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福尔摩斯跟我装成是布莱克史东的朋友,这样一来激动地掠过我们两人脸上的震惊表情,就用不着解释了。
这女人的薄唇同情地打开来。“我是昆恩太太。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款待你们,因为我们最近的日字不太好过。不过如果你们不反对坐一会儿,我会尽可能向你们说明一切。”
于是我们置身在一个整洁却极端贫乏的房间里,坐在一张长椅上,与昆恩一家待在一起。同样的长椅排在另外三张墙壁旁边,有些地方都烧焦了,看起来像是从火场中救出的,还有一个袍子烧掉一半的圣母玛丽亚塑像,庄严地坐在房间一角。
“你对我家的摆设很好奇,”昆恩太太注意到了。“几年前附近一间礼拜堂起了大火,那时候昆恩先生还活着。大部分的椅子都堆起来准备烧掉了,不过我家的柯林说,上帝看到我们连颗可以坐的石头都没有,就会心生怜悯,而祂赐给我们长椅,每天提醒我们祂的良善。
“这五年少了昆恩先生,日子慢慢变得愈来愈糟,而我起了这个念头,要多招些房客。愿上帝宽恕我这么说:从他死后,这房子似乎受到诅咒,就跟我以前在老家听到的一样。第一户人家在楼上住得够幸福美满了,但后来他们的长女生了病。他们是康纳利家,一家子有六口人。没过多久凯蒂就把天花传染给其他人,我能做的就只有在不让我家人接触病患的状况下,提供他们热水跟床单。他们死了四个人以后,另外两个就这样在晚上失踪了。我一直想再把房间租出去,因为他们已经离开好几个月了;但要清扫这里很困难,因为我比谁都清楚这里发生过什么事,而且我还有生死交关的恐惧,就怕把病带给提摩西跟丽贝卡。
“在一盏煤油灯从桌上栽下来以后,另一个房间就差不多接近全毁了,不过我还有阁楼房间,去年八月我就把那个房间租给你的朋友,强尼·布莱克史东,就在康纳利一家全都消失以后。我想他喜欢这栋房子,因为他在这里要独处很容易,就连我都几乎没怎么见到他。有几次我们遇到的时候,我背后都有孩子,他每次一见到他们就眉开眼笑。他会在楼梯脚留下给他们的小玩意——没什么害处的东西,他做的船或者纸娃娃之类的。不过他总是看起来很急着摆脱我们,还会出门去他常去的几个地方之一,要不就是跑到楼上去抽他那臭死人的烟斗,所以他在上星期死掉的时候,我足足过了三天时间才注意到。愿上帝原谅我。”
“昆恩太太,他到底怎么死的?”
“爱斯科特先生,他自己上吊了。”她这么回答,她圆圆的榛子色眼睛泪光莹莹。
福尔摩斯跟我脸上带着毫不虚假的恐惧盯着她看,但她迅速地恢复她的沉着。
“教会的人带走他的尸体,然后进行一场给穷人的葬礼。我稍微四处打听了一下有没有人认识他,不过没人认识,而我开始想到他先前迟交房租,我接下的洗衣工作一直都不太够,冬天又才刚开始。爱斯科特先生,我今天送完我洗的衣服以后,把他大部分的东西当掉了。什么都当了,只有毯子除外,因为我们还需要一张。”
“昆恩太太,虽然我不想要求你回想这种事,不过有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为什么像布莱克史东这样一个年轻人会自我了断?比方说,在你典当掉的那些物品里有吗?”
“没有像那样的东西,只有一封信。我相信是写给他姐妹的。我本来会更快把信寄出去的,不过我才刚我典当东西换得邮资。”
她拿出那封信,然后放到桌子上。福尔摩斯没看那封信一眼,反而注视着昆恩太太,很令人敬佩地做出一副深藏着哀痛的表情。
“请原谅我——你必须了解,布莱克史东的死对我们来说是很大的打击。我知道他有些日子不好过,但他从来没抱箸自戕的念头……唔,我的同伴可能没有救了,昆恩太太,但我至少还能把他的后事处理好。除了你典当他财物拿到的钱以外,他还欠你多少?”
“三镑六便士,爱斯科特先生。”
“那么这里有个克朗,付他的房租还有利息。至于他的家当,你替我们省下处理那些东西的麻烦。”在我们起身跟昆恩太太握手的时候,福尔摩斯的眼睛终于落在那封信上。“昆恩太太,我能不能有这个荣幸寄出这封信?当然,他那些家当的所有处理费用都应该归你自己。”
“要是你愿意这么做,我会很高兴的。多谢你们两位的好心。我确定布莱克史东先生要是知道这一切,一定会很感激的。”
我们离开昆恩太太破败的屋子,外面的空气染上了四散的火药与柴烟味。我的朋友把那封信塞进他的衣服内袋里,我们彼此没交换一句话,就这样大步走回史卡波罗街,爬上那岌岌可危的楼梯,回到福尔摩斯的房间。
虽然我可以从这位侦探对信封地址的第一瞥里,看出有某件事情让他深感困扰,他进行工作时却有一种机械化的沉稳,他在彻底检视过信封以后才小心地划开信封。他扫视信里的笔迹,接着突然把信交给我,然后坐在橘子板条箱上,他的指尖压在他几乎闭起的眼睛上。
“读这封信。”这封信是用大而强劲的字迹写在四张单面信纸上,内容如下:
最亲爱的莉莉:
你一定非常生我的气,因为我这么长的时间里都在躲藏,可是我怕我一旦告诉你藏匿的理由,你就会为自己不必再看哥哥一眼而感到高兴。我多么想你啊,还有彼得,还有那几个小的。不管你要怎么做,都请不要告诉孩子们有这封信。就说我必须回去打仗。说什么都好。如果他们害怕他们的舅舅,我会受不了的,即使我已经做了那样的恶行。我希望他们记得的我,会一直是我想要的那个样子——不过你不能告诉他们,莉莉。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安慰。也许这是我还剩下的唯一安慰。
你记得,在我们都还小的时候,我偶尔会失去控制。我甚至打过你,我亲爱的妹妹,那次我下了重手,而那时候你才六岁。你还记得那一次吗?你的嘴唇流血了,而且你躲着我,在爸爸处罚过我以后,我把所有闲暇时间都花在谷仓里,替你用干草做娃娃,好让你原谅我。我那时发誓,绝不要再落入同样的暴怒之中。
在埃及的时候,有一个人——别管他了,到后来他完全没事,不过我们本来是好朋友,后来完全不一样了。在我们回到普利茅斯以后还有另一个人,他打算在玩牌的时候作弊骗我。我想鸦片帮助我变得平静一些,不过很快我就看出它没有真正的好处。
我就要讲到我宁可割断自己手臂也不愿告诉你的部分了,但如果你有一天会原谅我,在我走了以后还会带着善意想念我,你就必须知道全部的真相,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欺骗了。有个女孩子。我们一起走进一条小巷,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待在那里几乎还不到十分钟。她对我说了某句邪恶的话——没有一个女人应该这样对男人说话。我喝醉了,而且我所能感觉到的就是黑色的愤怒在我胸口烧出了一个洞,而且因为某个恶魔作祟,我的刺刀就在我手上。事情一下子就完了。对于我所做的事情,她看起来几乎像是有点悲伤。我听到脚步声朝着我们过来,而我一直跑个不停,直到我跌进一条沟渠里为止;我在那里躺到天明,从此之后我就住在一条沟渠里,身体和灵魂都是如此。
我不配再见你一次,而我跟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是不可信赖的。也许从那件事发生以后,我已经在够深的地狱里待得够久了,神会原谅我的——或者也许那里什么都不会有了,只有寂静,也许那就是我最想要的。
强尼
我们在沉默中坐了一会儿。我完全不知道福尔摩斯在想什么,不过我自己的心灵飞快地旋转着。这是个可怕的自白,一个充满罪咎与自责的梦魇,但是对于福尔摩斯和我这样知道许多的人来说,这篇文字也极为不精确。布莱克史东有可能进入这样心醉神迷的谋杀冲动状态,以至于忘记他全无理智地连连戳刺了玛莎·塔布兰?我提醒自己,他妹妹的看法对他来说至关重要,不过他承认了一桩谋杀,然后又匆匆几笔含糊带过谋杀的方式,这于理不合。
还有,如果他错乱的心智还记得有其他案件,他又为何不提到其他杀戮呢?我的朋友一有机会就暗示,他认为这个叫作布莱克史东的男人就是开膛手杰克。他坚持塔布兰案就是我们的起点,他全心关注制服的事,他容忍邓乐维的刺探,他花在东区的这几个星期,这种种努力全都无可转园地指向设想中属于布莱克史东的罪过。但如果他就是犯人,我们的麻烦现在就结束了吗?如果五个血腥谋杀都算在他头上,那我还无力地握住手上的这份自白不啻就是个漫天大谎,再不然这封信就是一个错乱到极点、甚至忘记自己大量罪过的男人在胡言乱语。这些对我来说很清楚了,但还有空间可以容许另一个更难以忍受的情境自动浮现。假如夏洛克·福尔摩斯一直弄错了呢?
我暗自一惊,盯着我的朋友看,他却仍然分毫不改地维持着我开始读信时的那个姿势。在身体放松、动也不动的状态下,他可以连续几小时完全静止,外表看起来像是紧张性僵直,同时他的心灵却卯足了劲,要把经过纯化的资料转化成扎实的事实。但此刻他反而开口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是吗?”他问道,他的口气仍然反映出一个纯粹理性思维者冷淡、锐利的措辞。
“我几乎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这封信让事情变得复杂太多了。”
“正相反,这封信让事情变单纯了一千倍。”
“但亲爱的福尔摩斯,那怎么可能呢?”
“因为现在我们知道了,”他轻声说,“有人在说谎。”
我想不出别的话好说。福尔摩斯重新陷入沉思,他长长的手指打鼓似地互敲着,直到一个震惊的表情迅速掠过他的五官。
“刺刀的致命一戳,然后是另外三十八个用普通折叠刀刺的伤口。亲爱的上帝啊,这真是昭若白昼。若克琳小姐在哪里?”
“我不知道。邓乐维昨人护送她回家了。他比过去更迷恋她了。”
“她还跟邓乐维在一起吗?”
“我说不上来。她对那个人的厌恶似乎已经稍微降低了。不过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他已经穿上他的外套,当他朝门口走去的时候,他的围巾看起来像一团红色漩涡。他这么仓促,让我在匆忙跟上他的时候,觉得脊椎有一丝尖锐的不安感直往下窜。
我们踩着急促的步伐沿着街道出发,狂欢庆祝的篝火到处留下斑驳的橘色光芒,但我们到底是走向史蒂芬·邓乐维的住处,还是若克琳小姐的房间,我实在说不不来。在我们步行的时候,福尔摩斯瞪着眼却视而不见,他低下头贴着胸前,同时我努力要自己不去想像若克琳小姐睁着眼睛,冷冰冰地躺在巷子里的样子。在几分钟内,我们经过如今已然很熟悉的里曼街警察局;灯光穿过他们窗户上的海军蓝玻璃,投射出一道道冰蓝色的光芒。除了女王陛下认为弓街警局离歌剧院很近而需要更标榜张扬一点之外,其他的大都会区警局都用闪闪发光的钴蓝灯宣扬这里是个避风港。
“要是把东区的警力部署考虑进来,真难以想像有这么多生命葬送在这个疯子手里。”
我本来没注意到我的喃喃自语有这么大声,但让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突然间停下脚步。
“华生,你是什么意思?”
“呃,”我结巴了,“目前白教堂区的安全警戒一定是史上最严格的。每个派得上用场的人手都被调来保护这个地区。任何时候这里应该都有几十个警察——不过当然了,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安排巡逻路线。”
“巡逻路线长度在一哩到一哩半之间,先不考虑任何会消耗时间的突发事件,通常需要少则十分钟,长则十五分钟,才能走过一遍。巡逻者彼此互不重叠,虽然他们的巡逻路线确实会让他们在边缘地带碰上其他巡官。此外,除非有犯罪正在进行的嫌疑,否则规定明确禁止他们为了任何其他理由停下来,虽然许多警员会在他们巡逻路线上的某处煤气灯下放壶茶保温。”
他开始慢慢走到警察局旁边,一只手轻轻拍打着相邻的砖墙。“华生,一个神智错乱的男人杀死五个不同的女性,全都在伦敦的同一个小范围里。他没逃离现场,反而在彻底冷静的状态下留住尸体旁边,把她们剖开来。一完成他的任务,他就逃到安全地带,像鬼魂一样无影无踪……不,不,不。就我刚才说的状况来看,这是不可能的。我真是傻瓜!”他喊道,“为什么我没立刻看出来这不可能?那些巷子,那些偏僻小路,篱笆上的破洞,猫食用的碎肉,血迹斑斑的屠宰场跟恶劣的光线,所有要素似乎都容许这个疯子高枕无忧地干活。然而他采取的行动,不可能只是因为环境容许他这样做。一、两回或许说得过去,运气可能站在他那边,但是他到最近这些日子里还这么成功,让人难以置信。他很狡猾又残忍无情。他为什么要冒搞砸一切的危险,诉诸运气?”
他又出发了,这次是用跑的。一个个木板封起的店铺橱窗全部模糊成一团,这时我们莽撞地冲向逐渐变窄的甬道,最后冒出头来,进入白教堂路十一月五日夜晚让人悸动的热闹景象中。
小贩们挥舞着上面标示盖,福克斯与开膛手杰克姓名的粗糙刍像,我们一边闪避着他们,一边冲进车流之中,惊险地避开堵住干道的板车、出租马车跟货车。就在我开始觉得无法跟上我朋友那种快得要命的步调时,他往左侧急转弯,我则认出若克琳小姐所住的厢房木门。福尔摩斯大步走到门口,他的额头出现不安的深刻印记。
“我们面对两种可能性。一个就快要得到证明了,另一个则几乎站不住脚。不过我亲爱的华生,现在甚至连你都相当清楚的是,我以前也曾经犯过错。”
他敲了两次门,然后迅速地进屋。虽然门没有锁,我们从壁炉里微弱的火光可以看出来,这个整洁的房间是空的。
“她可能在任何地方,福尔摩斯,”我这么说,比较像是对自己讲的,而不是对我朋友说的。“毕竟这是——”
“十一月五日。”他摸了一下摆在她桌上的粗蜡烛顶端。“蜡油还是软的。她是在三十分钟内离开的。”
“现在什么时候了?”
“照我的表来看,将近两点。”
“福尔摩斯,她有危险吗?”
“如果我的假设是对的,她并不比你或我更有危险。然而我没有任何一点实际证据可以支持我,唯一合乎逻辑的另一选择却不怎么讨喜。”
我尽全力试着回想若克琳小姐先前提过的酒吧名称,那里是她展开探查行动的第一站。“福尔摩斯,在她家旁边的街角有一间酒吧。”
“骑士军旗酒店,在老蒙太古街。医师,这个想法很棒。”
我提到的酒吧是个欢乐气氛很浓厚的酒窟,有两个壁炉,在天花板低得不可思议的长方形房间里各占一侧。越过烟草燃烧形成的浓雾,我瞥见一对男女坐在一张朴实桌子两侧的破旧扶手椅上,而那位女性看来幸运地拥有一头黑色卷发。
“她在那里!她没事。”我喊道。
“感谢上帝。”
“我相信那是邓乐维。”我强力补充,因为我忘不了福尔摩斯对于他接近若克琳小姐深感兴趣,而且我看不出我朋友在想什么的事实,让我感到焦躁。
“那么一切都跟我想的一样了。”福尔摩斯说道,但我本来期待会出现的欢欣鼓舞,在他语调平板的声音里全然付之阙如。我没时间质问他,因为若克琳小姐已经瞥见我们了,而且朝我们这里打量,好像不确定是该叫我们还是忽略我们。
“我们该跟他们说话吗?”
“现在几乎不重要了。”他用同样让人发寒的平淡语调回答道。
在我们开始朝他们走去的时候,若克琳小姐再也无法抑制住她的喜悦,这是她冲向我们,并且用她的手臂环抱住福尔摩斯。
“喔,福尔摩斯先生,我本来好担心呢!你到底躲到哪儿去啦?可是你看起来苍白得吓人啊,福尔摩斯先生。别告诉我又有另一桩谋杀案发生了——”
我的朋友往后一退,客气得让人讶异,然后清清喉咙说道:“没有那种事,若克琳小姐。”我注意到,他去掉了所有装出来掩饰身分的方言俗语。
“我们非常高兴看到你毫发无伤,福尔摩斯先生。你找到布莱克史东了,不是吗?”邓乐维问道,他清澈的蓝眼睛关怀地细看我们的脸。“发生什么事了?”
在我简短而犹豫地叙述已发生的事情时,我的朋友又开始瞪着炉火。若克琳小姐的脸慢慢地变得更充满希望。
“那么……那么,你的意思是……如果他真的死了,这整件可怕的事情就结束了?”
“我想是结束了,”我这么回答,同时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福尔摩斯。“毕竟他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那种罪恶感想必是说不出口的;或许这种创伤就足够让他心神错乱了。”
“不过福尔摩斯先生不是这么想的,对吗?”邓乐维给我们两支烟,同时问道。
侦探机械化地接受了那个刺激物,然后从他的水手厚呢大衣衬里中抽出小笔记本,连同一支短铅笔一起交给邓乐维。“写几句话。”
邓乐维毫无异议就接下那些东西,但他满腹疑问地看着福尔摩斯。“我要写什么?”
“什么都好。‘记得,记得十一月五日,火药叛国阴谋。’”
邓乐维写完以后,他撕下那一页交给我朋友。“这对你来说有什么用吗?”
瞥了一眼以后,福尔摩斯把纸张揉成一团扔进火焰里。“足以盖棺论定。如果你们见谅,我必须去看看我能做什么了。”
“可是福尔摩斯先生——”
“如果你跟若克琳小姐可以好心帮忙,我有任务要交给你们。立刻到乔治·拉斯克在哩尾地的住所去。叫他跟他的人马会合。他们已经安排好巡逻班表,还配备了警方的哨子跟警棍,不过请传达我的声明,他们必须组织紧密、毫无缺陷,并且维持最高警戒状态。接下来,若克琳小姐,请务必待在室内。”
一出了门,福尔摩斯就走向白教堂路。我碰碰我朋友的肩膀,本以为会遭遇抵抗,但他立刻停下脚步,很期待地注视着我。
“你预料会有另一桩谋杀案。”
“我希望能够阻止。这会需要超乎寻常的努力。我需要雷斯垂德的协助,不过……我必须想出个办法。或许我哥哥可以——我不知道。或许这是不可能的。”
我惊异地瞪着福尔摩斯,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像是深深害怕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你担心可能是邓乐维。”
“他曾经是其中一个可能性。我们剩下的是另一个选择。”
“那么你确实知道凶手是谁了。”
“我的确知道。现在事情彻底清楚了。不过我真希望上帝证明我错了。”
“但这是为什么?”
在他用一只手拂过眼前的时候,我回想起来,他在过去七天里可能只睡了不到二十小时。从我认识他以来,夏洛克·福尔摩斯第一次看起来像是被工作而非闲散弄得精疲力竭。
“因为如果我是对的,”他喃喃说道,“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