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梵高到底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讨好一个□。因为很多时候,在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也会有一种冲动,冲动地想要用刀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涌动的凄美。
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这么做,我想那多半是因为我还没有疯透。
最后,我将这些扭曲的心态变为一个阴暗至极的故事,灰色的,晦涩的,像阴雨天走过堆满垃圾的羊肠小道,微湿的裤脚,流窜的耗子,刺鼻的恶臭。
这样的题材和文字当然不可能出版,事实上婉婉读过之后,还要求我若要发表,必须换个名字。
我没有反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我只是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内心的阴郁。但是,没必要让认识的人知道。
多余的担心于那时的我而言,或许,只是负担。
我给自己取了个很不起眼很没特色的笔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这样的文章,强烈的对比扎眼无比,我近乎本能地狂爱着。
在累计了十万字以后,我开始把这篇文章发在网上,悄然无息的连载在一个人气不高的新站,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偶尔也会有人来甩两块砖,批判下内心阴暗的主人公,或在他们眼中非常无聊的作者大人。
我并不在意,他们说得也不全错,我的确无聊。
在这篇文下,我从不回读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写,写了更,时多时少,如此这般,年复一年。
只是渐渐的,随着日渐忙碌的生活,我越来越少地去动它。
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地位很特别,就好像易笙,常常想着,却又胆怯地不愿碰触。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到了当初的感觉,不可抑制地想要宣泄一些什么。
手指如飞地跳跃在键盘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彻底敲碎了凝结的寂静。
我完全沉溺在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等回神时才发现,自己竟一气呵成地写了一万字。
当然,依然是没有结局的结局。
我大方地将他们全都发到了网上,有严重修文癖的我,惟独对这篇文章,从来不加修改,甚至不愿再看第二遍。
因为刹那的心绪是任何一个下一刻,都无法揣摩的。
我望着窗外,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厚厚的玻璃上倒影着的,是昏黄的台灯,以及影影绰绰的我。
一脸的迷茫。
空气复静。
我仍然空虚。
偌大的房间,只有自己的声息,对应着类似绝望的文字。
无法言语的讨厌。
我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打电话。可他们多半很忙,管孩子的管孩子,加班的加班,约会的约会。
我打开QQ,奔波所有有人聊天的群,却发现不是插不上话,就是没人想说话。
天地之间,仿佛只有我空得无药可救。
明明易笙在的每一天,我都过得非常充实,没有一点闲暇也没有时间发呆。
我着实害怕,害怕想他。为了不去想他,我甚至打开久违的邮箱,从群邮件开始,一封封地看,一封封地删。
花了大半个小时删完,又犹豫着想点信箱。
手指微微发着抖。
我其实有邮件恐惧症。
在奔走异乡的999天里,我曾染上过强迫症,一日十次地查邮箱,仅仅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关于他的消息。
可是,终究没有。
后来,明知道没有,也要去看,用失望凌迟自己的天真,埋没最后的期待。
终于有一天,觉得自己麻木透了,心上那块早就腐烂的肉在被无数次地践踏过后,似乎永远无法结疤。
但是,已不会痛。
从此,我再也没有开过邮箱。
可是如今,我已经见到他了。
我不但见到了他,还吻了他,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做会生小孩的事情。
是的,我们从没有避过孕。像一个赌局,任由上天决定彼此的命运。
其实,就算怀孕又如何,纵然他会离开,我也赢了一个孩子。
我一个人也养得起,也会给他很多的爱。现在的单亲家庭多如牛毛,何况就算有着双亲,也未必是真的血亲。
若从来的都没有得到过父母全心全意的爱,那么,当他们鱼死网破连孩子都觉得多余的那天,孩子也不会沉沦得不可自拔,不会因为父母的出轨,让痴恋多年的人变得那样的遥不可及。
我从没有隐藏过自己真正的想法,我甚至觉得有些人爱孩子,只是因为觉得应该爱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爱
血缘这种东西若真的全然可信,我和易笙又怎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妈当然爱我,可是更爱自己,所以她明知道我爱着易笙,也可以假装不知道;
我爸爱过我,是因为我是我妈生的,假如我妈不要他,他也可以不要我。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几乎没再见过他,陌路相逢亦无言以对;
易笙的爸爸大概也是爱他的,每当易笙冷冷得看他,他的脸色总是苍白,他想方设法地对他好,这些连我这个外人都知道。可是他和我妈一样,爱自己永远更多;
易笙的妈妈到底爱不爱易笙,实话说我还真不知道,看上去是爱得可以,但是仔细想来全是为了自己,为了留住易笙父亲的心——
所以易笙小的时候,她那样苛刻地要求他,让他变成了别人眼里冥顽不灵的坏孩子;
所以为了让我们分手,她可以将考试中的他关在家里,打他骂他威逼他;
他的心情他的想法甚至他的幸福,从来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易笙总是说他的妈妈很爱他,所以我想那约莫也是种爱吧,只是我理解不了。
宋依初说我是乐观其外,悲剧其中,戴着笑容,藏着悲伤。
我怕歪着脑袋觉得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伤心是我一个人的事,没必要多几个人陪。
反正开心的事也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却很少,聊聊那些都已不够时间。
我们都长大了,于是,注定分离。
怀念不如相见,可是相见太难,只能怀念。
我和宋依初其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一西一东,如此竟也能王不见王。
我们偶尔电话,常常QQ,可是很少见面。
我想她,常常都想,但她工作很忙,还有个粘人的男友,会用和狐狸似的眼睛瞪人,瞪得人无罪也能心虚,全身没一处自在。
我一向珍惜生命,遇见猛禽恶兽,当然只能走避。
黎思雨的身世和我略有相似之处,所以她倒是能理解我,但她说她不想懂,因为懂了,就不敢去要可能的幸福了。
我笑笑,其实心里是同意的。因为就算是在他们眼里这样悲观这样无药可救的我,也还是会想要抓着幸福,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