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很纯海也很蓝,是那种很浅很清的颜色,浪花和云朵都白得毫无瑕疵,可看上去却比我画得还假,就好像凸起贴纸,无法与那清澈相融合。
我拖着行李箱步出机场,一眼就望见了那天,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包括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我的导游Wang。
我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试图摆酷的他,然后在Wang热情洋溢的问候声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我回来了。”
那一瞬间,我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怀念。
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我到过浪漫的巴黎,走过美丽的爱情海,穿过拥挤的东京都,在伦敦教堂边看雾又看雨,还在慕尼黑喝了各种各样的啤酒,甚至千里迢迢跑到加拿大滑雪。
我笑过,摔过,恣意的,纵情的,做了很多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亲眼见证了那些美得近乎神话的地方。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抖散着醉人的诱惑。
可是,我却还是如此地想念这个南极边上的小岛——塔斯马尼亚。
我想念它的天空它的海,它的宁静它的人,但我想自己最想念的,还是和那个人一起留下的足迹。
我最终没能骗过自己,时间也没能战胜记忆。
我的逃避彻底失败了,然而我似乎不那么沮丧。
我看到Wang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正载着淡淡的笑。
我自恋的觉得,那笑容很美。
因为,它很纯粹。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重复着当年的线路: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还是住在那栋雪白的小洋楼里,每晚都会故作姿态地举着杯红酒,看着被夜色覆盖的浓郁色泽,顺着摇动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涟漪。
我总是屈膝卧在躺椅上,凝望着漫天的星辰,听海浪混着夜风,低沉地吟唱远古的诗歌,一曲又一曲。
在无需奔波于景点的日子里,Wang常常来看我,陪我钓鱼,陪我看海,陪我幼稚地在沙滩上踩一个又一个脚印,画很多很丑很傻得图,甚至陪我无聊地欣赏无数黑天鹅振翅却不飞的慵懒。每日,每日。
我笑着问他:“Wang,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他捧着胸,从一粒圆土豆躬成一粒滚圆的土豆,百般感慨:“郝郝啊,你终于发现了我的心!我还以为终其一生,你都要把我当成默默无闻的小土豆~”
闻言,我差点儿跌倒在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居然如此透明,连背后偷取的绰号都被他知道了……
Wang却丝毫不以为意地继续耍宝:“我和真主发誓,只要郝郝你不嫌我年老色衰,一礼拜上不了两回床,我定和你一生一世,做对连柏拉图他老人家都嫉恨的地下情人……”
他赢了!我喷血倒地,闭着眼睛努力装死,不想妄自揣测他那身被我那口红酒喷得尽毁的行头价值几何。为表真实,我还有模有样地抽搐几下,才摊平了四肢,一动不动。
不管Wang如何咒骂喷笑,我都坚定地躺着不起。
倘若斯皮尔伯葛此时路过,相信也会为我的演技惊艳一把!
我无限骄傲。
那天傍晚,雪白的沙滩刻下了我的四肢大张的伟岸身形,任凭汹涌的海浪连续冲了好几回,都没能彻底填平我的躺痕。
我恋恋不舍地一再回头,双目含泪,内心悲愤:这浪头软的!爷爷的,果然还是……该减肥了TOT!
晚上,Wang陪我喝了整整两瓶当地产的上好红酒,用他钓的那条比人还重的吞拿鱼,亲自做了一桌烧煎炖煮的吞拿全席。
夜景无限美,Wang就在这样的良辰美景下,问出了那句他憋了好些时日的话:“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一怔,待反应过来时,已流了一脸的泪。
Wang惊慌失措地又是道歉又递纸巾,模样很是有趣。
可是,我却笑不出来。
他那声似近又远的叹息,久得就像那绵长起伏的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又脏又土,眼睛很亮的易笙。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幼稚可笑,又天真可爱。
我遥望着海的那一边,恍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Wang,知道么?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离开,已有999天,两年又269日。
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他一次都没有找过我。
我用类似永恒的美丽数字苦苦守候着的奇迹,在青春的末梢化为了泡影。
999日,我终究没有等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