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档案簿之一——美人 第三章

公寓附近这家咖啡厅,完全就是退休老人用自家房子改建而成,装潢就跟一般住宅的外表一样简陋,虽然算不上廉价脏乱,却不觉得是进了咖啡厅,比较像是到朋友家的客厅里做客。

门上铃铛轻声响起,我微微地吓了一跳,嘀咕道:“嗯……虽然很简陋,不过就像回到家一样放松啦……”

老板娘的兴趣一定是拼布,墙上桌上随处可见五花八门的拼布,桌椅都是手工木制品,到处摆着观叶植物,我不禁想起清美小姐也热爱植物,差点又要哭出来。

“今天好冶喔……请随便坐啊。”

满头白发的老板露出亲切的笑容,往店里比了比,我们毫不犹豫地选了窗边座位,坐下拿起桌上的手写菜单一看,字迹潦草到几乎看不懂内容,此时警车正好停在公寓前方。

“……”

我只是个普通人,但只要拜托在原哥,或许能打听到一点办案消息。不过,我想尽量亲自收集资讯,就算跟警察打交道很麻烦,还是应该留在现场看警方办案——想到这里,我突然一阵后悔,但仔细想想,警察也不会让我看办案过程吧。

“两杯热巧克力。”

“咦?”我正在沉思时,樱子小姐突然开口说话,吓得我抬起头来。

“热巧克力是吗?马上来。”

看来那不是对我说的。老板边说:“两杯喔。”边笑着离开。

“呃,热巧克力?”

“怎么了?”

樱子小姐怎么擅自连我的份都点了?而且还是热巧克力……我想抗议,但又把话吞了回去。

“没什么,只是原本想点杯咖啡。”

樱子小姐看我不高兴,也气得鼓起双颊说:

“我不太喜欢喝咖啡,你不觉得那味道不舒服吗?咖啡里面可是有甲基硫醇的味道,是你最讨厌的尸臭喔。”

“那也没必要两个人喝一样的东西吧?”

跟尸臭一样——听她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错愕,那只是成分碰巧相同吧!而且店家有那么多种饮料,为什么连我也要一起喝热巧克力?听我一反驳,她便把菜单举到我眼前说:“你看,照片上有棉花糖呢。”

“啊?”

“我跟婆婆抗议过好多次,她就是不肯帮我在热巧克力里加棉花糖。”

棉花糖又怎样?你堂堂一个大小姐,棉花糖要多少有多少,超市一包才卖一百多块,就算是高档棉花糖,顶多也才一千多块吧?

我没说出口,但樱子小姐似乎看透了我。

“我小时候住在美国,寄宿家庭泡的热巧克力就有棉花糖呢。漂在巧克力上的棉花糖入口即化,真的好好吃,谁知道婆婆说这样喝太甜,不让我喝,不管我怎么求,她就是只肯帮我泡淡淡的可可。”

“这我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连我也要喝?”

“我想说一定很好喝,所以你也一起喝喝看。”

“……”

再反驳下去也没意义,我认命地叹口气。樱子小姐的作风确实强硬,但至少出于善意,是想让我喝美味的东西。没办法,我就成熟点吧——想到这里,情绪也平复了一些,反正是樱子小姐请客,我没有任何损失。

打起精神深呼吸后,我往窗外一瞧,妈妈在公寓楼梯口被警察包围,正拼命地说着话。

“一共六个人啊,还真带了不少人来。”樱子小姐有些讶异,只见警察留下两个人在妈妈身边,另外四名走上楼梯。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喔?”老板先拿了水过来,皱着眉头对我们说。

“天知道,可能是闯空门吧?最近治安不好嘛。”

我看着老板细心铺上的拼布杯垫,随口搪塞了一下。

“就是说啊,尤其最近这一带还出现变态,听说有个男的在这大冷天里,只穿一件大衣,里面光溜溜的。我女儿还说,我孙子读的小学很担心这件事,家长会轮流在附近巡逻呢。”

“喔……”

“没人愿意出事,就算麻烦也得出去巡逻,不过傍晚我还得买菜做饭,现在出门又太冷了,实在太不方便啦。而且啊,前阵子小孙子发烧,我走不开,结果连我老婆都得去代班巡逻,真要命……”

我不知道老板说的要命,是可怕得要命,还是累得要命,但也没打算深究。老板或许是想找人聊天,就一个人滔滔不绝起来,而我左耳进右耳出,因为“变态”两个字早让我心慌意乱。

难道是那个变态攻击了清美小姐?我竟然不知道自己住的地方附近有这么危险的人出没,警察都在干什么?为什么没有人出面遏止呢?

我默默不语地沉思,樱子小姐也喝着水,对老板视而不见,最后老板只好尴尬地说:“水应该滚了?”然后离开。虽然有点对不起老板,但被他缠着聊天更闷,看他一走真的松了口气。

不过,警车上闪烁的警示灯又让我难过起来,一闭上眼就回想起清美小姐悲惨的模样,那张脸令我作呕,同时又令我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她,心情简直如坐针毡。

“久等了。”

老板总算送来两杯热巧克力,手工陶瓷马克杯的形状有点歪,里面是满满的热巧克力,还放了两颗棉花糖。

“请用,想加什么尽管说喔,肉桂是我们的招牌,也可以改加丁香、山椒或辣椒,都很好喝喔。”老板放下一只盛鲜奶油的小碗,以及放着几个调味料瓶的小藤篮,便快步离开。他回头瞥了我们一眼,明显是在怀疑我们的身分。我与樱子小姐这样的搭档确实少见,要说母子,年纪太过相近;要说情侣,年纪又差太多,更何况樱子小姐天生丽质,我根本别想高攀。

“嗯,好香。”

我心想,如果樱子小姐肯安分点,跟她走在一起实在很有面子。看着她喝了一口热巧克力,加入三匙鲜奶油,喝了一口,又再加了两匙。

“加这么多好吗?”

这未免也太甜了吧?我试喝了一口自己的热巧克力,十分温暖香醇,但甜味很淡,连棉花糖也尝不出甜味,这应该是适合用来搭配香料的成熟口味。我的心智年龄已经成熟,但味觉还是小朋友,所以加了两匙鲜奶油。只加两匙好像不够甜,但乳制品特有的绵滑口感恰到好处,这样就行了。

我没有碰香料,因为不喜欢冒险,也没有饮食方面的热情;樱子小姐好像也没用香料,我们俩就这么默默地喝着热巧克力。我不想聊天,所以低着头,假装专心喝饮料,然后偷瞥了墙上的时钟一眼,不知不觉竟然已经下午三点了。

“今天……”

“嗯?”

“今天谢谢你陪我来。”

虽然保持沉默感觉不错,但老板似乎不时盯着我们瞧,所以我故意拉高嗓门闲聊。

“不用谢我。”

我突然开口似乎让樱子小姐不太开心,她讶异地板起脸来。我又继续说下去:“也是,不过你要是不在,我一定手忙脚乱。”

这是事实,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跟妈妈过来,绝对不可能这么冷静地讲话,无论好坏,她都大大地影响了我。

“还是说,你希望我恨你吗?”我不禁趴在桌上。

“为什么这么问?”

“总觉得跟你在一起,老是碰到尸体。”

感谢她的同时,我不禁要想,世界上恐怕没人比我更恨她了。

“哈哈哈哈……”

“很好笑吗?”听樱子小姐放声大笑,我不禁抬起头。

“不,只是想起那个女人,也跟你说过同一句话。”

“那个女人?”

“我生物学上的妈妈。”樱子小姐说着,喝了口热巧克力。

“抱歉……我没有恶意。”我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没什么,别在意……你说的应该没错。”

“可是……”

“别说了,反正就是这样,我的脚下总是埋着尸体。”

“樱子小姐……”

详情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樱子小姐只有一个禁忌,那就是她“生物学上的妈妈”。找很后悔说了些废话,于是把自己这杯几乎没喝的热巧克力,默默推到她面前;樱子小姐看着我,微微地笑了。她给我造成这么多不愉快的回忆,我却没有真正地讨厌她,最大原因肯定是这个笑容。樱子小姐完全不懂得与人交际,甚至可以说是惹人厌,但她的笑容实在可爱得教人又爱又恨啊。

“我建议你,至少别随身携带抛弃式橡皮手套。”

樱子小姐开心地在我奉上的热巧克力里追加鲜奶油,我则故意吐槽,做个小小的反击。

“为什么?很方便呀?合成橡胶手套是有点贵,不过比乳胶更耐油料跟化学药剂,除了摸尸体之外,也可以用在其他地方呢。”

她又噘起嘴,瞪了我一眼。

“再说,我又不是为了找人类的尸体才到处乱逛,骨头其实就近在眼前,遍布四面八方,我只是喜欢骨头,不喜欢夺取生命,所以才出门收集动物的骨头和尸体。”

“这样婆婆不会骂你吗?”

“太迟罗,我第一次从路边捡来死掉的黄鼠狼,已经是十岁左右的事情了。”

“十岁……”

如果从那个年纪开始算,可以想见婆婆真的很辛苦,我想起她矮小的身躯,和无声无息的俐落手脚。婆婆总是笑嘻嘻地说:“大小姐害得婆婆我忙到都缩水罗。”明明实际上肯定忙到笑不出来。

对我来说,樱子小姐是绝无仅有的怪人,但我不得不承认,她更是可敬的天才。樱子小姐的思考速度异于常人,总是能看见一些常人见不到的事物,人们可能称这种人为天才,或者为怪人,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像我这种普通人一扯上她这种人,总是被搞得精疲力竭,焦躁、憎恨、错愕,还有些许的陶醉,就像吸毒一样。

窗外远远传来救护车的警笛声,最后当然是停在公寓前面,听说救护车不肯载运确定死亡的遗体,不过樱子小姐说,像这种遗体必须要有医师开立死亡证明,才能做后续处置,所以基本上都会载一次。

救护车应该是警察叫来的吧,车上下来几个救护人员,推着一支担架床,跟警方交谈片刻之后上到二楼。我以为会花不少时间处理,没想到他们很快地用塑胶布包住了清美小姐的遗体,运出房门,好美小姐紧依着清美小姐痛哭,未婚夫桥口先生在后面跟警察说话,最后救护车离开,但没有鸣笛……也对,清美小姐已经不用赶路了。

当救护车离开,妈妈哄着好美小姐回到公寓,桥口先生却愣在原地,三五雪花缓缓飘下,他就这么凝视着救护车离去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失去心爱未婚妻的悲伤究竟有多沉重?他肯定是独自肩负着我难以想像的悲痛,看得我坐立难安,不禁又把头转回店里,没想到老板一直盯着我们瞧,一与我四目相接,随即用报纸遮住脸。

“她很漂亮。”我静静地说。

“嗯?”

“那位女房客。”

樱子小姐心满意足地喝完热巧克力,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夏天常常去打工拔草,就是去我妈出租的公寓院子里,以此跟我妈要点零用钱。”

“那很累呢,辛苦你了。”

“时薪相较之下确实不高啦,不过能贴补零用钱。这栋公寓的隔壁空地经常有种子飘来,没过多久就会长满杂草。不只停车场,玄关前的石板路缝隙,甚至连柏油路都会长出杂草和蒲公英,所以夏天我经常来这里帮忙。”

我指着一片覆着薄雪的空地,那是建设公司的建地,里面肮脏的怪手和组合屋工寮也铺上了白雪。

“我经常跟清美小姐碰面,尤其是夏天去拔草的时候,她会请我喝点冷饮,要我小心别中暑,如果她刚好有空,就会顺便过来帮忙。”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清美小姐压低帽子,被阳光刺得眯起眼睛,对我说:“今天真的好热喔。”的模样。

“她跟妹妹好美小姐的类型不同,比较清纯……说难听点或许就是朴素吧。”

她都上淡妆,工整地扎起包包头,穿着简朴的套装,纤细的指尖涂着不显眼的肤色指甲油。

“我的手指比较短,涂肤色指甲油看起来会比较修长,对吧?”清美小姐曾经这样跟我说。

我突然想起她那害羞的笑容,不自觉地看看樱子小姐的手。樱子小姐的手大,手指也长,指甲修得很漂亮,但什么都没擦,是健康的粉红色。

“她并不是会注重打扮的人,算是一个低调、自然、文静的美女吧。”

“我懂了。”

“懂什么?”

“意思是说,她是你自慰的性幻想对象之一罗。”

“呃!樱子小姐!”

“别紧张,这证明你很健康。我看过一份不知道是真是假的统计资料,说百分之九十七的高中生都喜欢自慰,或许实际数字没这么夸张,但也代表自慰很合理,尤其像你这种青少年,想在女孩子的cunt里射精,是非常正常的生物欲望。”

樱子小姐用英文单字,清楚地说出女性性器官,我听得一愣一愣,羞红了脸,尤其是她直白的语气更令我难堪。

她总是毫不在乎地说着这些话,那些令人难以启齿的人体部位,对她来说只是器官、零件罢了,她根本没有一般人的羞耻心,听在我耳里实在难以忍受。

重点是,我不希望她这样亵渎清美小姐。

“请不要说了!”

但樱子小姐依然不理会我的劝阻:

“而且我还读过论文,适度射精有预防摄护腺癌的效果,听说每周射精五次,罹患摄护腺癌的机率会降低三分之二呢。当然也有人说纵欲伤身,但只要不像尼采一样自慰成瘾,应该不必担心,你就放手去做吧。”

“你太夸张了……”我头都痛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好吗?我确实对她有好感,可是不是那方面,比较接近仰慕吧。还有,我希望你多尊重一下往生者!”

“无论是生是死,人都是人,我为什么要特地尊重陌生人呢?”

樱子小姐说得斩钉截铁,霎时让人觉得有几分道理,但人类不是本来就应该保持互相尊重吗?

“总之我喜欢过她!不是爱情那种喜欢,是尊敬她的为人那种‘喜欢’!所以请不要再那样讲了!”

我忍不住起身大喊,樱子小姐突然若有所思地指着我的脸,害我心头一惊。

“冷静点,我并没有要羞辱你的意思。”

我这才发现自己哭了。熟人过世会难过是人之常情,樱子小姐难道不能体会吗?她似乎总算发现我很难过,脸上带着些许歉意,小声说了句:“抱歉。”

“发生这种事情,真的是晴天霹雳啊……我不敢相信清美小姐竟然死了……”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桌上的香料罐发出清脆的声响,似乎同声为我叹息。

“但这是事实,她确实在自己家里成了尸体。”

“那里真的是密室吗?”

“难道不是吗?门窗全都从内侧上锁了。”

“可是屋里乱七八糟啊。”

“看来她不擅长打扫。”

“才不是,我以前去拜访过一次,屋里打扫得很整齐,干净又舒服,她还请我喝花草茶呢。”

她的住处就像这家咖啡厅一样,呈现出自然色调,有白色、绿色与棕色。当时,清美小姐刚拔完草,还打开窗户说:“带点湿润的泥土味比冷气更健康。”窗帘是橘色、绿色与黄色相间的复古色块花纹,里面还有一层白色蕾丝,她边整理窗帘、边温柔地笑着问我:“口渴了吧?”

她从冰箱里拿出玻璃冷水壶,在亮色圆点玻璃杯中倒满冰凉的薄荷茶,我那杯几乎要满出来,她又说:“是我自己做的,喝了会很舒服喔。今年种的薄荷大丰收,我第一次试泡薄荷茶,幸好比想像中好喝呢。”

说真的,那杯茶喝了确实透心凉,教人暑气全消,但一点都不好喝,要不是口渴,根本难以下咽,都是因为清美小姐温柔的笑容太光彩夺目,我才勉强把茶喝完,说了些“果然好喝”、“应该很健康,真不错”之类的客套话,清美小姐一听,又替我倒了一杯,犹如盛夏午后一幅恬静的图画。

我与清美小姐不算太熟,人生上也没有太多交集,要是她结了婚搬出这里,想必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这样也好。老实说,之前听到她要结婚时,心底还真有点小吃味,但更希望她能够幸福——不,我始终相信她能获得幸福。她的笑容是如此温柔,涂着肤色指甲油,请客人自制的薄荷茶,这样的妻子怎么可能不得人疼?我相信她一定会是贤妻良母,于是诚心地对她说:“恭喜你!”

所以,她的人生不该这样落幕。

“大家一定都为清美小姐的惨死抱不平。”

我敢打包票,错绝对不在她身上。

“那间惨不忍睹的房间里,不是留下了打斗痕迹吗?你觉得有可能是老板刚刚说的变态吗?”

“喔?你是真的认为这件案子是密室杀人?”樱子小姐挑眉问道,口气带着些许讶异,我无法理解她怎会如此讶异。

“你不这么认为吗?”

如果不是这样,难不成是病死吗?我狐疑地皱眉,樱子小姐却嗤之以鼻。

“哼,我只有一句话,所谓的‘犯罪手法’不过是空谈,是你太笨了。”

“什么!”我是不聪明,尤其跟樱子小姐在一起感触更深,但并不想在这种状况下被她骂我笨。

“那你怎么看?”

“很简单呀,你觉得大多数人在杀人之前,第一件想到的事情是什么?”

“是……不被人发现的方法?”

樱子小姐咂舌三声——这代表NO。

“不对,是如何确实杀死对方。”语毕,她深深往后一靠,跷起二郎腿,仿佛坐在她家那张安乐椅上。

“起了杀意的人,满脑子都想着如何杀死对方,所考虑到的第一件事,一定是如何枞实让对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杀了之后的问题都是其次。”

说到这里,她静静地拿起桌上的汤匙。

“懂吗?只要有杀意,用汤匙也能杀人,所以杀人的并不是方法,而是‘情绪’、是‘动机’。大多数杀人犯都是因为满脑子想杀死对方,才动手杀人,当时的状况肯定非常紧急,如果还有理智,就不会干下杀人这种蠢事,毕竟要毁掉一个人的方法多得是,不是只有夺命而已。”

樱子小姐手中的银汤匙反射着窗外警车的警示灯,映出不祥的光芒,吓得我咽了一下口水。

“说穿了,人就是染上一种‘想杀人的病’,受其拘束驱使,才会杀人。当然有人是准备齐全了才去杀人,不过真正‘想杀人’的人,不会依靠那些不明确的诡计手法,而会使用更简单、确实、强硬的手法,懂吗?对一个想杀人的人来说,要是杀不死就毫无意义,所以那种享受杀人技巧、模仿悬疑小说的奇案是少之又少,人若要杀人,是不会赌机率的。”

“那么,你觉得公寓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哪知道?你又想逼我玩侦探游戏了吗?”

“既然你嫌我笨,就证明一下自己有多聪明啊。”

“原来如此,这倒说得通。”语毕,樱子小姐突然起身。

“走吧。”

“咦?”我连忙跟着起身,不知所以。樱子小姐往外一瞥,警察已经上了警车,正准备离开公寓。

我赶紧披上大衣,而她已经悠悠地来到柜台前。

“总共一千一百六十日圆。”

老板连忙收起报纸,从柜台里站起来,樱子小姐边结帐边对老板说:“热巧克力很好喝。”老板听到大美人的称赞,开心地脸红了。

“这可是我自己用法国跟比利时的可调温式巧克力打出来的,必须很讲究可可豆的含量,才能打出这个味道喔。牛奶跟巧克力都是隔水加热,才能那么香……”

老板或许是憋太久,听到有人赞美自家的热巧克力,便开始滔滔不绝,然而樱子小姐却不理不睬,快步离开。

“这样啊,难怪这么好喝。”我急忙追上她,并很不好意思地向老板回话,只见老板一脸失落。

“请再次光临!”

在我关上门之前,老板依然勇敢地向我们道谢。我隔着玻璃门对他点头致意,但应该不会再来第二次了,无论巧克力多好喝,我都不想再来这么有压力的咖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