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灭门凶宅 2

“今天我们要看的,是一起灭门案。”傅元曼踱到讲台后方,操作电脑打开一个由北安市公安局制作的案件分析PPT(幻灯片)。

听到是一起灭门案,守夜者成员们都不自觉地坐正了身子。

作为南安市的邻市,北安市一有风吹草动,南安市也都是有所耳闻的。毕竟在这个时代,命案的发案率已经下降到了历史较低的水平,加之自媒体的传播效应,所以这种恶性的灭门案一发生,很快就广为传播了。

虽说案件发生在三年之前,守夜者成员们当时都还是各个学校里普通的学生,但是成员们都耳闻过这一起骇人听闻的杀死五人的灭门案件。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在发案后不久,就有传言说破案了。

案件传播如此之广,而且在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又出现了致命的问题,所以案件在久拖三年仍未能顺利起诉之后,被交到了守夜者组织的手里。

“这案子不都破案了吗?”萧朗说。

“我们所谓的破案,一般都是指公安部门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且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傅元曼说,“但是,破案之后,能不能顺利起诉、审判、定罪,还是存在变数的。总是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概率,会有案子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能起诉,或者判决无罪。当然,这些不能起诉、判决无罪的案件也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真的无罪。无罪判决不代表事实无罪。”

“这个我懂,疑罪从无。”萧朗说,“法治精神嘛。”

“这案子也是证据有问题吗?”凌漠问。

傅元曼少见地皱起了眉头,说:“其实这个案子吧,表面上看起来证据很充分,但实际上疑点还是很多的。所以,你们以前听说的破案都是民间的传言,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宣布破案。甚至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申请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而介入的结果是,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起诉的条件。”

“那我们就来听一听吧。”聂之轩饶有兴趣地说道。

按照北安市公安局制作的PPT顺序,傅元曼把案件的前因后果详细介绍了一遍。显然,当地公安局专门来向他汇报过此案件,因为PPT里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并没有带任何倾向性的观点。

案件发生在三年多前。

2014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一家黑旅馆发生了惊天血案。

案发现场是在北安市南郊城的一处“贫民窟”里。北安市市立医院因为原址处于市中心,导致每天市中心区域拥堵,所以政府和医院商量着给医院在南郊城中征了一块土地,作为置换,政府协助建设了新的市立医院。医院建立以后,房价上涨,导致医院对面的一大片平房区域无法达成赔偿金协议,从而无法拆除。这片平房区的住户就依附医院,各自做起了小生意。有做小吃、早点生意的,有开小饭店的,有卖住院用的生活用品的,也有开设黑旅社的。

现场就在这片平房区的中央,老板叫作赵元,63岁。

虽说是黑旅社,也就是指没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而已,老板倒是不黑。赵元夫妻俩为人忠厚,乐于助人,在这一片“贫民窟”里有很好的口碑。说是“贫民窟”,其实就是居住在城乡接合部的农民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而人工建造出来的一大片平房区。这一片区域人口密集、房屋密集、通道狭窄,一直都是北安市安全隐患最大的地方。但是因为当地百姓索要的拆迁款是天价,也没有开发商敢来问津。市立医院作为一个“土豪”单位,征下一部分土地后,元气大伤,再想继续征地,发现早已无力。

为了最大程度震慑犯罪,公安部门也在这块区域安装了不少摄像探头,可是数年下来,这些摄像探头被当地百姓摧残得只剩下几个能用。好在都是街坊邻居,这里的恶性犯罪倒是没有,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偷小摸。

平房区的中央,以前是赵元夫妇的宅基地,他们在这里盖了八间平房,虽然不是这一片区域里房产最多的,但开一个小旅社也是绰绰有余了。这里主要是做医院的生意,市立医院的规定是晚上不允许家属陪床。这个区域的交通极不发达,来这里住院的各区、县的病人家属,为了方便起见,就在医院对面的平房区找个小旅社住下。所以旅社住的家属往往都会住上十来天,完成伺候病人的任务。

平房区中生意最好的黑旅社应该是区域边缘、正对医院的几家,毕竟距离上是最近的。位处区域中央的赵元旅社,生意不温不火。但街坊邻居都说,毕竟医院附近没有什么回头客,如果做生意靠的是回头客,赵元家应该是最好的。因为赵元对自己的租客非常好,除了每天定时帮助打扫房间卫生、赠送果盘以外,还经常帮租客做饭、洗衣服,这种超高品质的服务,让租客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用赵元的话说,能来伺候病人的家属,都是有孝心的。尤其是那些年轻人,来伺候父母的,在这个年代难能可贵。所以,越是年轻的租客,赵元对他们的照顾越是无微不至。当然,这还源于赵元的独子在十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一对老夫妻相依为命,看到年轻人也总会有代入感而显得亲切些。

然而,命案就恰恰发生在了这个与人为善的老板身上。

报案人是一个叫作赵大花的70岁老人。赵大花算是赵元的远房亲戚,所以宅基地也都挨着。赵大花每天都会坐在自己家的门口听收音机,这么一坐就是一整天。只有每周二的时候,赵大花会去城里的儿子家里帮忙打扫一次卫生。赵大花的家门口,其实也就是赵元的家门口,所以平时赵元家里的一举一动,赵大花都是了如指掌的,可未曾想,发案的时间恰恰就是周二。

周三早晨,赵大花从城里回来的时候,发现赵元家的院落大门是开着的,门口放着的印有“赵元旅社”几个大字的灯箱偏移了位置。出于关心,赵大花叫了几声赵元的名字,没见回应。这种现象是极少见的,因为赵元不在家的时候,赵元的妻子方克霞在家里,也会答应她。赵大花于是有了疑惑,推门进了赵元家的院落。

赵元家是一个小院落,说是院落也不准确,因为并没有像样的院子。八间房子,四四相对,分布在一个两米宽的过道两侧,房子也是相连的。这样,八间房子和前门、后围墙,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院落。赵元夫妇住在前门口的房子里,有一扇装了铁栅栏的窗户对着大门,算是做成了一个接待处。这就像是一个招待所,大门口通常有这么一个门房,租客可以推开自动关闭的院门进入院内,在门房处和赵元交流,然后交钱领钥匙去自己开的房间。

旅社的八间房屋中,除了赵元夫妇居住的一间以外,对面一间隔成了卫生间、淋浴间和厨房,是公用的。八间房屋也就数这两间面积是最大的,每间大约有四十平方米,而其他六间可以供旅客居住的房屋,每间也就二十平方米。

走进赵元家的院落,赵大花就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因为院落内的中央过道上,似乎可以看到一些殷红的痕迹,像是血足迹。

毕竟是清早,阳光斜斜地从门房窗口处照进门房内。赵大花发现,门房原有的窗帘已经被扯落,而赵元住处的地面上全是殷红的血迹,整个房间凡是能存放物品的地方已经全部被翻开,钱盒打翻在地上,把清晨的阳光反射得格外刺眼。在墙壁和房门的阴影里,黑乎乎的似乎有什么东西,不过,赵大花早已没有了胆量再去细看,她连滚带爬地跑回自己的家里,用固定电话报了警。

第一批赶来核实情况的派出所民警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辖区内会发生这么大的案件。这起案件中,一共死亡了五人。除了死亡人数很多以外,案件也是非常恶劣的,因为五个人都是全身被缠满了塑料透明胶带,而且,每个人都被执行了“斩首”。

中心现场是在赵元夫妇居住的四十平方米的平房里,干净整洁的房间已经完全被翻乱,洁白的地板砖上,尽是血迹。五具尸体的身下,都有巨大的血泊。

死去的五个人分别是赵元、方克霞,以及三个租客。三个租客中,有一个是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冯起,因为妻子罹患乳腺癌住院而在这里租住。冯起是北安市北苑县地产公司的下岗职工,下岗后在一家养鸡场打工,收入不太可观。另外两个租客是一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夫妻,男的叫李江江,女的叫程源。这一对小夫妻是北安市郊区的农民,但平时在市里打工。李江江的母亲因为脑溢血住院,李江江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于是和妻子一起在工地上请了假,到医院附近照顾母亲。

五个人全身被缠满了胶带,整齐地排列在中心现场的地面上,就像是五个蚕蛹一样,形态可怖。细看上去,能发现每个人的颈部正中都有巨大的切口,而现场大量的血迹都是从这里喷涌而出的。

如此恶性的案件,这两个出警的派出所民警一辈子也没见到过,于是赶紧在现场周边拉起了警戒带,并且第一时间通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到场支援。

对刑警来说,最害怕的就是一些流窜作案的抢劫杀人案件。虽然这类案件的侦破率也非常之高,但是需要刑警们付出的努力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在进入一个恶性杀人的命案现场之时,刑警们最关注的事情是这个案件究竟是不是熟人作案。

虽然说这种现场环境,这种被严重翻乱的现场情况,在流窜抢劫杀人案件中经常能看见,但刑事技术民警还是很快给刑警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虽然现场有大量的血迹,遮盖了灰尘加层足迹,但是现场所有的血足迹,都是拖鞋印,且所有的血足迹的拖鞋印,都不是五名死者的。而且,留下拖鞋印的三双拖鞋,都还留在了中心现场房屋的门口。这样的线索就很有价值了,至少说明了四个问题:一、犯罪分子杀完人走动的时候,穿的是拖鞋,且离开的时候换了鞋。二、作案人可能有三个人。三、因为是在门房处换鞋的,所以不是住店的客人。四、五名死者被控制的时候,还没有大量流血。

什么流窜犯来抢劫的时候还会换鞋?

另一组刑事技术人员也很快就给出了同样的结论。

这一组民警现场勘查的任务是在附近寻找还能使用的摄像探头。虽然现场区域附近没有摄像探头,但是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门房屋顶的拐角处安装了一处摄像探头。这处摄像探头直接对着门房的窗户,也就是说,有人在窗口逗留、询问、住店、缴费什么的,都会留下影像。这一处发现实在是非常有价值。经勘查,这处摄像探头连接在门房的电脑之上,可是民警对电脑进行勘查后发现,这处摄像探头的记录,到周二下午六点半的时候,戛然而止,也就是说,在案发之前,有人将摄像探头断了电。

因为采取的都是明线,所以民警很容易发现,摄像探头的取电电源是穿过屋顶和院外的灯箱连接在一起,再一起走线到室内取电的。有人如果在院外灯箱处切断电线,摄像探头也就停止工作了。民警不知道赵元为什么使用这么傻的办法连线,但是民警知道了为什么赵元旅社的灯箱会有移动的痕迹。

虽然灯箱上的灰层减层痕迹提示凶手戴了手套,提取不到任何指纹和DNA,但至少说明,凶手对现场的环境非常熟悉,对摄像探头的位置、连线情况都是了如指掌的。摄像探头的记录是到周二下午六点半,而之前的记录都还保存在电脑里,凶手没有破坏电脑,说明他有把握自己的影像并没有被储存在电脑里。没有到门房处“踩点”,熟悉现场环境,而且对摄像探头的情况很了解,那就必然是熟人作案了。

赵元的生活圈子很小,就在这个区域;凶手又是三个人。这两个限制性条件,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