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我2008年写的,说是处女作也并不为过,当初文笔特别幼稚,还苏玛丽地用了第一人称,修订的时候费了好大一番功夫。

可是排除文笔这个因素,这本书却是我觉得写得最有灵气的一本书了,因为一个作者的阅历是有限的,老道的写手能自己编织最精彩的故事,而初级的写手会将自己长期的生活沉淀全糅在文里,所以越是早期的书越是有很多故事是在作者自己身上发生的。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20岁的时候,将自己小半生最有意思的事全部糅进去写的故事。

有很多梗都是真的:青梅竹马的男孩,互相拔对方妈妈的气门芯、几个死党、高中老师逼分手在走廊站了一个月、求职面试等等很多故事都是真的。

所以一开始我并不想修订这本书再版的。这里面透露了我太多隐私,如果被熟人看见会很容易在这里面找到我的影子。想到这些我就很不好意思,恨不得把这本书毁尸灭迹掉。

更怕的是被那个男孩看见,那个顾墨涬的原型,他看见了一定会笑话我的,肯定会坏心眼地说我暗恋他。好吧,我承认,我是暗恋他。

但是我知道,他也暗恋我。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最傻的感觉是暗恋的话,那更傻的就是互相暗恋了吧。我们两个挺傻的,一直到最后都没有点破。

很多读者可能已经发现了吧,我喜欢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故事。是的,小说里的青梅竹马总是那么温温暖暖、甜甜蜜蜜地在一起。而现实里的青梅竹马,却基本都很悲剧。

我们真的太熟了,熟到没办法做情侣。

在故事里我不会写女主连男主家晾在阳台上的衣服都经常看见。她可以迅速分辨出哪一条是男主的内裤。男主也是,总是能准确知道女主什么时候来大姨妈,然后乘机拿走她的早餐奶,说她今天不能喝冷的。

我经常借他的钱不还,他经常拿我的漫画书抵债;他经常抢我的零食吃,我经常抄他的数学作业;他妈经常和我妈靠状,我也经常害他被打。

就这样打打闹闹、又爱又恨地一起长大。一直到上大学了,不在一个学校了,分开一个学期后,再次见到居然会忽然有种“哇,只是半个学期没见,怎么一下子长这么高、这么帅了”的感觉。

然后一起玩了一个暑假,又觉得这家伙一点也没变,还是原来那个傻样。

不管他在外人眼里多优秀,在我心里只是一个会穿着内裤来我家借漫画的傻小子而已。

而我不管在外人眼里是多大一个才女,在他眼里也只是个经常抢他零花钱、爱占他便宜的抠门鬼而已。

好吧,这个故事写的真的不是他,只是我们的青春而已。

唉,人穷的时候,什么书都拿出来卖啊!明明最不喜欢大家看到的就是这本书啊。千万别让故事里那些原型们买到才好,不过就算买到也没关系,她们从来只会看我新书的封面,然后吐糟作者简介上我的照片而已,我的故事还是很安全的!

这是一个非常真诚的故事,写了很多有趣的事,希望大家喜欢!

籽月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