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帝国·拯救西方文明的东罗马千年史

拜占庭帝国·拯救西方文明的东罗马千年史

作者:拉尔斯·布朗沃思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欧洲中世纪三部曲之3。历史主播元老的震撼新作,精彩讲述拜占庭帝国的完整历史。伟大的罗马帝国并没有缺席中世纪,它只是来到君士坦丁堡,续写了一部千年传奇。比《魔戒》或《权力的游戏》更多真实,精彩不减,带你畅快领略中世纪欧洲史!公元5世纪,在数十年外族入侵的腥风血雨中,罗马帝国西面的一半崩解了。但是这个时候,东罗马帝国(或称拜占庭帝国)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它将罗马帝国的文明与荣耀又守卫了一千年,亲眼见证了罗马帝国的落日,并亲手带来现代世界的黎明。在它的漫长历史中,拜占庭帝国经历了多次大起大落。它经历过君士坦丁、狄奥多西、巴西尔二世、科穆宁等明君的辉煌时代,也时常陷入军阀割据、外族入侵的黑暗时代。它矗立在欧、亚、非三大洲的交叉路口,一千年来这里发生了一次又一次东西文明大碰撞:匈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崩溃,阿拉伯帝国崛起并建立伊斯兰世界,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东正教,十字军数次东征,蒙古骑兵横扫欧亚,土耳其帝国兴起……拜占庭迎战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者,主宰着一片以君士坦丁堡为核心的广袤的东正教世界,其鼎盛时代的影响范围覆盖了如今的土耳其、巴尔干半岛、乌克兰、俄罗斯西南部、南意大利和非洲地中海沿岸。但是,拜占庭最终失掉了这个世界。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军队攻陷,伟大的拜占庭帝国灭亡了。它留给后世的遗产是永恒的。从启发了欧洲文艺复兴和大航海时代的珍贵典籍,到被俄罗斯完整继承下来的东正教和西里尔字母系统,再到千古名城伊斯坦布尔,拜占庭的遗产已经深深影响了世界的发展进程。可以说,没有拜占庭帝国,我们的世界一定不会是今天的样子。…

最新更新致谢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拉尔斯·布朗沃思
    欧洲中世纪三部曲之2,《纽约时报》畅销书。著名通俗历史作家的震撼新作,展现一个骑士民族的丰功伟绩。他们曾主导诺曼征服、十字军东征,以真正骑士的智谋和勇气改变了欧洲。比《魔戒》或《权力的游戏》更多真实,精彩不减,带你畅快领略中世纪欧洲的激荡历史!诺曼人本是北欧来的蛮族,他们从10世纪开始登上欧洲的历史舞台,出场的方式不同于匈人或阿拉伯人那种强大的军事征服。诺曼人很快加入了欧洲的权力游戏,以他们天赋的智慧和精打细算的武力,纵横捭阖于中世纪的封建王侯之间。在短短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他们从一帮野蛮人转身成为称霸四方的王公贵族。仅凭手中的剑问鼎无上的荣耀——要问最杰出的中世纪骑士是什么样子,诺曼人就堪称典范。这本书用历史演义般的精彩语言,讲述了诺曼人这段传奇般的崛起历程。在诺曼人的时代,没有谁的威严不可撼动:诺曼骑士征服了整个英格兰王国,夺走拜占庭帝国统治了4个世纪的意大利,把一位罗马教皇虏作自己的战俘,击退不可一世的德意志皇帝,并且统领十字军在东方势如破竹。到了12世纪,欧洲和地中海一些最富庶的土地纷纷落入诺曼人的掌握之中。《诺曼风云》一书中,我们仿佛亲身穿上骑士的铠甲,追随诺曼人数位传奇领袖——尤其是三位伟大的诺曼公爵:征服者威廉、西西里的罗杰二世、安条克的博希蒙德——为诺曼骑士们赢得的每一分土地和声望而欢欣鼓舞。跌宕起伏的战局,环环相扣的权力争夺,都将真切地在我们眼前发生。
  • 作者:拉尔斯·布朗沃思
    欧洲中世纪三部曲之1,《纽约时报》畅销书。历史主播元老的震撼新作,展现你不曾读过的北欧海盗史,维京战斧主宰欧洲的三个血腥世纪。比《魔戒》或《权力的游戏》更多真实,精彩不减,带你畅快领略中世纪欧洲的激荡历史!北方来的人将怒火撒向这片土地。——公元885年《圣瓦斯特编年史》公元793年,古斯堪的纳维亚的勇士袭击了英格兰的林迪斯法恩小岛,将其夷为一片废墟。从此之后,一批又一批海狼从北方的神秘海域接踵而至,肆无忌惮地到处抢劫、杀戮,炫耀他们的英勇、诡计和抢来的财富;而欧陆居民所看重的土地、爵位和基督教信仰,他们一概视如粪土。这就是维京人,8世纪末突然降临在欧洲人头顶的噩梦。那之后的两个世纪,维京人在他们的主神奥丁和雷神托尔的庇佑下所向披靡,不列颠、法国、德国、西班牙,甚至北非的阿拉伯城市,都遭到了维京龙船和利斧的扫荡。接着,他们又沿着大陆内部那些人迹罕至的河流一路向东,占领了基辅,攻打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维京人的故事并非只有暴力。他们是中世纪欧洲最志在四方的民族,诞生了传奇的探险家、商人、殖民者和雇佣兵。他们的身影出现在冰岛、格陵兰和西伯利亚的雪原上,巴格达的集市上,以及拜占庭帝国对阵波斯的战场上。维京人的历史上涌现出很多性格鲜明的英雄,比如发现了美洲新世界的幸运的莱夫、征服了法国的朗纳尔•洛德布罗克、统治约克的血斧王埃里克,以及诡计多端的无情者哈拉尔——英雄们的事迹被写入北欧的萨迦史诗,世代传颂。《维京传奇》把这些史诗故事串联成一幅壮阔的历史画卷,栩栩如生地展示了一个充满了传奇战士、诗人和旅者的北欧世界。
  • 作者:拉尔斯·布朗沃思
    从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号召东征的演说,到1291年巴勒斯坦最后的十字军城市被血洗,基督教欧洲共组织了八次试图收复圣地耶路撒冷的远征。《燃烧的远征》将再续拉尔斯·布朗沃思的中世纪传奇,激情讲述这一次比一次难忘的十字军东征。十字军东征有一个史诗般的开局。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面对广场上密集的听众声泪俱下,控诉了异教徒在圣地的暴行,呼吁所有的基督徒拿起武器,夺回耶路撒冷。号召一出,有大约15万战士踏上了去往东方的千里征程。冲在最前面的是数万贫民十字军。这些虔诚的农夫衣衫褴褛,用农具当武器,用信仰当干粮,千难万险来到穆斯林统治的土地,并在第一场正式的遭遇战中全军覆没。紧接着来到东方的是亲王十字军,这些正规骑士们没有辱没东征的光辉使命,几度在绝境中如有上帝相助,最终成功夺取了耶路撒冷。胜利的远征仅此一次。接下来的东征中,有两三次与胜利失之交臂的惨败,以及更多次像贫民十字军一样匪夷所思的闹剧。十字军远征一方面是绵延200年的东、西方对抗,有狮心王理查和穆斯林名将萨拉丁之间富有骑士精神的较量,另一方面更像是基督教欧洲与自己的搏斗。虔诚的君王们为了收复圣地,抛下自己的家业前往东方,却遭到各路盟友的背叛、利用、勒索、拖累,最终不可避免地一败涂地。在拉尔斯·布朗沃思的讲述中,每一次东征都值得玩味,都因为独特的政治较量、人性冲突而与众不同。如何分辨信仰的虔信与迷信、斗士的英勇和愚勇、命运的有常与无常?——除了几座古城、一段传说,十字军东征留给我们的还有人性的千古难题。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林光曦
    十年暗恋一夕欢愉,他放下了,他却开始懊悔 参加李致订婚前party的那晚,陆喆是在场众人里笑得最开心的一个。 从14岁那年初相识起,他便将对这个人的感情深埋于心底。 十年间里,陆喆见过李致的每一任女朋友,陪过失恋的他通宵喝酒,在太平山顶披同一件外套看日出,甚至答应做他婚礼的伴郎。 无法说出口的爱意如慢火烧心,却不得不尽力掩藏。本以为会是一辈子都见不得光的感情,却没想到留学毕业之际,国内会传出李家取消订婚的消息,更有媒体爆出,疑似李致和同性模特酒店过夜的丑闻。 李致(攻)x陆喆(受) 27x24 *非娱乐圈文,非港风文,部分地理场景和设定架空。 *破镜重圆。 *受出去喝酒有时会做女装打扮。 有时候觉得 你应该遇见一个比我更好的人 可是我喜欢你的时候 觉得自己也是值得喜欢的 摘自 海桑《月光》
  • 作者:多脑鱼
    修行第一步,养一只老虎。进入虎踞观,修行、养虎,韬光养晦。出来人世间,斩妖、除魔,名扬天下。求长生,游世界,不死不灭。…………………………………………………………类聊斋世界观。
  • 作者:白附附
    推荐预收《师弟不想以下犯上》,《小情人得有自知之明!》,戳专栏可见,文案在后面 推基友文草木东方《挥墨刺山河》 本文文案: 陆桐树一直以为大佬是被自己的才华与能力感动的,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自己菜得可怜,大佬好心自己送上门让他抱大腿。 偏偏他还不知菜的本质早就被大佬看穿,一心以为大佬是个小萌新想着带飞大佬。 本文又名《大佬在线教做人》、《如何勾搭上大佬》①:文案上的内容仅供参考吼 ②:游戏设定有些些私设,不要太在意 《师弟不想以下犯上》文案: 苏温宁作为门派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内门炮灰,死于一场平平无奇的外出任务中。 然后他重生了。 本着咸鱼有着不想奋斗的心,他一心只想规避那次任务。 却渐渐发现,那个高高在上温润有礼的大师兄看他的眼神越聊越不对劲。 苏温宁:当事人表示很慌 某次意外,他稀里糊涂犯下了一个大错,走上了与自己完全不敢想的路 一开始 苏温宁:我会负责的! 后来 苏温宁:师师兄,你别过来!!腰不行了! 《小情人得有自知之明!》文案: 不出意外,毕业后的沈林应该是一名除了长得过分好看外平平无奇打工人。 直到有一天,软饭向他招手。 没过多久,北清大论坛流传一张校草沈林进入豪车的照片,关于他被包养的流言立马传遍学校。 老师同学纷纷发来问候, 当事人回复:没包养,追人中。 煤老板无父无母但有钱,喜欢沈林。 常说的话:那他为什么就爱我的钱,不爱别人的钱?说明他喜欢的是我这个人!?
  • 作者:漫山红遍
    穿越成大明崇祯皇帝,距离己巳之变只剩半年不到,皇太极即将绕道蒙古,突入长城,威逼京都!什么?你说国库没钱,没法抵抗鞑子?别慌,待朕先杀几个爱卿!什么?李自成要造反?别慌,待朕封他个将军当当,让他去打皇太极!什么?鞑子后金强无敌?海外诸贼扬言要联军入侵?呵呵,如果不想被灭族,那从此以后就必须给朕学会能歌善舞!于是多年后,皇太极连着西边来的白皮子,疯狂爱上唱跳rap……于是多年后,崇祯成为群雄眼中的暴君,百姓心里的千古一帝!
  • 作者:招财聚宝
    【本文将于明日(周二)入v,当天会掉落万字更新,请大家继续支持,爱你们!】朱珠死后再睁眼,发现自己待在猪圈里,旁边还有她的兄弟姐妹在拱她。作为一个人,尊严不允许她待在这里!她要逃跑!咦?饭有点好吃,吃饱再走吧。等到屠夫拿着刀向她走来的时候,因为紧张,朱珠一个激灵,幻化出了人形,慌不择路地逃跑了。被一名俊秀男子救下带回家后,朱珠觉得哪哪不对。再仔细看看,院子门上写着高老庄。后院锁着数位年轻女子,已沦为高家人的生育机器。被逼迫成亲的当日,朱珠透过红盖头,看到了熟悉的两个人影。她一把掀掉头上的红布,冲过去抱住那个满身黄毛的猴子惨叫。猴哥!救我啊!****************本以为自己看了一百遍的《西游记》,取经易如反掌。然而,朱珠:沙师弟,师父不能吃啊,菩萨没告诉你吗?社恐沙师弟:什么菩萨?朱珠:师父师兄我和你们说,前面有棵人参果树,我们千万不能吃。前方空空如也,一棵树的影子都见不到。孙悟空:你个呆子。朱珠:你一定就是白骨精吧?我已经看穿你了!唐僧:八戒,这是菩萨。就在朱珠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另一个八戒出现了。眼看她要骗得师父和师兄弟一起出发去取经,朱珠牢牢抱住猴子的大腿。猴哥是我,我才是八戒啊!【食用指南】:私设较多,放飞之作。接受差评,不接受无理由差评。晋江好文千千万,如果不喜咱就换!——————————————————预收:《封神进入乙女游戏后翻车了》你进入了以《封神演义》为背景的全息乙女游戏,据说这个游戏没有all+in结局,你只要选择了一个男主,另外三个男主的好感度会归零。面对几个熟悉的名字,你跃跃欲试地开始了漫长的攻略。「你自幼喜欢同师尊撒娇,但在你年岁渐长以后,一袭白衣清冷温柔的师尊总是会摸摸你的头,不容抗拒地命令道:不得无礼。却在你低着头扁着嘴的时候悄悄偏过头,捏紧了双拳。」「在幼时曾经嚷嚷着要娶你回家的弟弟,再次见面时已经变成了太乙真人的真传弟子,众所周知的杀神。容貌昳丽的少年见到你时瞬间收敛了全身的杀气,眉眼柔顺地趴在你的肩头说道:好累呀。」「你原本以为你名义上的师兄不在乎任何世事,因为他对待任何人都疏离有礼,包括你。但每每有人向你表达好感的时候,师兄总会在场,强硬地替你拒绝。然后微笑着告诉你,他们不够优秀,配不上你。」「无论是以前被庇护在羽翼下的小殿下,还是现在需要独当一面的武王,他总是会下意识地忘记你是会仙术的,永远习惯性地将你揽在身后。却在看到你施展出的法术后默默收回手,低下头喃喃自语:我们永远是不一样的吗?」*待四条线全部获得HE结局,你忽然发现哪里不对。为什么四个人的好感都是100%?不是会归零吗?你手有些发抖,想要关掉游戏。但失败了。一个人从后面拥住了你,一个人抓住了你的手臂,一个人站在你面前似笑非笑地盯着你,还有一个人直接弄坏了你的设备。你还没决定好,到底选谁呢?
  • 作者:小南集
    公告:本文将于6月23入v,当日万字掉落,感谢支持! 夏意穿成了一本星际书中的恶毒炮灰人鱼,智商为零,徒有美貌,还跟双胞胎哥哥抢主角攻,失败后恼羞成怒,又跑去勾引地下城的反派老大,最后被反派一巴掌打死! 穿书后的夏意决定远离主角攻,不跟哥哥抢男人。 为了保命。 他抱上了反派金大腿。 帝国地下城的痞子老大偶然网到一条金色人鱼,人鱼很黏他,说要当小弟们的嫂子。 痞子老大哼笑:炖了。 人鱼: 后来人鱼丢了,痞子老大发了疯地翻遍整个星际,直到星网上突然传来人鱼跟一个男人订婚的消息 痞子老大红了眼睛。
  • 作者:湖籁
    一个一只受和五只攻的故事,但绝不乱入,放心看哈。盛于王公贵族间的秘技便是做人,豢养了近十年的娈童,最终成就做人之时容颜不老。他,母亲是狱中的女囚,父亲不详,下贱的身子,偏生的一幅好皮囊,被狱官卖入娈童市场,却不想遇到了他他是做人的小倌,几经转手,最后还是逃脱不了轮回般的宿命 番外不写了 结局就是墨宇勾搭上五爷然后有钱有势然后找到墨车 子诺成了馆里的鸨儿 哀莫大于心死 咳咳 被虐的筒子不好意思 以下推荐欢脱文(此作者节操已碎 慎入) 十分脱线十分欢脱的生活小品 耽美向《夫夫枕上记》
  • 作者:郭敬明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深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而接下来,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有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念书,陆之昂去了日本,而七七去了上海。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从此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而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故所取代,成人世界的大门洞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而立夏成为了傅小司的助手,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但是她却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之后的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接着的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