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天】
早餐是烤鸟。
阿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回了几只鸟,鸟不拔毛,而是先剖开鸟肚子,除去内脏,清洗过后,里面塞进一把香茅草、盐、几个浆果,然后用湿泥巴裹住,埋在火堆里焖烤。
涂莉莉走到溪边梳洗。卷起牛仔裤腿,脱了帆布鞋,下到水里,洗脸洗手,洗洗脚,用压缩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没有牙刷,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来当牙刷的,青果子洗干净外皮,啃上几口,咀嚼十几分钟,将果皮渣吐掉。这是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看到的,年轻士兵参观过细菌部队后,长官要他们咀嚼苹果,不要咽下,而是吐掉,后来她查了资料,说苹果中的有机酸能够清除大部分口腔细菌,不过得细嚼。她现在没有苹果,但青果子口感有点像苹果,就用来代替吧,总比什么措施都没有的好。
阿鸿昨天就见过她吃青果子又吐掉,今天再看,就叽里呱啦的问她为什么不吃掉。这个她现在还解释不了,只好不解释了。
她上了岸,穿好帆布鞋。
平时她只有冬天才穿袜子,夏天一般穿凉鞋,因为是去山区溶洞,温度偏低,所以这次是穿了帆布鞋,但没有穿袜子。阿鸿也没有穿袜子,所以原始人还没有发明袜子。
阿鸿对她招招手,从火堆里扒出一个泥团团,用树枝敲碎了,顿时一股肉香冒了出来。
鸟的个头不大,也就跟鹌鹑差不多大小,有的还没有鹌鹑大。泥巴带走了鸟羽毛。阿鸿一共扒出6个泥团,涂莉莉吃了两只鸟,阿鸿吃了四只鸟。
扒出泥团后,阿鸿没有往火堆里扔树枝,而是在火堆底下灰烬较多的地方扔进去十几个小泥团。涂莉莉想了一下,猜那应该是鸟蛋。
果然,不到十分钟,阿鸿便用树枝将小泥团都拨了出来,放那儿凉了几分钟,敲开泥团,很灵巧的剥出鸟蛋,递给她。
鸟蛋还有些烫手,她用矿泉水瓶里的水湃了一下鸟蛋,这才剥壳。
热乎乎香喷喷的鸟蛋,不用盐也是美味。
阿鸿见她喜欢吃鸟蛋,喜不自胜,将鸟蛋全都给她吃了。
“好吃吗?”他问。
“好吃。”她点头。
“明天,吃——”他叽里咕噜说了几个音。
她估摸着应该是“鸟蛋”,鸟蛋是统称,似乎这时候他们也不可能将鸟的品种分的很细,所以“鸟蛋”一词肯定用来称呼所有品种的鸟蛋。她拿出笔记本,记下来。
“明天,吃鸟蛋。”她用他的语言说了一句。
阿鸿笑着连连点头。
昨天、今天、明天,他们关于时间的概念就这么简单,没有“后天”这个词,再远的时间,就用数字和昼夜来计量,比如,2个白天,3个夜晚这样;有季节的概念,但没有“年”的概念;食物方面,还没有开始驯化粮食作物,但知道有些植物结的种子是能吃的;采集方面,其实不仅是女人的工作,男人也要做,毕竟也不是每天都出去打猎的。
部落传统,男孩子过了14个冬天之后,就要跟着出去打猎,兔子这种小动物不算成绩,至少要抓到或杀死一头鹿才算成绩,每杀死一头大动物,鱼婆就会在猎人左上臂上纹上一道笔画,这是战士的象征;要是猎到了狼、熊、虎这种大型猛兽,就可以在脸上纹身,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花纹,这样出门在外,其他部落的猎人一看脸就知道对方是个猛人、狠人。
阿鸿很遗憾的说,他到现在只杀过两头狼,还没有杀过熊和虎。他给涂莉莉看他脸上的纹身——那两道纹身之前她一直以为是颜料,在左耳旁边,倒不难看,也没有破坏他的面相。他还说,部落首领是个狠人,杀过熊和虎,所以可以在额头纹身,眼睛下面颧骨那儿也有纹身。
光是听着就觉得很疼!
继续走路,继续学习新词。
狼、熊、虎的发音她都记下来了,阿鸿很会学动物叫声,说到“狼”,就狼嚎几声,她便很容易就懂了;阿鸿之后便以此类推,要是说到什么新动物她听不懂,他就学上几声动物叫声。
笔记本上注音的新单词增长飞快,再加上几个动词,代词你我他,语言不够手势凑,简单交流初步达成。
问他还要走多久,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再走2个白天,再在外面睡两个晚上,就能到了。要是他自己走,明天下午就能到。
她算了一下,部落距离她原本打算的根据地巨石大概是6天的路程,因为她故意走的慢,这4天的路程其实应该只用3天半就能走完的,所以重新校正的时间应该是5天半;猎人们脚程快,只用4天或4天半就能走到巨石那儿。这个距离果然是太近了,很不安全。
她可以将巨石当成中转站,如果能在部落安全度过冬天,等到春天——等等!现在还是夏天!这是不是意味着,部落还没有开始迁徙?
“迁徙”这个概念阿鸿不能理解,但问题经过简化之后,他听明白了,说他们会在储存了足够的食物之后,走很长一段路,去温暖一点的南方,重点是,南方有山,山里有狼和虎。
先把狼和虎放在一边,涂莉莉问他大概多久之后会去南方,路上要走多久,这可把阿鸿难住了!
问来问去他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走,只说等到很多树开始大量掉树叶就得走了。路上要走多久?这个更说不清楚了,为什么要知道需要走多少个白天呢?总之是很多个白天就对了。
这倒不是阿鸿智力不够,原始时代确实也没必要所有人都知道具体的时间,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只需要听首领和鱼婆的指挥就行了,就连首领也得听鱼婆的,因为鱼婆年纪最大,懂的最多。鱼婆决定哪一天离开,还会为他们治疗伤病,所有的人都很敬畏鱼婆。
涂莉莉琢磨着,鱼婆大概相当于祭司的角色,也可能是巫医,有人考据上古时期巫祝其实都是女性,担负祭祀与医生的职责。“巫”原本只有女性,后来有了男巫,称“觋”。从语义上来分析,如果“巫”一开始只是男性专属,那么当女巫出现的时候,必定会专门为女巫创造新字,就像英文中原本第三人称代词是“He”,为了女性专门造出了新词“She”;中文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原本都是“他”,直到五四时期新青年引入国外著作,为了跟英文配套,才造出了新字“她”,以对应英文中的“She”。
所以首领负责出力气的活,鱼婆负责动脑子的技术活?大概是这样的。
首领都未必有精确的时间观念,但鱼婆一定有个日历什么的。也不用很精确,甚至不一定有“月”的概念,但应该有一个用十进制计算日期的方法。
或许她可以跟鱼婆讨论一下计时方法?对了,她还会制作日晷,要是慢慢想慢慢做,还可以做出晚上用的水漏,水漏跟沙漏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单位时间内滴完内容物,沙漏是沙,水漏是水,材质不同而已。
她渐渐的有了努力方向。
原始时代么,讲什么文化水平艺术修养那都是虚的,简单直接的,就是讲日常生活技能。,男人打猎、干粗活体力活,女人采集、带孩子生孩子,一个部落里男女人口数量应该大致相等,男人稍多一些,这是因为需要有强壮的男人保护部落。自然出生率也是男孩稍多,大概是11个男婴比10个女婴这样的比例。一个150人左右的小部落大概有60到70个女人,80多个男人,女孩长大了会离开部落,到附近的部落寻找合适的孩子他爸。
对于这种“出婚制”,阿鸿说起来异常的简单,他提到他的姐妹们都在15个冬天后离开了部落,他很少能见到她们。他们的母亲活了35个冬天就死了,大概生了11个孩子,活到15个冬天的有6个孩子。
涂莉莉再次惊呆:这婴幼儿死亡率也太高了!达到了50%!
她突然意识到,原始社会生病是个大问题,生孩子更是大问题!
至于“父亲”这个概念,阿鸿不是很在意,说了几个名字,说可能其中有一个是他父亲,首领也可能是他父亲。一个女人可以自由选择让哪个男人进她的帐篷,所以——
随即她明白了,阿鸿为什么除了一开始打她那一拳,之后既没打她,也没对她怎么怎么样。他没什么坏心思,毕竟见识不多,压根就不知道还可以强迫女人。他发现了她,把她带回去,便觉得很有可能进她的帐篷,所以这几天都忙着讨好她、照顾她、给她换着花样找食物。
要是从雄性动物的本能来看的话,阿鸿的想法和做法都太正常不过了,只不过涂莉莉压根没想过这事——既然女人可以选择男人,那就说明被拒绝在男人来说是常事。
私有制出现后才有了阶层分别,得到更多生产物资的人成了上层阶层,开始有了贫富之分,才有了夫妻制度,女人为了得到更多的物资抚养子女,才会同意跟固定的某个男人确定伴侣关系;而男人为了延续自己的基因,就会更努力的划拉物资,养活自己的孩子,于是随之而来的就是男人对“私有制”的概念的进一步拓展:“我的”女人、“我的”孩子。
私有制是万恶之始。
人类的发展史是知识文化艺术科技等等各方面的积累,阿鸿绝对想象不到数千年后21世纪的人类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空调、冰箱、手机、电脑。绝大部分家电在他们来说都跟魔法差不多——他们甚至还没有“魔法”这个概念和名词呢。
她不愿意再想下去了。
一个接受了现代高等教育的人是不可能心甘情愿的生活在野蛮原始时代的,你习惯了烧汽油的代步工具,到了全靠两条腿走路的时空,怎么可能习惯?!还没有抽水马桶!没有互联网!没有电!
涂莉莉简直佩服死自己了!
阿鸿似乎并不太关注她是从哪儿来的。
他问过一次,问她穿的衣服是什么。显而易见,原始人还没有发展出“裤子”的概念,于是这部分始终没有正确沟通,他知道这是“衣服”的一种,包裹住两条腿,这样就不会被树枝刺伤或是被虫子咬到,他觉得这种衣服实在太实用了,就是不知道穿上裤子之后能不能撒丫子跑。
涂莉莉比划着说,可以做短裤,短裤肯定比兽皮裙更合理,更能保护蛋蛋,毕竟你撒丫子跑起来的时候蛋蛋和附属设备会有不可名状的危险状态。阿鸿认为她说的太有道理了!
他一厢情愿的认为她是从更北方的部落逃跑出来的,好吧,他要这么认为,她也没办法解释。至于为什么她要逃跑,他根本不在意。
这么说来,她是被他“捡”到的……好吧,这个也不用太纠结了。
中午,阿鸿用湿树枝点火,利用湿树枝的烟熏晕熏跑了一窝蜜蜂,用小石刀挖走了一大块蜂巢。涂莉莉贡献出了一只垃圾袋,兜走了蜂巢。
她好怕被蜜蜂追着蛰,不过不知道阿鸿用什么草的汁液涂在她手臂上,蜜蜂没有追来。
但他还是带她多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停下来。
还是停在溪水边,点起了火堆,阿鸿花了半小时时间下套索,然后去采香茅草和紫苏,采回来交给她,他回到森林里查看套索,带回来一只野兔,和两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动物。
小动物的外形比野兔略小,像狐狸而略胖,她胡乱猜可能是某种狸,于是简单粗暴的为其命名为“果子狸”。阿鸿说果子狸比兔子好吃。
中午这顿烧烤吃的非常棒!
香茅草提供一种青草的香气,紫苏辛香,蜂蜜味甜,
就差冰啤酒了!
之前几天,涂莉莉一直都没怎么看过阿鸿的相貌。她先入为主认为留着胡子光着上半身只穿着兽皮裙的原始人类没什么可看性,再说她是个脸盲症患者,十分不擅长记住他人的相貌,为了脸盲症曾经闹出不少尬事。
阿鸿的相貌也不能说长得很“远古”,现代智人的骨骼结构在走出非洲的时候就已经大致定型,种族不同在骨骼上的表现几乎是没有分别的,那种眉骨突出的人种是尼安德特人,不是现代智人。阿鸿要是穿上现代人的T恤牛仔裤或是戏装,放到北京上海的街头,根本没人能看出什么差别来。就是普通人的长相,不难看,当然也算不上漂亮。
21世纪是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的时代,全球各国进入现代化的民众审美高度统一,“美”的标准各人不同,但总体是趋同的。这个意思是说,以好莱坞明星为代表的美丽的人类获得了全球民众的认同,以此为标准的话,想在这个时代看到“美人”,概率可能有,但因为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的问题,你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高于普通民众颜值的“美人”。
这也是一项重大损失!
她昨晚已经向手机里的明星们告别了,从今以后,她就是一个连精神食粮都没有的原始时代废柴了。
悲从中来。
阿鸿是个很好的猎人,能根据脚印判断是什么动物、有多少只、巢穴是否在附近、有没有危险。他们实际上一直沿着溪水旁边的森林边缘走,距离溪水大概3、40米远。连说带比划,他的意思是,溪水边缺少遮挡物,太显眼了,要是有什么食肉动物攻击你,你可就是一个极好的目标。
她没法正确理解他的话,他抓耳挠腮了一会儿,做了一个撕咬的动作。
“虎?”她试着问。
阿鸿摇头,“不是虎。狼。”比划着,狼是群体动物,要是遇到狼群那可就糟了!只能尽快爬到树上。
费了老半天劲,才就狼的问题沟通明白了:森林里不是没有狼,而是她走运,一直没遇到。
他还即兴表演怎么杀狼的,动作幅度之大、表情之夸张,简直笑死个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觋”,xi,专指男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