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医办公室工作的好处,就是不需要等待书面报告。这里的多数化验人员和我一样,在写报告前就得到了答案。一个星期前,我将贝丽尔·麦迪逊的遗物证据交出去,等到书面报告至少还要好几个星期。我知道负责此事的琼妮·哈姆已经有些看法,于是,处理完早上的案子,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走上四楼,手中还端了一杯咖啡。
琼妮的“办公室”位于走廊的尾端,夹在证物分析室与药物分析室中间,小得不能再小。我进去的时候,她正坐在黑色办公桌前看立体显微镜。她手握笔记簿,上面工整地写满了笔记。
“会打扰你吗?”我问。
“会比其他时候更合适一点。”她移开注意力,抬头看了看。
我拉开椅子。
琼妮身材娇小,一头黑色的短发,大大的眼睛,目前正攻读博士学位,晚上上课,还是两个小孩的母亲。她看起来总是很累,而且有些苦恼。这里的多数化验人员都是如此,人家也都这么说我。
“想向你打听贝丽尔·麦迪逊的化验结果,你发现了什么?”
“你一定难以相信,”她翻到笔记簿的前几页,“贝丽尔·麦迪逊的遗物证据非常复杂。”
我并不意外。我交了一大堆信封和证物袋以供化验,贝丽尔的尸体覆满了血,因而沾满了微尘。微尘中属纤维类最难检验,在放到显微镜下以前,必须先彻底清洁——每一根纤维都要放到有肥皂溶液的容器中,继而置入超音波浸盘。等纤维上的血和泥都冲洗干净了,再用消过毒的滤纸过滤皂液,然后才能放在显微镜载玻片上。
琼妮快速浏览着笔记。“根据我的观察,贝丽尔·麦迪逊不是在家里被杀的。”
“不可能!”我回答,“她是在楼上死的,而且死后不久警察就到了。”
“这我知道,让我先向你说明几根与她家有关系的纤维。有三根纤维是从她膝盖和手上的血迹中捜集来的。这些是毛纤维,两根呈暗红色,一根呈金色。”
“来自楼上的东方式祈祷毯?”我回忆着凶案现场照片。
“是的,与警方给我的地毯抽样相同。如果贝丽尔在地毯上爬过,就可以解释这三根纤维的出处。这部分很清楚。”
琼妮伸手拿过一叠厚纸板封面的样本夹,快速浏览后抽出一本,翻开夹子,取出几个玻片。“除了那三根毛纤维,还有一些棉纤维,都没有用,可能来自任何地方,也许来自覆罩尸体的白布。接下来,我检查了从她头发、脖子和胸部的血迹中以及指甲里搜集来的十根纤维,都是合成纤维。”她抬头看我,“这几根纤维和警察送来的家中抽样不相符。”
“与她的衣服和床单也不符吗?”
琼妮摇头说:“一点也不相符,现场没有其他类似的纤维。这几根纤维附着在血迹和指甲上,因此,很可能是凶手移动尸体的时候转移到死者身上的。”
这真是意外收获。凶案发生那晚,副手费尔丁通知我时,我要求在停尸间见面。我在凌晨一点后到达,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们用激光检查贝丽尔的尸体,仔细搜集每一粒发亮的微尘和纤维。我以为这些东西没有价值,只是从贝丽尔的衣物或房子里来的,没想到竟会搜集到凶手留下的十根纤维。多数案子只会出现一根可疑纤维,如果出现两三根,就谢天谢地了。我也碰到过很多连一根纤维都找不到的案子。纤维很难看见,甚至在显微镜下也是如此。在法医到达现场或将尸体送到停尸间以前,不论是稍微翻动尸体,还是空气的轻轻流动,都可以让它们消失得无影无踪。
“什么样的合成纤维?”我问。
“烯烃、丙炼酸、尼龙、聚乙稀、戴诺纤维,其中大部分是尼龙。呈现出多种颜色:红色、蓝色、绿色、橘色,而且显微镜显示这些纤维的构造不同。”
她将玻片依序放到立体显微镜上,开始观察。
她解释道:“有些有线纹,有些没有。大多数含有不同分量的二氧化钛,也就是说,有的带点光泽,有的没有,有的则很亮。它们的半径都很粗,显示出是某种地毯的纤维,但横切面的形状都不相同。”
“出自十个不同的地方?”
“目前看起来是这样。如果这些纤维都来自凶手身上,那么他夹带的纤维种类多到不寻常的地步。几根粗纤维绝非来自他的衣服,因为都是地毯类的纤维。每个人每天都会沾上纤维,但它们不会持续附着在身上。你坐在某个地方,就会沾上一些,过一会儿,你换个地方坐,这些纤维就会掉落,风也可能将它们吹走。”
情况越来越复杂。琼妮翻到笔记簿的另一页,说道:“斯卡佩塔医生,现在显微镜下的样本是马里诺从祈祷毯上搜集来的,真是个大杂烩。”她读着整个名单,“有烟灰、与香烟包装相符的粉红色纸片、小玻璃珠、两片与啤酒罐和前车灯相符的碎玻璃,还有比较常见的小虫、菜屑、金属球,以及许多盐粒。”
“食盐?”
“是的。”
“这些全是在祈祷毯上发现的?”
“也有一些是从她陈尸处附近的地板上取来的。同样的尘物也出现在她身上、指甲里和头发上。”
贝丽尔不抽烟,房子里没有理由出现烟灰或香烟包装纸。盐跟食物有关,不应该出现在楼上或她身上。
“马里诺交给我六种样本,全都取样于地毯和尸体附近有血的地板。”琼妮说,“此外,我还检验了从没有血或警察认为没有搏斗迹象的地板提取的微尘,发现了完全不同的结果。我刚才提到的那些东西只出现于凶手出现过的地方。所以,这些微尘应该是从凶手身上掉到地板与死者身上的,可能原先附着在他的鞋子、衣服和头发上。他走到哪里,碰到什么,这些微尘就掉落在那里。”
“他一定脏得像头猪。”
“这些微尘很难用肉眼看见,”永远认真的琼妮提醒我,“他一定不知道自己身上带了那么多东西。”
我研读她列下的样本名单。根据经验,只有两类案子会牵涉到那么多微尘。一种是尸体被扔到路边或碎石停车场等肮脏的地方,另一种是凶手用肮脏的车子运过尸体。两种都不符合贝丽尔案。
“替我分析一下颜色。”我说,“这其中有哪些是地毯纤维,哪些是衣料纤维?”
“六条尼龙纤维分别是红色、暗红色、蓝色、绿色、黄绿色和深绿色。但这些绿色的实际上可能是黑色,”她补充道,“显微镜下的黑色看起来并不黑。所有纤维都是粗纤维,与地毯类纤维相同。我猜其中有些还是车上的地毯,并非家中的那种。”
“为什么?”
“根据其他尘物判断出来的。比如,玻璃珠与反光漆有关,反光漆来自交通标志。金属球常在车上的取样里看到,那是接汽车底盘时常出现的东西。一般人不会注意到,但它们的确存在。玻璃碎片是到处可见的东西,特别是在路边或停车场。人往往将它踩人鞋底,带进车里。烟灰的道理也是一样。接着是盐,就是盐让我更怀疑这些尘物与车有关。人们都去麦当劳,都在车里吃薯条,恐怕这城里的每一部车中都有盐巴。”
“假设你说对了,”我说,“假设这些纤维的确是车毯纤维,那还是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有六种不同的尼龙毯纤维,那家伙不太可能在车上铺六种不同的地毯。”
“是不太可能,但这些纤维可能是从外面带上车的。也许凶手的工作和地毯有关,也许他的工作需要他整天进出不同的车子。”
“洗车?”我脑中想起贝丽尔的车,那辆从里到外一尘不染的车。
琼妮思考了一阵,年轻的脸庞显得严肃。“有可能。如果他工作的地方是人工洗车场,有专人清理车内和后备厢,那么他确实会整天接触到不同的地毯纤维,有些难免会附着到他身上。还有一种可能,他是个修车工。”
她望着笔记。“一根是丙烯酸,一根是烯烃,一根是聚乙烯,一根是戴诺纤维。前三项都是地毯类纤维。戴诺纤维很有趣,我不常看到这种东西。通常这类纤维与毛大衣、毛毡、假发有关。可我手上这根又更细一些,似乎更接近衣料。”
“这是你发现的唯一一根衣料纤维吗?”
“应该可以这么说。”她回答。
“贝丽尔穿的是土黄色的套装……”
“那不是戴诺纤维,”她说道,“至少她的长裤和外套不是。那身套装是棉和多元酯的混合布料。她的衬衫有可能是戴诺,不过既然还没找到,我们也无法知道答案。”她取出夹子里的另一块玻片,放到显微镜上。“至于刚才提到的那根橘色的丙稀酸纤维,带有我从未见过的横切面。”
她画图帮助我理解。三个圆圈在中央部分联结,像一根没有茎的幸运草。通常,纤维的制造方式是将溶化的聚合体射入一个纺织器的细管,所以,从横切面观察,每根纤维都应该呈现与纺织器相同的形状,正如挤出的牙膏的横切面应该与牙膏孔呈现相同的形状。我也从未见过幸运草状。多数丙烯酸纤维的横切面无非是花生状、狗骨头状、哑铃状、圆形或菇状。
“你看。”琼妮退到一边,让出位置供我观察。
透过显微镜,我看到那根纤维像一条螺形丝带,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鲜橘色,不时夹有黑点,是二氧化钛。
“像你看到的,”她解释道,“它的颜色不寻常。橘色,不均匀,中间的微粒使得纤维不带光泽。这种橘色只会在万圣节看到,并不常见于衣物或地毯中。它的半径也很粗。”
“也就是说,它应该是地毯,”我试着猜测,“虽然鲜橘色的地毯很少见。”
“有可能。”
我开始想有哪些东西的布料是鲜橘色。“环卫工人的背心?”我问,“他们的制服都是鲜橘色,而且也能解释你刚才说的车上尘物。”
“不像。那种背心都是尼龙布料,不是丙烯酸,而且纤维很粗,不容易脱落。此外,环卫工人或交警常穿的风衣和外套都是尼龙做的,表面光滑,纤维不易掉落。”她停顿片刻,又若有所思地说,“而且他们的衣服上不会有二氧化钛,应该都是明亮而有光泽的。”
我开始朝另一个方向思考。“这种纤维既然这么罕见,应该是有专利的。我们现在没有东西可供比较,但一定能找到专家帮忙。”
“祝你好运。”
“我明白,这方面很难。”我说,“纺织业都将专利商品视为秘密,就像情人们不愿透露他们的幽会地点一样。”
琼妮伸长双臂按摩着后颈。“我一直很惊讶警方侦办韦恩·威廉斯一案时,能得到纺织业那么多的协助。”她指的是亚特兰大发生的连环杀人案,据说多达三十个黑人儿童被同一人杀害,警方花了近两年时间才破案,突破点是警方发现从十二名死者身上取下的微尘,与从威廉斯家中和车上搜集到的微尘相符。
“我们应该找汉诺威尔来鉴识这些纤维,特别是这根橘色的。”我说。
罗伊·汉诺威尔是联邦调查局的专员,在匡提科的显微分析中心工作。威廉斯案中,他负责检验纤维,从此收到来自世界各调查机构雪片般的邀请。从克什米尔羊毛到蜘蛛网,他什么都研究。
“祝你好运。”琼妮又说了一次,一样是玩笑的口气。
“你会打电话给他吧?”
“我怀疑他不会答应研究别人已经研究过的东西。”她说,“你知道FBI专员的脾气。”
“那么,我们俩都打给他。”我决定了。
我回到办公室,桌上已经有六张电话留言了。其中一张直接跳入我眼里,上面写的是纽约的区号,留言为“马克,尽快回电”。我只能想到一个他会到纽约的理由,那就是斯巴拉辛诺,贝丽尔的律师。为什么“奥德夫与伯格法律事务所”会对贝丽尔的案子如此感兴趣?他留给我的电话显然是他的专线,才响第二声,他本人就接了起来。
“你多久没来纽约了?”他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说什么?”
“四个小时以后,有一班飞机从里士满到纽约,直飞的,你能来吗?”
“有什么事?”我仓皇问道,感觉到脉搏的跳动开始加速。
“我认为最好不要在电话里说,凯。”
“我也认为我最好不要去纽约,马克。”
“拜托你,真的是很重要的事。你知道,否则我不会求你。”
“不可能……”
“我和斯巴拉辛诺谈了一早上,”当我长期压抑的感情又开始起伏时,他打了岔,“是关于贝丽尔和你的办公室,有新的发展了。”
“我的办公室?”我的声音激动起来,“我的办公室与你们俩何干?”
“拜托,”他又说了一次,“请过来。”
我迟疑了。
“我会到拉瓜迪亚机场接你。”马克迫切的语气让我无法拒绝,“我们可以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机票已经订好了,你只需到机场柜台领取。我也替你订了旅馆。小心点。”
上帝!挂电话时我对自己说,然后走进罗丝的办公室。
“下午我要去纽约。”我故意用了一种令她无法追问的语气,“跟贝丽尔·麦迪逊的案子有关,要到明天才回来。”我避开她的目光,即使我的秘书对马克一无所知,我还是觉得自己的动机像布告栏一样明显。
“有能联络到你的电话吗?”罗丝问道。
“没有。”
她马上打开日程表,检查有没有需要取消的约会。“《时报》稍早时来电,想给你做个专访。”
“不必了。”我不耐烦地回答,“他们只是想套出贝丽尔·麦迪逊案的消息。老是这样,每当我拒绝透露任何一桩残忍凶案的情况时,突然间全市的每一个记者都想打听我在哪里上大学,有没有养狗,对死刑有什么看法,最喜欢的颜色、食物、电影,甚至我最喜欢的死法。”
“我会取消。”她喃喃地拿起电话。
我还有一些时间回家整理东西。我往袋子里扔了一些东西,在交通开始拥堵之前赶到机场。如同马克所说,柜台已经为我准备好机票。
他为我订了头等舱,整排座位只有我一个人。在飞行期间,我喝了一杯加冰块的芝华士,试着读点东西,可思绪就像椭圆形窗户外的朵朵暮云。
我想见马克。我深知这种欲望并非出于公事的需要,而是出于我的弱点,多年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克服了这个弱点。我讨厌自己这样。我不信任他,却又渴望相信他。他不再是你认识的马克了,就算他是,别忘了他对你做过什么……但不管我的脑子怎么想,我的心一个字也听不进去。
我翻了二十页贝丽尔·麦迪逊化名为艾德尔·威尔德所写的书,但无法专注,不知她究竟在写什么。历史爱情小说非我所好,而我手上这一本,老实说,不可能贏得任何文学奖。贝丽尔的文笔很好,她的散文甚至可以编成歌,但这本小说平淡无奇,好像是套公式写就。我怀疑就算她活着,也未必能写出她想要的那等作品。
机长忽然宣布再过十分钟就要降落。身下的城市就像一块令人眼花缭乱的电路板,高速公路上有小灯在流窜,高楼大厦顶端的霓虹灯不断闪烁。
几分钟后,我从行李柜里取出袋子,经过登机走廊,进入拥挤的拉瓜迪亚机场。突然,有人拉住了我的臂弯,我连忙回头。马克在我身后,对我微笑。
“感谢上帝。”我松了口气。
“怎么?你以为是劫匪?”他讽刺道。
“如果你是,你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我毫不怀疑。”他带我往外走,“只有一个袋子?”
“对。”
“好极了。”
我们在机场门口搭上出租车。司机是个一脸大胡子的锡克人,缠着头巾,身份卡上写的名字是慕加。他和马克大声吼来吼去,直到他终于听懂我们的目的地。
“我希望你还没吃饭。”马克对我说。
“还空着肚子,只吃了几颗杏仁……”司机开始换车道,我倒向马克的肩膀。
“旅馆附近有一家很好的牛排馆,”马克高声说,“我们就在那里吃好了,不过我对这个城市一点也不熟。”
慕加开始自言自语地说他如何来到这个国家,准备在十二月结婚,但又不想被老婆绑住。他还告诉我们他开出租车只有三个星期,是在印度旁遮普学的,当时只有七岁,开的是拖拉机。
路上的车几乎连在一起,只有出租车还能在中间穿梭。我们来到了市区,看见一群群穿着晚礼服的人加入了卡内基音乐厅的队伍。耀眼的路灯、人们的皮衣和领带激起了陈封的回忆。马克和我曾经那么喜欢去剧场、演奏厅、歌剧院欣赏表演。
出租车停在奥姆尼公园饭店门口。饭店是位于第五十五街与第七大道交叉处的一栋大楼,明亮高雅,靠近剧院区。马克拿上我的旅行袋,我随他走进美丽的大厅。他替我登记,让人将我的袋子送到房间。不久,我们已走在街上,呼吸着夜晚的寒冷空气。我很庆幸自己带了外套,这里似乎冷得快下雪了。过了三条街,我们来到了盖勒格餐厅。这里是每一头牛、每一根心血管的噩梦,每一个牛肉爱好者的乐园。橱窗后面是一个肉库,挂着各种部位的牛排。厅内是个名人殿堂,名人的签名照挂满了墙壁。
人们交谈的声音很大,酒保为我们调的酒特别烈。我点了根烟,飞快地环顾四周。桌子都靠得很近,纽约的餐厅都是如此。我们左边有两个生意人正在交谈,右边的桌子空着。后面坐着个极英俊的年轻人,边看《纽约时报》边喝啤酒。我凝视马克良久,想弄清他的表情暗示着什么。他的眼睛显得严肃,手里转动着一杯威士忌。
“我到底是为什么而来,马克?”
“也许,我只是想请你吃晚饭。”
“说真的。”
“我是说真的,难道你觉得这样不好吗?”
“我在等炸弹爆炸,怎么可能觉得好?”
他解开外套的扣子。“我们先点菜再说。”
他总是这样对我,他总是习惯让我等待。从这点看,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律师。这点始终令我抓狂,到现在还是。
“听说这里的顶级肋排不错。”我们看菜单时,他说,“我就点这个,再要一盘菠菜沙拉。就这么简单。这里的牛排应该是全纽约最棒的·”
“你没来过?”
“没有,斯巴拉辛诺来过。”
“是他推荐了这家餐厅?我猜旅馆也是他推荐的?”我的狂想症发作了。
“当然是。”他回答,同时对酒水单产生了兴趣,“我们公司跟他们签了约。客户来这里时都住在奥姆尼,到事务所很方便。”
“你们的客户也到这里吃饭?”
“斯巴拉辛诺通常会在看完歌剧后到这里用餐,所以知道这家餐厅。”
“斯巴拉辛诺还知道什么?”我问,“你有没有告诉他要和我见面?”
他看着我的眼睛:“没有。”
“斯巴拉辛诺推荐了旅馆和餐厅,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来?”
“凯,旅馆是他推荐的,我总要有地方住吧,我也要吃东西。斯巴拉辛诺邀请我跟另外两个律师一起吃饭,我回绝了,说要看一些文件,只要找个牛排馆就行,他就推荐了这家。”
我总算明白了一些。我不知自己正感到羞愧还是焦躁,可能两者皆有。“奥德夫与伯格”不是出钱让我来的人,马克才是。他的公司完全不知道。
侍者回来了,马克点好菜,而我已失去了胃口。
“我昨晚到的。”他继续着话题,“斯巴拉辛诺昨天早上打电话到芝加哥找我,说要立刻见我。你大概已经猜到,是为了贝丽尔·麦迪逊的事情。”他似乎有些不自在。
“然后昵?”我逼问他。我也开始不安。
他深吸一口气:“斯巴拉辛诺知道我的人际关系,我是说,关于你和我,我们的过去……”
我的目光使他停顿下来。
“凯……”
“你这浑蛋!”我站起身,餐巾掉到桌上。
“凯!”
马克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按回椅子。我气得将他用开,僵硬地坐着瞪他。许多年前,在乔治城的一家餐厅,我曾经将他送我的金手链扯下,扔进了他的蛤肉浓汤。那是一次幼稚的行为,是我生命中极少数完全无法自制、任性得让自己丢脸的一次。
“听我说,”他压低声音说,“我知道你怎么想,但情形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绝不是在利用我们的过去。拜托,听我说一分钟就好。你不了解这中间所牵涉的,但我发誓,我一直为你着想。我不应该对你说这些,如果斯巴拉辛诺或伯格知道了,我就惨了。”
我什么也没说,我已经难过得无法思考。
他探过身来。“朝这方向想,伯格要找斯巴拉辛诺麻烦,斯巴拉辛诺要找你麻烦。”
“我?”我脱口叫道,“我从未见过那个人,他为什么要找我麻烦?”
“都是因为贝丽尔。”他重复道,“事实上,她一出道,他就担任她的律师。我们事务所在纽约设立分部时,他才加入我们。在那之前,他自己单独办公司。我们需要一个精通娱乐法的律师,斯巴拉辛诺在纽约已经三十多年了,在这里有很多关系。他把客户带进我们事务所,刚开始真的给我们带来不少生意。你记得我说过跟贝丽尔吃午饭的事情吗?”
我点头,满心的敌意开始退去。
“那是出于刻意的安排,凯。我并非偶然出现在纽约,是伯格派我去的。”
“为什么?”
他看看四周,答道:“因为伯格很担心。事务所在纽约刚成立分部,你知道要在此地立足、贏得客户信赖有多么不容易。我们不希望让斯巴拉辛诺破坏事务所的名声。”
他安静下来。侍者端来沙拉,架势十足地拔出红酒瓶塞。马克例行公事地尝了一口后,侍者为我们斟满。
“伯格让斯巴拉辛诺加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他是个自大的家伙,喜欢耍手段。”马克继续说,“你可能会说那是他个人的风格。有的律师比较保守,有的喜欢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问题是,伯格和我们在几个月前才意识到斯巴拉辛诺竟然可以不择手段。你记得克丽丝蒂·瑞格丝吗?”
我想了一会儿才记起这个名字。“那个嫁给四分卫的明星?”他点头:“整件事都是斯巴拉辛诺在幕后主使的。两年多前,克丽丝蒂只是个小明星,在纽约拍过几个电视广告。当时里恩·琼斯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体育明星,他的照片刊登在各大杂志上。他们在一次宴会上认识,一些摄影记者捕捉到他们一起离开、搭上琼斯汽车的镜头。接下来,克丽丝蒂就出现在‘奥德夫与伯格法律事务所’的大厅,约了斯巴拉辛诺见面。”
“你是说,一切都是斯巴拉辛诺设计的?”我难以置信。
克丽丝蒂·瑞格丝与里恩·琼斯去年结婚,六个月后离婚。他们短暂的婚姻和丑陋的离婚官司成了媒体每晚必报的消息。
“是。”他喝了一口酒。
“继续说。”
“斯巴拉辛诺锁定了克丽丝蒂,”他说,“她漂亮、聪明、野心勃勃,但真正让她出名的原因是她攀上了琼斯,斯巴拉辛诺针对这点制订了全盘计划。她急于成名又想要财富,她需要做的就是引琼斯入瓮,然后在媒体面前哭诉他们的私生活。她控诉琼斯打他,说他酗酒、心理不正常、吸可卡因,经常把家具扔得满天飞。之后,他们终于离婚了,她立刻签下金额高达上百万元的出版合约。”
“我开始同情琼斯了。”我含糊地说。
“最可怜的是他真的爱她,不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阴谋。离婚后,他在球场上表现极差,进了贝蒂·福特治疗中心,从此销声匿迹。美国最杰出的四分卫就这样被毁了,拜斯巴拉辛诺所赐。这种揭发丑闻、从中牟利的作风令我们不能容忍,‘奥德夫与伯格’是个有历史、有尊严的事务所。伯格察觉他的娱乐律师的所有作为后,非常不高兴。”
“你们为什么不踢掉他?”我叉着沙拉问道。
“我们没有证据,至少现在没有。斯巴拉辛诺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他没留下任何把柄。他在纽约力量不小,要抓他就像抓蛇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咬一口。”马克的眼神透着愤怒,“翻开斯巴拉辛诺自己公司的历史,你会发现他接手的几桩案子都匪夷所思。”
“像是什么案子?”我几乎不想问。
“好几件官司。有个无名作家决定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替猫王、约翰·列侬、弗兰克·辛纳屈写传记。临出书前,那些名人的亲戚都控告这名作家,事情一闹大,全国电视、杂志都开始报道。书还是上市了,因为官司而知名度大增,所有人都想分一杯羹。我们怀疑斯巴拉辛诺的计谋是为作家辩护,私底下却塞钱给那些‘受害者’,要他们闹得越大越好。全都是布下的局,每个人都捞了一笔。”
“让人不知道以后该相信什么。”其实,我经常这么想。
顶级肋排上桌了。侍者走后,我问:“贝丽尔怎么会跟这种人搭上线?”
“通过盖瑞·哈博。很不可思议,斯巴拉辛诺竟担任过哈博的律师许多年。当贝丽尔准备出书时,哈博便将她介绍给他。斯巴拉辛诺从那时起就担任多重角色:经纪人、律师、教父。我认为贝丽尔对年长又有权力的男人总是无法抗拒。她的写作生涯一直很平凡,直到最近想写自传才稍稍引起瞩目。我猜是斯巴拉辛诺建议的。哈博在大美国小说系列之后已经很久没出书了。如果能在他的历史上好好做文章,相信斯巴拉辛诺会趋之若鹜。”
我想了片刻。“斯巴拉辛诺会不会又把所有人拉进来一起玩游戏?也就是说,贝丽尔决定不再沉默,要违反与哈博签下的合约,斯巴拉辛诺则拉拢两方,幕后唆使哈博制造麻烦。”
他将我们的酒杯斟满。“是的,我觉得他在设计一场对决,只是贝丽尔和哈博可能都不知情。我说过了,那是斯巴拉辛诺的风格。”
我们安静地用餐,盖勒格餐厅果然名不虚传,用叉子就能把肋排切开。
马克终于再度开口。“最糟糕的是,”他抬起头,面色严肃,“那天在阿根昆餐厅吃午饭,贝丽尔提到有人威胁要杀她……”他犹豫了一下,“老实说,我知道斯巴拉辛诺的为人……”
“你不相信她。”我替他把话说完。
“没错。”他坦承,“我不相信,以为又是打知名度的伎俩。原先我怀疑又是斯巴拉辛诺主使,要她演出一场骗局以推销新书,先与哈博起纠纷,然后生命又受到威胁。我实在无法相信。”他稍停一下又说,“我错了。”
“斯巴拉辛诺应该不至于做到那种程度。”我大胆假设,“你是在暗示……”
“我认为他把哈博惹火了,火到让哈博去找贝丽尔,结果一时冲动杀了人,也可能是哈博雇了杀手。”
“真要如此,”我轻声说,“贝丽尔和他同住期间,一定发生过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可能。”马克的目光回到食物上,“就算没有,哈博了解斯巴拉辛诺的为人。真相还是杜撰对斯巴拉辛诺一点也不重要。他只要想掀起丑闻,就会不顾一切,反正没有人去调查真假,大家只会记得丑闻的内容。”
“你说他现在想找我麻烦?”我半信半疑地问,“我怎么会涉入他的圈套?”
“很简单,斯巴拉辛诺要贝丽尔的手稿。作者被杀以后,此手稿顿时成为抢手货。”他抬眼看我,“他相信手稿已经被交到你的办公室当证据,现在却不见了。”
我伸手取酸酱,很镇定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东西不见了?”
“斯巴拉辛诺通过关系弄到了警方报告。”马克说,“我猜你已经看过了。”
“只是一些例行报告。”
他试着让我想起细节。“报告后面列了所有搜集到的证物,包括在她卧室找到的纸张和她梳妆台里的手稿。”
哦,上帝!马里诺的确找到了一份手稿,但不是那一份。
“早上他与警方谈过,”马克说,“是一个姓马里诺的组长。他告诉斯巴拉辛诺东西不在警方手上,说所有证物都已交到你们办公室。他建议斯巴拉辛诺找法医谈,也就是说,找你。”
“这是公式,”我说,“蕾方把所有人推到我这里,我再把他们推回去。”
“斯巴拉辛诺不会相信。他相信所有东西都在你手上,同贝丽尔的尸体一起送去的。现在东西不见了,他会要你们办公室负责。”
“哪有这种道理?”
“是吗?”马克怀疑地看着我,我觉得好像正在接受审问。他又说:“尸体送到法医办公室时,不是有几样证物也一起送达,并由你亲自接手,再送到化验室或证物室吗?”
的确如此。
“贝丽尔案的所有证物都由你经手,对吧?”他问。
“不包括现场找到的一些东西,比如任何私人文件。”我郑重说道,“那些东西是由警方交到化验室的,我没碰过。事实上,在她家里找到的大部分东西,目前都在警察局的储藏室内。”
他又说了一次:“斯巴拉辛诺不会相信。”
“我从没见过手稿,”我冷淡地说,“也不在我们办公室,自始至终都不在。就我所知,这份手稿还没出现,就这么简单。”
“还没出现?你是说不在她的房子里?警方没找到?”
“对。他们找到的手稿不是你说的那份,是一份旧的,可能是几年前出过的书,而且不完整,最多不过两百页,是在她卧室的梳妆台里找到的。”马里诺拿走了,正由指纹组查验凶手有没有碰过。
他靠向椅背。“如果你们没找到,”他低声问,“会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任何地方都有可能,说不定她寄给某人了。”
“她有电脑吗?”
“有。”
“有没有检查过硬盘?”
“她的电脑没有硬盘,只有两张软盘。”我说,“马里诺正在检查那些软盘,我不知道有什么内容。”
“不合理,就算她把手稿寄给别人,也应该会复印一份存底。可房子里居然会没有手稿。”
“更不合理的是她的教父斯巴拉辛诺没拿到副本。”我指出,“我无法相信他还没看过书,也不相信他没有部分初稿,甚至是最近才写的草稿。”
“他说他没有,而且出于一个原因,我相信他。贝丽尔是个保护自己作品极周密的人,在全部完成之前不会让任何人看她的作品,包括斯巴拉辛诺。她会在电话或信件中让他了解进度。据他所言,上次贝丽尔与他联络是在一个月以前。她说她正忙着修改,应该会在年初交稿。”
“一个月以前?”我小心地问,“她写信给他?”
“打电话。”
“从哪里打的?”
“不知道,里士满吧,我猜。”
“他是这么说的吗?”
马克回想了一下,答道:“不是,他没提到她是从哪里打的。”他顿了一下,“为什么这么问?”
“她曾离家一段时间,”我故意用随意的口吻说道,“我想弄清楚斯巴拉辛诺是否知道她在哪里。”
“警方不知道她在哪里?”
“警方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我说。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我们不该再讨论贝丽尔的案子了,马克,我已经透露太多,而且我不了解你为什么这么感兴趣。”
“你怀疑我动机不纯,你怀疑我请你吃饭,又灌你酒,是想从你这里挖消息。”
“对。老实说。”在我们四目相对时我说。
“我是担心你,凯。”他神情凝重,我相信了他。他的面容对我还有相当的影响力,我的视线简直离不开他。
“斯巴拉辛诺怀有计谋,我不想让你受到伤害。”他把瓶里的酒倒光。
“他想做什么,马克?打电话来要我没有的手稿?那又怎么样?”
“我猜他知道你没有手稿。”他说,“问题是,那不重要。他要的东西一定会得手,除非东西真的消失了。他是她的遗嘱执行人。”
“这下他的权利大了。”我说。
“我只知道他有计谋。”他似乎在和自己说话。
“大概也是他炒热这本书的方法?”我轻描淡写地说。
他喝了口酒。
“我不认为他能对我怎样。”
“我认为他可以。”他认真地说。
“说说看。”
“头条:首席法医拒绝交出争议性手稿。”
我笑了:“太荒谬了!”
他没笑。“想一想,一个隐居的女人写了一部争议性的自传,最后遭人谋杀。她的手稿在停尸间消失,法医被控偷窃。等书出版的时候,你能想象会狂卖到什么地步,好莱坞会怎么来抢电影版权吗?”
“我不担心,”我没被说服,“太牵强了,我无法想象。”
“斯巴拉辛诺是个无中生有的奇才,凯。”他警告,“我只是不想让你落到与里恩·琼斯一样的下场。”他的视线四处找寻侍者,却突然停在大门方向。他迅速低头望着吃了一半的牛排,含糊地说道:“他妈的!”
我尽力控制自己不要回头。我低着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直到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我们桌前。
“哈啰,马克,就知道会在这里找到你。”
他语调柔和,年近六十,脸上多肉,一双小眼睛蓝得缺乏温暖。他涨红着脸,呼吸沉重,好像为移动那臃肿的躯体,已经用尽所有细胞的力量。
“我突然想来逛逛,顺道请你喝杯酒。”他解开毛外套的扣子,转向我,微笑着伸出手,“我想我们没见过。我是罗伯特·斯巴拉辛诺。”
“凯·斯卡佩塔。”我装出惊讶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