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周公摄政一共七年。头三年平息叛乱,第四年封建诸侯,第五年营建成周,第六年制礼作乐,第七年还政成王。礼乐制度,是他最后的作品。
可惜没人知道周公怎么想。
何况奠基中华的,也不止他一个人。
但做一个盘点,是可以的。
线索也很清晰。
首先是忧患,忧患“天命无常”而“不易为王”,这才有了“君权天授”。然而就连周人自己也认为,他们的领导权和代表权,名为“天授”,实为“民授”,这就必须“以人为本”,也就有了“人本精神”。而且,这种精神还可以也应该这样表述——
天人合一归于人。
当然,得补充一句:是群体的、家国的、伦理的人。
群体至上,就只能“以德治国”。何况华夏国家的建立,并没有经过“炸毁氏族组织”的革命,反倒直接从氏族和部落过渡而来。夏商周,都如此。周人建立的国家联盟,更是家国一体的家天下。基础,是井田制的小农经济;纽带,是宗法制的血缘关系。对于这样的群体,德与礼,显然比法律更合适,也更管用。
德治的结果是人治,以德治国也必然变成圣人治国。这倒是相当契合人本精神。于是有了“一个中心”,这就是德治;也有了“两个基本点”,这就是礼和乐。礼乐是“行得通的力量”,圣人是“看得见的榜样”。以圣人代神祇,以礼乐代宗教,势必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世俗社会,引向一个个可以落到实处的道德规范。忠不忠,看行动。“现实精神”产生了,它可以也应该这样表述——
知行合一践于行。
同样也得补充一句:是群体的、家国的、伦理的行。
这样一来,也就不难理解“艺术精神”。实际上,艺术就是“以最独特的形式,传达最共同的情感”。形式独特,就引人入胜;情感共同,就引起共鸣。共鸣,就心心相印,就息息相通,就团结友爱,就同心同德。总之,艺术的功能之一就是“群”。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群体意识”,则是中国艺术的特征。
因此,我们民族的“艺术精神”可以也应该这样表述——
礼乐合一成于乐。
毫无疑问,这里说的“乐”,是音乐(艺术),也是快乐(审美)。但无论艺术还是审美,也无论其风格是温柔敦厚、汪洋恣肆、恬淡虚静还是潇洒飘逸,都是群体的、家国的、伦理的,也是和谐的。即便有戏剧冲突,亦无非忠与孝、仁与义、人情与王法的矛盾;而冤案则总能平反,结局肯定大团圆。因为我们不但要忧国忧民,还要自得其乐。
忧是出发点,乐是终点站,群体意识则是一以贯之的文化内核。
这就是周人的遗产,是他们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产物:一个内核(群体意识),两只翅膀(忧患、乐观),三大精神(人本、现实、艺术),四种制度(井田、封建、宗法、礼乐),堪称体大思精、尽善尽美。
实际上,从“君权天授”,到“以人为本”,到“以德治国”;到“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周人创造的原本就是一个完整、自洽、互补、稳定的系统,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多方面。中华文明超级稳定毫不奇怪,展翅盘旋就更是当然。后来即便外族入侵,也只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周人,也许真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
嫡长子是有特权的。在此后将近五六百年的大好时光里,周的君子和淑女们青春年少,心智洞开,遂演绎出无法复制的倜傥风流。
那才真是“中华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