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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终于修到了巴克维尔镇。

虽然是条简陋的路,但毕竟巴克维尔的人,再也不需要单靠马背,一小包一小包地驮送日常所需了。如今巴克维尔通了送货的大马车,从前外边世界零敲碎打地运进来的精彩,现在终于可以整成一个大包,搁在车上像模像样地领进镇里来了。

变化当然总是从街头开始的。

街头有了教堂学堂和剧院。街头乱跑的淘气孩子,终于有了一个去处,虽然依旧淘气,却是眼不见为净的淘气法了。街头的淘金汉子,每天背着工具袋收工的时候,终于在酒吧和饭馆之外的地方,找到了另外一些略略体面些的消遣方式了。街头的番鬼婆娘,也终于有机会把在箱底压了多年的漂亮衣裙,拿出来熨平了,在星期天里穿着走进教堂,一只眼睛看着牧师,另一只眼睛瞟着别家女人的穿着,感叹着时尚不可预测的寿命。

这些变化都是体面的变化。体面的变化是叫人往好里做人的。体面的变化是乏味的,让人抻着脖子地紧张着的。那些在金矿里流了一天臭汗的男人们,却不想总是往好里做人。他们觉得星期天在教堂里做半天好人就够一个星期受用了,其余的日子里,他们宁愿要那种扯了领带的、松松垮垮的、不那么体面的热闹。

于是街头就有了另外一些变化。

这些变化不是那个英国女皇指派的金矿长官带进来的,也不是巴克维尔镇委会带进来的。这些变化跟政客一点关系也没有,全是老百姓自己的闹腾。

最大的变化是从酒馆开始的。这一年街头的几家酒馆从三藩市用马车运来了几个金发碧眼的德国姑娘。这几个英文和街尾的中国人差不多烂的姑娘,不是来巴克维尔替淘金的汉子洗衣做饭的,也不是帮淘金汉的女人们料理家务的,更不是来教淘金汉的孩子们说德国话的。这几个姑娘每天只做两件事:白天昏睡,夜里狂舞。

不,她们跳的不是狐步,也不是华尔兹,那些舞都太古板太体面了,不过瘾。她们跳的,是那种能叫男人把手掌拍裂了,嗓子喊飞了的舞。其实,她们的舞姿分解起来很简单,只有两个动作:旋转和跳跃。旋转的动作是她们自己完成的。在尖锐的胡琴声中她们像陀螺一样地飞转,层层叠叠的布裙旋成一团一团眼花缭乱的云雾。可是跳跃的动作她们却需要别人的帮忙。男人的帮忙。酒喝到七八分的男人气力很大,能把那些女人抛到离天花板很近的地方。据说有一回有个女人在抛跳的时候,撞坏了天花板上挂着的顶灯。胡琴声越来越尖,尖得在耳膜上刮出一片片肉屑。男人们的嗓子,喊得只剩下几条丝。跳得最高的女人和那个把她抛起来的男人,就会得到一杯最上等的威士忌。胡琴手还没把三支曲子拉完,男人和女人已经醉成了一团。

街尾也渐渐有了些变化。风是从街头吹到街尾的,所以街尾的变化总是比街头慢半拍。不过,风在吹的过程中,也会自作主张地变了方向,所以街头的变化传到街尾的时候,常常已经变了味。

从街头吹到街尾的风,是由街尾的孩子带过来的。卷毛和阿珠的儿子华仔,到了年纪,就进了街头的学堂,免不了把街头的新鲜事,学嘴过来传给街尾听。华仔没见过世面,生下来就在猪圈鸡窝烂泥潭里打滚,华仔传过来的话,也就免不了沾带了些泥腥味。

比如街头有了教堂,华仔跟学堂的老师去看过了一回,回来就告诉爹娘,街头盖了个气派好大的菩萨庙。在华仔的眼里,世界上的神仙只有一个名字,都叫菩萨。

又比如街头盖起了皇家剧院,华仔就报告大人,说番鬼造了戏园子,台子大得好跑五匹马,十个关公也舞得开大刀。

街尾的大人听了华仔带过来的话,眼也热,心也烫,也想学着办几件新鲜事,和街头的番鬼比试比试。于是,就有人去三藩市,请来了一个戏班。

戏班很小,只有五个人,一个弹琴,一个吹箫,三个唱戏。白天唱《李后主和小周后》,晚上唱《白娘子许仙》和《六月雪》,一天一换。街尾没有戏院,只是一片空地上支起几根木头,架上几块板,头顶上铺几块油布。日场两个毫子,夜场三个毫子,一唱就是十四天,场场都站了满满一地的人。唱到后来,看的人全会了,台上唱,台下也唱。台上不唱,台下也唱——是哼过门。吉姆的酒馆里,人反而少了。

吉姆生意淡了,倒也不十分在意,因为他的心思,最近在另外一件事情上。吉姆听见街头有了教堂,自己跑过去亲眼看了。堂也是木头盖的,房顶上有个尖顶,尖顶上有个十字架,并不十分起眼。可是到了星期天,老番鬼带着小番鬼,穿戴光鲜人模狗样地来了,把一个屋子坐满了。屋子有了人气,就像宗祠有了香火,就显得气派起来。气派是靠人撑出来的。

可是再有人气,那也是番鬼的堂。巴克维尔的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堂。巴克维尔的中国人,不是一个乡来的,姓得杂,口音也杂,没有宗亲会,也没有拜祖宗神灵的地方。年节之日,调停纷争商议大事之时,竟无一个聚会场所。泥不捏成团,成不了器。人不聚到一处,成不了势。洪门的堂,是不能再等了。所以吉姆的心思,这阵子一直在筹款建堂的事上。

酒馆里,今天只有几个客人来买吃的,都是拿荷叶裹了带走的。自从芙洛拉来后,旺记不仅卖酒,也卖叉烧卤鸡烧鸭。今晚戏班演的是《白娘子许仙》,淘金汉子收了工来不及吃饭,就在旺记买了现成的饭食,包了赶去看戏。客人都走了,芙洛拉收拾完了锅灶盘碗,扫了地擦了柜台,坐在凳子上剔牙花。吉姆知道她在等他的一句话,就锁了门去看戏。反正这会儿不会有人来买酒,要买也得等散了戏。

吉姆斜眼看了一眼芙洛拉,今天换了件衣裳,是掐腰的短袄,荷绿色裹了蓝边,腰收得紧,周身看上去倒反更圆润了。那年进镇时的一脸青黄,现在像水洗过了一遍,再也不见了。这个北方婆娘通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壮实,脚大手大奶大臀大,脸盘嘴巴鼻孔眼睛都是大的,大到了一处,倒不难看。那日她被送进镇来,他第一眼瞅见她,就知道这女人若脸上添上几两肉,就不丑。果真如此。

其实这女人最大的,还是气力。真像一匹纯种的蒙古母马啊,怎么骑怎么踹也折腾不烂。屋外的地、屋里的锅灶,哪样活计都不需他吩咐两遍。连房顶漏雨,她也敢爬到树上去补。

这个女人站着是匹马,躺下也是匹马。他也是马,在还有两条腿的时候。那时候他是一匹能驮得起一座山的马。现在只剩了一条腿,虽然驮不起山了,却还有驮山的雄心。只是躺下去的时候,他再也不是马了,他只是一堆屎。他骑不了她,却又断不了骑她的念想。他只能倒过来求她来骑他,让她骑也是一种痛快啊。那痛快是叫他上了瘾的,试过了就戒不了了。这个女人蛮,只认钱。不过还算公道,拿了钱,就真做事,回回让他痛快得想撞到墙上就死,这个女人有这个本事。他求她,就得用钱,可是世上有哪样痛快是不要钱的?大烟膏不花钱吗?睇戏不花钱吗?喝酒赌钱哪样不花钱?况且他给的,只是二块七毫五一回的价呀。矿皮上随便雇个小工搬石头钻眼,都比这个价高,而且那都是有收工的时候的。可是这个女人除了夜里睡觉闭眼,就永远没有收工的时候。

吉姆从酒柜最里的那个门里,摸出一样物什,扔给芙洛拉。“别在这里装样子了,我知道你心在哪里。”

芙洛拉打开纸包,看着了里面的东西,一时怔住了。吉姆从来没给她买过任何东西,连根针头线脑、一块香胰子都没有过。就犹犹豫豫地看了吉姆一眼,问你不去吗?吉姆骂了一句丢,还要等到许仙真成仙了才走啊?芙洛拉这才把纸包揣在怀里,出了门。

只是这婆娘的肚子怎么总是空瘪的呢?吉姆看着女人的背影,暗想。

他吉姆过了这个年就是四十六岁了。这个岁数在乡下老家是可以做太爷爷的岁数,可是他连当爹的影子还没看到。她年轻得紧,肥乳丰臀的样子,白长了一副下仔的身段。等两天他跟马车去一趟维多利亚,找庄口那个姓周的先生,讨一个方子来叫这个女人喝下去,看肚皮鼓不鼓得起来。

想到这事,吉姆的脑袋就揪成了一团乱线。他冲着女人的脊背喊了一声:“戏完了就回来,别整天跟阿珠老鼠嫁女啰唆个没完。”

这天白娘子的戏开场了,演到小青和小白踏青遇到许仙的时候,芙洛拉才进来,阿珠已经把脖子都等直了。芙洛拉一进来,众人不看台上了,都扭过脸来看她。原来芙洛拉的头上,戴了一顶黑呢帽子,窄檐,帽筒四周贴了一圈花,花正中有两根山鸡毛,一根红,一根蓝——那是街头番鬼女人才戴的帽子啊。

众人哄哄地笑,冲着随后进来的吉姆喊:“阿吉姆,你老婆咋成大洋马哩?”

吉姆呸地吐了一口痰,说:“我好歹有匹马哩,你有啥?马毛也没有一根。”

阿珠挤过来,左看右看地把芙洛拉浑身看得长出细毛毛来,半晌,才叹了一口气:“这怕不是本地的货吧?麦肯色太太的店铺里,没有这样好看的。卷毛可舍不得给我买。”

芙洛拉哼了一声,心想阿珠真是眼界浅,一顶帽子也值得这样大惊小怪。这种款式的帽子,几年以前她就见过了,在照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