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易笙的第一次冷战,现在想来,彼此都还适应得不错。
升上高中后,易笙依然为校篮球队效力,战果还很不错,足以让他们班头忍耐他始终在中下游徘徊的成绩。
我总是忍不住地想,估计作弊考上来的筒子应该不止他一个,才能让他挂在年纪倒数一百位的安全线——我们学校是市内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只要能在年级前250位,都是能上重点线的。
尤其我们这一届还摊上了一个名头甚是不俗的新校长,以前是全国十佳高中的副校长,现在翻身挂了正,自然想要做出一番成绩。
他组织上一届的学姐学长们逐个给他们母校的准毕业生中的前二十名打电话,劝他们考我们学校。至于附属初中的我们,成绩好点儿的几乎没有选择余地,非得考本校不可,不然就用轮番疲劳轰炸战术烦死你!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学校竟真的在中考中拨的头筹。
不过,既然易笙都能混进来了,那有其他的例外也不算太奇怪。
我潜意识地排除了他正不断进步的轨迹,个中理由自己也不明白。而我的生活和初中几乎一样,不追星不恋爱,每天除了看书还是看书,只偶尔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
老师很待见我这样的学生,虽然没有一技之长,但平日里乖巧听话,成绩又优秀,正是他们眼里根正苗红的好学生。
而我之所以会被重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客观因素——我在中考时发挥出一贯的平稳,成绩虽然优秀,却也无法在整个市出众,没能挤进高手云集的实验班。
好在,他们不屑和我们一起拼排名,我才能持久地呆在年级前十,年年都攀上橱窗的红榜,给我们老班上脸。
我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并不是想要什么荣耀,而是想让某个经常在那里看球队通告的人能在那里看到我的名字。
我不想让他忘记我,虽然他曾那样过分地伤害了我,虽然我们已有一年多没说过话。
我觉得自己很贱,总是在日记上不断咒骂自己的念想,却又在末尾时一遍又一遍地写着他的名字:易笙,易笙,易笙……
我想他。
春去夏至,又是一年。
我锁上了抽屉里第五本日记,摊开了一本崭新的厚皮带锁日记,在第一页端端正正地写上:“1999年9月1日,郝仁的高二纪年开始。”
我百无聊赖地随便写了些当天发生的事,新的老师新的课本新的位置,内容无趣地自己都不想看第二遍。
笔尖一顿。
再动时,默默流泻出一排小的不能再小的字:今天,和易笙冷战已届490日。
我看着那排小字,很久之后,才合上了日记本。
我对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从书包里拿出单词本,重复着每个相同的晚上。
没有易笙在身边抓耳挠腮左右转悠的晚上,我平均可以多写一张试卷,多背二十个单词,并在睡觉时狠瞪床内侧的墙壁十余分钟,可它依然坚实得隔着两个房间的所有声音。
看来,我所有的努力只是再次证明了滴水石穿和以眼杀人的困难度,非一般人类所能及。
490个日子,日换星移,却是不曾改变。
我很好,他也很好,人类真是适应性良好的生物。
我以为生活就会这样一直延续到无穷远,可命运总是弄人。
十天后的早上,我一出门就遇见了易笙。他单肩挂着书包带,匆匆推门出来,正好和转身关门的我碰了个正着。
四目相对,我不很意外地看了他脸上浮现的诧异,和他黑瞳中的我的错愕。
我下意识地又推开自己家的门,探头去看挂在客厅里的钟,是7点没错啊。
我再回过头:唔,他还在……
尴尬无比。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傻站在原地看他。
易笙亦是如此,没有发话也没有离开,微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于是,我无比贪婪又无比隐晦地偷偷看着他,努力地藏着自己的激动,痴痴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孩。
在过去的499个日子里,我总是有意的无意的想要等待碰见的时刻,却又在相差几分钟的时间里,怯弱地落荒而逃。
我总是憎恨自己的逃避,又无比庆幸自己的逃离。因为我不知道,要怎样面对那么久没有说话的他。可原来,却是这样的沉默,这样的尴尬。
曾经,我们那样好,每天早晨都刻意等待这样的遇见,然后一前一后,相依相偎地上学去。我们无话不谈,从不冷场,即便不说话时,空气中也是和谐安宁。
可是,现在呢?
这样的凝滞算什么?命运的嘲讽么?
我为这样的场面,心酸,鼻酸,却怎么也移不开自己的脚步。
我知道自己应该和往常一样,淡淡地瞥他一眼,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的,背着书包走自己的路。
可是我做不到,因为今天是第500天,而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少个这样的500日。
我是不是需要一个了断呢?我看着他的微褐的发,在心里不断自问。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也许很久,也许只是几秒。
易笙突然迈开了脚步,低着脑袋从我面前擦身而过,只淡淡停留了那么半秒,就用比之前更匆忙的速度往楼下跑去。
可就是那快如眨眼的半秒钟,我仿佛感觉到一双带着热力和汗味的大掌,如此自然又那般生涩地掠过我的额发。
当然,那不会是好闻的味道,更谈不上舒服或是其他。我只是呆住了,圆睁着大眼僵在原地木然地看着他们家的门。
半晌,我才轻轻地俯下头,拨弄着那几簇似乎被他碰触过的额发,傻傻地笑了:“嘿嘿,哈……”
这是和解的开始么?还是说仅仅是错身时的幻觉?
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这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我对着黑板傻呵呵地笑了一天,吓得同桌以为我中了毒,自动退到三八线外二十公分,给了我意外宽敞的一天。
自习课的时候,我乐极生悲,不小心踢翻了值日生的水桶,在老班吹胡子瞪眼睛的威慑力下,不得不用大半节课的时间将整条走廊拖了一遍又一遍。
即便如此,也没能将我的笑容从脸上剥离开。
我乐颠颠地盯着拖把从走廊这头跑到那边,又从走廊那边跑回了这头,反反复复。
路过隔壁班的时候,我不经意地转眸,意外地看到了易笙错愕的脸及他反应过来后大大的笑容,轻轻蠕着唇,带出一句无声的:“郝郝,你这个大傻瓜。”
那是浓浓的戏谑,而非伤人的嘲讽。
我很满意。
哦呵呵,哪个倒霉鬼说福无双至的?不可信也!
当天晚上,我的日记里满满都是他。
虽然我们的接触不过只有擦身而过的一瞬,但对于念想了足足500个日日夜夜的我而言,究竟是何等的珍贵,在作文比赛中屡屡得奖的我竟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日记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乎流泪。
易笙说得没错,我真的很傻,傻得可悲,傻得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