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周大封建 五、我们的田野

什么是“建”?

建,就是“建国”。它包括三个内容:授土、授民、授爵。

册封仪式是隆重的。祭坛由青白红黑黄五色土筑成,象征着东西南北中。诸侯封到哪一方,就取哪一方的土,再掺和代表中央的黄土,用白茅包裹交到诸侯手里。这就叫“授土”,表示诸侯拥有对那片土地的使用权。

赐给诸侯的人民则包括三部分:本族臣僚、殷商遗民,以及封地上的原住民。当然,这主要是指鲁、卫、晋、燕之类。其他邦国不一定有殷商遗民,原住民则一定有的,领导班子也一定是他自己的。这就叫“授民”,表示诸侯拥有对那些人民的统治权。这也是周人的一大发明。因为像这样土地和人民并赐,殷商卜辞中没有记录。由此可见,只有周的封建,才是“真封建”。

第三件事是指定国君,包括命名国号(比如宋、齐、鲁、卫),发表训示(比如《康诰》),赐予受封的象征物(比如冠冕、礼器、仪仗)。这就叫“授爵”,表示诸侯相对独立,权力合法,并拥有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世袭权。

这三个程序意义重大。

事实上,封邦建国必须授土、授民、授爵,表现出来的正是周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尽管这个时候的邦国,还只是初级阶段的“国家”,甚至不能叫做“国家”。但从此,土地、人民和领袖,就成为我们民族的“国家三要素”。比如新中国的赞美诗《歌唱祖国》,就是第一段唱土地,第二段唱人民,第三段唱领袖。这是周制度的深远影响。

现实意义也很明显。授土和授民,表示周王才是全世界土地和人民的唯一产权人和法人;授爵,则表示他是所有邦国的最高统治者。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主权和产权都是周王的,诸侯只有财权和治权。

但当时似乎没人想那么多。程序结束后,受封的诸侯个个峨冠博带,珠光宝气,焕然一新。他们率领部属、族人、庶众、臣妾,欢天喜地奔赴封区,定疆域,建社稷,封子弟,收赋税,分田分地真忙。

当然,最重要的是建立宗庙和社稷。宗庙祭祀列祖列宗,社稷则祭祀土地和谷神。这个祭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有土有谷就有民。所以,“社稷”便成为国家政权的代名词。由此还诞生了一种建筑制度,即国都的中央是宫殿,宫殿左边是宗庙,右边是社稷坛,叫“左祖右社”。

分到的土地和人民也要整合。具体方案,是人民编组,土地分块。先把一大片土地分成均等的九块,中间一块是“公田”,周边八块是“私田”。私田由按照血缘关系重新编组的农民“包产到户”,但八户农民必须先耕种中间的公田,才能再耕种私田。公田的收入,用于公共事务,这就叫“井田制”。

◎关于井田制,历来有争议。有人认为确有其事,有人认为纯属想象,也有学者作出各种解释,请参看杨宽《西周史》、许倬云《西周史》。

我们的田野,是这样的吗?

不钻牛角尖就是。整整齐齐规划成井字形,周边“封疆”,中间“阡陌”,每块田地刚好百亩,当然并非所有地方都能做到。但“平均地权,公私两利”,则是可能的。大夫和诸侯从公田获利,更是可能。

从象征的意义讲,井田制甚至也是一种“封建”。或者反过来把封建看作井田。天下之中的周王,封国之中的诸侯,就是当中那块公田。

但,为什么说这种制度“本身就有维稳功能”呢?

因为封建是一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