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 9 章

七点半,车子准时到酒店楼下。

祝之繁本来想跟酒店再订几人份的自助早餐,和江与舟他们一块儿在酒店把早饭吃了。

她订了闹钟,昨晚睡得不好,磨磨蹭蹭到七点二十才从床上蹦起来穿衣洗漱,早饭肯定是来不及吃了,客房冰箱里倒是还有几块老奶油蛋糕,可昨天喝大了,胃不舒服,一大早不敢再吃寒凉之物。

江与舟料准了她起不来似的,祝之繁拎着两大袋体积惊人的金银纸扎,刚跳上车,他就扔给她一杯豆浆和一袋薄皮死面小笼包。

祝之繁毫不客气,削葱玉指捻起小笼包就往嘴里塞,一口一个,吃得有滋有味,樱唇油润。另有一道佐餐美味——江与舟脸上难得显露出来萎靡倦容,显然昨晚他睡得比她更加不好,祝之繁心头畅快,更加恣意大快朵颐了。

昨晚他开车回老洋房那儿睡的,房子一直是于静梅在住,平时他不怎么去那儿,怕去了于静梅不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上门问候。到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一点半了,轻手轻脚的,上楼锁上房门便倒下了。

于静梅早上起来,撞见他从祝之繁原来的房间出来,见鬼一般吓了一大跳,倒是江与舟面上一派明月清风坦然自若,仿佛进出的是他自己那间房。

场面令于静梅一度思绪迷乱,心惊肉跳、前思后想,觉得对,又觉得不对。

房子如今是江与舟的,两年前实实在在花八位数全款买下,这家里无论哪间房都已归他所属,是她一直在这里鸠占鹊巢。江与舟爱睡哪儿睡哪儿,她有什么好大惊吓怪的。

可细思之下,又不对味,那是女儿的房间,江与舟自买下这幢洋房后从不愿踏进一步,仿佛那房间里有什么魔咒,只要进去,立刻圈地为牢、画地为狱,他被困住就再也走不出去了。

于静梅望着江与舟伶仃下楼的孤绝背影,喟叹一声才道:“与舟,你是个好孩子,不该再执迷不悟,和我们这样的人家继续搅和在一起了。从前我和她爸爸不同意你和繁繁在一起,是因为你要带着我们唯一的女儿远走他乡。你也知道,那几年繁繁她哥不靠谱已经渐有端倪了,我和她爸爸也很后悔之前轻待繁繁,她是个嘴硬心软的倔性子,看着没心没肺不着调,其实心底里很是孝顺我们的,和祝之宇那个满嘴空话的混账逆子不一样。我们怕老无所依,所以当初才那么反对你们大学毕业后在一起……”

江与舟顿住下楼的步伐,背脊僵挺,没有回过头来,只是安静地听着于静梅说话。

“可她回来了,你也看到了,铁了心要结婚的,和当初不惜跟家里断绝关系也要和你去纽约一模一样。我拦不住她,我现在拿什么资格去让她不要结婚呢?她要是寻常心性的孩子,听父母话、主意不强,倒听得进去我几句劝。”于静梅默默流泪掩面,“这些年,你在等她,也有人在等你。回头看看吧,窈年这孩子就很好,这么多年,当初和你从雾城一起出来,你跟之繁分分合合,她对你似乎从没变过。一个小镇出身的女孩子,无依无靠,凭自己本事在男人堆里单打独斗,如今做到这样高的职位,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外头人看着风光,但其实很多时候是有几分凄楚在的。”

江与舟脸色微微一变,转身戾怒难抑地问道:“她来过这里?”

于静梅不知他为何发脾气,缓滞点点头:“你孝敬我,她比你还花心思,有时候热情得我尴尬,只不过她一直不让我和你说我们私下有交情。”

江与舟搭上楼梯扶手,指节有力不驯,“妈,你少跟她来往,繁繁当初的‘死’和她少不了干系,我永不原谅。”

于静梅不相信地道:“怎么会?窈年这孩子性情再温顺不过,比繁繁这孩子不知道懂事多少倍,繁繁淘气,总也惹我和她爸爸生气,有时候我都觉得窈年要是我的女儿,应是我上辈子修了几世的福气。”

江与舟神色复杂地深望于静梅一眼,脑中浮现出曾窈年那张姣好的面容,目光中不禁淌出几分厌憎。

江与舟冷淡地说:“她早就不是我的妹妹了,妈你也远着她吧。时间不早了,老韩已经在门口等着,收拾好了就下来吧。”

***

墓地是园区里价位中下等的,祝平凡走的时候,家里实在没钱了,二十万都掏不出来。那时候祝之繁死不见尸,祝平凡本就脑癌晚期油尽灯枯之势,得知女儿的噩耗后,更是瘫痪不起,没两个月人就没了。

于静梅去陵园看墓的时候,挑了两块相邻的碑,祝之繁的衣冠冢就在祝平凡墓碑的边上。

祝之繁倒不避讳提早看见自己的墓碑,反正人都是要死的,只是祝之宇的名字和她出现在同一块碑上,她看了之后,心口沉闷酸楚极了。

祝之宇不该在这儿躺着的,她再怎么恨祝之宇,都还是希望他好好活着。

他怎么能在干出那些混蛋事之后,拍拍屁股地在破烂小旅馆里烧炭自杀呢?

据说倒了血霉的小旅馆老板那段时间,天天从早骂到晚,骂祝之宇这个晦气的酒鬼偏偏盯上了他这间小破店。死哪儿不好?听说欠了一屁赌债,这种人要是有骨气点,就该去马路中间一头碰死,好歹赔点钱留给身后的亲属或者债主,自私鬼、窝囊废!也就悄摸无声自杀这点出息,跳楼砸下来摔个粉碎他都不敢!

比起父亲的病故,祝之繁更为心痛兄长这糊涂又放浪的一生。

以前父母忙事业不管她的时候,祝之宇带着她大街小巷斗鸡走狗,她是祝之宇屁股后面的小尾巴,祝之宇去哪儿,她就去哪儿。他那些个女朋友,爸妈一个都没见过,但她全都见过,清汤寡水的、丰乳肥臀的、小家碧玉的、浓妆妖娆的……

祝之宇新买的哈雷摩托车不是先给女朋友坐,而是让亲妹子第一个沾光。十几岁的祝之繁,觉得哥哥是世界上最疼自己的人,长兄如父,期中期末考考砸了,学校里开家长会,祝之繁畏畏缩缩不敢告诉父母,是祝之宇梳起背头,偷穿父亲的正装,西装革履地为祝之繁去开家长。可他一走出校门就漏了馅儿,吊儿郎当地戴上头盔,长腿不羁跨上拉风的摩托,摇身一变,恢复成了痞味十足的街头小混混,就连祝之繁班上年轻的副科老师都为之倾心。

就是这么一个人,好的时候,待祝之繁真是掏心掏肺的好,身边莺莺燕燕没有一个比得上自家亲妹子的分量。

有女朋友和祝之宇相处时日尚浅,不知道他的脾气,阴刀阵阵地嫌祝之繁小屁孩成天夹在她和祝之宇之间当电灯泡,祝之宇则霸气地把啤酒瓶往烧烤摊的桌子上一摔,挑高了眉,横得很:你说什么?老子只有一个妹妹,你他妈算老几?

也是这么一个人,后来沾上了赌,变得面目全非,对身边亲友工于心计骗钱,诓了一个又一个,大家都被他骗怕了,以至于最后,他神神叨叨说自己想死的时候,再也没有任何人相信他。

大家以为他那次消失是和以前一样,又一次重蹈覆辙逃出去赌了,纷纷无奈叹息,没想到,他是以那样窝囊而决绝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亲友之间互相叹了一声又一声,何其悲凉,谁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只能相顾无言罢了。

祝之繁怎么不心痛呢?最疼她的哥哥,偷了家里户口本和房产证,支持她追随此生所爱奔赴纽约。在她身后空无一人的时候,被父母咒骂“生了个下贱胚子,上赶着去给人家投怀送抱,还不如当初闷头捂死”的时候,是哥哥万万千千次将她托举。

她好想回到过去,她可以不要一切,只求回到十几岁的时候,她要她的哥哥无忧无虑,放浪不羁也好,不争气地在街头巷尾厮混也好,那是她哥哥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仅此而已。他不必爱她,不必爱任何一个人,尽情爱他自己就好。

她没跟妈妈说,她给祝之宇也买了点纸扎,一辆纸糊的小摩托。

纸扎店老板的审美品位不好,纸摩托的颜色选的花里胡哨的,祝之繁加了点钱,在手机上找了张哈雷的配色图,让老板把纸摩托改成有质感的炭黑色。

老板改完色了,祝之繁盯着在风扇前呼呼晾干的纸摩托,觉得不够,又加钱让老板捏了一个同色系的小头盔。

纸扎店的老板,在厚厚的老花镜片后面笑话她:“哪里那么多讲究啊小囡囡,下面的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言下之意:多此一举。

祝之繁好似陷入某种回忆,茫茫喃喃说:“他右边眉毛上有一道五公分的疤,蜈蚣一样,疤不丑,甚至长在他脸上有点小帅,就是那道疤让他整个人显得又野又痞,好像天生就是做流氓头子的料。那是他买了新车,第一次载我骑摩托时候摔的,在绕山公路上转弯,我们被摩托甩了出去,他第一时间把我紧紧抱在怀里,下巴狠命抵在我的头顶,把自己的脸暴露在外面,那次我的膝盖只蹭破了点皮,而他整个人就这么破了相。”

她垂下头颅,半阖双眸,艰涩哽咽道:“从那以后,但凡他出门骑摩托,我就盯着他一定要戴好头盔。”

老板停下手头活计,抬头望了她一眼,“男朋友哦?走了多久啦?你还这么惦记呢,一定很帅吧?”

祝之繁别过头去,抹掉眼泪:“不,是我的哥哥。”

爸妈几次摔脸谈离婚的时候,没有人要我,他要我。

年少时,天地之间灰色混沌,我们曾经相依为命过,她在心里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YUAN 10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