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六日的黎明多雾而寒冷,藤蔓似的雾气彼此同心协力、曲折迂回地设法渗透一个个烟囱与窗台。这时一定接近八点了,我房门传来一阵简短的叩门声,预告了福尔摩斯的出现。他手上拿着一杯咖啡站在我门口。
“怎么了,老友?”
“伊丽莎白·史特莱德今天要下葬,”他说道,“我在想,你是否愿意陪我到东伦敦墓园去,因为我想她会葬在那里。”
“我可以在十分钟内准备好。”
“好。出租马车会在半小时内到这里。”
我迅速着装完毕,接着简单用过一顿早餐以后,我跟福尔摩斯一起坐上一辆四轮马车。“你想会发生什么事?”我问道。
“我亲爱的华生,我完全没概念,我可以补充说明的是,这正是为什么我们要去那里。”
“你怀疑会有事发生?”
“你看,马里本街街角开了一家新的素食餐馆。我听说这种餐馆之所以普及起来,大半是受到我们的印度殖民地影响,但是这种做法在英国也有很长的历史。艾萨克·牛顿爵士就对血布丁避之唯恐不及。”
我硬生生抑制住好奇心,因为这世上根本没人能诱使福尔摩斯违反他的意愿透露出情报。我们缩在自己的外套里,福尔摩斯更是陷入他个人的沉思之中,而我则是暗自咒骂出租马车的壁板太薄,根本不足以抵御天候状况。在我望着一条条街后退的时候,潮湿寒霜很快就让我的腿发疼了。
一道铁篱笆把东伦敦墓园跟马路分隔开来。大门后面有一大片广阔的草坪,边缘围着赤杨与田园槭,还有幼小的无毛榆在雾气中微微反光。雾悬在空中有如幽灵现身,我把脖子周围的围巾拢得更紧了。
“福尔摩斯,礼拜堂在哪?”
“没有礼拜堂。这个墓园才不过十五年历史,当初是有这一区的专业人士兴建,提供当地居民一处安息之地。华生,这个城市十五年之内膨胀了整整一倍,人口达到四百万,而忽略这些发展的后果之一就是,我们该拿死人怎么办?”
大约十名左右的一群男女在一间低矮棚屋里等待;他们聚集在一辆运货推车旁,车里有一束裹在破粗麻布里的长条布包。一位警员站在几码外,观察着送葬行列。
“早安,警官,”福尔摩斯向他打招呼,“是什么风把你吹来这里?”
“早安,先生。雷斯垂德探长认为受害者的葬礼上最好有一位警方代表,先生。”
“他想得很周到嘛。”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不过这是为了维持静秩序,还是只想让社会大众看见,我也说不准。”
福尔摩斯笑出声来。“我想就算只是做做样子,也对苏格兰场有几分用处。”
“唔,先生,我可没这么说,”这位警员谨慎地答话,同时整理了一下他的衣领。“但大家对我们有所期待,如果你懂得我的意思。”
“当然。牧师来了。我们加入送葬行列吧?”
教会的一位雇员傲然走向那辆推车,从他外套底下可以看见神职人员的白领,他狡猾的脸上带着一副阴沉沉的怒意。我们在一小段距离外跟着送葬行列走,远到可以避免发言,却又近到可以听到其他吊唁者的只字片语。我毫不怀疑,福尔摩斯凭他更加敏锐的感官,还可以听到更多。
“不怎么有看头,喔?”有个金发男子说话了,就算隔了好几码,他闻起来还是很像条鱼。
“你很清楚,丽兹没有亲人,”一个戴着黑色草帽与围巾的年轻女人回答。
“她向来就没有多少东西。她总是运气很背。”
“至少她不像另一个女人,被切得碎碎的。我会说她这样算是够幸运了。”
“如果我能有那么一会儿不去想下一个会是谁,也许我就能睡得着了。”有个更轻柔的声音说话了,语调中带着浓重的哭音。“昨晚一只老鼠从巷子里跳出来,就把我吓到尖叫。”
“我可不会。你不会看到我在黑暗角落里跟在逃的‘刀客’在一起。”
“唉,今天这么说是可以啦,但明天你就会想喝点琴酒,然后我会在哪里找到你呢?”
“会在怀特路后面,裙子被掀起来盖在头上。”
“麦可,别去烦茉莉。”
“他说得很对。茉莉跟我们都一样,没办法彻底脱离街头。”
我们到了某个范围,这里看起来像是一群巨大鼹鼠的杰作,而不是某个掘墓者的工作成果。大半土壤都被翻过了,其中最新翻起的土壤就堆在地面上一个六尺长、六尺深的洞穴旁,但我看不到任何类似纪念碑的东西。这幕景象让我充满感伤,我想起之前在战争中多次看过这般匆促的葬礼。
“那么就是这个了,霍克斯?”
“她会葬在这里,”葬仪业者粗声说道,“一五五〇九号。”
牧师丝毫不浪费时间,迅速地朗读给死者的祷词,同时霍克斯和其中一个在场男性从推车里举起包着裹尸布的尸体,扔进坟墓里。
“伊丽莎白·史特莱德一名不文,”我的朋友平静地说,“所以她的丧葬费用由教区负担。不过,想到一位生前遭遇那么残酷对待的人类同胞,到头来竟落得这种下场,这真是太无情了。”
随后不久,这些吊唁者开始散去。很快就只剩下一个有着铁锈色头发、黑色眼眸的中年男人。葬礼过程中,他一直显得很愤怒,而不是哀伤。到最后他拾起一颗石头,往葬仪业者霍克斯背后扔去,同时大声喊道:“那女人对我来说就像皇后一样,但你铲土的样子,却好像她跟扔进河里的死狗没两样!”
“你滚吧,”霍克斯咆哮着回敬,“我尽到我的责任了,又没人付钱要我做别的。如果你那么有心就自己埋葬她啊。”
这个眼神疯狂的男人掠过我们三人身边时,瞥见那位警员的圆形头盔和条纹臂章,然后在凶险不祥的气氛中,他慢了下来,低声咒骂:“如果我是那天晚上巡逻教堂区的臭条子,我会羞愧得立刻自杀。”
“先生,你最好离开,”那位警官回答,“我们每一位都已经尽人事了。”
“那就别浪费时间了,干脆我现在就拿刀戳你那没用的喉咙!”
“如果你硬要这样,我就会用公然酗酒罪名逮捕你。”
“找到杀死丽兹的人,或者你见鬼去,哪样更好?”那男人冷冷地嘲讽着。
“先生,您是哪位?”福尔摩斯问道。
“麦可·基德尼。”他这么说,同时努力挺直身体,因为他似乎失去平衡感了。“我是她的男人,而且我打算趁你们这些猪仔在泥巴里东闻西嗅的时候,找到杀她的凶手。”
“喔,他就是用挂锁的人,”福尔摩斯说道,“告诉我,她是在你把她关起来以后爱上你,还是之前?”
“你这个狡猾的魔鬼!”基德尼怒吼道,“她只有在喝醉的时候会想要离开我。你又是谁?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我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
“喔,你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啊?”这个讯息让基德尼更加愤怒。“我听人说过,你也很有可能就是开膛手本人。”
“我也间接知道这点了。”
“那你是有什么毛病,干嘛跑来她的葬礼?”
“不劳你费这个心。基德尼,听我的劝,别管这件事。”
“你是来看你的成就,对吧?”他高声嚷嚷。“在上帝跟所有爱她的人面前,你跑到她的葬礼上来自鸣得意一番!”
衣着凌乱、情绪狂暴的基德尼对福尔摩斯挥出一拳,但我朋友敏捷地闪向一边,轻松躲过这一击。我冲过去制住基德尼的手臂,警员也走了过来,他的警棍就指着那恶棍的鼻子下方。
“你再多吭一声,”警员说道,“我就让你亲娘都认不出你。现在跟我们走,记住!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有权随意处置你。”
我们把这个不断挣扎的粗汉夹在中间,拖着他到街道上。算我们好运,有第二名警员正在这里巡逻。我把基德尼交给这些能手,然后回到原地,福尔摩斯还站在草地上,若有所思地调整着他的吊带,画着小圈圈转动着他的手臂。
“那位警员看起来脾气不小。”我这么评论。
“不会比基德尼还大,”福尔摩斯挖苦着回答,“还好他没有认真要跟我较量。他会受伤的。”
“你就算受了伤也还是个可怕的对手,而我很乐意指出,随着时间过去,你就愈来愈不像有伤在身的样子。可是福尔摩斯,我必须知道,你找到你期待中的东西了吗?”
我们走回外面马路上的时候,他让步了:“我想,在这样讨厌的潮湿天气里把你拖出门,是该给你某种程度的解释。这听起来可能很奇怪,但我跟麦可·基德尼有一样的想法。这些谋杀案——它们过度张扬,又以获得报导为乐——是用人能想像到最明目张胆的方式犯下的。但是还有什么能比受害者的葬礼更张扬的呢?”
“当然了,开膛手要是现身就太蠢了。”
“我不认为他会,可是他信里有一股虚荣的味道,让我产生一丝希望。或许他变得愈来愈有自信,但很快就会吹嘘过头,把自己逼进死角,”我的朋友这么预测,“我只希望他在又有人被杀以前就这样做。”
接下来的星期一,我从俱乐部玩罢一局撞球回来时,在我们家客厅撞见一幕奇异的景象:福尔摩斯摊在长沙发里,两脚搭在椅子扶手上,头部用几个枕头撑着,小提琴的琴颈塞在他的吊带里。他的左手撩拨出某种诡异、混乱的和弦,让我回想起他最为忧郁的阶段。我往卧房走去,因为他这类抽象的音乐作品会让我概为不安,而且我也不喜欢聆听这些用左手弹奏出来的旋律,但是他用一个问题拦住了我。
“你朋友瑟司顿表现如何?”
我转过身去,大惑不解地注视着福尔摩斯。“你怎么知道我是跟瑟司顿在一起?”
他把小提琴放在边桌上,坐起身来。“你是从你的俱乐部回来。你八个月前有点难过地宣布,你以后不想在俱乐部里打撞球了,因为你的对手都敌不过你。你跟我只玩过一次,不过我发现你真的是相当有威胁性的对手。一个月后,你又从俱乐部回来,坦承说你玩撞球的时候被一个叫瑟司顿的新成员打败了。从那次的愉快经验以后,你既没有放弃打撞球,也没有再哀叹自己太过精通此道。”
“但是你怎么知道我先前在玩撞球?”
“你在家吃午餐,昨人又没有橄榄球赛可供你跟运动同好讨论。”
“我这么容易看透吗?”
“对训练有素的观察者才是如此。”
“我看,你这个下午都奉献给音乐了吧。”
“看起来可能是这样,但事实上我出席了凯瑟琳·艾道斯的葬礼。我亲爱的伙伴,这是个相反状况的研究。如果我算得没错,这场葬礼将近五百人出席。闪亮的榆木棺材,有透明玻璃的运输车辆,吊唁者排列在街道两旁——移民、本地人、富人、穷人、东区人跟西区人,伦敦市警跟大都会区警力都在,还有一位独立开业的顾问侦探。你看看,一点钱能给你带来多少东西。”
我几乎还没开口回答,就有一阵唐突的敲门声打断了我,哈德逊太太带着一个小包裹进来了。
“福尔摩斯先生,这可能是最后一班邮差留在楼下给你的。我本来想连同你的茶一起带上来,不过猫不肯放过这玩意儿,天晓得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福尔摩斯整个人像是猎犬闻到气味时的爆发力,跳起来冲向他的化学实验桌,那里有一盏很亮的灯,为研究提供更好的照明。他的右侧肢体已经重拾大半力气,能够在手臂保持不动的状态下使用。他用一把折叠小刀割开纸张,开始用放大镜仔细察看木盒本身。他发出几声满意的含糊呼喊,两度用镊子夹起小小的迹证,然后把这些线索细心地放在一片吸墨纸上,他这样工作着,到最后我对那个盒子的实际内容,好奇到快要受不了了。
漫长的等待之后,他终于小心翼翼掀开盖子。露出来的只有稻草,所以他抓起一把细长的拆信刀,拨开那些干草,直到他终于看见一丝银光。
福尔摩斯皱起眉头,用一块布盖住他的手,然后把手伸进去,拉出一个小小的烟盒。他在灯光下把烟盒翻过来,寻找金属表面的蛛丝马迹,但这个盒子似乎是全新的。他把盒子扔到桌上,然后抽出一张短笺,上面写着:
福尔摩斯先生:
真遗憾,你弄丢烟盒了。但我没时间替这个新的打上花呀字母什么的。可是,如果你想的话,总是能想办法弄上去。我有一堆工作要做,像是磨利刀子(它们最近用得太凶了)。不过我绝不会忙到无法跟你和你的医生朋友请安。回到正事上,我希望你不会以为我已经收工了,因为还有很多该做的工作。
你的杰克
附注:在你还有最后那个女孩之间,我没时间清理我的刀。你们二位混合起来的红色还真是美妙。
我简直不敢置信,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封信。“你追凶手的时候,确实是弄丢了你的烟盒!我记得你后来是跟我借的。”
他没有回答。
“亲爱的福尔摩斯,这真荒唐。为什么他要还你一个不属于你的烟盒?”
“这一页是从一本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标准口袋尺寸,黑色墨水,要是运气好的话……”他拿了一片石墨,然后轻轻擦过纸条表面。有个图案出现的时候,他发出一声欣喜的呼喊。
“你发现了什么?”
他显然很满意地把那张笔记纸递给我。我眯起眼看他揭露出来的笔迹:
245——11:30
1054——14
765——12:15
“福尔摩斯,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上一页的拓印。我承认我现在还想不出什么来,不过那不表示这超越人类想像范围。纸张或盒子上都没有指纹,这确实很奇怪,但这表示他要不是从买来的那一刻起就戴着手套,就是细心擦拭过了。他喜欢搜集战利品,金发,性情一丝不苟,而我毫不怀疑他住处附近有个马厩,因为这些干草最近才从一匹马身旁拿来。他今天出席了凯瑟琳·艾道斯的下葬仪式。打包这个盒子的时候,”福尔摩斯得意地做了结论,“他正在抽烟。烟灰落在干草里了。”这位侦探用折叠刀刮起一片蓬松的白色烟灰,放到另一片吸墨纸上,然后他举起放大镜。
“我看到你在纸张跟盒子中间发现了发根,而且邮戳透露出他就在那个墓园附近。那烟灰呢?这有助于我们追踪他吗?”
我的朋友用最憎恶的态度放下手中的放大镜,用拳头把纸张揉成一团。在非常慢地深吸了一口气以后,他才回答道:“恐怕没办法,老弟。”
“为什么?”我迟疑地问道。
“因为他抽的是我的烟。”
对于这个令人厌恶的事实,我想不出任何回答,只好放弃。
“至于战利品,”福尔摩斯用比较平静的口气继续说下去,同时从试管架上举起一个玻璃试管,然后扭开他的蓝焰酒精灯。“就我们目前所知,他已经搜集到一个子宫跟一个肾脏。而现在我的烟盒肯定在他掌握之中,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上面押了名字缩写?”
“福尔摩斯,你在做什么?”
我的朋友诡异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在酒精灯上放好一瓶水,接着从一个皮制的小盒子里拿出一小瓶雪白的结晶体。他伸手拿起被弄脏的纸,把暗色污渍跟其他地方切开来,然后扔进沸腾的水中。“你觉得这个污渍是什么,华生?是墨水?泥土?还是染料?”
“我几乎不愿意去想那是……喔,福尔摩斯,肯定是那个了!”我喊了出来,这时他从各个罐子抽了几滴不同的液体,然后仔细用一根试管混合这些液体。“我怎么忘得了?在我遇到你的那一刻,你的发现让你兴奋得语无伦次。”
“这是因为夏洛克·福尔摩斯血红素测试是犯罪科学上无可估量的突破,而且请容我补充,那是我花了将近四个月才达到的完美境界。”他快活地回答。他拔开小玻璃瓶,然后摇了几颗苍白的结晶倒进黑色纸张正在瓦解的水里,同时关掉了酒精灯。“我的朋友,从许多面向上来说,那天都是历史性的一天,为了庆祝这一点,我要请你享受这分荣耀。”
我接过他准备的透明液体,谨慎地滴了几滴到水里。就在我们眼前,水从透明无色变成充满威胁感的紫红色。
“这是血,”他平静地说道,“我想也是。唔,就公平分享吧。我要到苏格兰场去。在雷斯垂德多次为我们受苦受难以后,还把这个情报留给我自己就太吝啬了。亲爱的伙伴,请帮我这个忙,醒着等我回来吧?我想有某种非常微小的可能性,我会需要一位朋友帮我缴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