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城失败后,丰邑成了刘邦心头永远的痛。对刘邦来说,他根本就不把丰邑放在眼里。因为丰邑太小了,小得他闭上眼都可以从脚步声听得出哪个是张三,哪个是李四。可问题是,丢城事小,耻辱事大。就算丰邑让秦军夺去了他也觉得无所谓,可为什么偏偏是被雍齿这个乡党夺了去,这口气教人如何吞得下?
是的,雍齿像一颗毒牙,一天不把它拔掉刘邦心里就不痛快。可恨啊可恨,可恨的只是手中无兵,如果再有几千兵,我不进城踩死那个姓雍的下辈子决不做人。
兵兵兵,去哪里找兵呢?突然,刘三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兵少就借兵呀。钱都可以借,为什么兵不可以借呢?
对,我就找人借兵去。
秦末乱世,各路造反派除了打击共同的敌人秦兵外,都是今天你抢我地盘,明天我抄你老家。在这种情势下,找人借兵,无疑是要人老命。大家手里都不富裕,临时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有那么点家当,借给你了,明天再有谁来抢我地盘,我向谁要去呀。
不过,还是有人愿意借的。这个人就是代理楚王景驹。陈胜王被车夫庄贾杀死后,没人敢立楚王,偏偏景驹挺不谦虚,他在秦嘉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拥立下当上了楚王。管他真楚王假楚王,有兵就是娘。于是刘邦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投奔景驹来了。
没想到,刘邦在投奔路上竟然捡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
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你知道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贵吗?人才。在那个烽火连天的乱世,决胜千里的,不是天时地利兵多粮丰,恰恰是人才。刘邦捡到的这个宝贝就是个人才,他就是为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的帝王之师张良。
张良,出生年月不详,字子房,韩国贵族后裔。祖父两代当过韩国五个国王的国相,可谓家世显赫,门庭光耀。可惜这一切马上就过去了。公元前230年,秦始皇出兵灭韩。在六国中,韩是第一个被秦吃掉的国家。
秦灭韩是张良父亲死后二十年的事,当时张良因为年纪小还没有当上韩国的公务员。按理说,秦始皇灭韩是顺应历史趋势,而且又没有杀父之罪,该留给你的还是留给了你,彼此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只要你张良不干涉国家统一,还可以高枕无忧地酒照喝,舞照跳,贵族地主,照当不误。
然而,年纪轻轻的张良却发出这样一声震天怒吼:不,我绝不做无耻的亡国奴。我宁愿站着死,也不耻辱地跪着生。
张良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又怎么了?有仇不报非君子。报仇之前,张公子家里还有三百多个家仆,凑合起来至少有一个营的兵力。但如果仅把这三百多人拉成军队冲出去,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于是张良想到了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办法:花钱找刺客行刺秦王。在敌我双方力量绝对悬殊的情况下,要想报仇,只有这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从此,张良踏上了寻找刺客的不归路。
刺客,刺客,不管山高水远,我一定要找到你。张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刺客,弟弟死后也顾不上埋葬,倾家荡产浪迹天涯。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刺客依然没有着落。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张良好不容易觅得了一个大力士。
在张良之前,曾有过荆轲刺秦失败的故事。荆轲就是张良的偶像,但张良不是荆轲,他没有任何企图靠近秦王的机会。
机会永远是属于善于创造机会的人。秦始皇不是喜欢东巡吗?那就在他东巡的路上袭击他。在冷兵器时代,没有炸药,不能搞人体炸弹。没有炸弹,我就搞锤弹。只要这个锤弹够猛,一样把你炸成肉饼。
经过论证,半路截击秦始皇是一种万全之策。不但能出奇制胜,还能保得长命百岁,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博浪沙。伟大的时刻就要来临了。这一年,张良闻听秦始皇东游要经过博浪沙,他和大力士埋伏在其东游必经的道旁。一切都准备好了。
锤弹:一百二十斤;
发射手:大力士。经过无数次试验,准确率是没有疑问的;
指挥官,张良,秦末汉初最高级别参谋长。
看来,亡秦帝者也,非张良莫可。
一切都在意料和准备中,秦始皇向既定路线东巡。好了,发射,给我砸死这个狗日的。当秦始皇马车经过张良所埋伏的地点,张良一声令下,大力士立即把锤弹甩出去,中了。
甩出锤弹后,两人没有忘记逃跑。张良身体孱弱,但跑功还是一流的。当他们惊魂未定地跑到安全之所时,前方却传来一个消息:他们击中的是皇家的副车,而秦王当时正安然无恙地坐在主车内。
这是怎么回事?张良半天回不过神来。他想起了荆轲的副手,那个秦舞阳,貌似神武,临阵之时却双手颤抖。难道他倾家荡产购来的这个所谓的大力士,又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蛮夫吗?要不然,难道是天助秦王耶?
秦始皇遇刺未亡,天威大怒,地毯式搜索天下。秦王这个网管封杀太严,张良只好改名换姓换个马甲跑到下邳躲了起来。
流亡下邳,张良遇到了两个人,两个男人。他们从此改变了张良的一生。
第一个人是一位老父。这天,张良终于躲过了秦王封杀的风声,难得有清闲工夫出来呼吸口新鲜空气,他无所事事,站在下邳桥上看风景。这时,有个穿着粗布衣裳的老人走到他跟前,故意把脚下的鞋丢下桥,对张良说道:小子,你下去给我把鞋捡上来。
呵,好大的口气,没事想找碴是吧。张良一时来气了,自己倾家荡产仗剑亡命天涯,从来没被人这么吆喝过,你算个什么东西?
张良卷起裤腿就想揍那个不识好歹的,可是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风吹即倒的老头子。这般老头,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打死你还得坏我名声呢。张良只好下桥去帮他把鞋拿上来。
这老头又没道理地说道:帮我把鞋穿上。
张良一愣。今天是什么日子,好不容易出来放风一趟,竟然碰上一个不要命还不讲道理的。算我运气背吧,张良就跪在地上帮他把鞋穿上。
老头子穿上鞋后,昂头长笑,然后像一阵清风飘去。
老人前后神情动作怪异,让张良心里暗觉奇怪,他若有所失地目送老头子离开。然而,老头子没走多远突然折身回来,走到张良面前说道:孺子可教也!五天后的早上你来这里等我,我有好事告诉你。
老头子的行为搞得张良如在云里雾里,他浪迹天涯阅人无数,见过种种奇怪的人,但却从没见过如此怪人。莫非老头子是隐居江湖的高人,要把什么绝世武功传于我身?如果是这样,那刺秦的愿望不是有望了吗?
如果按一般武侠小说的套路,主人公想得到绝世武功,一般有以下几种奇遇:
第一种:主人公表面上长得傻不拉叽的,实际上有着过目不忘的慧根。某日某夜,主公人无意中遇上武林两派决斗,他无意中帮助了其中被打伤的怪人。怪人本来一掌就能让他送命,一看这人挺厚道,就收之为徒,并且把绝世功夫传给了他;
第二种:主人公被仇家追杀,将之打落挂在悬崖上,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半山崖的山洞里藏着一本武功秘诀。主人公于是苦学苦练,终于练成了独步江湖的绝世功夫;
第三种:主人公主持武林公道,在山崖上跟邪道决斗,结果力不敌众被击落到山崖底下。没想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一个武林前辈的怪老头救活了。怪老头为了报仇,强收他为徒弟学习功夫,结果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武林高手。
张良那个时代可能没有什么武侠小说,但是张良闯荡江湖,多多少少听说过些许江湖奇闻。隐隐约约中他感觉到肯定是遇上奇人了。所以,第五天的早上,张良还是如约来到了桥上。
当张良来到桥上时,发现老头子已站在了桥上。老头子很生气,不过后果还不是很严重。他说:你一个年轻人,让我这么一个老头子大老早地等着你,有意思吗?五天后再来。
要传授绝世功夫,没有十足的诚心是不行的。又一个五天后的早上,张良刚听到鸡打鸣,就爬起床匆匆忙忙地赶到桥上。傻了,老头子竟然又比他早到了。老头子生气了,说:怎么老迟到!再给你一次机会,五天后再来此地等我。
这下张良学精明了,到下一个五天,他觉都没睡,三更半夜就跑到桥上数星星。他等了好久,老头子终于来了。老头子一看到张良在桥上,就高兴地说道:年轻人就应该如此。
老头子说完,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对张良说道:你把这本书拿回去读,十年之后肯定发迹,帝王之师非你莫属。老头子说完,一阵风似地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到天亮,张良才看清楚了这本书的名字:《太公兵法》。
还以为是什么绝世武功秘诀,原来是本兵书。但是,张良之奇遇并非神话故事,事实上,中国古籍中还真有这么一本《太公兵法》。所谓太公,是指姜子牙,《太公兵法》全文是以姜子牙与周文王及周武王的对话录而写成的,所以称为《太公兵法》。
不管如何,书确确实实地落在了张良的手里,《太公兵法》从此改变了张良,让他从一个刺客走向了职业谋士的行列之中,从而也改变了刘邦及一个时代的命运!
张良遇上的第二个男人,是项伯。前面说过了,项伯曾经杀过人,很巧他是跟随张良躲藏起来的。大家都是亡命之徒,张良很讲义气,于是把项伯收留了下来。
从此,项伯欠下了张良一个人情。做人情就像用余钱投资,它终有一天会有用的,事实也是如此,后来的鸿门宴事件中,项伯不但救了张良一命,还把刘邦也救了过来。
那时,刘邦去留县(江苏省沛县东南)投奔楚王景驹,张良恰好也带着一百多名青年仔投奔景驹,于是他俩在半路上相遇了。
彼此三言两语之后,知道原来都是为复仇而来的。张良向刘邦讲《太公兵法》,刘邦听得津津有味,还采用了张良的计策。顿时,张良对刘邦有了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他不无感叹地对别人说道:我给很多人讲过《太公兵法》,都没人听得懂,没想到沛公真是天纵奇才啊。
因为沛公能听得懂《太公兵法》,张良决定放弃追随景驹而与刘邦为伍。刘邦也顺便给张良封了一个小官:厩将。这是一个管理马匹及骑兵的官名。如果你读过《西游记》那肯定对这个官名不会陌生,孙悟空就曾经在天宫中当过类似的官,只不过他的官名叫“弼马温”。
孙悟空因为这个芝麻小官远远配不上他,所以还发脾气大闹天宫。刘邦竟然好意思把这样的官名赐给一代奇士,真亏他想得出来。若换成是别人,可能连衣袖都不想挥,直接拿棒槌就朝刘叔叔砸过去了。
但是,张良还是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既来之,则安之,张良留在了刘邦的身边。或许苍天已作好了安排,刘邦,就是那个让张良实现人生价值的伟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