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指点江山
黄彪带着一千名东南将士,手持强弩,埋伏在河道上游的一处密林里,双眼如眼如锐利的苍鹰一般紧紧的盯着在朦胧的天色里,渐渐靠向己方驻扎营地的匈奴人,手心里满满的都是汗水。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远处的营地已经升起了袅袅青烟,一千多道烟雾坚直而上,一看就是全军在一起搭灶煮饭,十多人一组,正好是一万五千人的大军。匈奴人很是谨慎,前方的探马斥候观望了许久,终于回身骑上包了马蹄的战马,悄无声息的迅离去。
半晌之后,天色越阴暗,草原风雨来势凶猛,只是短暂一瞬,就有浓云渐渐密布而上。
一队将近两千人的匈奴骑兵,从下游一个密林里驶出,显然已经埋伏许久,同时,河对岸也有大批彪悍的敌军。这些人并没有骑马,而是人人在下方躬身悄悄的行走,嘴里叼着狼刀,腰间缠着钩锁,一手牵马,一手轻轻的松开挡在身前的一人高的青草。受了训练的战马都十分配合,竟然没有一匹出声响。
任是黄彪胆大包天,看到这漫山遍野如蝗虫一般偷袭上来的匈奴人,也不由得嘴里有些干。他本是东齐海盗,后来清海令颁布,被迫上山落草,东齐内战之后,他也揭竿而起,成了草头王,直到后来被南楚招安,才算是吃上了皇粮。他自不怕神鬼不惧,可是今日若是被这群比他们山贼还要彪悍许多的匈奴人偷袭,那么他身后这一千人没有几个能活下来的。
想到这里,不由得感觉冷汗津津,脊背凉,对那个面团粉嫩的小都督,也越的敬佩了起来。
这时,下游的骑兵已经靠近,突然一声鸟雀般的呼啸响起,所有的匈奴骑兵全都翻身下马,也学着河对岸的匈奴人躬身行,寂静无声。而此时,河对岸的匈奴骑兵已经开始渡河。
草原上的河大多不深,这一条逊河已经算是大河,在九月这样季节里,也不过才略略到腰部,偶有身材高大的匈奴人,堪堪只没到大腿。
黄彪的喉咙干,握着强弩的手心却几乎要滴下水来,已经有一半的匈奴渡过河,另一半正在水中,岸上的匈奴和下游上的匈奴骑兵汇集在一处,正在等待河里的同伴,这个时候,是最松懈的一刻,过一阵子,他们就要对着自己的大营出进攻了。
黄彪此刻简直是度秒如年,就在他几乎控制不住胸腔里疯狂跳动的心脏的时候,突然只听一声口哨声尖锐响起,黄彪精神大振,打了个手势,身后的两千名弓箭手登时由密林处出嗖嗖的强弩箭羽,只一刹那间,就射的对方人仰马翻,伤亡过半。
匈奴人魂飞魄散,哪里想到他们来偷袭却反被别人伏击,岸上的匈奴人了狠,厉吼一声,举着狼刀挽着弓箭,就仓皇还击起来。
南楚的弓箭手遵从之前定下的方案,躲在巨石后,弩机声响,劲箭飞蝗般的向着河水中毫无防备的匈奴人射去。惨叫声顿时狰狞而起,朵朵血花绽放开来,鲜血染红了整条河流。
这时,上游方向顿时响起了大片的战马蹄声,匈奴人惊慌失措的抬头望去,只见黑压压的楚军呼啸奔腾而来,黑旗龙幡,军势逼人。匈奴人不怒反喜,心道这群汉人若是名刀暗枪的跟自己打那真是再好不过。匈奴骑兵士气大振,人人举起长刀,呼喝一声,就重振旗鼓的冲上前去。然而,还没等他们靠近,南楚士兵却突然齐齐止步,一架一架的投石机顿时搭建而起,动作迅几乎令人惊叹。
然而,此时此刻,谁也没有了惊叹的时间。只见一名一身青色战甲,后披青缎披风的儒雅将军高居战马之前,手势一扬,匈奴人的噩梦才算真正的到来。
匈奴人避无可避,虽然举着盾牌,但是仍旧无法抵挡巨石的威力,纷纷中招,一个个割麦子一般的大片倒下。
楚军趁势而上,却仍旧不同匈奴人短兵相接,大片火箭顿时蝗虫般袭上,射在早就被泼了油的草丛里,这些纵横草原大漠彪悍无比的北地战士登时大惊失色,嗷嗷惨叫,失去了以往的锐利,没头苍蝇一般,也不再管战马,回头就跳进河水之中,扑灭身上的烈火,向着河对岸疯狂跋涉而去。然而,还没待他们喘上一口气,上游突然响起了巨大的轰隆声,众匈奴惊悚的抬起头来,就见滚滚白浪从上游奔腾而来,里面夹杂着大块大块的巨石,如同最可怕的沙暴一般,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天地血玄幻,血水不断的在河水里涌出,大片的浮尸漂浮其上,顺着湍急的河流顺流而去,场面惨烈至极。
战争不过进行了短短的一个时辰,这对足足有四五千人的匈奴铁骑,就这样在楚军的雷霆攻势之下,灰飞烟灭了,就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楚军士气高昂,打理着战场,收缴战利品。青袍儒将站在河岸上,看着血红一片的战场,犹自觉得有些惊愕的透不过气。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响动,他回过头去,就见那个一身白色战甲黑色披风的年轻将领缓缓的自人后走出,他骑在一匹通体乌黑的站马上,面色冰冷,眼神沉静,淡淡的看着这满目疮痍一片狼藉的战场,好似在看着一片白菜萝卜一样,没有半点惊愕和害怕之情。
杜国凯的脸色,顿时就有些青。也许,他也同整个东南将领一样,都小瞧了这个少年得志、手段惊人,手握半壁江山大权的青夏都督。
他还记得来这里之前,军部一些老将们聚在一起的说话,蒙老将军是南楚的旧臣,对于皇帝重视年轻人有很大的成见,但当时这样说,青夏执掌东南军政大权,手中财源广进,过手的金银何止千万。可是他现在还住在皇帝的别院里,堂堂一个一品都督,连一座像样的府邸都没有,这般节俭,究竟是何目的?此人年纪轻轻,俊秀潇洒,却连一个妻妾都没有,前阵子好不容易听说迷上了一个海妓馆的妓女,却不想还是没了下文。一个手握半壁江山军政大权的少年权臣,不爱好酒美人,不喜金银珠宝,不置办高屋华宅,那他的志向在哪里?是建功立业,忠心为民,要做一个名留青史流芳百世的清廉政客?还是眼望天下,觊觎神奇,窥视大宝?谁能断定这个人就没有争逐天下的野心?
当时杜国凯还可以坚定的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可是此时此刻,见识到这个少年将军的手段和智谋之后,他真的已经不再那么肯定。
他以前以为这位夏都督只是有点小聪明和才华,博览群书纸上谈兵,偶尔想出那么一点好点子而已。可是此刻,看到他的眼神,他却突然明白了。这位夏都督绝对不止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一位只懂风花雪月,只会吟诗作对,只在兵书上看过攻城略地兵法的人,是不可能面不改色的站在这血肉模糊的战场上的。就算自己这种经历了无数场大战的将领,犹自会脸色白,胃部不适,更何况是初次上战场的少年才俊?
这位夏都督,一定有自己不为人知的过往。
杜国凯这样想着,对夏都督的敬畏,越的深了。
他们哪里知道,曾经的9处特工oo3,即便是在死人堆里睡觉都面不改色,怎会惧怕这古代的战场,与现代化学战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干净。
黄彪兴高采烈的跑上前来,对着青夏说道:“都督,我们歼敌四千六百人,我们的人只伤了两百多个,一个死的都没有。他***,这样的战绩,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青夏坐在马背上,脸上没有半点笑容,她的目光在战场上扫视一圈,突然沉声说道:“这一队人,是契丹翰的部下吧?”
杜国凯迎上前来,恭敬的答道:“回禀都督,是的。他们是契丹翰大儿子花阿鲁的亲兵,花阿鲁也在里面,已经被我们射杀。”
“好,”青夏点了点头,说道:“将他们的头割下来,挂到乎恒山前的逊达神庙上去,让所有胆敢偷袭我们的匈奴人一起好好看看。”
杜国凯微微一愣,皱起眉头疑惑的说道:“都督,我们是秘密和骨力阿术会盟,这般大张旗鼓,可以吗?”
青夏抬起头来,目光深远的看着远处的天际,淡淡的哼了一声,说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无论是怎样的部署,都不可能瞒过别人的眼睛,何况我们这么大的动作,想悄无声息的赶到白登山,不下于痴人说梦。”
青夏的眼神顿时变得飘渺起来,她看着远远的无边无际的草原,看着那高高的青草,一颗心突然是那般的荒凉和冰冷,她语调轻飘,淡淡的说道:“我不但要让骨力阿术知道我来了,还要广而告之的让整个草原都知晓,无论是契丹翰、南奴赤利、坦搭、女真,还要让北秦、西川、西南蠢蠢欲动不自量力的藩国国主们,我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我来了,来拉拢骨力阿术,来分化草原势力,来离间西川和匈奴,只有将所有的目光都吸引在身上,我们才有成事的可能。”
杜国凯眉头越皱越紧,可是他不敢问,他知道此行绝对不只是开市结盟这么简单,于是他很聪明的选择沉默,遵从这个人的一切指令。
头脑简单的黄彪却突然兴奋的叫道:“对!他***,咱们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去,看他们能把咱们怎么样!”
宋杨站在青夏身后,看着前面骑在马上背脊挺拔的东南大都督,一颗心却渐渐悲凉了起来。唯一洞悉一切的他,不由得有些难过,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应该有这样的情绪,更没有这个资格,可是看着那个单薄消瘦日渐憔悴却仍然顽强坚定的女子,他却真的有些不自禁。不是爱慕,不是痴心妄想,只是在仰望的时候生出的一丝同情和可怜,尽管他知道她也许并不需要同情,可是在每个夜凉如水的夜晚,看着那个青草萋萋丛中的女子,他还是会觉得有些心酸。
局中的人,总是会,自己该来自何方去往何处,只有跳出那个局,才会清楚的看到,到底那丝丝缕缕的红线牵扯的,是哪两个人的脚踝。
长风呼啸而起,卷起青夏黑色的披风,在浓郁的黑夜里像是苍鹰的翅膀。
青夏双目沉静,有着难以言说的情绪。
楚离,我将所有的阻力全都为你一一除去,将所有的箭头全都调转过来对准自己,将全天下的眼光都凝聚在我的身上。那些紧盯着你的眼睛,紧跟着你的尾巴,紧追着你的脚步,我都为你一一剜掉,一一斩断,一一削去,而你,就放开手,去做你想做的事吧。
燕门关外,白登山下,我等着你。
第二日,行军到白石口,楚军行程极慢,似乎是有意要被人现行踪一般,不到黄昏,就在白石山下扎营。青夏坐在大帐里,正在批示卷宗,帐内站着一众随行大将,宋杨作为她的贴身护卫,也站在一侧。
“于参将,将俘虏的三千匹战马送回华容边城,其余的粮食箭矢武器则平均分配下去,伤兵留后,明日继续前行。”a
于参将闻言上前一步,恭敬的说道:“末将领命!”
“许校尉,和骨力阿术的联络要抓紧,次谈判的地点可以由他们来选,人员却要有我们来定,你尽快办好,然后向我汇报。”
“是,末将领命!”
“黄彪,昨天小伏击战,我命你带着弓箭手候着,等我的号令,你怎么提前进宫?若不是杜将军及时接应,我就要被你这个莽撞的人坏了大事。自己出去,到军法处领十军棍,不得有异议。”
黄彪顿时垮下一张脸,昨天擒拿一群小探子斥候,自己见人数少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还是被这小都督现了,无奈下应了声“末将领命”,就出去领棍子去了。
“李参谋,北地一代的情报分析,我要一份最详细的报道,你马上加紧对斥候的布置,也许很快,我们又要有一场大战了。”
李参谋点头道:“末将明白,只是北地部落众多,前日一个小队误入了一处小部落之中,大意。”
“不要跟我说这些,”青夏突然抬起头来,双眼锐利的看着他说道:“误入北地百姓的生活圈,是你的部下的意合失误,耽误了情报的回传,就有可能毁掉全军的性命。我们如今在别人的地盘,没有厚重的城池给你坚守,你们就要把自己当做匈奴人,当做强悍的匈奴骑兵,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想象匈奴人在我们的国土上是怎么做的,你们就业怎样做就好了。”
李参谋一惊,大声说道:“都督的意思是,让我们将一整个部落的人都屠杀?”
“有何不可?”青夏眉梢一扬,说道:“匈奴人人皆兵,拿起刀枪就是战士,放下兵刀就是百姓,战场的铁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难道还要跟敌人讲仁义吗?我们既然要征服北地,就不要奢望用道德经去感化他们。反正都是仇人,不在乎再多加上一条血债,武力永远是最有用的语言,你们是我带出来的,我只负责将你们带回去,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李参谋是东齐文官出身,一时还有些接受不了青夏的说辞,反而是那些武将,暗暗在心底感叹了一声。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就算他们这些满手血腥的汉子,也无法将手伸向那些不拿刀剑的百姓。他们却不知道,青夏在现代部队中,特工守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以再不伤害祖国利益的基础上不择手段。
更何况,是那些本来就是,或者即将是军人的匈奴?
“若是不能胜任,就让你的部下小心点,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参谋连忙点头,领命应是。
青夏将手上签署好的文件交给下面的书信官,说道:“这些信件,全都是海市卢忠勇大人的,你找十个人分十个方向送出去,记住,一定要至少有三个人被人截下,被人抢走的信件,至于怎样办到这一点,要不要牺牲性命,就你们自己去研究吧。”
书信官应了一声,就退了下去。青夏伸出手指,按在太阳穴上,对着一众人说道:“好了,你们先下去吧。”
众将沉声应是,齐齐退下。
帘子一动,只剩下宋杨和青夏,青夏站起身来,转身走进了内帐,只见一名乌金长袍的男子坐在小几旁,正在十分惬意的喝着茶,面容沉静,姿态潇洒。
青夏淡淡一笑,顺势在一旁坐下,拿起另一只茶杯,倒了一杯,仰头喝下去,斜眼打量着他,说道:“你倒是够悠闲。”
男子一笑,声音醇厚,面色自得,道:“风高浪急,世道艰险,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大人位高权重,在下除了随遇而安,听凭差遣外,还能如何呢?大人一言九鼎,必不会为难我,只要我乖乖听话,便无性命之虞,又何必担惊受怕,做那妇人之呢?”
青夏闻言忍俊不禁,说道:“你还真是胸怀宽广。”
男子笑道:“大人夸奖了。”
原来这人就是金家的家主金少凰,青夏大军开战之前,她曾带着重病前往金家,任命金少凰为军需官,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将这东南大富豪强行带到了草原上来。而楚军此次征伐的费用,自然由财大气粗的金军需官包揽了。
金少凰说是从军,实际上却好像是一样,当日大军出的那一天,金家的车队直直送了三十多里,金少爷的马车大大小小共有二十辆之多,上面所载之物品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简直可以去周游列国。各中换季衣衫,出席各种场合的棉衣华服,熏衣的香料,睡前的熏香,他喜欢中意的香陶蒸炉,惯用的洗漱用具,光是澡盆就带了三个,两个马车都装不下。还有金少爷兴之所至需要的古筝和长萧,喜欢吃的干果茶点,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烤台和铁钳火炭,青夏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问他这有什么用,人家大少爷很是温和的回答她,路上若是打到野味,他们可以野外烧烤,登时满朝武将为之绝倒,不知道这是去打仗还是去踏青。北地少蔬菜,他们家竟然还拉来了满满的一车新鲜瓜果,并带着两名金家的厨子一路跟随,伺候金少爷饮食。
明白的人知道这金家大少爷是此次北地会盟的大军军需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楚国的公主要和亲塞外,夏都督所带的是送亲的队伍呢。
不过青夏也并没有阻止,她此行本来就没想过要秘密进行,既然如此,那声势就搞得越大越好,最好让各国都知道,南楚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东南总督,带着二十辆马车来和匈奴人会盟,简直是不知死活。
青夏老实不客气的唱着金少凰的茶,吃着他的点心,一点不自在的神色都没有。好在金少凰也是个大方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他这个无所事事的军需官缓缓的站起身来,晃了晃手腕,神态闲适着说道:“美酒配佳肴,香茗留音韵,吃了茶,理应弹奏一。”
说罢,就掀起古琴上的青布,端坐在古琴之后,手指一拨,就是一串动听的音符。
青夏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男人玉面剑眉,周身上下都是养尊处优所带出的丝丝贵气,此人架子之大,享受的程度,恐怕连楚离这个一国之君都不能相比。
想到这里,青夏不由得有些兴致阑珊,楚离虽是一国之君,实则真的有享受到什么呢?天子,天子,究竟撑起的是谁的天下?所为的,又是谁的子民?
青夏站起身来,也不管身后叮叮咚咚弹奏曲子的金少凰,径直就走了出去。大帐的帘子一掀开,映入眼帘的满满都是碧绿清脆的大草原,再一次回到这里,青夏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温暖,她屏退侍卫,只余宋杨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白石山虽然名义上是山,实际上不过是几块垒起来的石头,不过两人多高,可是在一望无际平坦的草原上,就显得十分醒目了。
白石山前面,是一处瓦蓝的海子,不是很大,但是却让周围的牧草十分茂密。青夏知道,这里原本是住着人的,因为自己的到来,这里的百姓都搬走了,也许自己走后,他们还会回来。
草原上的风很大,吹的青夏的长袍猎猎翻飞,满头长随风而动,像是一匹上好的绢子。夕阳如火,染红了半面天空,远方的草,也像是着火了一样,青夏目光悠远,望着远方,像那条地平线下随时都会跃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人会骑着战马,风驰电掣的奔来,拥有锐利的眉眼和孤傲的面容。
这里,已经不是次涉足了。
八年前,她曾在这里等待杨枫,一住就是两年,三年前,她曾在这里徘徊七个月,寻找秦之炎的下落。如今,她又带着千军万马,和塞外匈奴绝杀谋划,只为寻找那个任性倔强的男人。
她的一生,似乎都是在等待和寻找,为这个人,为那个人,从来没有为她自己,认真的、好好的活过一次。
可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呢?有人安享田园是福,有人位高权重是福,有的人子孙满堂是福,有人富甲天下是福,还有的人,要君临天下、降伏四海、统一大6,才会觉得幸福。然而有的人,只有那么一个愿望,只想见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够实现,就是她的福。
走什么路,又怎是别人能够掌握的,命运在左右你的时候,你又怎知不是你的性格早已注定了会有今日?
春花秋月,西风瘦马,这些圣人严重的过眼云烟,终于还是世人看不开的凡尘劫数,勘不破。
“夏大人好兴致啊!”
不用回头,青夏就知道是谁来了,她轻笑一声,说道:“我的兴致,向来没有你好。”
金少凰笑着走上前来,衣带飘香。不同于燕回那种浓郁的花香香粉,金少凰所用,全都是上好的兰香,味道独特,却又并不刺鼻。
“我向来以为江南景致天下,却没想到这苦寒的塞外,也有这般令人心旷神怡的所在。”
青夏闻言回道:“江南烟雨,流水小桥精致如画,北地大漠,草原坦荡豪爽大气,各有各的长处和瑰美。”
金少凰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青夏说道:“哦?那在大人心中,是喜欢江南的精致,还是北地的大气呢?”
说者想必无心,听着却登时起意,青夏微微挑眉,看着金少凰俊颜中带着精明的脸孔,淡淡的说道:“都不喜欢,本官天生劳碌命,只喜欢四处奔波。”
金少凰略略一扬眉,转过头去,笑盈盈的说道:“原来大人曾经是个踏遍青山的逍遥人,难怪见识这般广博。”
“这个世上,又有谁能做到真正的逍遥呢?富庶如金少爷,不是也要为家族的生意前途而东西奔波吗?”
金少凰一愣,夕阳照射在他的衣衫上,有着淡淡云雾的飘渺,一时间,恍惚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一般。
青夏略略失神,连忙说道:“互市之举,早晚实行,就算是个幌子,也不会推迟多久,这里面获利有多大,金公子不会不知道。此行,就算是我不主动找公子,公子想必也是要前来的,金家独行,耗资巨大,有帝**队保驾护航,并一举探明匈奴各个部落的关系和经济情况,公子这笔买卖并不亏本。”
金少凰短暂的愣之后,眼神越带着一丝难掩的锐利,声音略略有些低沉,缓缓的说道:“于是,大人将计就计,就成全了在下?”
“不是成全,只是合作。”
“合作?”金少凰转过身去,看着瓦蓝的海子,声音轻嘲,缓缓说道:“大人与我,并不相熟,更无了解,缺乏信任,如何合作?”
青夏摇了摇头,说道:“那些都并不重要,只有共同的利益,才会让彼此的合作亲密无间。恰好我有兵,你有钱,匈奴、西域、日本、西洋,就是你我共同的利益所在,我实在想不出你会拒绝的理由。”
清风微扬,青草清香,青夏低声说道:“金公子富甲天下,交游广阔,屯粮储物,耳目达,竟然能独立巨船远航而不被人所知,别人只道是钱可通神,本官却知这里面的深浅,可不仅仅钱财就可办到。得陇望蜀就是人之常情,公子胸怀广阔,气吞山河,又有万顷之财,隐藏势,怎能让在下相信你只甘愿做一个富家翁?”
金少凰的面色终于渐渐凝重了起来,转过头去,看着青夏,双目锋芒含而不露,却越的锐利逼人。青夏转过身来,双目直视着金少凰的双眼,沉声说道:“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想,也不管你将来如何做,但是最起码现在,你我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我希望我们能通力合作,不要互相拆台。至于以后,金家是如何走势,就在你了,若是真的有针锋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兴刀兵,也不无不可。”
说罢,青夏缓缓的抬起手来,五只细小的铜管托在她洁白的掌心之中,上面雕刻着细碎的金翅鸟花纹,那是金家传递情报的方式,信件就封在铜管之中,铜管的蜡还没有开封,证明青夏并没有偷看里面的内容。
哗的一声,铜管沉入湖底,青夏淡淡一笑,伸出右手,眉目间有着满满的自信的光彩。
金少凰沉吟半晌,终于洒然一笑,潇洒的伸出手来,握住了青夏的手掌。
“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
青夏一笑:“乐意之至。”
天边一朵红霞掠过,大地苍茫一片,百草摇曳,北地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