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唐人街这家杂货店,除了卖杂货,也卖香港报纸,每天下午,在这里就可以买到香港当天的报纸,住在唐人街的香港移民,来了数十年,说的是广东话,看的是香港的电视剧和香港的报纸杂志,仿佛从没离开过香港。
一名从香港来的留学生,两年来每个星期天下午也风雨不改来到店里买报纸,杂货店店主小庄会为她储起一个星期的报纸,让她一次拿走。
伦敦的冬天,阴阴冷冷,昨夜下了一场雨,今天更显得凄清。
那个留学生又来到杂货店买报纸。
小庄把一个星期的香港报纸放在一个纸皮袋里交给她。
“象你这么年轻的留学生,很少人还会看香港报纸。你真关心香港,你是不是有亲人在香港?”
方惠枣微笑着摇头,付了报纸费离开。来伦敦两年了,她在近郊一所大学里念书,每个星期天,坐一小时的地下铁路来唐人街买香港报纸,为的是看李澄的漫画。
在车上,她急不及待看他的漫画,看到他的漫画,知道他还是好好地生活着,那么,她就放心了。她以为可以忘记他,原来根本不可以。
天涯海角,年深日久,她还是爱着他。
列车进入月台,一个中国女人走进车厢,在方惠枣对面坐下来。
“阿枣,是你么?”
方惠枣抬起头来,这才发现坐在她对面的是周雅志。
“你什么时候来英国的?”周雅志问。
“来了差不多两年。”
“李澄呢?”
“我们分手了。”
周雅志看到她膝盖上放着一迭香港报纸,都是连载李澄的漫画的那三份报纸,她显然还没有忘记李澄。
“你好么?”方惠枣问她。
“我在一家古董店里工作。”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名片给她,说:“有空来看看。”
“好的。”
“我很久没有看香港报纸了。”
“我也不是常常看。”
“习惯这里的天气吗?”
“习惯。”
周雅志要下车了,她跟方惠枣说:
“有空打电话给我。”
方惠枣努力地点头,她和周雅志都明白,周雅志不会找她,她也不会找周雅志。刚才发现对方的时候,她们很迅速地互相比较了一下,两个女人,只要曾经爱过同一个男人,一辈子也会互相比较。方惠枣抱着报纸走路回去那座老旧的房子。
“方小姐,我弄了一个火锅,你要过来一起吃吗?”住在她隔壁的留学生沈成汉过来问她。
“不用了,谢谢你,沈先生。”
沈成汉是芬兰华侨,来英国念研究院。他人很好。有时候,他会跟她说起芬兰。她对芬兰的唯一印象只是听李澄的爸爸提起过芬兰的洛凡尼米。
“刚才你出去的时候忘记关灯。”沈成汉说。
“不,我习惯离家的时候留一盏灯。”
离家的时候留一盏灯,本来是李澄的习惯。她离开了他,却留下他的习惯,仿佛从来没有离开。
后来有一天,她病了,反反覆覆的病了一个多月,沈成汉一直细心照顾她。
每个星期天,他替她去唐人街那家杂货店买香港报纸回来,在那个寒冷的国度里,他是唯一给她温暖的人。
她终于起床了,每个星期天亲自去唐人街买香港报纸,但是已经不是每天都看到李澄的漫画,他常常脱稿,后来,就再没有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漫画了。
这一年,香港的冬天好象来得特别慢,但一旦来了,却是一夜之间来的,这天的气温竟然比昨天下降了六度。傍晚,街上刮着寒风,报贩把报纸杂志收起来,准备提早下班,李澄拿起一份报纸,放下钱,在昏黄的街灯下看报纸。报纸上的漫画是符仲永画的,他现在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新进漫画家,他画的爱情漫画很受欢迎。
过去那几年,李澄很努力的画漫画,他知道,无论天涯海角,只要是可以买到香港报纸的地方,阿枣就有可能看到他的漫画。万语千言,他都写在漫画里,如果她看到,也许她会回来他身边;然而,她一直没有回来,也许她已经不再看香港的报纸了。
从某一天开始,他放弃用这种方法寻找她。她走了,他才知道他多么爱她。那些年轻的岁月,那些微笑和痛苦,原来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往事愈来愈远,记忆却愈来愈新。
时间并没有使人忘记爱情。离别之后,留下来的那一个总比离开的那一个更痛苦。
他留在房子里等她,他是不会离开的,万一有一天她回来,她仍然会看见他。
十四年了,原来她骑着脚踏车去了那个遥远的地方。脚踏车回来了,人却没有回来。
李澄抚摸着老了,也憔悴了的脚踏车,他很害怕,无论她是生是死,他都要去找她。
他把木箱上的地址抄下来,第二天就去办签证和买机票。
“芬兰现在很寒冷呢,你是不是去洛凡尼米的圣诞老人村?”旅行社的女孩问他。
“是的。”他说。
如果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他希望收到的圣诞礼物是她还好好活着。
邮件上的地址是芬兰西南部的城市坦派勒。
抵达赫尔新基的那个晚上,李澄乘火车到坦派勒。这是一个深寒的国度,冰雪连天,他那一身冬衣,本来就不够暖,现在更显得寒伧。阿枣为什么会来到这么一个地方?他实在害她受太多苦,他不能原谅自己。
火车在第二天早上到了坦派勒,虽然是早上,在这个永夜的国家里,冬天的早上也象晚上,街灯全都亮着,他叫了一辆计程车,把地址交给司机。
车子停在近郊一栋两层高的白色房子前面,门前堆满了雪。李澄下了车,雪落在他的肩膊上。他终于来了,来到这个流泪成冰,呵气成雪的地方,来看十四年来萦绕他心中的人。
他扳下门铃,良久,一个中国男人来开门。他看着男人,男人看着他,似乎大家都明白了一些事情。
湖边的这个公园,地上铺满厚厚的积雪,冷冷清清。她的坟最接近湖,坟前有个白大理石的天使,垂着头,合着手,身上披着刚刚从天上落下来的雪,在风里翻飞。碑上题着“爱妻方惠枣之墓”,立碑的人是沈成汉。
“一天,她在家里昏倒,医生验出她患的是血管瘤,安排了她做手术,那个时候,她最牵挂的就是家里那辆脚踏车,她要我把脚踏车寄去香港给一个人,在做手术之前的一天,她的血管瘤突然爆裂,她等不到那个手术了。”沈成汉低声说。
李澄哀哀地站在坟前,他从没想过他和她的结局会是这样。雪在他身边翻飞,他不敢流泪,怕泪会成冰。
“湖面迟些就会结冰,冬天里,阿枣最喜欢来这里溜冰,所以我把她葬在这里。这片陆地下面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一片湖。”
“你们曾经是刻骨铭心的吧?”沈成汉问他。
李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在外面等你。”沈成汉说,他让李澄一个人留下。
李澄把天使身上的雪拨走,钢拨走了,雪又落在上面,那是永无止境的。他永远等她,但她不能来了。
如果十四年前相约买戒指的那一天,他没有失约,也许她不用睡在这片雪地下面。他妹妹曾经劝他,别让他爱的女人溺死在自己的眼泪里,他却让她溺死在雪里,在湖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一枚钻石戒指,十四年了,她从没看过,现在他带来了,可惜她再也看不到。湖面上浮着大大小小的冰块,再过一些日子,湖面就要结冰。他走到湖边,把那一枚戒指投进湖里,让它带着他的悔疚沉到湖底最深处,长伴她的白骨。她曾说永远不想再看见他,他也答应了,今天,他违背了诺言,他来见她,但这是他最后一次违背对她的承诺了。
沈成汉在坟场外面的车子上等李澄,李澄出来了,他抖得很厉害。
“李先生,快上车吧。”他打开车门让他上车。
李澄不停的打哆嗦,沈成汉把一张毛毯放在他怀里。
“谢谢你。”他抖颤着说。
“阿枣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也很不习惯这么寒冷的天气,她脚上常常长冻疮。”
车子在一家中国餐馆外面停下来。
“这是我们开的餐厅,进来喝碗热汤吧。”
这是一家小餐馆,绿色的墙,红色的桌子,是典型中式餐馆的装潢,平常或许带点喜洋洋的气氛,这一刻,却变成最沉重的背景。
沈成汉拿了一瓶酒给李澄,说:“喝点酒会暖一些。”
“谢谢你。”
“李先生,你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
“这种天气,不吃点东西是捱不住的,我去厨房看看。”
李澄唯一可以原谅自己的,是阿枣嫁了一个好人。他把酒一杯一杯的倒进肚里,但是酒没能止住他的悲哀。
沈成汉从厨房里捧着一客刚刚做好的奄列出来。
“你试试看。”他说。
李澄用刀把蛋皮切开,这是蜗牛奄列,他的手在颤抖。
“我说在中国餐馆卖蜗牛奄列好象有点怪,但是阿枣喜欢这道菜,客人也赞不绝口,我没有她做得那么好。”
“沈先生,我要去找旅馆了。”李澄把刀放下。
“你不吃吗?”
“我真的不饿。”
“附近就有一家小旅馆,我开车送你去。”
“不,我自己坐车去好了。”他戴上帽子。
李澄独个儿走在昏黄的街灯下。他踏在雪地上,雪落在他的肩膊上。记忆里的蜗牛奄列,那些年轻的岁月,原来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雪溶了,会变成水,水变成蒸气,然后又变成雨,后来再变成雪,可是,那些美好的日子却永不复返。他的睫毛、他的鼻孔、他的嘴角都结了冰,那是他的眼泪。
李澄骑着脚踏车来到阿枣以前任教的那所夜校外面,他曾在石榴树下面等她,石榴树的树叶已经枯了,片片黄叶在地上沙沙飞舞,他仿佛还记得她那苍白微茫的笑。
他骑着脚踏车穿过大街小巷,走过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脚踏车回来了,人也回来了。她坐在他后面,抱着他,俏皮地问他:
“你爱我么?”
“嗯。”
“爱到什么程度?”她的头发吹到他的脸上来。
“已经到了危险的程度——”他握着她的手,凄凄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