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是6世纪的诗人对草原景致的描写,也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蒙古草原牧民的生活。千百年来,数不清的游牧民族在这穹庐下面,今日行,明日留,逐水草畜牧而生。成吉思汗所在的蒙古—孛儿只斤—乞颜部是一个以游牧为主,狩猎为辅的部落。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他们已经从采集、狩猎经济进入了比较有保障的游牧经济,氏族公有制早已不存在,牲畜和其他财产早已为个体家庭所私有。家庭即“阿寅勒”,已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那颜的子孙们根据私有财产世袭制从父祖那里继承一份财产和百姓,并继续通过掠夺和兼并,形成新的“一圈子百姓”。在当时的蒙古社会由于战事频繁,蒙古各部的属民和奴隶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加,他们不但要冲锋陷阵,而且还从事生产劳动,被用于游牧业、狩猎业、农业和手工业。
属民的一切经济活动要以其所从属的贵族的意志为转移,按其旨意驻牧。其负担十分沉重,平时要纳贡服役,战时要随从参战。以游牧生活为主的蒙古人,其游牧对象的牲畜是马、牛、羊,马匹在他们整个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马匹是蒙古人的财富,又是“草原靴履”。草原人几乎天天骑在马上争战、放牧。
马被广泛地用于交通运输、战争、狩猎、生产以及用作牵引车辆等。而且用马奶可以制做出各种各样的乳制品。马奶酒被欧洲人称为“库米兹”,与马肉及皮革一样是蒙古人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其次是牛、羊,多半用以食用,是切实可用的财产。狩猎对蒙古人来说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而且在军事上也可以作为集团训练,教以战术。或作为一种娱乐活动,以此来提高士兵的斗志。
蒙古人的宗教是萨满教,这个宗教相信,天、地、山、川、草木、火等万物都有神灵存在。因为在当时,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人们所看到的只是无边无际、一望无垠的茫茫草原,在这样的环境里是无法产生冥想宗教的。“萨满”蒙古语“布克”的意思,据说是掌管神与人的关系,传达神的意志,根除病症的很原始的东西。在蒙古草原,不论天还是神都叫“腾格里”,是最高的神。游牧民族里,无论是贵族、属民还是奴隶都是按神的意志来行事,“无事不归于天”。因此,“长生天”、“永恒的天”、“永恒的天力”等语句经常挂在蒙古人的嘴边。蒙古人祭天的地方叫珠盍利,把祭祀用的肉挂在长竿上,倾注白马奶子制做的酒于天地,这叫“汉奠之礼”。在蒙古部落许多地方,牧民制作幼稚拙笨的翁根作为神的象征。“爱太根”为地神,作为母亲的大地而被信仰。另外,在蒙古还有另外一支小的宗教——喇嘛教,同萨满教一起统治着牧民的灵魂,但总是同萨满教混淆而没有明显的界限。
一切都归于天命或神意的思想,使历代可汗在统治和领导部众等许多方面有了凭藉。其号令一出,便具有无比的号召力和不可抗拒性。无论是进行争战还是政策的推行,都如顺水行舟,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后来,铁木真正是巧妙的运用了这一思想,才得以称汗以至建立起强大的游牧帝国。
塔塔儿部:在蒙古部兴起以前,塔塔儿部是漠北草原势力强大的一个大部,位于呼仑贝尔湖附近,它的地域广阔,富饶美丽。塔塔儿部之间经常相互争战,同时又充当辽、金统治者的帮凶镇压其他部族,与蒙古族、克烈族为敌。
蔑儿乞部:据说蔑儿乞部是蒙古语族部落之一。
他们居住在鄂尔浑河至薛灵格(色楞格)河流域。《元史》记载说:蔑儿乞部“世居不里罕哈里敦之地。其俗骁勇,善骑射,诸族颇惮之”。这些说明在蒙古族兴起之前,蔑儿乞部也是漠北的强部之一,他的势力曾到达“不里罕哈里敦”即不儿罕山。
乃蛮部:乃蛮部为突厥语族部。无论从地域、军事、经济、文化都比蒙古人先进。他们建立了先进的部落联盟,采用畏兀儿文字进行统治,并信奉西方传来的景教。据《元史·地理教志》记载,乃蛮部始居于谦河(叶尼塞河)流域,后居住于蒙古高原西部,控制着阿尔泰山附近的广阔地域。因与克烈、蒙古族为邻,因此“经常与王汗(罕)发生纠纷,互相敌对”。
克烈部:克烈部居住在漠北的中心地带即土拉河和翰尔寒河流域的回鹘汗国故地,是由六个部落组成的强大的部落联盟。与中原王朝和蒙古族相毗邻,信奉景教。因在风俗、语言、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受突厥部族的影响,常采用突厥的名字或称号。在当时,克烈部是漠北草原一个独立的大部,既顽强地抵抗着来自各大部的骚扰,又没有屈从辽、金的统治。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私有制的发展,蒙古草原诸部逐步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分成了那颜贵族与属民、奴隶两大对立阶级。他们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当时草原各部阶层和阶级的划分大致包括以下几类人:
那颜——译为“老爷”或“官人”,是各部的奴隶主贵族和官员的称谓。他们是各部首领、统治阶级,在各部享有很高的荣誉并拥有众多尊贵的称号。有的甚至受封于唐、辽、金王朝,并成为该王朝在这些地区的代理人。汗合罕(可汗)是那颜阶级的领袖人物。
这些人从不进行生产劳动,而是专门从事战争和掳掠。
他们有自己的政治中心——翰耳朵。内设官分职,外戍边卫疆。是各族贵族的最高代表,并逐步发展成为剥削和压迫本部百姓的地方政权。
哈剌抽——又名“哈刺出”,意为“贱民”、“黑民”。他们虽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经济上有少量的牲畜、帐幕、劳动工具等私有财产,但与那颜贵族是一种依附关系。哈剌抽平日纳贡服役,战时则随军作战,那颜贵族与哈剌抽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白身人”是哈剌抽中地位较高者,可以参加氏族部落的选举。但“白身人”在战时也要充当普通战士。
属民——一个附庸等级。又称“哈阑”汉语意为“人丁”之意,指的是人数众多的庶民。属民来自被征服部或被削弱部的成员,或是为争取保护的一些投诚部落的牧民,或是失去财产、没落的氏族成员。那颜贵族与属民之间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属民处于附庸地位受那颜贵族的剥削和统治。
孛翰勒——“奴婢”之意。包括世袭奴隶、买卖奴隶、陪嫁奴隶、赠赐奴隶、罪犯奴隶、自动投靠的奴隶、同族近亲奴隶及战俘奴隶等等。在当时的蒙古诸部中,孛翰勒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从事最繁重的劳动。他们不仅供家内役使,从事各种生产劳动,而且还随主人参加围猎和征战。甚至被役使充当军中苦力,或修筑战地工事,或进攻时冲锋陷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