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总归是人生大事,我和易笙自然不想草率。
我和易笙打算找个日子把证领了,然后等孩子生下来,再办婚宴。
我们的婚礼不需要多隆重,但也要庄重温馨,要有长久以来一直爱护我的人的祝福。至于双方家人的支持,我们并不强求。
事实上,只要他们不哭着喊着跑来阻止,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为了宝宝的健康,易笙非常严苛地限制我对着电脑的时间,让我恢复到他刚出现时的健康生活。我乖乖地照做了,像个好孩子一般听从了准爸爸的所有要求——他比我还要有研究精神地阅读了大量参考书。那些东西就算是在爱看书的我眼里,也是非常催眠的工具。
易笙一定会是一个非常好的爸爸,宝宝,你可真走运!我常常偷偷对肚子里的宝宝笑着这般说着,故意对此表示嫉妒和羡慕,让宝宝也高兴高兴、得意得意。
因为有人分担了比较麻烦的部分,所以我有了大量时间,好好思考怎么做一个漂亮百分百的新娘。我在五元书店买了大量美容服饰杂志,认认真真地按照上面写的做保养。
虽然等我生完宝宝再减完肥,怎么看也得再一年,但结婚是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我当然看重。
我从小就梦想成为一个漂亮的新娘,情窦初开就希望自己能像公主一样,风风光光地嫁给我的丑小鸭王子。而现在,这一天终于即将来临,我怎么可能不紧张不在意?
因此尽管我非常清楚自己样貌平凡,再怎么打扮也就一个中上水平,但依然希望那一天的自己,能美得圣洁诱人。
我希望能在易笙的眼里找到惊艳,找到一个无比美丽的配得上他的自己。
为此,我和当年努力学习一样,努力地保养自己,即便是不爱吃不想吃的东西,只要有足够的营养价值,只要对皮肤对宝宝好,我就会往嘴里塞,哪怕孕吐得再厉害,我依然不依不饶地含着眼泪往肚子里吞,看得易笙都觉不忍,还打电话让我的朋友们来劝我。
易笙的这通电话有没有成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们一个碰头的好理由。过年期间原本就是聚会的好时机,大家都有钱有闲,就缺一个大冷天出门的理由。
如今,宋依初要嫁了,我非常潮流地未婚先孕了,黎思雨继承了部分产业变成小富婆了,种种变化让我们有了种不得不聚的觉悟,便齐齐塞进了卓奇为结婚买的房,抢先闹闹新房。
无视卓奇阴冷恐怖的视线,无视易笙担忧到发绿的脸,我们非常纵情地将新家狠狠踩踏蹂躏了一番,包括它未来的主人宋依初在内。她竟完全忘记了这是自己的房子,比我们玩得还疯,又喊又叫又笑又窜,直到我考虑到我家宝宝目前的体力,主动休战,言之无物消停下来。
我们开始讨论彼此的婚礼、蜜月的地点,宴席的摆设,甚至争论要怎么有技巧地要更多的红包。话题之无耻,想法之猥琐,连脸皮非常厚的卓奇和易笙都啧啧称奇:原来,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由于各种原因,我始终觉得婉婉这辈子是绝对嫁不出去的,所以毫不犹豫地邀她当我的的伴娘。
因为,我无条件相信——就算等宝宝呱呱落地,就算我经过魔鬼课程恢复正常体型,这厮铁定还会是一彻底的单身。
婉婉得到我的邀请后,先是一脸惊喜,随即在我无比淡定的更快慢慢变得复杂。
她到底是了解我的。
果不其然,不过几分钟,她立刻明白了我的想法!水汪汪的大眼睛异常悲愤,粗粗的短指还接抖啊抖的,十足效果:“郝郝,我看上去就这么嫁不出去吗!”
原本为我不请她当伴娘而郁闷地跑去角落画圈圈的黎思雨,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果然很好嫁!”
我毫无异议,点头认同:“没错,你有钱。”
闻言,宋依初直接笑趴。而婉婉则气得直跳脚,那叫一个暴躁,很暴躁:“郝郝,你这是诅咒,是报复,你嫉妒我身边没有衰男!”
“嗯,没错,各种羡慕嫉妒恨。”我无视易笙不爽的表情,很是用力地点了点头,“婉婉,面对现实吧:你——嫁、不、出、去!”
一击即中。
婉婉在喷出一口鲜血后,彻底阵亡。
她一脸绝望的横躺在软软的纯羊毛地毯上,时不时地抽搐一下,表示自己已离死不远。
可惜,除了我之外,竟没人观赏她卓绝的演技。
一向非常配合的黎思雨在计算过时间后,彻底无视了还倒在地上的婉婉,一脸歉意地看着宋依初:“时间好像不太对啊,小初,郝郝的婚期约莫在你婚后三个月。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回国两次,我爸肯定不同意。”
宋依初顿时垮了脸,虽然她和黎思雨走得更近,但那丫头毕竟是我的读者我的粉丝,而我的情况又那么特殊——如果朋友都不来捧场,那估计我的婚礼只剩新郎新娘了!
黎思雨心软,怎么可能忍心让我陷入如此悲惨的境地?
这就注定了被牺牲的人只能是宋依初!
宋依初当然不肯了,她的伴娘缺席了,难道拿伴郎替吗?于是,小脸一翻,不经大脑的话直接出了口:“那我也推……”
“不行!”一直保持缄默的卓奇突然出声,一口回绝了她,表情变得异常狰狞,“我不同意,你答应我的!”
虽然同是天蝎座,我不得不承认卓奇的恐怖程度绝对不是小小的我可以比拟的,我甚至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我需要修炼,我需要拜师,他是大魔王!
大魔王发威,天下无敌!
在场的除了宋依初,都被他的表情怔住,包括我在内。只是我还来不及为那张恐怖的脸恐惧地倒吸一口冷气,易笙已捂着我的肚子,还不停在嘴里念叨着:“不看不看,不怕不怕……”
准爸爸的神经质一下扭转了气氛,凝滞的气氛瞬间破裂,只剩下荒诞的搞笑。
婉婉抽搐地朝天翻了个白眼,虽不满倒没有多言。黎思雨则是无知者无畏,左看看易笙,右看看卓奇,小胆儿十足,大大方方地说出了心里话:“……原来再帅的男人,该白痴的时候还是绝对不落人后啊……”
我默默在心里挥了把汗,觉得她应该万分庆幸自己足够迟钝,不然估计没被人揍死,也该死于四道让人脊背发凉的阴狠歹毒的目光。
但所幸迟钝之伟大,让人叹为观止。黎思雨居然还能毫无知觉若无其事地和我肚子里的宝宝打招呼。
我当下觉得才成形的宝宝,都因此崇拜地颤抖了一下……
她太伟大,需要保持距离!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退开一步,把危险的黎思雨踢给厚脸皮的婉婉,任她们就谁比较容易嫁出去的无聊问题再度进行毫无意义的争执。而作为主人的宋依初和卓奇则开始准备晚餐,还不依不饶地为婚期的事情纠结不休。
易笙偷来了整盘水果,献宝似的端到我的面前,欣赏着眼前的闹剧。他一脸满足地搂着我的肩膀,不时在这里撒撒火种,那里挑拨挑拨,再喂我吃块水果,然后为自己的成果笑得前仰后合,无比奸佞。
终于,易笙被忍无可忍的受害者们从沙发中拖了出去,扔到地上就是一顿狠揍,我毫不介意毫不心疼,无视准爸爸被群起激愤的“筒子们”又踢又踩,惨叫连连,兀自看着电视吃着水果,过得非常幸福。
走到那厢的卓奇啧啧称赞我为“最毒妇人心之代表”,我才慵懒地歪着脑袋,看着瘫倒在雪白地毯上的潜意识受虐狂,问:“亲爱的,满足了吗?”
在家当大爷,出门就该受点罪,这样的人生才够 完整嘛。
看,我多为老公着想,我该当选十佳夫人。
我一脸无辜地看着依然赖在地上的易笙,看着他笑意浓浓地凝望着我,温柔又肉麻地轻声呼唤:“郝郝,过来,拉我一把!”
阳光洒在他英俊的脸上,异样的美丽,璀璨了整个冬日。
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