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曹操曾出过一次事,差点没了命。
根据《三国志·夏侯渊传》的记载,曹操不知道什么原因犯了罪,在谯县被抓了起来。
说起来少年时期的曹操也就是调皮捣蛋爱搞个恶作剧什么的,还不至于杀人放火。但这一回他运气不好,犯到了沛国相王吉的手上。这个王吉在《后汉书》中也有传,但那是在酷吏传中。酷吏是很可怕的一类人,说他们嫉恶如仇是好听的,其实他们是一群变态狂,到最后他们实际上已变成杀人取乐了。
这位王吉本来也是个读书人,但一直时运不佳,饱受社会的不公,直到他认大宦官王甫为义父,情况才发生了改变,他马上当上了沛国相,成为副部级的地方大员。
一个人被压抑得太久不是一件好事,一旦他掌握权力,昔日被压抑的那一面便会以另外一种形式爆发出来,变成一种偏激和残暴。历史上的酷吏往往都是这样炼出来的。
由于养父王甫在背后撑腰,由于年轻时有那么点小名气和小才气,更由于曾经被压抑得太久、经历的挫折太多,王吉治理沛国的手段与众不同。
王吉在沛国推行了一套严酷的白色恐怖制度,比法西斯还法西斯。对于各种大大小小的犯罪行为,他都在朝廷的律条之外做出新的司法解释,给各类犯罪者以超乎寻常的严厉打击。
比如小偷小摸行为,千万不能让王相国发现,在别的地方打二十板,在沛国就要打二百板,而且他还交代打板子的人,下手务必要狠。结果好多人撑不住,被活活打死了。
未成年人犯罪历来都会轻判,但王相国不这么看,只要犯了事,不分男女老幼,一律重判。他还特别规定,有不孝顺父母的,或者父母遗弃孩子的,一经查实,全部活埋。
听起来不可思议,但那个时代的法律体系相当松驰,有时候判案拿的居然是儒家经典,比如《春秋》这样的书,所以量刑的自由度很大。
而且,王相国杀人的方式也很不讲究,他以杀人为乐。每次杀了人,还要将尸体碎尸万段,大卸八块地放在车上,游街示众。夏天尸体腐烂了,他就让手下人把骨头串起来,继续游街。
每当看到老百姓吓得惊恐万状、震怖瑟缩时,王相国就会觉得特别痛快。根据《后汉书》记载,王吉一共任沛国相五年,前后杀了一万多人。根据桓帝时的人口普查数字,沛国的总人口才二十五万。五年中,沛国老百姓因为他们的行政长官喜欢玩杀人游戏,仅此一项就使人口增长率净减百分之四!
曹操在这个时候偏偏犯了罪,而且犯在了王吉手上。要知道沛国的监狱不是那么好坐的,小罪在这里可以变成大罪,活罪就能弄成死罪。眼看曹操凶多吉少。
说起来王吉没有专门跟曹家叫劲的理由,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而且出身又相似,不说惺惺相惜,至少也不应该惺惺相斗吧?
可这位相国的脾气谁也摸不准,他已经由打击犯罪变成了杀人取乐,进而发展成精神分裂症和臆想狂,一旦杀红了眼,就会六亲不认。不过现在还好,曹操被关在县里的监狱里,还没有报到沛国相那里,曹嵩赶紧四处找人疏通,争取在案子报上去之前把曹操放出来。
费了好大的劲,花了好多钱,才给出一句话来,说要是有人肯主动站出来把罪行承担下来,县里可以考虑放人。
夏侯渊第一个站出来愿意替曹操扛罪。这样曹操就被放出来了。
后来曹嵩又继续活动,费了很多周折,才把夏侯渊弄了出来。曹操究竟犯的是什么罪?因为没有其它记载,就成了一个谜。不过,推测起来,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平时喜欢恶搞,有时搞出了头,弄出一些乱子,倒是有可能,至于更严重的事件,可能性倒不大。对这件事,就连以抹黑曹操为唯一目的《曹瞒传》都没有记载。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对曹嵩的触动很大。乱世,衰世,做个顺民很难,你不惹事事情也会来找你,要做就做个强者,否则家业难保。
面对听话却稍显软弱的曹德和不听话却激情迸发的曹操,曹嵩曾一度想把曹德培养成接班人。现在看来,这种想法必须改变,只有强者,才能保护曹家在乱世里不受欺凌。
到曹操十三四岁时,按照风俗,要给他定婚了。曹嵩为曹操选了一门亲事,对方也是谯县的大族,姓丁。
丁家是曹氏在谯县除夏侯氏之外另一个来往比较多的大族,曹操的母亲就姓丁,估计也出自这个家族。丁氏家族里的代表人物是丁宫,此时在朝廷供职,官至尚书。丁宫的儿子丁冲日后成为曹操的好朋友和事业上的坚定支持者。丁冲的两个儿子叫丁仪和丁,深得曹操的欣赏,并成为曹植的好朋友,因为卷入曹丕和曹植争夺继承人的斗争中而被杀。
曹操的首任妻子就是丁家姑娘,至于跟丁宫父子是什么关系,已经不可考了。曹操跟丁夫人成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多年后因为一些事她与曹操离婚。这是后话了。丁夫人还有个亲妹妹,嫁给了夏侯渊。
三国时代,江东乔玄(不是名士桥玄)有两个女儿,大乔和小乔,分别嫁给了孙策和周瑜,成为一段佳话;丁夫人姐妹两人分别嫁给了曹操和夏侯渊,也应该成为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