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昏迷的时间应该不长。我猛然惊醒过来时,身上好像被抽了一鞭。以前喝了整夜的酒之后,也常有这种经验。那段日子里,我从来不曾真正入睡、真正醒来,总是不知不觉中失去意识,然后又突然清醒。
我浑身上下都在痛。起初我只是静静躺着,感觉身上的痛楚,试着评估到底被伤到什么地步。同时,也费了好一番功夫,我才确定这里只剩我自己,那个家伙之前极有可能坐在旁边,等着我醒来。
我慢慢起身,没有采取猛烈的动作,一方面为求谨慎,一方面也实在是不得已。我的身体无法灵活移动,或是长时间连续做动作。比方说,我勉强半跪起来之后,必须僵在那儿半天,直到运足了力气才能够站直。好不容易站起来以后,我还得耐心等待晕眩消退,否则可能又会昏倒过去。
费了大半天的功夫,我最后才终于认出方向,穿过堆满垃圾的层层障碍,走到围篱边。我沿着围篱摸索,终于找到之前那个缺口。出去之后是亚特尼街,我这才记起自己所处的位置,但此时我已经完全失去方向感,根本不知道哪一边朝向住宅区。我走到路口,发现自己竟到了李文顿街,然后我大概南辕北辙地走了一会儿,因为我又回到瑞奇街。于是我又左转,过了两条街,终于找到休斯顿街。在那儿站了没多久,就有一辆出租车开过来。
我举起手来,司机减速驶近,我朝车子走去。那司机必定是仔细打量我了一番,然后觉得我大概不会是个好乘客,因为他加大油门。把车开走了。
如果我身上有多余的力气,一定会好好骂他一顿。但是我只能够用仅剩的力气支撑着身体。路旁有一个邮筒,我走过去,倚靠在邮筒边,好减轻身上一点重量。我看看自己的模样,很庆幸没有浪费气力去诅咒那个司机。我一塌糊涂,长裤两只裤管从裤脚一直裂到膝盖,衬衫的前襟和夹克都污秽不堪,双手沾满了血渍、污泥和砂砾。任何一个神智清醒的出租车司机都不会希望我坐进他的车内。
结果竟然有一名司机肯让我上车,不知他是不是有毛病。那时,我已经在瑞奇街和休斯顿街的路口站了十几分钟。倒也不是真的希望会有车停下来载我,而是我正在努力思考,想记起最近的地铁入口的位置。其实即使真的想出来,我也很难确定自己能否走到那儿。这期间里有几辆出租车驶过,其中一辆车停了下来。司机可能以为我是警察,而我尽量让他保持这种感觉,我故意拿起皮夹,作出展示警徽的动作。
他一停下车来,趁他还来不及改变心意,我便赶快打开车门向他保证:“我没有喝酒,现在身上也没有流血,不会把你的车子弄脏。”
“去他的车,”他说:“这辆破车不是我自己的,就算是我的又有什么关系?那些混蛋对你作了什么?冲过来打劫吗?现在这种时候,根本不是你该出现的时间,老兄。”
“你为什么不早几个钟头告诉我?”
“嘿,你还能说笑话,显然还撑得下去。不过最好还是送你上医院,贝尔维尤医院离这儿最近,还是你要去别的地方?”
“西北旅馆,”我说,“是在五十七街和——”
“我知道那地方。我一个礼拜有五天,固定都要去对街的凡登公园接送客人。但是你确定不去医院吗?”
“不用了,”我回答,“我只想回家。”
雅各布正在前台值班。我去检查留言。即使注意到了我身上的异样,他的神态中也没显露出任何一丝惊讶。他要不就是已练就一身高超的客套功夫或交际手腕,要不就是镇定剂服用过多,导致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他注意。
没有我的电话,真是谢天谢地。我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栓上铁链。这个动作我曾经做过一次,那是好几年以前的事。当时有个人躲在浴室等着要杀我,而我却把他和自己一起关在房间里。
不过这次在浴室里等我的,只有一个浴缸。我实在迫不及待想泡个澡。但我还是先撑着身子,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模样。
我看起来并没有想像中那么糟糕,身上只有几处淤伤、表皮的擦伤和抓痕,还有一些砂砾嵌在皮肉里。牙齿并未脱落,也没有摔断什么部位,更没有严重的刀伤。
尽管如此,我看起来还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
我脱掉身上的衣服,这些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我掏空裤袋里的东西,抽出皮带,把裤子连同夹克一起扔到垃圾桶里,被撕裂的衬衫和领带也是一团糟,干脆一并扔掉。
我放满一整缸热水,浸泡了大半天,把水放掉,再重新注满水。我坐在浴池里,把手掌上的碎玻璃和石砾一颗一颗挑出来。
不知道最后到底搞到几点钟,我根本没有多余精力去看表。
我睡前吃了几颗阿斯匹林,起床后又吃了一些。然后我又去洗了个热水澡,希望能洗去全身肌肉和骨头的酸痛。我实在是需要刮胡子,但是理智告诉我,这时候最好别拿刀片在脸上刮,所以我找出几年前圣诞节孩子们送的电动刮胡刀清理脸上的胡子。
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尿里带血,这种画面实在令人胆战心惊。以前我的肾脏曾经遭到重击,所以我知道这是必然的后遗症。那家伙并没有对我的身体造成不可复原的伤害,只有被他戳到的地方才会有刺痛的感觉,这种疼痛可能会持续一段日子,但是我应该熬得过去。
我出门去喝杯咖啡,吃块面包,然后看看《新闻报》。布雷斯林的专栏是有关犯罪司法制度的评论,不过他写得很平淡,没有激烈的言辞。另一位专栏作家则偏狂地主张把贩卖走私烟毒者处以死刑,仿佛这些家伙就会因此而先考虑后果,转而把聪明才智发挥在投资理财上。
如果把昨天发生的案件与当前每年平均犯罪率相比,过去二十四小时内,纽约市应该在五个区里发生七件杀人案,《新闻报》报导了其中的四个案子。幸好没有一件是发生在这附近,受害人的名字也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虽然不能够百分之百确定,不过从这些新闻判断,我的朋友当中应该没有人在昨天遇害。
我去城中北区分局,但是德金不在办公室。我赶去参加六十三街上西城的基督教青年会的午间聚会。演讲者从前是演员,他在西岸戒酒成功,整个场面充满了来自加州的狂热活力。我走回车站,路上买了披萨和可乐,在街上边走边吃。等我走回城中北区分局时,德金已经回来了,他耳边夹着电话,一边还在拨弄嘴里的雪茄以及桌上的咖啡杯。他指指旁边的椅子要我坐下。我坐在旁边听他讲电话,事实上他多半是在听,没有讲几句话。
他挂掉电话,身体前倾靠在桌边,在便条纸上潦草地写了几个字,然后坐直了身子看着我,问:“你怎么一副被人揍了一顿的模样,发生什么事?”
“我遇上了坏朋友。乔,我希望能把那畜牲抓起来,我要起诉他。”我说。
“告莫特利,是他干的?”我点了点头。
“他对我做的还不只外表看到的这样,严重多了。昨天半夜,我被他骗到下东城一条小巷里。”我简单地向他描述昨晚的事。他深色的眼睛眯成一线,好像真的看到当时的情景。他问:“你要用什么罪名控告他?”
“我不知道,就告他殴打伤害吧,殴打、胁迫、恐吓都行,也许殴打是最有力的罪名。”
“现场是否有证人看到你所谓的殴打行为?”
“我所谓的?”
“你有任何证人吗?马修。”
“当然没有,”我说,“我们又不是约在梅西百货公司的橱窗前碰面,我们是在瑞奇街的空地上。”
“我记得你说是一条小巷。”
“那有什么差别,那个地方是夹在两栋建筑物之间的空地。有一个围篱,里头还有个通道,不知通往哪里,应该算是一条小巷子。我根本没有机会走进去看看究竟通往哪儿去。”
“嗯,”他拿起铅笔打量着说,“我记得你之前是说亚特尼街。”
“没错。”
“但是一分钟前你又说是瑞奇街。”
“是吗?我和那个妓女约在瑞奇街,一个叫花园碳烤的烂酒吧。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那里既没有花园,我看八成也不供应炭烤食物。”我摇着头,试着回忆当时的情景。“然后那娘儿们带我绕过路口走到亚特尼街上。”
“那个娘儿们?你本来是说变性人。”
“我习惯把变性人当作女的。”
“噢。”
“我猜她可以作证人,”我说,“不过要找到她可能得费点功夫,更别提要她出庭作证了。”
“我可以试着找找看,你有她的名字吗?”
“甜心,这当然是假名,也有可能就是临时凑合出来的,这种人的名字通常数都数不完。”
“这还用得着你说。”
“乔,你在怀疑什么吗?他殴打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你赢不了的。”
“那根本不是重点,能申请到法院逮捕令,把那个混蛋抓进牢里就够了。”
“嗯。”
“免得他再去杀人。”
“嗯,你和他在巷子里碰面的时候是几点钟?”
“我和那妓女约在午夜碰面。”
“你是说甜心,那个变性人。”
“对,所以差不多是半个钟头以后就发生这件事。”
“就算是十二点半吧。”
“差不多。”
“之后你去了医院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我认为没这个必要。他确实把我折磨得很惨,我全身上下到处都痛得要命,但是我知道自己骨头没有断,也没有流血,所以我觉得还是回家比较舒服。”
“所以你也没有医疗记录?”
“当然没有。”我说,“我没去医院,哪来的医疗记录?”
“我想也是。”
“那个出租车司机说要送我去医院,”我说,“我当时看起来一定是极需急救的模样吧。”
“可惜你没听他的,你也该猜得到我所顾虑的问题吧?马修。如果急诊室里留有你的医疗记录,你说的故事就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一时为之语塞。
“那个出租车司机呢?”他继续问,“你大概也没有记下他的驾照号码吧?”
“没有。”
“也没有他的名字或是他的车牌号码?”
“我根本没想到这种事。”
“他可以证明你在出事现场,也可以为你的外表及身体受到的伤害作证。现在看来,我们有的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我感到一股怒气上冲,努力克制了很久才压抑住这股愤怒。“难道说这件事什么都算不上吗?这家伙恶意攻击警察,判刑之后又公开在法庭上威胁那个警察。他坐了十二年的牢,期间也曾涉及其他暴力行为。现在,他出狱几个月后,你手上拿到那个警察控告他的证词,而且——”
“马修,你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
“没错,但是——”
“你不干警察这一行已经很久了。”他点上了雪茄,把火柴摇灭,尽管火已熄了,他仍旧继续挥动火柴棒。他看也没看我就说:“严格来说,你只是离职的警察,而且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你的说法。”
“你这什么意思?”
“现在你算什么?你一个半路出家的私人侦探,不但没有执照,而且还收受贿赂。等把这件事报上去以后,你觉得看起来会对你有利吗?”他叹了口气,摇摇头又说,“昨天半夜,是你第一次见到莫特利吗?”
“他被判刑以后,昨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他。”
“你之前没有去过他住的旅馆?”
“什么旅馆?”
“到底有还是没有,马修?你去了还是没有?”
“当然没有,我连他的落脚地都不知道。我找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找到他。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他在桌上的纸堆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他要找的东西。“这是早上送过来的。”
“昨天傍晚有一个名叫西蒙·古德里奇的律师,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去,他接受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委托,带着刚申请下来的法院保护令,禁止你接近他的当事人,而且——”
“禁止我?”
“而且他要向警局报案,控告你之前的行为。”
“什么行为?”
“根据莫特利的说法,你到他住的哈定旅馆去,威胁恐吓他,动手动脚警告他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他松开手上捏着的纸,那张纸轻轻地滑落到凌乱的桌面上。“你却说这种事根本没发生过,你根本没去过哈定旅馆?”
“我当然去过那家旅馆,就在巴洛街和西街的转角。多年以前我在第六分局任职时,早就知道那个地方,那时我们总是习惯称这家旅馆叫哈弟。”
“那么你是去过罗?”
“没错,但不是昨天。我曾经挨家挨户查访他的行踪,应该是星期六晚上吧,我还把他的照片拿给前台值班的人看。”
“然后呢?”
“然后什么结果也没有,没看过,不认识。”
“之后你再也没有回去吗?”
“回去干吗?”
他身体前倾,捻熄雪茄,然后把椅子往后推,仰靠墙上,双眼盯着天花板,说:“你想想看结果会怎么样吧?”
“洗耳恭听。”
“这家伙提出申诉,他现在有法院的保护令。有律师、什么都有,说你推他,对他动粗。然后第二天你出现了,那副模样好像昨天摔下了楼梯。这次轮到你来控告他,只不过你是在半夜受伤,在曼哈顿的什么狗屁亚特尼街,既没有证人,没有出租车司机,也没有医院记录,什么都没有。”
“你可以清查出租车的路线资料,也许可以找到那辆出租车。”
“对啊,我可以査路线资料,可以派二十个人来办这个案子,好像这是国家大事一样。”
我默不作声。
德金继续说:“十二年前他为什么在法庭里大放厥词说要向你讨回公道,为什么他会说这种话?”
“他是个神经病,他做的事不需要什么道理。”
“对啊,没错啊。但那时让他觉得他有道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把他送进牢里,这就是理由。”
“以他未曾犯下的罪名把他关进牢里?”
“对啊,所有的犯人都自称是无辜的,你应该知道这个。”我说。
“没错,有罪的人终究是逃不掉的。那家伙说你陷害他,对吧?他根本就没有开过那几枪,他从来就没有枪,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栽赃。”
“按他的说法,他根本就是无辜的。你不觉得奇怪,当你承认有罪时,竟然还能坚称这种可笑的立场。他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
“嗯,到底是不是栽赃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好奇。”德金说。
“当然不是。”
“好吧。”
“这个案子没有丝毫问题,这家伙向逮捕他的警察开了三枪,他该得的刑期应该不只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或许吧,”他说,“我只是在想,情势现在好像变了。”
“怎么说?”我指着他手上拿的照片问。
德金避开我的视线。“这个姓马德尔的,”他说,“是告密者。我没说错吧?”
“她是个线民。”
“你从她那儿得到不少消息?”
“她是个很不错的线民。”
“嗯,那个库珀曼也是线民吗?”
“我不太认识康妮,只和她见过几次面,她是伊莱恩的朋友。”
“只要是伊莱恩的朋友,也都是你的朋友。”
“你到底——”
“马修,你坐下。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我也不喜欢问这些问题。”
“你以为我喜欢——”
“不,可能也不。你拿了她们的钱吗?”
“谁?”
“你说谁呢?”
“我等你亲口告诉我。”
“库珀曼和姓马德尔的,你拿过吗?”
“当然,乔。我戴紫色软帽,开粉红色卡迪拉克,椅套还用豹子皮呢。”
“坐下。”
“我不坐,我还以为你是我朋友。”
“我也把你当作朋友,现在还是一样。”
“你还真会做人。”
“你曾经是个好警察,”他说,“我也知道你很早就升上刑警,逮捕了很多罪有应得的坏人。”
“你怎么知道?翻我的旧档案?”
“资料都在电脑里,只要按几个键,荧幕马上就会显示出来。我知道你收过民众的赞扬信,但是你有酗酒的毛病,或许你太早升官,年轻气盛,认为好警察不可能事事都按规矩来,对吗?”他叹口气,“我也不知道。目前为止,你所告诉我的,是一起发生在别州的家庭惨剧,还有一个女人在离这儿五条街远的大楼窗口摔下来,你说这两件案子都是那家伙干的。”
“他自己也是这么说。”
“不错,可是除了你之外,没有人听到他这么说。马修,或许你告诉我的每件事都是真的,说不定连前几天那起委内瑞拉人的案子也是他干的,十二年前的逮捕是百分之百合法,你没有在其中加油添醋。”他转过头来直盯着我,“但是现在,你最好别对那个家伙提出申诉,或要我试着去申请拘捕令。你千万别再去找他,否则马上就会有人以违反保护令的罪名把你抓起来。你也知道这种事是怎么运作的,你不要靠近他。”
“好个制度。”
“法律就是法律。你想和他斗,现在不是时候,因为你已经先输了一着棋。”
唯恐自己开口说出难听的话,我一言不发走向门边。我正要伸手开门时,他说:“你现在认为我不是你的朋友?唉,你错了,就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才会跟你说这堆话,不然就任凭你在这些不利的情况之中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