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红色中央银行 钱袋子支持枪杆子

  苏区建立初期,经济尚未恢复和发展,红军筹款是军费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前三次反“围剿”的军费,靠的是军队自己打土豪筹款和截获国民党物资。第三次反“围剿”后,中央苏区政府受“左”倾思想影响,贸然取消红军筹款的任务,断绝了国家银行和政府的主要财源。推行错误冒进的军事路线,采取“阵地战”和“正规战”的战略,并且盲目扩大红军规模。红军军费变成由苏区政府的财政负责提供。

  为了支持枪杆子,苏区政府制定出“保证革命战争的给养,保证苏维埃一切革命费用的支出”的政策【19】,采取了统一财政,提高储蓄,增加税收,发行公债等措施解决军费和政府开支。

  苏区建立初期,各级苏维埃政府各自为政,毫无财政政策可言,乱收乱用,随意浪费,更无计划和预算。财政来源就是打土豪。税收由于经验不足,有些地方不分阶级乱收税,有的政府随收随用不上交。各级政府支出极为不平衡,收入少的苦到没有煤油点灯,收入多的每月可达数千元。

  为统一财政,克服各自为政和贪污浪费的现象,中央政府规定,各级政府的一切收入随时送交中央财政部,费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领取,必须向上级机关报送决算表。毛泽东提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以警告政府工作人员。同时,针对会计制度中各级政府收钱、管钱和用钱不分,不能相互制约的现象,作为政府金库代理的国家银行,制定了四联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了收款方、管理方(国家金库)、使用方和支配方都有了严密的记录,从制度上杜绝贪污浪费。

  统一财政后,中央能有效地、有计划地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以便集中财力来支持战争。

  苏区农村经济的极大发展,为政府向农民开征土地税和商业税创造了有利条件。税率按阶级分为中农贫农和富农两种,还有减免税的系列规定。税务机关对土地税进行征收时,使用统一的税收收据和免税证。当时,很多农民把苏区税务机关的征税和免税凭证当作拥有土地的凭据。

  1933年3月,中央苏区还建立了统一的关税制度。15个苏区县先后建立近30个关税处,由此,苏区有了独立自主的红色“海关”。

  这些税收,成为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国家银行还倡导储蓄运动,“通知党、政、军各机关和国营企业,必须在银行开往来存款户,借款按透支手续办理”。“储蓄运动可以鼓励广大工农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从事节省,大家将所节省的零钱存入银行,聚少成多,化零为整。而银行普遍地集中与灵活地运用这些社会余资,投放到各种合作社,尤其是信用合作社,以及工农群众个人所经营的生产事业上,大力发展苏区生产,扩大对外贸易,使盐贵、布贵及现金减少的问题从速得到解决。”【20】发行公债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另一个手段,它既可以避免过多发行货币,又给老百姓提供投资机会。苏区政府共发行了三期公债,第一二期都是战争公债,金额分别是60万元和120万元,第三期是经济建设公债,金额是300万元。第一期公债的购买人可以拿债券来缴纳土地税和商业税,结果债券很快又回到了政府手中,实际上造成了财政损失。后来政府意识到不能让债券在赎回期前又回到政府手中,以后就禁止了债券直接交税的做法。

  苏区公债的发行,没有像上海滩那样把公债全部销给银行,由银行去做证券投机买卖,而是发动广大群众,走直销的路子。公债的发行,充实了苏区的财政收入,支持了反“围剿”的战争。

  这些措施,有效地募集了红军军费,又不会给老百姓带来特别重的负担。

  而这一切,都是基于统一的货币!

  如果没有统一的货币,收入国库的是形形色色的各种杂币,将给管理和支出带来极大的麻烦,各种钱币之间的换算,以哪种货币拨款,每天数钱、记账恐怕都忙不过来。发行公债用哪种货币购买,又用哪种货币付息和赎回?简直就是噩梦!而正是货币的统一,为这些政策措施提供了统一的载体。

  在苏区的后期,国家银行在“左”倾路线影响下,违背了“国家银行发行纸币基本上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财政的需要只能放在次要的地位”的重要原则【21】,超量发行货币达800万元。

  由于红军在“左”倾主义的军事领导下,战争不断失利,根据地不断缩小,而货币发行却不断扩大,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纸币的信用大跌,严重损害了苏区人民对革命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