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将不列颠人驱赶出岛、彻底颠覆早已急速衰败的罗马文明后,撒克逊人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不过,老不列颠人、罗马人和撒克逊人等不仅仅是在被诺曼人军事征服之前的英国历史中才发挥作用,他们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影响到如今的英国历史和英国人的品质。撒克逊人之前大多是木匠、伐木工人和拓荒农民,后来他们遗弃海洋和船舶,进入此前从未尝试过的城镇或城市里生活。而且,在他们这个族群里,人们能够时常交换思想,文明得以发展,“都市”(urbanity)也发展起来。
不过,尽管统一的步伐已经迈出,但还需要其他力量的推动。部落或王国之间时常有战争,文明的进程也因此被延缓。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Egbert)在839年逝世之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英格兰的霸主,不过他仍远未能够统治整个英格兰。倒是他的后代在挡住丹麦人或维京人的一系列入侵后,完成了英格兰的统一。了解了这些之后,我们的故事将来个急转向。就如撒克逊人贡献了他们的血统和品质,其他入侵者如今也要为其血统作出贡献。新鲜且重要的禀性将加入早就纷繁复杂的英国民族大熔炉中。
是谁最先入侵英格兰,并为英格兰人的品质和后来的历史贡献良多?根本不需要去研究现代学者的推测或相互冲突的证据,我们就能够理由十足地说,是生活在丹麦北部很远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丹麦人内部存在很多地方性差异,丹麦人和北欧人或挪威人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但我们依然可以得出大致差不多的结论。
在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老家,各式入海口遍布四处,他们是农民和吃苦耐劳的渔民。他们的历史表明他们是最不寻常的英格兰成功的入侵者,因为他们不仅仅入侵了较近的不列颠岛,还远航到了格陵兰,甚至经由陆路征服了君士坦丁堡,占领了法国的诺曼底并在那里定居,还在通往地中海的钥匙——西西里岛建立了一个王国。显然,他们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民族,而不仅仅是野蛮人。
有人说,他们是“蛮荒大地的子民”,这是事实。他们身负最不人道的罪行和杀戮,尤其是当他们被暴怒冲昏头脑时。但如果只看到他们残忍的一面,显然又是极其错误的。开始时出海做海盗和掠夺者的他们,后来能够和他们定居点的其他民族和平相处,并创建强大的政府。他们的确手段残酷,但这并非全部。面对危险时,他们勇敢、无畏,面临困境和失败时毫不气馁;他们热爱荣誉,崇拜他们的英雄;他们含蓄、沉默寡言、刚毅;他们尊崇意志力并抑制一切情感冲动。作为水手,他们是值得赞扬的,他们是第一个探索远洋的欧洲民族,并在海外创立帝国。他们的品质对后来的英国人影响巨大。因此,在我们的故事中,我们只能相信他们所贡献的禀性是相当重要的。
究竟是什么因素推动他们远征已经无从考究。这可能是从东边来的不为人知的压力,也可能是来自南边的邻居查理曼大帝的压力,或是饥荒,或是什么也不是。不管怎样,先有一批农夫和平地从斯堪的纳维亚移居到设得兰群岛和奥克尼群岛。这次移民在8世纪产生了重大影响。紧随而至的是武士阶层的入侵。在793年,一伙丹麦人或维京人洗劫了林迪斯法恩的修道院。随后,另一伙人洗劫了多塞特海岸,以及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的修道院。他们烧杀抢掠,甚至抢走修道士当奴隶。这些恐怖的陌生人突如其来的大屠杀,让沿海各地的居民饱受摧残。他们焚烧房屋和教堂时所发出的耀眼光芒甚至让天地失色。
而后几十年,维京人再也没有掠夺英格兰,不过他们在其他地方的洗劫并没有停歇。而且,他们甚至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其海军无比强大,而不列颠群岛和欧洲大陆上的查理曼帝国都不能与之抗衡。与其自身特点相结合的海上力量,是他们的成功之路。
这类似于后来的英国人,尤其是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他们不仅是海上的征服者,还是决心促进贸易的商人。特里维廉教授指出,在赫布里底群岛上的一个维京人坟墓中,已故武士的天平和他的剑和战斧一起陪葬。这预示了未来大英帝国的印度和其他诸多地方将面临的境况。
维京人的船,是那个时期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军事发明。他们的船,长、中部凹下,只有一张帆,一边有十六条桨,船体被扩大并得到改进,能够承载一百名战士。由于船身很浅,它们能够穿过小河进入远处的岛屿。它们行速很快,比那些在岸上跟在它们后面跑的人还快。它们还相当适合在海里航行。一条仿制的船,在1893年只用了四个星期就横跨大西洋。具备高质量的船只和高超的航海技术,维京人早哥伦布五百年就已经发现了美洲。他们还针对陆地战争完善了他们的盔甲和武器,这些改进让他们战无不胜。随着数量、技能和知识的增长(本来是水手的他们甚至学习利用不列颠的马来创建骑兵),他们最终牢牢地占据了英格兰的北部、中部和东部,并洗劫了威塞克斯的阿尔弗雷德国王。如果这伙人的血统能够和撒克逊人以及更早的不列颠人和平混合,这种融合无疑会产生一些独特的品质。
阿尔弗雷德无疑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不寻常的人物之一。他是威塞克斯的国王埃塞斯坦(Ethelstan)最年轻的弟弟,由于他是王室中最有才干的人,因而被选为其哥哥的继承人——尽管他哥哥已有儿子。不过,在那时,王位的继承首先依据的是才干而非血统,所以未成年人也就被排除在外了。年轻时,阿尔弗雷德曾去过罗马。他在位期间,对生活和世界的理解都要比同时期的其他英格兰国王深刻得多。虽然,我们稍后将提到他为民众提供教育的努力,不过在他哥哥坚定地抵抗丹麦人的统治期间,以及他自己统治的前期,阿尔弗雷德还是不得不专心于战争而非知识推广。
很快,经验让他认识到,没有马、装备极差的“民兵”——其实就是主要由农夫组成的民众——是不可能对抗装备精良的丹麦人的。丹麦人还曾再次将修建堡垒城镇的方法引入英格兰。当新敌人洗劫他的王国时,虽然他的很多臣民都逃跑了,但阿尔弗雷德仍继续在萨默塞特郡的“阿特尔斯坦岛”坚持抗战。如今那个地方只是草地上的一个小山丘,而在那时候可是个岛屿,周围是水系不发达的湿地。那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为危急的时刻之一,因为阿尔弗雷德不仅被嘎斯朗(Guthrum)率领的一大帮丹麦人威胁,还同时受到来自康沃尔的威尔士人的攻击。不过,由于阿尔弗雷德的声望实在太高,领主们再次响应了其号召。阿尔弗雷德也因此得以在埃森顿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而嘎斯朗也无奈地签订了停战协议。依照协议,他和他的追随者受洗为基督教徒并撤退至一小块居留地内,即东海岸的“丹麦区”。
几年后,阿尔弗雷德已足够强大并签订了另一份协议,进一步限制了丹麦区的范围,并将伦敦纳入英格兰辖区。英格兰国王随后立即修筑工事,拱卫伦敦。丹麦人的确仍是英格兰东北部的统治者,但逐渐皈依基督教,同时也逐渐定居下来,在农场里或是小镇里过着宁静的生活。他们自己也要随时准备着抵抗他们的海外宗亲的进一步攻击——他们的这些海外宗亲会像他们之前洗劫撒克逊人那样洗劫他们。而且,即使是在丹麦区,仍有不少撒克逊人留下来与丹麦人混居。在北方,仍有一小块撒克逊人的区域没有被征服,不过它与苏格兰的关系可要比跟英格兰的关系密切。而阿尔弗雷德则统一了丹麦区以南的所有地区。虽然仍有一些小规模战斗,不过阿尔弗雷德已经建立了海军,并修建堡垒拱卫伦敦,也由此大大降低了穿越海洋的风险。
现在,伟大的撒克逊国王终于可以致力于重建和学习了。他从欧洲大陆引进学者,建立学校,重新引入拉丁学问,他自己还通过将贝德的著作翻译成撒克逊语并用撒克逊语撰写了几卷著作而创建了英格兰文学。
和平文化和知识虽然没有完全驱散持续了几代人的残酷战争的阴霾,但至少给予人们希望和信心;而城镇的兴起则预示着精神生活的复兴。在超越组织状况差些的丹麦区前,阿尔弗雷德还改革了政府机器。除了创建舰队、改良军队、建造城堡外,他还创造了英格兰史上最好的民政。撒克逊人的政治优势也开始胜过丹麦人的军事优势。
另一方面,丹麦人也作出了不少贡献,尤其是在法律领域,“法律”这个词就是丹麦语。“丹麦区”就意指丹麦法律在英格兰通行的区域。阿尔弗雷德的努力也效果明显,而且幸运的是,他的后代也都相当能干。在其后的两代人里,他们征服了丹麦人并统一了全岛——除了威尔士和苏格兰。我们可以将他看作是第一个“英格兰王”。
不过,即使如此,英格兰还是沿用了丹麦人的法律。事实上,那时的英格兰有各种差异很大的法律和习俗。尽管在后来,适用于全国的习惯法和成文法缓慢而自然地发展起来,不过,如果认为正是英格兰人容忍地方差异的漫长历史造成了当前大英帝国法律的多样性,也未尝不可。当前的大英帝国法律的多样性,正如导言中所引用的加冕礼誓言所体现的那样,国王必须宣誓“依照他们各自的法律和习俗”——不是英国的法律和习俗,而是世界各地独特的法律和习俗——来统辖所有疆土及其他属地。
有一点要指出,在某种意义上,英国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帝国”史,因为英国的统治和生活总是涉及对不同民族和种族的管理和理解。如果说英国比其他国家能够更熟练地掌握安抚这一统治艺术,并容许不同种族和帝国的不同区域享有自由,那这项本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历经漫长历史磨砺出来的。事实上,尽管英国人在学习这门统治艺术上的确花了不少时间,不过他们在这方面似乎还是很有天赋的。
撒克逊人,或说是英格兰人——我们从今往后就这样称呼他们了——从丹麦人手里夺回丹麦区之后,这两个民族开始混合。让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是如何为“英格兰人”添砖加瓦的。阿尔弗雷德在改组政府的时候,设立(我们今天相当熟悉的)郡作为管理单元。另一方面,丹麦人则组织一套城镇(或说是“伯格”)体系,每个市镇均以一个军事商业镇为中心,并由一个伯爵治理,如林肯(Lincoln)、德比(Derby)、莱斯特(Leicester)、斯坦福(Stamford)等。
两个体系都得到延续和发展。随着英格兰将其控制扩展到丹麦区,他们透过郡治来推行其控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镇体系在管理和商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郡制也从中得到发展。帝国内部数不胜数的不同区域和单元间存在无数的地方差异,而且至今仍是如此;不过,现代英格兰的模式已开始成型。毕竟,两个民族的融合并非难事,因为日耳曼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同属于一个大血统。他们有很多相同的品质,而且彼此互补。不过,英格兰还未能终结其被入侵的历史。在完全融合为当前这个民族前,它还遭受了严重打击。
在我们不得不转向新侵略者的涌入和新战争的嘈杂前,我们先花点时间来看一看最后的撒克逊人时期的一两个方面。撒克逊文明,其对未来英格兰的影响无疑要比早先的罗马要大,却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有形的痕迹。贵族或是领主的房屋和大堂,由于都是木质的,我们已经看不到了。我们所能发现的遗迹并非建筑,而是珠宝、器皿,尤其是制度。尽管当时的政府组织已有很多改进,但那时所谓的国家与我们如今所理解的国家可完全不是一回事。虽说英格兰文明是先进的,但它的子民仍只有在其村庄或是孤零零的林中空地中受到保护才能够和平地从事生产;而提供保护的组织,尽管还有很多的缺点,我们发现其正是封建制度的起源。
其中有两个阶级,分别是提供保护和维持秩序的军人阶级,以及爱好和平的农民、商人和其他群体。国王依赖领主们的追随,并需要他们在战争中召集军队;而领主则保护当地的民众。“每人都有其领主”,个人从领主那里获得保护和正义,同时也为领主提供服务作为回报。正如我们在村庄、市镇和后来英格兰郡里所看到的那样,这具有普遍性。而且,尽管武装的领主首先是个武士,但从他们身上我们还是能够找到后来爱好和平的乡绅和治安法官的渊源。当国王的权力直接干预法律本身时,早期的法庭,越来越被(世俗的或宗教的)封建领主和权贵所取代。
事实上,尽管英格兰已经被一个王权统一,但由于当时的交通和通信技术,它仍然太大、太分散以致不可能由一个权力中心来实现管理。于是,封建制度又在管理上作了创新,全英格兰被分成了六个(具体数量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大伯爵领地。伯爵对国王负有义务,同时对自己的领地负责。
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宗教权贵,在这里,我们要指出,在10世纪,修道士生活明显复兴,宗教也在各个方面复兴。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各个地方迅速崛起,并得到大量的财富和土地馈赠。格拉斯顿伯里的修道院院长邓斯坦(Dunstan)被提升为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他大力推动的这个运动,最终导致封建权力大体落入教士手中,而非军事首领手里。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撒克逊人的“命运观”(wyrd)或说是命运感,深深渗透进他们的思想中,就像对穆罕默德的信念能够让士兵果敢、无畏一样。贝奥武甫在面对巨龙葛婪代的破坏时,说“命运是无法逃避的”。将个人无法战胜的困难归因于命运,不仅让北欧人充满了无畏的勇气,也让他们具有了某种温柔而尤其是严肃的忧郁——这些都能够在后来英格兰人的文学和品质中找到。关于这个主题,即使是在最早的撒克逊诗歌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很多相关描述,它是任何时期的英格兰人都具有的品质。如《狄奥的哀歌》中的这一句:“那个人走了,这个也会的。”或是如《远行者》中的这几行:“东道主前面那个人,将会声名鹊起;他英勇战斗,直至死去;光与生活,都为荣耀而活;他拥有星辰下的无上荣光。”
随着这个世界逐渐脱离野蛮人(他们在罗马衰落之后入主英格兰)的控制,教会成为保存和丰富知识与文化的主要机构。后来被封为圣徒的邓斯坦,其著作无论对世俗生活还是宗教生活都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邓斯坦兼具凯尔特人的冲动脾气和英格兰人相对冷静的政治家气质。在很长时间里,他是对国王最有影响力的顾问。不过,人们对他知之甚少,甚至连有关他的传说的真实性都是很成问题的。因为从时间上来看,传说中的哪个人物都要早于邓斯坦所在的那个时代。
在这个时期,一个统一的英格兰似乎正在自然而然地朝着一个强大的封建国家——即中世纪时的那个样子——迈进。不过,其制度却远非如此。真实情况多少被“阿尔弗雷德家族四代人都能力超群”这个事实掩盖了。尽管存在融合和名义上的和平,但撒克逊人和丹麦人并没有真正实现联盟,而且丹麦区还将撒克逊人的英格兰从中间划分两块,分别是强大的南部和弱小的北部;所以,若是不称职的国王统治或是发生新的入侵,新国家可能随时土崩瓦解。这两个可能性后来还是同时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