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的房间不大装修极简,但余悦不在意,她伸手撩了一把被汗水微微沾湿的长发,略带嫌弃地皱眉,径直走向了浴室。
温热的水从头顶倾泻而下,略过脖颈再淌过那条纤细的胳膊,黑色的纹身图案被打湿,与那截玉臂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是一种很诡异的美感。
余悦的右手手指抚上那片被水打湿的图案,极重地摩挲着一直绵延到左肩下方一寸的黑色纹身,半响轻轻笑一声。
人活着的时候会被很多东西束缚,总以为死了就好了,就自由了。
可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痛苦渡生,轻松赴死,也是一种奢求。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被她随手扔在床上的手机发出连续且刺耳的声响,电话那边的人打一遍没人接就一遍又一遍地打。
电话响到第六遍时,余悦似乎是被烦得不成样子,走到窗边按了接通。
“余老师,你终于接电话了!你真的要辞职吗?要不再好好想一想,千万别冲动行事啊!你这工作不知道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呢,结果你倒好,不声不响就辞职了……”
电话那头的人一顿啰嗦,余悦凝着窗外,许久过后终于出声打断了他。
“王老师。”
她的嗓音一惯平淡,所以哪怕单单一句称谓也能让电话对面比她大了十几岁的人及时收声,屏气等着听她接下来的话。
“王老师,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我觉得自己真的不适合当老师。”
“怎么就不适合了?你这两年不是干得很好嘛?好多学生喜欢你嘞!”电话里的人下意识反驳。
余悦轻轻一笑,垂眼。
“一点儿都不好。两年前我说服自己去热爱这个岗位,习惯三点一线的生活,适应这个城市的喧嚣,我以为我可以的,可两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有改变。”
“真的,什么都没有改变。”
她无意识重复。
对面的人静了很久,叹一声,“那你什么时候再来学校?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余悦的目光落在那轮皎洁的圆月上,思索片刻,“明天吧,明天我去学校门口等你,不方便进去,就不进去了。”
对面的人没再说话,余悦挂断了电话。
在别人眼里,她草率地辞掉了既轻松又体面还是被称之为铁饭碗工作,大概率是疯掉了。
可只有余悦知道根本不是这样的。
她只是……只是有点厌倦了这个城市,在这个城市待够了。
厌倦在旧的城市里找不到旧人的影子,厌倦她与这座热闹的城市格格不入,厌倦了世俗给她的枷锁。
她闭眼,再睁眼时看到了玻璃窗上映出的身影:棕色的大波浪,诡异的纹身图案,不用伪装的情绪……
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由的样子。
是二十六岁之前她从未拥有过的样子,也是她和他一直所奢望和追求的样子。
二十六岁了,她就想疯一把,就想逃一次。
第二天余悦驾车驶向市区,回公寓里换了一身规里规矩的白色衬衫和浅色牛仔裤。
大夏天,她却穿了长袖长裤,严严实实地遮住了裸露在外的皮肤和那片墨色,连披在背后的棕色大波浪都被扎成马尾,乖顺地垂在身后。
纹身和棕色的头发都是辞职后才有的,眼下要去学校,她可以遮住纹身,却来不及掩饰那一头颇为扎眼的棕发,幸好她这一趟也不需要进学校,否则必然会引起非议。
车子堵在学校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时,王老师打电话过来问她的位置,余悦报了一家咖啡馆的名字。
挂断电话的时候她隐约听到对面的王老师在跟人说话,却因为红灯骤然变绿没有听清电话那边说话的内容,只听到了一声:“这就来!”
从十字路口到咖啡馆花了二十分钟,余悦坐在咖啡馆又喝了一杯咖啡后,说要给她东西的王老师却迟迟不见踪影。
她抬手拨通电话,不等对面的人接通,头顶传来一声极其温润的轻唤,“余老师。”
她挂断电话,静静看着距离自己几步远的人,虽诧异却也没多说什么,只微微点头,道一声:“于老师,好巧。”
迎面走来的人笑得温和,一身严肃的黑色的西装却叫他穿得格外儒雅。
他高大挺拔的身影向她靠近,随即落坐在她对面,清俊疏朗的面庞上是温柔和善的笑意,一双星目上挑,凝着她,直言来意:“抱歉,余老师,是我托王老师约你出来的。”
余悦微微诧异。
面前的人她认识,是和她同一年进四中的老师,只不过她是数学老师,而对面的人是体育老师。
余悦之所以知道他,是因为两人带着同一个班的课,而她也曾因为他的人与他所教课程形成的巨大违和感多留意了他几次。
两年以来,不过是见面打个招呼,要熟不熟要生不生的关系。
她猜不到他此行的目的。
“于老师找我有事吗?”
对面的人闻言点头,将一直抱在手里的盒子轻轻推到她面前,“听说你辞职了,想送你一份辞职礼物,感谢两年来你帮我顶了很多次课。”
余悦望着他认真的神色,失笑,“不必了于老师,你太客气了。”
“收下吧,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他却神色认真。
老实讲,余悦总觉得对面的人很是熟悉,像是曾几何时在哪里见过一般。可她挖空了脑袋,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他。
因为她的记忆里从没有过这样儒雅温润的人,如果有,凭着这种独特的气质她一定不会忘记。
所以,她应当是记错了。
余悦将盒子放在手边,轻轻道了谢。
“余老师辞职后,有想去的地方吗?”他弯着眼睛,似乎是不经意的闲聊。
“对深山里挺感兴趣的,打算去看看。”
对面的人静了静,余悦也静了静,不是什么相熟的人自然没有那么多话可以说,所以余悦打算找个借口离开,在她开口之前,却见那人突然收敛了笑意,目光里也带上了些许郑重。
“突然问这个问题很冒昧,所以提前向你说一声抱歉。余老师,听说你家里也在催婚,是真的吗?”
他的眸子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在等着她的回答。
余悦皱眉,“于老师想说什么?”
“我想说我也在被家里催婚,就想问问余老师,缺不缺……一个应付家里的理由?”
余悦没说话,身子往后靠,审视着对面的人的神色。他面上的神色是一惯的温和,却又带了几分认真与严肃,那双好看的眸子也不躲不避,直直迎着她的目光。
她不知道他这个念头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为什么选我?”
“我和余老师同事两年,清楚余老师的为人,也刚好听说余老师也在被催婚。还有就是,余老师不是打算去山里吗?这样的话,我也不担心我爸妈经常见到你,事情败露。”
他说完,等着余悦的反应。
余悦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不想结婚。”
“不用领证的,只是占一个名头。”
一向温润儒雅的人,语气里难得带了一丝情绪。
余悦将要拒绝,桌子底下握住的手机开始震动,她垂眸,看到来电人,将要拒绝的话吞回去,变成一句:“能不能让我想一想?”
对面的人唇角的弧度变大,体贴点头,“不着急,你想好了可以给我打电话,拒绝或者同意都没关系。”
从咖啡馆一别四天,余悦没有打开过带回来的那个盒子,也没有联络过那人。
第五天的时候,她向父母说明自己辞职后的计划后,屋子里沉默了许久。
客厅里,余爱国长叹一声,拍了拍她的肩膀,“阿秋,去那么远那么偏僻的地方,我和你妈怎么放得了心啊。”
三个人沉默而坐,许久过后余悦回了自己的公寓。
从咖啡馆带回来的那个盒子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似乎是被人遗忘了。余悦盯着那个盒子看了很久,终于将盒子拿了起来。
那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个数码相机。
相机下有一张卡片,只写了一句话:希望余老师能爱你所爱。
余悦失神了,在打开盒子看到那个相机之后。在客厅里一个人端坐了很久,她终于拿起了手机,拨通了那个没有备注,只单纯是一串数字的电话。
电话对面的人给人一种一直等在电话旁的错觉,因为电话响铃不过三秒就被他接起。
“余老师。”
他喊她,即使隔着电话也是温和有礼的语气。
“你为什么不想结婚?”
她问完,静静等着电话那旁的人开口。
“我有一个忘不掉,也不想忘的人,除了她谁都不行。”
隔着电话,余悦笑了,低头的那一瞬间眼泪溢出眼眶,直直落在地面上,悄无声息。
“好巧,我也是。”
不是什么惊为天人的人,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可就是忘不了了,怎么也忘不了。
电话那头没有再说话,却也没有挂断电话。等她无声地哭了很久,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后,那边适时传来极其温柔的嗓音。
“余悦,别哭了。”
“忘不了就一直记着吧,你有一个忘不掉的人,我认定要非她不可,都一样的,我们都一样的。”
余悦闻言,红着眼眶,目光落在夏日傍晚那一轮高挂的血色残阳上。
恍惚间看到有人勾唇对她笑,目光不耐又桀骜,带着一股子野性,却偷偷藏匿着温柔。
她也笑了。
人之所以能不断地拥有新的记忆,是因为大脑会定期清除旧的记忆。可是魏棋,我的记忆里永远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他久不入她梦,于是今天她对着落日许愿:“魏棋,下一场落日来临之前,我是否有幸再见你一面?你不说话,我当你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口味一:
《喜欢喜欢猫的你》——双配音演员。
1-
于幼某天无聊玩摇一摇时摇到了一个距离自己仅仅五公里、昵称叫“抱猫”的人,她没多想,手一抬打算继续摇时突然收到了那个人发来的招呼。
【抱猫】:“嗨,抱猫吗?”
爱猫如命她手顿了下,再次仔细打量了一眼那人的头像,犹豫着回:“可以给我看看你的猫吗?看完我再决定要不要抱。”
下一秒对面发过来一张奶呼呼的小橘猫的照片,她当下利索地按下了好友申请。
两人仅在手机上聊一些关于猫猫的日常,直到后来她想抱猫想得心痒痒,鬼使神差地问对面的人:“不知道我是否有幸抱一下你可爱的猫猫?”
时隔一天,对面的人才回了个:“好”。
两人成功会面后,她看着这个喜欢猫、说话温柔、长相出挑、为人绅士的男人,心里独自放起了烟花。
2-
发现李至不喜欢猫的那天,于幼恰巧也发现他不喜欢自己。
所以她红着眼睛抱着自己放在他家养的猫搬了家。
走之前还挑衅似的往他的门缝塞了一张纸条:“再也不想抱你的猫了,因为你的猫没有别人的猫可爱。”
后来那年的冬天,于幼新搬的小区楼下开了一家名叫“幼稚”的猫舍。
路过那家店门口的时候,老板的怀里抱着一只大橘猫,脚边有很多小猫在跟他撒娇。
而他缱绻的目光温柔地落在她身上,将怀里的橘猫往前递了递,问她:“于幼,我的猫很可爱,所以,抱猫吗?”
——
于李至而言,不喜欢猫是真的,后来因为她喜欢上猫是真的,想和她一起养只猫是真的,喜欢喜欢猫的她也是真的。
口味二:《今日宜和她恋爱》
1-
许容笙凭一张名为“原上草”的摄影作品获奖无数,颁奖典礼上记者问他这张照片的灵感来源。
只见男人唇角勾着肆意的笑,
炽热的目光紧紧注视着某个方向,道:
“想做她的原上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记者追问“她”是谁,男人指了指自己无名指上的婚戒,
嗓音温柔缱绻:“我的妻子。”
消息一出,满堂惊呼。
众人纷纷喊话说不信一向不近女色的他居然结婚了。
直到晚上当事人亲自下场证明。
照片上男人的唇上和颈边全是被蹭花了的口红,
配文:“今日宜和她恋爱。”
2-
孟黎二十四岁,钟爱各式各样的汉服,副业算得上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汉服模特。
约她拍宣传图的摄影师一个接着一个,但是合作过的每一个摄影师都不能完全贴合她的心意。
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直到某年四月梨花正好,店门被人轻轻叩响。
风铃微动间许容笙缓缓推门而入。
男人温柔地唤她的小名,
眉眼带笑地问她:“孟黎,让我试试,行不行?”
那时孟黎便知道,她要等的人来了。
——
“我的镜头里从始至终都只有她一个女主角。”
“后来她的专用摄影师再也不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