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柏哈在电话上告诉我住址,那地方就在戴维森山西边的斜坡上、圣法兰西林的偏远角落。那边的房子看起来像西班牙男爵的别墅——一大栋两层楼的灰泥建筑,镶着黑铁边,两侧长满了长春藤和桉树。别墅盖在高于街面四十尺的山坡上一处凹地中,景观极美,可以看到远处的麦西德湖和太平洋。即使用圣法兰西林这个旧金山顶级住宅区的标准来看,也够呛了,我看房价大概值五十万或甚至更多。
在阴郁的非假日下午四点钟,这一带通常没什么人,氛围可说是十分安静;但今天却挤满了人和车子。街道两边堆挤着车辆,其中夹着六辆巡逻车和轿车,外加一部电视摄影车。三、四十名市民聚集在人行道上呆呆地望着,我看到四个穿制服的警员站在大门及通往房子的阶梯前监视着。
我开车经过,完全搞不懂怎么回事。我试着找地方停车。艾柏哈在电话上没多说什么,只表示警方有事,要我立刻到这个地址跟他碰面。看起来,这里今天发生了大案子——可是为什么要叫我到现场呢?我不知道房子里住的是谁。我并没有富有的客户,甚至手上也没有任何客户,仅有一回有个搞电器装备的家伙,聘我帮他找一名逃债的客人而已。
我皱着眉头,把车子塞进一个路口外的两辆车中间,然后走回街角。大门口的警员戒慎地看着我走向他,不过等我报上姓名后,他的态度就变了。警员表示:“噢,是的,艾柏哈副队长正在等你,上去吧。”
我踏上石拱下的台阶,穿过一片石园,来到门廊上。门廊边另一名巡警问明我的名字后,便带我越过拱廊进入房内。
房子的内部阴暗而静谧,只有后面传来隐约的声音。大厅、客厅,以及我们经过的拱廊看起来都十分平常,里头摆设着巴洛克时期的西班牙风格家俱。可是警员带我进去的那个大房间却非常独特,房中有一把垫子超厚的皮椅、一座台灯、一张古董三脚桌椅,此外除了占满四边墙面的书架外,就没别的家俱了,房间一侧甚至摆了图书馆的那种图书目录。所有书架都挤满了平装书,有些是新的,有的似乎来自四〇年代。就我所知,每本都是类型小说——推理类、西部拓荒及科幻小说。
房间中央站了两个人——艾柏哈和一名叫约旦的探员。艾柏哈正大口大口抽着他那支破烂的黑烟斗,房间的空气都被烟雾熏蓝了。一年半前,我还一天抽两包烟的时候,闻到这烟气一定会令我咳嗽,并勾动我的烟瘾。当时我去找医生检查咳嗽状况,医师发现我有一边肺部可能有恶性病变。我担心受怕了好一阵子,如果病变真的是恶性的(幸好不是),我现在大概已经挂了,要不也离大限不远矣。没有什么比面对癌症及死亡更棒的戒烟法了,十八个月来,我连半根烟都没沾,而且以后永远也不会再抽。
我一进房间,艾柏哈和约旦都转过头来,艾柏哈对探员说了句话,探员点点头,往外走出去。探员经过我身边时,对我点点头,一副不确定我来这儿干嘛的样子,其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艾柏哈穿了一件皱兮兮的蓝西装,跟平常一样摆着臭脸,不过今天他的脸似乎更臭了点,可能是因为懊恼的缘故吧。那也蛮奇怪的,因为我从不知道他在执勤时,能有事情让他难堪。
“你倒是姗姗来迟啊,大红人。”他说。
“少来,艾柏哈,我一接到你电话,只花半小时就赶到了。从市中心过来,不可能再快啦。”我再次瞄着书架,“这是啥?”
“平装书室。”他说。
“什么?”
“你听到了,是平装书室,这里还有一间精装书室、广播电视间、电影间、廉价杂志间、漫画间,以及两三间我记不得名字的房间。”
我楞楞地望着他。
“这是汤玛士·莫瑞的住所,”他说,“知道这名字吧?”
“不太知道。”
“媒体以前专访过他——流行文化搜集王。”
我想起来了,一年前我在周日夹报上读过一篇有关他的文章。他是退休的电子制造商,身价好几百万,全心投入流行文化的搜集——类型书籍、杂志、电视电影印刷品、旧的广播节目带、漫画书和四格漫画、原版美术品、侦探小说及其他类似产品。他被誉为流行文化搜集的全国第一把交椅,而且还经常以便宜价钱将物品及书籍提供给其他搜藏家、学生和史学家。
“好了,我知道他是谁了,可是我——”我说。
“那是过去式了。”艾柏哈说。
“什么?”
“他死了,被谋杀的。”
“原来如此。”
“是啊,原来如此。”艾柏哈嘴角一垂,沉着脸说:“将近一点钟时,他侄女发现他在这间房里,房间是锁上的。”
“房间锁着?”
“你今天是耳背还是怎么了?”艾柏哈不耐烦地说,“是啦,房间他妈的锁住了。我们被迫破门而入,因为门从里面反锁,我们发现莫瑞躺在地毯的血泊中,胸骨下被人用像尖刺的利刃刺伤。”他顿了一下看看我,我专心地听着。“我们还找到一个像临终遗言的东西。”
“什么样的遗言?”
“你等一下自己看吧。”
“我?拜托,艾柏哈,你到底为什么要把我拉来这里?”
“因为我需要你帮忙啦,妈的。如果你敢乱开玩笑,说警方无计可施,只好找私家侦探来帮忙破案,那我就把你撕了。”
原来他在懊恼这档事呀。我说:“我才不会乱讲话,你又不是不清楚我的为人。我若能帮你,一定会很乐意——可是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帮什么忙。”
“你不是有在搜集廉价杂志吗?”
“是啊,不过那跟这事有什么——”
“案子发生在廉价杂志间,”他说,“而且临终遗言也提及了廉价杂志,这总行了吧?”
我听了很讶异,而且好奇心大起,不过我只淡淡地表示:“行”,艾柏哈这人经不起刺激。他说:“我们进现场之前,你最好先知道一点。莫瑞只跟他侄女宝拉·特曼和一个叫阿蒂的女管家同住。他老婆几年前死了,两人膝下无子。此外还有两个人有房子的钥匙——他表弟华特·考克斯,以及莫瑞的弟弟大卫。我们把四个人都找齐了,请他们到房子后头的房间里。
“他们都表示不知道任何与本案有关的事。女管家一整天都在外头,今天刚好是她去购物的时间。想当艺术家的侄女在旧金山州立大学上课。他表弟跟女友在市中心吃中饭,他老弟则跟另外一名赌马客在坦佛朗。换句话说,莫瑞死亡时,其中三个人有不在场证明,但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都有漏洞。
“除了女管家外,三个人都有强烈的行凶动机。莫瑞身价三百万,而且对这些亲戚很抠。他虽然给每个人零用钱,不过大部份现金都投到流行文化的搜集上头了。他的遗嘱包括了他们每一个人——这点众人并不讳言——如此一来,莫瑞一死,大家都能分到一杯羹。
“他们也都坦承遗产对他们很受用。宝拉是金发美女,年约二十五,想去欧洲从事艺术工作。大卫跟他哥哥年纪差不多,近六十岁,从他的酒糟鼻子看来,此人既爱赌马,又酗酒——是个散财极快的输家。华特·考克斯是个獐头鼠目的矮个子,眼镜足足有六寸厚。他自认是投资专家,可是偏偏欠缺能让他在股票市场致富的资金——这是他说的。阿蒂年纪差不多六十,不是很聪明。莫瑞的遗嘱中声明给阿蒂五千元,算是侦探小说中所谓‘最不可能的嫌犯’。”艾柏哈又顿了一下。“说了很多细节,不过我想你最好尽可能知道。目前还跟得上吗?”
我点点头。
“好。那就往下说罗。莫瑞是那种一成不变的人,用同样的方式做所有事,而且天天不变,至少他没出门买东西或参加流行文化会议时,都这样在过日子。他每天在每间房间里各待两小时,早上八点先从平装书室开始,中午到下午两点待在廉价杂志间。莫瑞在每个房间里阅读、看电影或听录音带,并依据房中的东西——廉价杂志、平装书、电视和广播节目等等——来回信。他自己独揽秘书的工作,而所有回信都按房间性质来作区隔。”
我想起那篇文章提到莫瑞的怪癖,报上似乎刻意在营造他“流行文化搜集王”的怪异形象。不过就算如此,也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现在他已经死了。
艾柏哈接着说:“三天前莫瑞开始变得怪怪的,好像在担心什么,可是又不肯跟任何人讨论,只跟女管家提到他要设法解决‘一个问题’。据他侄女和女管家说,那段期间内,莫瑞拒绝见他表弟或弟弟,而且白天时间把自己轮番锁在每个房间,晚上则锁在自己卧房中。他以前从来不会如此。
“这点你我大概都猜到了,他怀疑有人要害死他,却不知如何对付。也许他想拖延时间,直到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吧。”
“可惜时间不够用。”我说。
“是啊,目前我们知道的情形是这样。莫瑞的侄女十二点四十五分回家,想找莫瑞商量先挪用她的零用钱。她敲了廉价杂志间的门,但一直没人应门。宝拉说她开始担心了,便跑到外头绕到房间背后,从窗子向里望,然后就看到莫瑞躺在地上。她立刻去报警。
“等我们赶到并把门撬开后,发现莫瑞躺在宝拉所说的地方。我刚说过,他是被尖细的钢片刺出一个几寸长的伤口,露在外头的两寸钢片上缠了胶带——可能是用来当握把的吧。钢片还插在伤口里三寸深。”
“才刺几寸应该不至于毙命吧。”我说。
“没错,但莫瑞的情形不然,他很瘦,胸口又凹,没什么油水能保护重要脏器。凶器由下往上刺进去,尖端刺中了心脏。”
我点点头,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搜过房间,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艾柏哈表示,“房里有两扇窗,不过都钉死了,因为莫瑞怕有人会打开窗。窗子没人动用,门也没人动过,而且房间里没有任何秘密活板或与烟囱相通的壁炉之类的机关,只有一具尸体,躺在一个反锁的房间。”
“我终于明白你碰到什么难题了。”
“你还没看到重头戏哩。”他说,“跟我来。”
艾柏哈带我穿过走廊来到后方,我仍旧听得到那些微弱的声响,除此之外,房子里异常安静——或许是我自己的想像,使得房子感觉上静得诡异吧。
“验尸人员已经把尸体运走了。”艾柏哈说,“实验室的人半小时前就弄完了,房里只剩我们两个。”
我们绕过角落来到另一道走廊,我看到一名穿制服的巡警站在门前,门开了约一尺多宽。警员看到我们过来,默不作声地让到一边。厚重的橡木门上有个老式的大锁孔,门柱边的闩锁在警方闯入时被打坏了。我让艾柏哈先推门,自己跟着他进去。
长方形的房间很大——而且摆满了包着塑胶套的廉价杂志及文摘大小的杂志。占满四面墙的书架上尽是色彩鲜艳的书背,另外还摆了两排图书目录。我的房子里有六千本侦探及推理杂志,可是跟这个房间里的搜集品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房里至少有一万五千本杂志,所有你想得到的杂志及文摘都分门别类排好:侦探、推理、恐怖、奇情、冒险、西部、科幻、空战、英雄、爱情等等。后来我发现那些都是一套套完整收藏的杂志,例如《黑面具》、《一角侦探》、《怪奇故事》、《魅影与西部故事》、《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希区考克推理杂志》以及《猎人》,此外还有一些我连听都没听过的书。
这种搜藏模式简直令人生畏,我的注意力一时间全放在那些书上。我很少看到像这样霸气的搜藏模式,虽然置身于重案现场,还是很难不被吸引。我终于把心神放到后墙书架附近的地毯上,那里有一大滩干涸的血迹,以及画出陈尸地点的一圈粉笔线条。
我胃里一阵翻搅,房里的暴力凶杀常令我作呕。我别过头,试着将注意力转到室内其他地方。这个房间跟之前去过的平装书室一样,家俱只有一张厚垫椅、台灯和焊着黄铜的拉盖书桌而已。书桌放在其中一扇窗下,桌边椅子翻倒了。粉笔线和后墙的书架中间撒了一堆杂志,显然是从三排书架上扯下或扫下来的。架子上的其他杂志歪歪斜斜地或前倾或后仰,好像被人压过似的。
粉笔线的另一头,松散地摆了两本廉价杂志和一本文摘,文摘就夹在两本较大的杂志中间。
“过去看看那边的三本杂志吧。”艾柏哈说。
我走过房间,发现后墙所有书架上的期刊,都是侦探和推理杂志。廉价杂志摆在上层书架,文摘放在下层。我走到三本杂志边,弯下身去看。
第一本是盛行于三〇及四〇年代、名叫《线索》的犯罪杂志。中间的文摘是六〇年代出刊期极短的《锁孔秘案杂志》,接着第二本是我最爱的廉价杂志之一:《私家侦探》。
“你指的临终遗言就是这个吗?”
“是啊。”他说,“所以才会叫你来。”
我又看看四下散落的杂志、紊乱的书架及翻倒的椅子。
“你是怎么想的,艾柏哈?”
“跟你一样啊。莫瑞在房间这边遇刺,他撞倒椅子,然后摇摇摆摆地走到那边的书架。他一定知道自己快死了,没有时间或力气去打电话,或找纸和铅笔来写字,不过他头脑还很清楚,想指出杀害他的凶手是谁。所以在倒下来之前,或倒下来之后,硬将那三本杂志从书架上弄下来,在死前排成你所看到的样子。问题是,为什么他要挑这三本杂志?”
“挑《线索》的理由似乎很明显。”我说。
“那当然,可是他想借《锁孔秘案》和《私家侦探》留下什么线索给我们?他想告诉我们他是如何遇害的,或者谁是凶手吗?还是两者皆然?抑或是其他可能?”
我蹲下来,背对着粉笔线和血迹,仔细去看那几本杂志。《线索》是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号的,登了克里维·亚当斯的一篇〈紫色麦笛〉,封面上还有另外三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插画是四个人拿枪互射。
我看看《锁孔秘案》,上面印着一九六〇年六月号的字样,主打诺曼·丹尼尔和约翰·柯利尔的故事;封面底下还印了几位作家的名字,其中有两个我认得。封面上一名女孩跑在前头,想逃开背景上一个漆黑的凶恶身影。
《私家侦探》是三月号的,不见年份,标题下写着:“私家调查大公开。”是喔,才怪。插图是一只眼睛拖着一名半裸的女孩进入一栋大楼。哈哈;封面右下角用红色大字母标出当期的主打故事:罗杰·托利的〈死人敲门〉。
我左思右想,此地所见的情形和艾柏哈告诉我的资讯是否有何关联?这些插画之间可有任何相关情形?没有。主要嫌犯的名字跟三本杂志封面上所列的作家名字有相同之处吗?没有。有没有任何著名的小说神探叫莫瑞、考克斯、特曼或阿蒂的?没有。
我看我是想太多了,拼命在鸡蛋里挑骨头。事实应该是,莫瑞想到用这些杂志留线索时,其实已经快死了。他不可能有时间在几十本杂志中翻找,专门挑出刊登某位作者或某种插画的杂志。他只能伸手取下近处的几本杂志,他想留的讯息,应该就只是杂志的名称罢了。
那就假设《线索》代表其字面的意思,而《锁孔秘案》及《私家侦探》代表所有的线索吧。我试着将它们串在一起,有一点关联非常显而易见:私家侦探的标准形象就是东探西问,从锁孔偷窥。可是我看不出那跟莫瑞的死有啥关系,如果莫瑞的死涉及私家侦探,艾柏哈一定会立刻看出来,那么我也不用待在这儿了。
那就分开来考虑吧。《锁孔秘案》,锁孔,门上那个老式的大锁孔。
艾柏哈说:“怎么样?有没有想到什么?”他一直站我旁边看我思索,不过这人一向没耐性。
我站直身躯,对他解释我刚才的想法,并看着他点头。艾柏哈在我赶到之前,便做出相同的结论了。接着我说:“艾柏哈,门上的锁孔呢?有没有什么可以解释这桩密室谋杀的关联处?”
“这点我已经想过了,”他说,“不过,你自己过去看看吧。”
我往门边走,到了门边才发现,原来门内的闩锁上有一把钥匙。艾柏哈说过实验室人员来过又走了,我伸手去拔钥匙,但钥匙转动过了,整个牢牢的卡在锁里头。
“你破门而入时,钥匙就插在门闩上了吗?”我问他说。
“是啊。你在想什么?难道你认为凶手是站在走廊,从锁孔去刺莫瑞吗?”
“只是想想而已嘛。”
“这想法蛮烂的,就算可能,还是太夸张了。”
“你说得对。”
“我觉得这边的人都不是什么天才。”他说,“我跟所有嫌犯谈过了,我看没有一个智商高过一百二。”
我从门边转开。
“我独自留在这边看一看,没关系吧?”
“只要你能给我一点有用的东西,我才不管你做什么。”艾柏哈说。
我晃过去,看着其中一扇窗。窗子真的钉死了,而且钉子不久前才上过漆。窗外是一片草木拥挤的后院,长满了桉树和发育不良的矮丛。海面上雾气阵阵飘来,将白日遮掩得阴湿而晦暗,害我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这件案子对我没有特别的好处,可是既然艾柏哈找我来,我就觉得自己有一份责任,因此在没找出破解办法之前,我是有点懊恼。只要有事情没想清楚,其实我都会这样。
我走到第二扇窗下的书桌,看着文件架上的信件、信纸、信封和一叠空白支票。书桌中间抽屉里有笔和铅笔、各种大小的纸夹和橡皮筋、一罐胶水和一本邮票。旁边的三个抽屉里塞满了复写纸和档案夹,里头全是廉价小说杂志和作家的资料及图片。
我从桌边走到厚垫椅及台灯旁,仔细查看这两样东西,然后又去细看一部份书架,再走到两排书目间的走道上。最后我折回粉笔线旁,再次俯视地上那三本杂志。
艾柏哈不耐烦地说:“你到底有没有想到什么,还是只在乱逛而已?”
“我很努力在想啦。”我说,“艾柏哈,你说莫瑞是被尖薄的钢片刺死的,那钢片有多厚?”
“差不多跟清烟斗的钢条一样吧,不过边缘部份都被磨利了,尖端就像针一样。”
“另一头缠上胶带是吧?”
“没错,大概是当成握柄用。”
“你不觉得这凶器很怪吗?我是说,凶手干嘛不干脆用刀?”
“还有比这怪十倍的凶器哩。”他说,“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啊,不过我在猜,之所以选这种武器,会不会跟锁住的门有关系。”
“有的话,我也看不出来。”
“会不会钢片是从一段距离外射进莫瑞肚子的,而不是从近距离刺进去?”
“有可能。不过从哪儿射?不会是从房间外吧,因为门从里头反锁,窗子又钉死了,怎么射?”
我好笑地说:“万一莫瑞死的时候,凶手并不在房间里呢?”
艾柏哈的脸拉得更长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凶手弄了某种像十字弓之类的机关,用铁丝或摇控器启动凶器——算了吧,实验室的人已经搜过每一寸地方了,书桌、椅子、书架、台灯、天花板上的东西,没有一个放过,他们都没找到那样的东西。你自己也查过房间,应该看得出来。除了那些杂志外,房里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
看到艾柏哈那么懊恼,我只好又跪回地上,审视《锁孔秘案》和《私家侦探》两本杂志。它们一定代表了某种意义,或者个别独立,或是息息相关。但会是什么意义?到底是什么意思?
“副队长?”
约旦探员的声音响起,我抬头看到他站在门口对艾柏哈招手。艾柏哈走过去,两人轻声商谈几句,然后艾柏哈才转头看我。
“我一会儿就回来。”他说,“我去跟死者家属谈谈,你继续想。”
“当然了,要不然我还能干嘛?”
艾柏哈和约旦丢下我一个人离开了。我一直盯着那几本杂志,却怎么也理不出半点头绪。
《锁孔秘案》。
《私家侦探》。
想不出来。
我站起来,又四处看了几分钟——最后突然想到一件艾柏哈和我之前早该注意到的事,一件像爱伦坡故事中被窃走的信一样明显而理所当然的事。
我静静站着,眉头深锁,心中渐渐生出一个念头。我仔细推敲后,那个念头渐渐愈趋鲜明,到了最后几分钟,我已相信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我知道莫瑞是如何在密室中遇害的了。一旦抓出重点,剩下的细节很快便能拼凑起来。我的思索方式一向如此:先揪出纲领,然后自然会产生一连串的思考反应。我把艾柏哈的话和对莫瑞的所知串连起来,看出其中的荒谬性,也看出了《私家侦探》的重要性及凶手的姓名。
艾柏哈回房后,我正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在脑子里转过第三遍,确定自己的逻辑没错。艾柏哈嘴里依然咬着黑烟斗,额头比先前皱得更凶,他说:“那些嫌犯越来越按捺不住了,我们若无法很快找出答案,就只好放他们走了,你也是。”
“也许我现在就有答案给你喔。”我说。
艾柏哈立刻眼睛一亮,紧盯着我说:“快讲。”
“好吧。莫瑞努力想用手边杂志透露的讯息是——他如何被刺,以及凶手是谁。我想《锁孔秘案》指的是杀人手法,而《私家侦探》则指出凶手的身分。这两件事都还不是定论,不过应该足以让你去拐骗凶手认罪了。”
“那部份的工作就交给我吧,你继续讲。”
“我们先谈‘杀人手法’这一部份。”我说,“我想凶手不是故意安排密室谋杀的,他的手法其实也很高明,不过就像你讲的,凶手绝不是天才,也许他根本不知道莫瑞每天把自己锁在房里。我想案子会变成密室谋杀,凶手一定跟大家一样讶异。所以说,莫瑞独自在房里时,只是单纯的被一个人或数个不知名的人刺死吗?严格说起来,那根本不叫刺杀;莫瑞死时,凶手并不在旁边啊。”
“是这样吗?”
“是的。所以凶器上才会缠着胶带——是用来混淆视听,让人以为莫瑞是在近距离内被人用自制的刀子刺死的。我想凶手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他没勇气当面刺死莫瑞;二,他想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艾柏哈又从烟斗里吐出一大朵云。
“告诉我,人离现场那么远,如何能把钢片刺进受害者的肚子里?”
“设计一个死亡陷阱就成啦。”我说,“利用锁孔。”
“喂,这点我们之前就讨论过了,我说过,我们闯进来时,钥匙还插在锁孔里,我不相信凶手的机关能逃过监试小组的法眼。”
“事情根本不是那样。我们两个一直把‘锁孔’想成门上的‘锁孔’,结果反而困在这里。可是事实上,房间里有另外五个锁孔。”
“什么?”
“书桌呀,艾柏哈,那边那张卷盖书桌。”
他火速转头看着窗下的书桌,桌上有五个锁孔——一在卷盖上,一个在中间抽屉,旁边三个抽屉也各有一个。这些锁孔跟大部份的古董卷盖桌一样,都用老式的大钥匙,所以锁孔都很大。不过锁孔也半隐匿在黄铜镶框及雕花的手柄中,不会特别引人注意。就像你在看到桌子时,通常只见整体,而不太会去注意到各别的文件架或黄铜框。
艾柏哈再度看着我。
“好吧,”他说,“我懂你的意思了,可是我亲自搜过桌子,鉴识组的人也是,书上或里面并没有那种可以用来从锁孔里刺人的东西。”
“有的。”我领着他到桌边,“这些锁孔只有一个被用过,艾柏哈,不是卷盖上的那个,因为卷盖已经卷上去了。照莫瑞被刺的部位判断,应该也不是旁边的抽屉——除非他弯身的角度很怪,否则钢刺很难刺进他肚子。一定是中间抽屉的锁孔,因为使用者会这样坐在桌前,那个抽屉——那个锁孔的高度,差不多就在他胸骨下。”
艾柏哈没有反驳,只是伸手抓住手把,拉开抽屉,然后瞪着里头的钢笔、铅笔、纸夹、橡皮筋和其他文具。片刻之后,我看到他眼神丕变,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是橡皮筋。”他说。
“没错。”我拿起最大的一条,那橡皮筋又厚又实,宽约四分之一寸——跟小孩子拿来做弹弓的那种完全不一样。“一定是这一条。”
“然后呢?再往下说。”
“你看中间抽屉里的内部锁框,上边跟桌木并不密合,可以将橡皮筋的边缘塞进缝隙里。接下来凶手只须拉开橡皮筋,绕到铁片上,把铁片尖端插到锁孔里,把钢片折弯顶在里面的锁框边上就好了。这需要一点练习才能抓到平衡点,以免关上抽屉时橡皮筋会脱落。不过只要有耐性,手又稳,就可以办到了。这样死亡陷阱就做好了——一种简单而威力极强的弹弓。”
艾柏哈缓缓点着头。
“莫瑞一坐到桌边,只要用平常的力道拉开抽屉,凶器的尖端便会松开,橡皮筋像弹簧一样地一弹,射出尖刺,插进莫瑞的腹部里。莫瑞吃痛后,吓得连人带椅往后退,他一定同时痛得站起来,所以把椅子推倒,也撞到书架。橡皮筋这时已从锁框上弹开了,所以抽屉里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
“我可以接受这个答案,”艾柏哈说,“听起来简单又合理。”他横了我一眼,“你对这类事一动起脑来,还挺不错嘛。”
“只是被那几本杂志刺激到而已。”
“是了,说到杂志,《私家侦探》跟凶手的名字有什么关联?”
“莫瑞用那本杂志留下线索,其实算是间接线索。”我说,“不过别忘了,他快死了,只有一点时间去抓手边的杂志,没办法用更直接的方式告诉我们凶手是谁。”
“快说吧,”艾柏哈说,“我在听。”
“莫瑞搜集廉价杂志,显然也很爱读,所以知道侦探这个职业有各种绰号——条子、猪仔等等之类的。”我歪嘴斜斜一笑,“还有一个常听到的绰号。”
“哪一个?”
“贼目。”我说。
他想了一下。
“那又如何?”
“莫瑞还搜集所有其他的流行文化,其中一种是旧的电视节目照片。你的嫌犯中,有一个獐头鼠目、戴着厚眼镜的矮子——这话是你自己跟我说的。我敢打赌,莫瑞以前把他这位亲戚拿来跟五〇年代的电视节目人物相比,而他也用那个人物的名字来称呼这位亲戚。”
“哪个人物?”
“贼目兄。”我说,“你记得贼目兄是谁演的吧?”
“妈的,”他说,“是华利·考克斯。”
“没错。贼目兄就是他表弟,华特·考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