚于对其画作的品鉴),她为自己创设了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生活得自由自在,那种自由是她在日常的现实世界中绝对无法获得的。当她开始了解了作家们之后,就好像她亲自登上了舞台去历险,而不是在舞台脚灯的另一头遥望舞台上的演出。她看见这些作家粉墨登场,真正感到了自己生活的圈子扩大了很多,因为她不仅亲自款待了他们,而且在他们封闭的幽居中拜访他们。她接受了这些人游戏人生的种种规则,并认为这些规则对于作家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但她自己片刻也没有想到要按照他们的规则去调整自己的行为。他们的伦理标准稀奇古怪,就像他们身着的奇装异服,他们的理论和悖论狂野不羁,如同某种娱乐让她觉得趣味盎然,但是对她的信念没有一丝一毫的影响。
“有没有一位斯特里克兰先生呢?”我问道。
“哦,当然有,他在城里做事,我想他是个证券经纪人,他这人非常古板无趣。”
“他俩感情好吗?”
“他们彼此相敬如宾,如果你在他们家吃晚餐你就会遇见他,但斯特里克兰太太不常请人吃晚餐。他很安静,对文学或者艺术没有一丁点儿兴趣。”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乏味的男人啊?”
“因为有头脑的男人是不会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对这话想不出怎么回答好,所以我又问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有孩子。
“对,她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俩都在上学。”
这个话题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又开始谈起了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