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租股”,严禁用公权力强迫农民以交租的方式“被当股民”,这一减负举措被强大的地方利益集团彻底扭曲。紫禁城的脑部信号无法在帝国的脸面上准确地表达出来,还有什么痛苦能比得上“面瘫”带来的生理和心理压力呢?
大清邮传部部长盛宣怀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异数,他的官运亨通、商战经历、财富传奇,无疑属于那种令人艳羡、嫉妒到咬牙切齿的成功人士。无论对内对外,他都是个强势的人,他强力推进铁路国有政策……
久未登台的盛宣怀,渴望的就是一亮相便能赢得满堂喝彩。
这本就是他的舞台。自1896年执掌铁路总公司,到1908年,在这12年的时间里,他都一直是中国铁路这个舞台上的名角。但在内部的权力倾轧中,他被赶到了上海,以邮传部副部长(侍郎)的身份谈判对外商约。直到1910年的8月份,他才回到北京,却依然是个副部长;更尴尬的是,部长(尚书)居然是他以前的下属唐绍仪。于是,两人都只好称病。唐绍仪勉强干了几个月,终于离职。而盛宣怀得以在1911年的1月份坐上了邮传部部长这个早就该属于他的位子。
与他有同样郁闷经历的还有端方。早就是封疆大吏的端方,1909年在直隶总督任上被人砸了黑砖倒台,而理由十分可笑——其在慈禧太后葬礼上沿途派人照相,构成“大不敬”。端方憋到了1911年才重新出山,督办川汉、粤汉铁路。
这两个自视甚高又久被压抑的人,同时分管铁路,两柄宝剑的寒光毕露,雷霆手段频出,令向来软弱的大清朝廷在铁路国有问题上突然雄起,寸步不让。
盛宣怀绝对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异数,属于那种令人艳羡、嫉妒到咬牙切齿的成功人士。
首先,盛宣怀的官运实在亨通。如同那个年代很多成功人士一样,他也在科举场上十分失意,但自从他担任李鸿章的机要秘书之后,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于任事,他开始在大清国的官僚体系中青云直上,最后终于成为部长级高官,而且执掌的是权势最大、油水最多的中央机关——邮传部。邮传部掌管着邮政、电信、铁路、航运等新兴垄断产业,是大清国各派政治力量PK的主战场。从1906年成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该部在六年间居然十三次更换部长,竞争十分激烈,被当时的媒体戏称为“运动部”。
比部长级别更令人羡慕的是,盛宣怀从踏进机关大门的第一步开始,一直都是脚踩官场与商场两只船;而且与胡雪岩那种挖空心思挤入官场内寻找靠山的买卖人不同,盛宣怀下海,都是由组织任命、带着红头文件和财政资金的。当然,盛宣怀也充分展露出了其出色的商业才干,在官方资源的强大支持下,无论“外战”还是“内战”,几乎无往而不胜。
“外战”方面,他的经典案例就是成功收购美资旗昌轮船公司。在一系列两败俱伤的价格战幕后,大清国充分发挥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强大优势,不仅授予轮船招商局垄断经营权,而且还提供财政贷款。而又正值美国资本方计划实行战略转移,从中国撤资改投美国新兴的铁路大建设,旗昌轮船上终于升起了黄龙旗,降下了星条旗。在轮船招商局将旗昌公司纳入怀中的同时,主导收购事宜的盛宣怀也乘机将轮船招商局纳入自己怀中——以徐润为首的招商局原各级官员,或因腐败问题,或因能力问题,受到了整肃。
“内战”方面,盛宣怀最富传奇性的案例就是将财神胡雪岩彻底打趴下。严格地说,盛、胡之间的斗争,并非单纯的商战,而是两人背后的李鸿章、左宗棠的权力斗争及路线斗争。胡雪岩尽管戴着红顶子,但毕竟没真正在机关内混过,根本不是盛宣怀的对手。当胡雪岩高举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依托其阜康钱庄里的储户资金,与外商进行生丝大战以图获得暴利时,盛宣怀则瞅准时机,轻巧地打断了胡雪岩的脊梁骨——资金链。胡雪岩曾经出面为左宗棠借了不少洋债,这些债务的管理也是阜康钱庄的重要业务和利润点。清政府将这些债务分解落实到相应的省份,统一汇总到上海后,由上海道台交给胡雪岩;而外资银行则直接从胡的钱庄按时收取本息。上海官场恰恰掌握在李鸿章和盛宣怀手中。在胡雪岩的“生丝大战”到了最关键的时候,盛宣怀密令上海道台暂缓向胡雪岩支付官方还款,胡雪岩的资金链立即绷紧。同时,盛宣怀再向外放风阜康钱庄银根不稳,引发了挤兑风潮,胡雪岩的资金链终于崩断,导致身败名裂。
令同时代人艳羡的是,盛宣怀不仅是商战上的常胜将军,而且其聚敛起来的大笔财富居然顺利地移交给了子孙们。在遭遇了大清与民国的两轮清算后,盛宣怀依然给子孙们留下了价值高达2000万两白银的遗产。而他的同时代人,如徐润、郑观应、刘学洵、刘鹗,其财富基本是昙花一现、及身而陨,而张謇等人虽然在实业界名声巨大,其实是个“空心老倌”,并没有多少真金实银。
盛宣怀聚敛财富的路径,与这些人并没有大的差别。同样都是国有资产的打工者和看护者,他们的财富显然不是来自于薪水,而是另有渠道。一是股份,这些企业虽然大多是由国有资金支撑着,但打的却是“官督商办”的旗号,财政投入并不作为股本金,而是作为政府的无息或低息贷款,管理者可以“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充分利用官商两道的信息不对称,两头忽悠,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得以占据不少股份。二是经营中大建“老鼠仓”及进行关联交易,但凡企业的要害部门均安置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然后建立很多外围公司,承接本公司的业务——大河的肥水自然就流到了自家的小河里。
在那个年代,贪腐已是常态,官员们倘能在贪腐之外还做点实事,就已经算相当具有先进性了。盛宣怀自己在写给醇亲王的信中就说:“盖今日之天下,做官人收名利而人尽趋之,办事人受谗谤而人尽戒之。”
盛宣怀的高明之处,或者说幸运之处,在于他持有大量股票的这些企业及时地进行了改制,从而多少摆脱了政治力量的牵制。1908年,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组成完全商办的股份有限公司。1909年,轮船招商局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共有732名(代表31164张股票)股东参加,选举产生了招商局首届董事会。在董事会的9名当选者中,盛宣怀以4769张得票高居榜首,当选为董事会主席。这些表明,随着股份制的推行,在这些企业中,股东开始取代政府,“商办”取代“官督”,而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主导力量。同样,到了民国二年(1913年),汉冶萍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盛宣怀被推举为总理,随后又被推为董事长。好歹能得到法制保护的企业股权,以及大量投资于租界内的动产或不动产,为盛宣怀的财富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抵挡来自官场的不可测的风波冲击。
与同时代大多数富豪不同的是,盛宣怀首先并且一直都是体制内的人。与其说他为了经济上的利益而去谋求政治上的保护,不如说是他在政治上的敏锐与老练造就了在经济上的成就与地位。
早在戊戌年间,作为一名改革的实际操作者,与李鸿章、张之洞等更有影响力的改革实践者一样,盛宣怀明智地与康梁等口水改革家们保持了相当的距离。他认为,康有为等“将尽举吾国之政教、法制而变易之,然不揣其本,不清其源,变法太锐,求治太急,朝局水火,萧墙干戈,忧未艾也”。盛宣怀是位实干者和践行者,通观《宣统朝政纪》,盛宣怀的姓名出现70多处,几乎都是奉旨接办某项艰难的任务,比如对外谈判、对内赈灾。
但这次,盛宣怀并不知道,前方居然是一个极大的厄运在等待着自己。
铁路国有就是盛宣怀唱响的第一个高八度,赢得了那些为路所困、切盼中央政府出手“救市”的省份一片喝彩。
陕西巡抚恩寿请求将西潼铁路收回官办。
山东巡抚孙宝琦请求将烟潍路收归官办。
江西籍在京官员集会,一致赞同江西官商各界提出的将九南铁路收回国有。
福建漳厦路公司打报告给邮传部,请求赶紧派人“接管经理,并召集股东开会,布告暂行由部接收”。
云贵总督李经羲致电盛宣怀:“桂蜀国有,从速宣布为宜。”他很实诚地认为“滇、黔、桂以无力,望国有”,不似湘、粤、蜀那样“为私利抗国有”……
但是掌声未息,本该对国有政策报以最大掌声的广东、湖南、湖北、四川四省却是嘘声一片。掌握了话语权的商办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将铁路国有看作是对既得利益的极大侵犯,一时间帽子满天飞、棍子遍地打,盛宣怀和邮传部成了众矢之的。
国有政策宣布后数日(5月12日),粤汉铁路湖南公司在长沙贾公祠召开大会,到者数百人;次日,又在教育总会开会,到者数千人;再后一天,继续在教育总会开会,到者就达到数万人。商议的主题则是,如何以抗拒为手段实现利益最大化。
会场气氛是激动的,甚至有点感人。有一名叫贾武的人慷慨陈词后,居然切下了自己的一根手指,“自言誓不与盛宣怀共戴天”。据说,一时间“满座痛哭,声震屋瓦”。在之后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中,我们能不断发现这种动辄千人万人的集体哭场景象。那些在铁路建设方面成绩平平的高管们却在动员民意、操纵集体无意识方面显露出了出色的才华。
最后,湖南方面决议,“万众一心,恪遵先朝谕旨,及宣统二年上谕,完全商办,实力推行”,“租股、房股、薪股,照旧收集”。除了上访请愿外,他们还决定:对于那些“反对湘路之完全商办、妨碍湘路建筑”的人,“湘人认为公敌,以强硬手段对付之”。这是近代史上首次公开地因经济问题而诉诸“强硬手段”的人身威胁。他们还表态说,“外国人如来湘强事(铁路)修筑,湘人必集合全体共谋抵制,无论酿成如何外交巨案,在所不顾;若部派督办来湘,湘人亦以此法对付之”,“我辈定以死力争之,闭市、停课、抗租,均确定为最后之办法”。
没有人能真正说清楚这种对抗的目的,究竟是为了国家、民族、地方、股民,还是这些已经形成既得利益集团、“靠路吃路”的高管们。
信息不对称下的群众动员,效果很好。5月16日,长沙、株洲一带铁路工人一万余人“一概停工”,进入长沙示威游行,“沿途声称,如抚台不允上奏挽回,商须罢市,学须罢课,一般人民须抗租税”。传单上则出现了更多的敏感词:“我们办我们的路,他借他洋人的钱。万一我们修路的时节,有谁来用强迫手段压制我们,那时我们做百姓的人,横直是一条死路,大家把这条性命,与他拼一场,在学堂的人,大家散学,做生意的,大家闹市,湖南全省的粮饷,大家是不肯交的,看他把我们湖南的百姓怎么办呢?”言辞间充满了情绪的对抗。
湖北的情况也类似。《申报》在5月15日报道说:“湖北商办铁路公司、铁路协会、谘议局各大团体,以商办铁路收归国有上谕近于政府夺民权利,将来输入外债授权他人,殊可惊惧。遂于昨日刊发传单,奔走相告。拟即日开会举代表赴摄政王府第,泣求收回成命,仍准商办。”
这对革命党来说,也是绝好的机会。在革命党的暗中鼓动下,湖北多次举行千人集会,革命党人陶勋成亲自上阵,痛斥政府媚外辱国,也在公开大会上断指明志,而留日学生江元吉则割肉血书“流血争路,路亡流血;路存国存,存路救国”16个字。
革命党人詹大悲主编的《大江报》年初才创刊,此时发表了一篇题为《大乱者救中国之药石也》的文章,呼唤“国危如是,男儿死耳,好自为之”。何海鸣则发表了《亡中国者和平也》一文,鼓吹反政府暴动。湖广总督瑞澂立即下令,查封《大江报》报馆,逮捕何海鸣、詹大悲。
里程最短、筹资最顺利、铁路完工最多的广东省,本来受铁路国有政策的冲击很小,但他们也站出来对抗中央政府,以便为自己赢得更好的谈判砝码。广东铁路公司的绅商们“大动公愤,纷筹对待之法,已决定一面奏劾盛宣怀,一面质问总协理大臣”(《申报》)。在6月10日的广东粤汉铁路公司股东大会上,股东表示要“万众一心保持商办之局”,“路亡国亡,政府虽欲卖国,我粤人断不能卖国”,对政府的“破坏”全力反抗,甚至也喊出了“有劫夺商路者,格杀勿论”的杀气腾腾的口号。
后来闹得天翻地覆的四川铁路公司,此时相当安静,原因则也是“利益”二字:四川的绅商们都在等待着政府出手,将他们从极度亏损的经营泥潭中解救出去……
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抗中央政府,这显然令各省商办铁路公司有点“害羞”。
不久,一个极好的“抓手”出现了:国有诏书发布后11天,中央政府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引进1000万英镑的巨额外资,投入铁路建设。各省欣喜若狂:这下子可以上升到“爱国”还是“卖国”的高度来和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了!
这笔外资的引进是张之洞生前未能完成的任务。张之洞从比利时人和美国人手中收回粤汉铁路并改为商办后,“爱国荷尔蒙”没多久就被各省商办铁路公司纵欲般的腐败与低效消蚀殆尽,“翻然悔悟,不护前非,仍拟借款筑造,乃向英德法三国银行订定借款草合同”。1909年6月6日,张之洞与英德法三国银行签订了550万英镑的贷款协议,年利率5厘,专用于建造湖广境内粤汉与川汉铁路。但此协议在中央政府最后批准前发生变故,“美国援案插入,暂缓陈奏”,而“张之洞旋即病故,此事遂一搁至今”。时人感慨,自从粤汉铁路从洋人手里废约收回以来,“已阅七载,倘若无此翻覆,粤汉早已告成,亦如京汉,已届十年还本之期矣”。
张之洞去世后,本来一直被他压制的两湖绅商失去了制衡,势力大涨。此时,大清国又在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积极设立地方议会(谘议局),这迅速成为绅商们加入政治游戏的大舞台,得以进行力量动员和集结,扛起民族主义和立宪主义的大旗,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张之洞未竟的谈判由盛宣怀接力,这也注定了他日后“卖国贼”的命运。为了改变商办铁路大量占用和耗费有限的社会资源,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已经成为朝野的主流思路,这一谈判被大大加快。
盛宣怀无论对内对外都是个强势的人,在他的主持下,“磋商数月,会晤将及二十次,辩论不止数万言。于原约稍可力争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数事,实已无可再争”,贷款合同的条款不断地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不仅年利率依然维持在5%,不到国内钱庄和票号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所贷款项的半数可以存在交通银行与大清银行,这等于为这两家国有银行提升了头寸,而原合同规定只能存在四国银行。同时,合同还删除了原定四国有权参与建造若干支路的条款,并规定所用铁轨必须使用汉阳铁工厂的国产货,其他原材料则进行国际招投标,不再由外方指定。盛宣怀坚信,根据这一合同,资金到位后,粤汉铁路三年内就能全线接通,十年内可以开始还本。
这份令盛宣怀相当自得的合同,基本内容是:
一、中国向德法英美四国银行借款1000万英镑,年利率5厘。用于建造1800华里的铁路以及车辆设备,铁路将在3年内完工,贷款则须在40年内还清。
二、中国以湘鄂两省的百货厘金、盐厘金等合计520万两作为抵押。此项贷款本利如能按期偿还,则贷款方不得干预各省之厘捐。
三、铁路建造与管理的全部权力归中方所有,并由中方自行选派3名外籍总工程师,外国银行对所聘总工程师有否决权,但须说明否决理由。总工程师听命于中方督办大臣。其委任或辞退有关人员须经中方总办同意,如有分歧,由中国邮传部作最终裁决,对此裁决,不得提出异议。
四、所用铁轨必须使用中国汉阳铁工厂自行制造的产品,价格则由邮传部比较欧美产品价格而定。所需从外国购入的重要原材料与产品,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经理之人须通过公共市场,择价格最廉者或货料最佳者购买,定购材料及支取费用,须由中方督办大臣或总办核准签字。进货时须由中方所聘者验看后才能进货。如中国的原料或产品与各国原料或产品相比,质同价低,或价同质高,则应优先购买中国原料或产品,以鼓励中国工业。
但是,这一完全平等签订的借款协议立即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攻击政府的依据,“卖国”、“贪赃”的罪名几乎成为盛宣怀及邮传部的代名词。盛宣怀的名声本就不好,号称“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而在对外采购和引进外资时吃回扣、“加帽子”(在定价上加虚价中饱私囊),在大清国不是潜规则,而是显规则。
对于大清国的腐败,美国《纽约时报》甚至认为这危及人类道德:“现代化的武器装备、防御工事以及铁路的引进一夜之间给大清国的官员们带来了大量的侵吞公款的机会。只要外国的公司引诱他们、进行贿赂的话,再怎么老掉牙的枪支或再怎么陈旧的弹药他们都会购买。他们同样也大肆购买了许多原材料……他们在买东西的过程中,行贿现象和贪污行为比比皆是。”
掌管了铁路、航运、电报、邮政四大肥缺的邮传部,一直就是腐败的渊薮,官员连轴换,因此在当时就被戏称为“运动部”。1909年,部长陈璧就以贪污罪名被革职。陈璧引进外资贷款“借高息不借低息,得其回扣,饱其私囊”,而且还卖官,“凡欲占一席位置者,非运动不可,故陈璧在京时,大有臣门如市之慨”。据估计,其贪污总额约在585万英镑。而另一任部长唐绍仪,其“营私舞弊和重用亲戚的做法,甚至在中国也达到了不同寻常的规模……他在海关或铁路或邮传部里的空缺,只要能捞到手的都安插了他自己的亲戚或姻亲,或是他的广东同乡”(莫里循语)。
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深入,这是大清国改革的最尴尬局面。时人胡思敬在其名著《国闻备乘》里,曾经生动地描写了宣统年间的“七党林立”:“孝钦训政时,权尽萃于奕劻,凡内外希图恩泽者,非夤缘奕劻之门不得入。奕劻虽贪,一人之欲壑易盈,非有援引之人亦未易身而进。至宣统初年奕劻权力稍杀,而局势稍稍变矣。其时亲贵尽出专政,收蓄猖狂少年,造谋生事,内外声气大通。于是洵贝勒(载洵)总持海军,兼办陵工,与毓朗合为一党。涛贝勒(载涛)统军谘府,侵夺陆军部权,收用良弼等为一党。肃亲王好结纳勾通报馆,据民政部,领天下警政为一党。溥伦为宣宗长曾孙,同治初本有青宫之望,阴结议员为一党。隆裕以母后之尊,宠任太监为一党。泽公(载泽)与隆裕为姻亲,又曾经出洋,握财政全权,创设监理财政官盐务处为一党。监国福晋(载沣福晋,荣禄之女)雅有才能,颇通贿赂,联络母族为一党。”
梁启超也说:“(晚清朝廷)号称预备立宪改革官制,一若发愤以刷新前此之腐败,夷考其实,无一如其所言,而徒为权位之争夺,势力之倾轧。藉权限之说以为挤排异己之具;借新政之立以为位置私人之途。贿赂公行,朋党各树,而庶政不举。”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盛名卓著的盛宣怀突然吃起素来(后盛被查办抄家,均未发现涉及从本次四国银行贷款中侵吞回扣的任何证据),早已习惯了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的国人却也宁愿相信“莫须有”。自然,不少反对者并非反腐败,而只是痛恨自己没有机会腐败而已。
最令人们浮想联翩的是,急于追求政绩的盛宣怀和中央政府高层在铁路国有上似乎操之过切。5月8日才成立首届责任内阁(即所谓的“皇族内阁”),9日就在未与地方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匆忙公布铁路国有政策,20日则签订了四国银行贷款合同。见惯了老牛拉破车的低效政府的大清民众,对于这种罕见的高效率自然是要多打几个问号的,一件至公至正的事也因此被蒙上了鬼头鬼脑的朦胧色彩。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盛宣怀这位“总揽轮船、银行、铁政、炼冶、煤矿、纺织诸大政”,所谓“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的猛人(《经元善致郑观应函》)被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倒也情有可原。
其实,湖南铁路公司与川路一样,也基本依靠特殊政策,在公权力的保驾护航下才启动的——其500多万两总资本金中,商股才100万两,其余的都是米捐、盐捐、租捐、房捐等。那些高喊着民权、产权的绅商们,其实都只是代理人,但被代理的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绅商们便俨然当家做主,动辄以人民代表自居。这些高喊着爱国的人们,在修路无能、筹资无方的困窘之下,也曾悄悄地试图引进被他们所痛恨的外资,只是外资毫无兴趣与之合作。
而那些纷纷借机成立的湘路公司协赞会、湖南商务总会、湖南粤汉铁路公司等组织,为了满足各种会长、总理、干事们的官瘾能够举而弥坚,以“人民”的名义向政府发难就是最好的办法。值得注意的是,素有人望的湖南士绅领袖们都远远地避开了所谓保路运动,如湖南省谘议局议长谭延闿就故意滞留北京,而副议长亦远走他省,湖南的运动其实被传统的地下帮会及以留日学生为主体的革命党所控制。
被地方既得利益集团盘踞的各省铁路公司,其实已经成了暗无天日的黑箱,他们早已习惯了在黑暗中摸索获利。盛宣怀和朝廷的政策,示好于民,媚眼并非抛给他们。黑夜给了他们黑色的眼睛,那并非用于寻找光明,而只是用来寻找如何让黑夜更为黑暗的路径而已……
乖巧、细腻、严谨的江南人,总是不惮于做琐碎的行政工作,盛宣怀也不例外。上任伊始,就宣布铁路国有,这是他在战略上的重大布局,展示了其敢于蹚入改革深水区、触及核心利益的勇气;而面对各省及各铁路公司的不同情况,如何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则是一件技术含量极高的细致活。
作为横跨官商两道的成功人士,从其所作所为判断,盛宣怀从来就不相信口号,更不相信高喊口号者本人对口号的真诚,那些横飞的唾沫背后其实只有两个字——利益。没准,盛宣怀那时就有机会听过法国思想家狄德罗(Denis Diderot)的名言:“爱国主义是恶棍最后的避难所。”
在盛宣怀报送给中央的《条拟收路办法》中,冷静地列出了收回铁路的几个要点:
一是“定宗旨”,“换股”还是“发现”(发放现金),需要中央政府拍板。
二是“入虎穴”,即要深入第一线,“相机因应”。他将商办铁路的第一线称为“虎穴”,也可见其对既得利益集团破坏力的充分认识。
三是“宣德意”,要大力宣传中央政府将铁路收回国有是英明正确的决策,并派人先到港、澳、南洋等地收回海外的大宗股票。
四是“守密勿”,他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反对者的煽惑“志不在路”,而又不能贸然解散他们,以免引起新的风波,因此很多工作必须秘密进行。
五是“务坚持”,此事一旦开头,就必须咬牙坚持,“而后办事人乃宜着手”,从这点也能看出盛宣怀在整个“收路-保路”冲突的基本思路。
六是“明心迹”,绝对不能在这项工作中拿“分毫好处”。
七是“通电报”,加强工作中的通信沟通。
八是“设收股处”,建立办事机构,以组织手段表示“决无反汗”。
粤、湘、鄂、川“四省情形各有不同,受弊轻重亦异”,御史石长信在他那封推动朝廷下决心实行铁路国有的报告中就指出:“粤则有款而绅士争权,办路甚少;湘、鄂则集款无着,徒糜局费……至川汉集款,皆属取诸田间,其款确有一千余万。绅士树党,各怀意见,上年始由宜昌开工至归州以东,此五百里工程,尚不及十分之二三,不知何年方能告竣。而施典章擅将川路租股之所入,倒账竟至数百万之多。”
如何在“公平”与“平均”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是盛宣怀所要考虑的难点。在发布铁路国有政策的次日(5月10日),中央政府要求各省立即统计各铁路公司的经营状况,清理清查,摸清家底。
最艰难的是川路公司。一方面,川路的资本金大多数来自强征的租股;另一方面,川路虽然才建了20多华里,却在所谓的资本经营上亏损了300多万,捅了个巨大的窟窿。川路公司当然希望中央政府能将这个漏洞补上,而这对盛宣怀来说显然是不可接受的。盛宣怀的计划,就是先解决湖南、湖北和广东三省,“湘路先了,粤路次之……湘粤厘定,不怕蜀事不定”。
此时,“格老子”们十分安宁,低眉顺目的,与广东、湖南、湖北三省的波涛汹涌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作乖巧的绵羊状,当然是有所图:川路公司的如意算盘是“保存现存之款,求还已用之款”,在将建设铁路这个显然已经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甩给中央政府的同时收回所有的投资,包括在上海亏损了的300多万巨款。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观察,川路的绅商们分成了两类,“甲纯主自办,乙则主归国有,而要求不以路作抵,不提存款,全还用款”,“有力量者,渐趋乙说”。
川路公司股东、曾经短暂留学日本的立宪派人士邓孝可,在《蜀报》上发表《川路上今后处分议》:“今政府此举,就吾川人言之,尚不无小利。故就愚见所及,吾川必欲争川路商办,甚无味也。以交通便利言,则国有自较速;以股息之利言之,则商办亦难期。况吾川路公司成立之性质,记者(即邓本人)始终认为谋交通利益而来,非为谋路股利息而来者,故曰听‘国有’便。”
邓孝可对于公司现存的资金抱有极大的幻想,“路股现金,今约存者尚千万。此千万处分而当也者,则全川永永食其福;此处分案不当也者,虚牝掷金,租股疮痍,其何日复哉”。他甚至将这些款项分派了用场:“以一百万金,力扩川航事业;以五百万金,充地方殖业银行资本;以二百万金,为川省教育基金……”同时,他还希望政府“把几年来已用去之款与上海损失之款,一并用现金偿还”。
御史黄瑞麒指出:“收回干路而不将所收股款丝毫给还,固为失信,但还股款而不使民间享修路之利,仍不免为失信。且京奉铁路,至今商股未退,干路国有,不必完全官股可知。拟请明降谕旨,将川汉、粤汉以前所抽所招各股,改换官办股票,仍照原定官利按时给息。路成之后,一律分给红利。其有不愿领换股票者,即将原股如数给退,不使有丝毫亏损。且各项加征之股款,虽当停止,以恤民艰。而全国富商,未尝不可召之使来,以期众擎易举。”这份奏折,实际上建议在铁路国有政策的基调下,允许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民营资本依然可以“附股”,投资到国家铁路上,同受利益。盛宣怀对此大为赏识,向朝廷表示将予以采纳。
但是,在没有盘清家底之前,朝廷并不松口,除了明确宣布废除民怨矢集的“租股”外,未作任何表态。
川路公司的盘账则揭开了巨大的黑洞。王人文只能统计一个大概数字,因“公司开办八年,账卷山积”,而且,这次查账并不只要总账,还需要明细账,“既须剔出重收重支,又须分别财产及消耗”,并将与宜昌、汉口、上海、北京四家分公司核账,“仓促间难以完成”。
艰难的查账已经令账目从来混乱、猫腻丛生的川路公司管理层十分畏惧,在中央政府拟定出具体的回购股份方案之前,他们决心主动出击,手段就是以“假保路”来促进“真保款”,而靶子就选定在租股的存废。
5月16日,铁路国有宣布后一周,川路公司董事局出手了!他们致电邮传部,说铁路国有政策伤害了四川人民的“急公之心”,恳请邮传部继续维持川路商办的局面。22日,中央政府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即日起立即停止四川和湖南两省的铁路租股——誊黄发布。
所谓“誊黄”,就是将中央文件誊抄在黄纸上公布于众。清末时,誊黄只适用于仁政恩诏,只有刊载喜讯的最高指示才符合此例。
租股扰民,早已成为四川的一大弊政。一方面是农民负担沉重,另一方面是租股被大量浪费、挪用、贪污,成为把持铁路公司的绅商们的小金库,这实际上也是中央政府下决心将铁路收归国有的原因之一。
没有农民是喜欢租股的,在中央政府明令废除租股前两天(5月20日),王人文致电中央政府,以四川人民的名义请求“将此项租股立行停止”,缓解“民困”,“以广皇仁”。但是,在中央政府下令废除九天后(5月31日),王人文却应川路公司管理层的请求,向北京发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电报:请求收回铁路国有的成命,并缓刊停止租股的誊黄。
王人文改口的理由是说川路公司的绅商们表示,四川人民“均不愿停止租股”,“以保路权”。川路公司高层在当日提交给王人文的报告中再度高举民意大旗,声称“川民以租股为川路命脉”,“万众协心”,不该废除;而且,租股是在“先皇帝”光绪手上批准的“先朝成案”,谁废止,就是对“先皇帝”不敬;甚至赤裸裸地威胁说,川路公司“人心固结,股东过多,尤未便操切从事,致酿变端”,要求王人文立即请示朝廷,停止国有,维持租股。这篇洋洋千言的报告,通篇没有一字提及租股扰民,没有一字提及管理混乱。既得利益者们巧妙地将自己藏在了民意的石榴裙下,本是政府、绅商、民众的三方博弈,被他们变成了政府与民众的博弈,而他们则不仅是幕后操纵者,甚至还是裁判。在掌握了舆论权的既得利益者把持下,那些胼手胝足、真正承担着改革成本的小民百姓,是沉默的一群,也是总能轻易“被代表”的一群。川路公司高管担心“租股一停,生命立绝”(川路总公司致宜昌分公司电文),但那究竟是谁的“生命立绝”呢?
数日后,川路公司再度向王人文递交了请愿书,题目干脆就是《免刊停止租股誊黄以安人心》,增加的一条理由是租股乃股本,而非捐税,如果誊黄,会引起百姓误解,以为以前所收的是税而不是股。毫无疑问这是睁眼说瞎话,所谓的租股就是以公权力保驾护航而强行征收的特殊捐税,大多数百姓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今后或可分红的股东。但在绅商集团的连哄带蒙下,这些出了血汗钱的民众,又将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捍卫那虚无的股权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在以“四川驻省各法团”(法人社团)名义提交的一封请愿书中,光绪皇帝被再度抬出来,证明租股的推行源于先帝爷的“远识深心”,“并非规划未善,尤非不量民力”。这等于是给铁路国有政策扣上了“大不敬”的高帽子。
各方压力之下,王人文在报告中央政府“川民希望尽快停止租股”的11天后(5月31日),再度发出电报,彻底改变口气,请求缓停租股。
短短11天内,堂堂一省的最高领导居然发出了截然不同的两份民情报告,中央政府“览奏殊堪诧异”。摄政王载沣在6月2日的批文中严厉指出:“铁路改归国有,乃以商民集款艰难,路工无告成之望。川省较湘省为尤甚,且有亏倒巨款情事。竣削脂膏,徒归中饱;殃民误国,人所共知。”因此,停止租股的政策绝不会更改。
此时,年轻的载沣并不掩饰自己的盛气锋芒,尖锐地指出:川路公司要求继续征收租股,甚至放弃国有,“是必所收路款,侵蚀已多,有不可告人之处。一经宣布,此中底蕴恐不能始终掩饰”,而王人文在川为官,“目击情形,一切弊窦,应所深悉”,却居然帮着代奏,“殊属不合”,“著传旨申斥”——也就是给予了王人文一次书面警告。
迟到的誊黄终于发布了,已经汹涌澎湃的暗流并未停息。
在王人文被申斥的前一天(6月1日),负责铁路国有事务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和督办铁路大臣端方向他发了一份联名电报,阐述对川路款项的处理思路,却没有料到,王人文的进退失据令这份本为征求意见的电报成为引爆火药桶的导火线。这就是四川保路运动史上著名的“歌电”(“歌”为电报的韵目代码)。
“歌电”重申了对川路公司账款的处理原则,提供了两个选项:一是买断,即“实收支款项,由部筹还,自造支路”;二是合股,川路的实际开支不以现金一次性退还,而是换取“公债股票,按年保息,分期归本”。如果选择了买断方案,因为中央财政拮据,“必借洋债,必照湖北以部有之川省财政作虚抵,已成之路必须估借”。同时,对于资金返还后,四川省“自办支路、矿务,未必确有把握,若再放倒账,或徒滋耗费,商民必受亏损”。这说明,中央政府此时对地方监管款项的能力毫无信心。因此,“歌电”提出了“经度支部(财政部)会议”后的方案:川路公司“不分民股、商股、官股,准其更换国家铁路股票,六厘保息,须定归还年限,须准分派余利,须准大清银行、交通银行作抵押”。同时明确表示,川路公司在上海“资本经营”造成的巨额亏损,国家不能承担。
可以说,这是中央政府经过缜密观察和推演后的一次火力侦察。多年来商办铁路的无序与腐败,已经极大地伤害了市场的信心,因此5月18日盛宣怀草拟川路接收思路时,就提出“近年各处支路、矿务多无成效,商民皆不信从”,“股款宜由部接收”,“公债为国民应尽之义务,且有公家保息,以已集之成款入作公债,既不失信于民,而国家亦少筹千万巨资,利国利民无逾于此”。而对于川路公司在上海的炒股亏损,“公家固无承认之理,公司亦无补救之方”,而且绝不能“摊灭股本”(减少股本),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股息中扣除相应比例,等到日后公司赢利后再逐渐补回。他申明这是权宜之计,平心而论,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大多数的川籍京官都同意采用合股的方式,但希望政府能将上海炒股亏损也承担起来。王人文却赞同买断的方式,认为这“或足塞川人之口”。当然,中央政府也有人认为应该全面偿还川路的商股,尤其是那些不当家的言官们,御史孙培元就说:“唯吾国各省铁路,商民办理有年,集资设立公司,股本久已动用,猝闻改归国有,群情难免骇疑。血本所关,必有奔走呼号之事,与其临时而强施禁令,曷若先事而安定民心。宜速筹办法,或全用官本,商股一律给还,或兼集商资,旧股照常给利。”
中央政府讨论回购方式的“歌电”,是要开诚布公地征求四川各界的意见。吊诡的是,王人文接到“歌电”后,却并不公开。此时,他因未能被正式任命四川总督,起了二心,试图挟靠民意进行某种运作。对于隐匿“歌电”一事,他的公开解释是担心此电文会激怒民意,他建议将“现存未用之款七百余万两,留用四川兴办实业,增加生产”。
端方对王人文不公示“歌电”十分不满,于6月7日直接致电川汉铁路宜昌总经理李稷勋,令其向成都总公司索阅“歌电”。“歌电”因此在6月10日才公之于世,错过了宝贵的9天沟通时间。
此时,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中央政府与四国银行团签订借款合同,其具体条款刚刚传到成都,川路高层利用此机会,将保路上升到民族利益的高度,结果弄假成真、骑虎难下。
作为内部征求意见之用的“歌电”被当作了卖国的证据,邓孝可在《蜀报》第12期上发表文章,题目就是扎眼的《卖国邮传部!卖国盛宣怀!》,文章高呼:“四川非无人性,非属野蛮之血性男子,今可以起矣!”甚至提出:“内抗政府,外联华侨。债票不售,合同自废。即我四省人民,我全国人民一线之机也。我四省父老、子弟、兄弟、伯长、甥舅,盛宣怀已尽置吾等于死地,吾死中求生,惟奋!奋!奋!”这篇充满着悲情的大作,满纸是政治谩骂和诋毁,并毫无根据地指责政府要鲸吞700万两现金,“夺路劫款”,其逻辑是:财经无钱——必须引进外资——全民还债——四川人口多,分摊份额就大。
办事过于干脆的盛宣怀,于6月9日宣布了一个命令:上海、武昌、长沙、宜昌、成都等地电报局,对“煽惑违抗”铁路国有政策的电报不得收发,“如有擅行收发者,查出即将委员领班分别撤惩”。
这大大刺激了川路公司。川路公司干脆宣布不接待政府所派的查账员,一切必须等待股东大会之后再说。王人文对电报禁令也大不以为然,认为禁发电报“虽为预防煽乱,而群情异常惶惑”。他提出,对于涉及铁路的电报,只需要“将发电人姓名、住址、根据”等“严行查问注册”,“设有煽乱情事,自有国法以绳其后”,这样才能“弭隐患而安人心”。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调查摸底和多方博弈,中央政府放弃一刀切的平均接收的方式,而决定根据各省情况因地制宜。这当然导致操作难度大增,原则上“以商股与公捐不同,实用与虚糜又不同,故不得不稍示区别,或还现款,或给保利股票,或给无利股票,分作三项办法,而终不使其资本亏折丝毫”。也就是说,回购股份将采用三种补偿方式:一、现金;二、保利股票,即国家铁路的股票,分红之外每年都另有旱涝保收的利息;三、无利股票,即只能分红、没有固定利息回报的国家铁路的股票。
中央政府在6月17日宣布了铁路国有补偿的方案细节:
专门用于回购商办铁路的国家铁路股票,固定利率为年息6厘,即6%,该铁路获利后,再按股分红。5年后,股东可决定是否抽回股本,股本分15年期抽回。
对于粤汉铁路广东公司(粤路),全系商股,因路工停顿,糜费太甚,市值已经从每股1元跌到0.2元,但国有消息传出后,有人入市收购,股价已经回升到了每股0.4元左右。“现每股从优发给六成”,换给国家铁路保利股票。而已经亏耗的四成,也发给国家铁路股票,但没有固定利息,“路成获利之日,准在本路余利项下分十年摊给”。
粤汉铁路湖南公司(湘路),其商股部分约100万两,全额以现金退还。其来自米捐、租股等的资本金,换发国家保利股本。
湖北铁路公司(鄂路)涉及粤汉、川汉两条铁路,其处置方式与湖南相同,即商股部分全额以现金退还;其来自米捐、租股等的资本金,换发国家保利股票。
至于四川铁路公司(川路)则并没有强制性地收取其700万存款。已经动工的宜昌-万县段用去400多万两,“除倒账外”的实用工料之款,换发国家保利股票。宜昌开办经费33万,及成、渝各局已经开支的办公用费,发给国家无利股票。公司账上未投入施工之用的700多万两存款,如愿入股,可更换国家保利股票,5年后分15年还本,“亦准随时抵押,并可分得余利”。
几方对比,闹得最凶的湖南,其获得的条件较为优厚。尽管湖南还是有意见,认为“以粤省糜费甚巨,而湘公司则十分核实;川省倒账,巨款无告,而湘公司则分文不少;鄂省毫无基础,而湘公司则实有已成之路。今相提并论,是以不服”,但湖南的事态立即平静了下来,湖南巡抚杨文鼎报告中央政府:“湘省对于干路国有,初甚激烈,近经劝诫,已渐平静。”广东、湖北则基本无甚异议。
应该说,中央政府的这个方案充分考虑了川路公司的利益,虽然没有认可其炒股亏损的300多万两,但也没有接收其多达700万的存款。然而,此时大清国的神经系统基本失灵,中枢释放出的善意再度被扭曲表达,一场妖魔化中央政府的暴风雨正在成都上空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