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航空一点四十五分有一班直飞班机从拉瓜迪亚机场飞克利夫兰,抵达时间是两点五十九分。我在行李箱内放了一件干净衬衫,几双替换的袜子,还有一本飞机上读的书,然后坐出租车到机场。我到早了,不过等我在自助餐馆吃过东西,把《时代周刊》读完,再打电话给伊莱恩后,候机时间也就没剩多少了。
飞机准时起飞,抵达克利夫兰霍普金斯国际机场时比预定时间早五分钟。赫兹租车公司已把我预定的福特汽车准备好,办事员还给我一份地图,用黄色萤光笔把我要去马西隆的路线标示出来。我按照她指引的路线,不到一个小时就抵达目的地。路途中,我突然想到,开车也是一件学会之后就不会忘记的事,因为这几年来,我几乎没有开过几次车,除非我记忆力有问题,否则至少有一年的时间没开车了。去年十月我和简·基恩租车度假,开车到宾州兰开斯特附近的阿米希人聚居地,享受秋叶变色、乡村旅社,以及宾州的荷兰烹调。假期一开始还好,不过那时我们之间已有问题了,我想那个假期大概就是企图解决我们的问题。想用乡间的五天假期来解决问题,实在是过高的期望。结果的确如此,回程中,我们俩不仅闷闷不乐且彼此嫌恶,两人都知道事情已经结束了,不只是假期结束而已。
马西隆的警察总局位于城中心特蒙街一栋现代建筑物中。我把车停街上一处停车场,走进警局请前台值班警员帮我找一位哈夫利切克警官。哈夫利切克身材壮硕,浅棕色平头,腹部和下巴显示出他的体重超标。他穿了一套棕色西装,领带则是棕色与金色条纹,手指上戴了一只婚戒,另一只手上带了一只共济会会员戒指。
他自己有一间办公室,桌上放着妻子和子女的照片,墙上悬挂公民团体的镶框奖状。他问我咖啡里加什么,然后端来给我。
“早上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手边正有三件事混在一起,让我想一下,你是纽约市警局的人?”
“以前是。”
“现在是私人侦探?”
“在可靠侦探社工作。”我把名片拿给他,“但这次的事情和侦探社无关,也没有客户。我之所以来这儿,是因为我认为斯特迪文特家的凶杀案,可能和我以前办过的一件案子有关。”
“多久以前?”
“十二年前。”
“你还在警局时?”
“没错。当时我逮捕过一个家伙,他有暴力胁迫女性的前科。他用点二五手枪对我开了几枪,被控重大罪名,最后他认罪减刑变成蓄意攻击警员未遂,法官判的刑期比我认为他应得的短。不过他在牢里惹了一些麻烦,所以直到四个月前才出来。”
“你一定觉得把他放出来很可惜。”
“丹尼莫拉监狱的典狱长说他杀了两个同牢室友,而且还可能是其他两件谋杀室友案件的嫌犯。”
“那他为什么还有自由在街上混呢?”他自问自答,“知道某人做过某件事,和是否能够证明他确实做过这件事,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这种矛盾的情况在州立监狱可能只会更无法抉择吧。”他摇摇头,喝了一口咖啡。“不过他究竟是怎么跟菲利普·斯特迪文特和他老婆扯上关系的?他们俩的世界和那家伙似乎八竿子打不着。”
“斯特迪文特太太在结婚之前曾经住在纽约,她曾是莫特利暴力胁迫的受害者。”
“那是他的名字?莫特利?”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斯特迪文特太太,那时是库珀曼小姐,曾提出一份控告莫特利攻击勒索的证词,他在判刑之后发誓说他会跟她扯平。”
“相当薄弱的证据。仅仅如此吗?十二年前。”
“差不多就是这样。”
“她只是提供证词给警方?”
“还有另一位女士也这么做了,他也同样威胁她。昨天她在邮件中收到这个东西。”我把剪报拿给他,其实那是我自己收到的那一份,不过我认为这应该不会有任何差别。
“噢,没错。”他说,“这是在《纪事晚报》上刊登的。”
“剪报直接放在信封里寄来,信上没回函地址,邮戳却是纽约的。”
“邮戳是纽约,不一定表示在纽约寄出,而是表示信寄到纽约。”
“没错。”
他仔细思考了一下。“好吧,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你觉得这件事值得你坐一趟飞机,”他说,“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这位莫特利先生要对前几天胡桃坡事件负责。除非他能通过收音机广播催眠,而斯特迪文特竟然能用牙齿接收这讯息。”
“现场状况很明显吗?”
“看起来确实很明显。你想看看命案现场?”
“可以吗?”
“有何不可。那房子钥匙不知被我们放在哪儿了,我找找看,再带你过去瞧瞧。”
斯特迪文特家位于一条死巷尽头,沿着整条巷子都是占地半亩以上的豪华宅邸,他家是一层楼建筑,倾斜的屋顶,原石和杉树的外观,房屋四周种满常绿树木,产业边界则是一排桦树。
哈夫利切克把车停在车道上,用钥匙打开前门。我们穿过门廊进入宽敞的客厅,顶上是有梁的教堂式天花板,长型的火炉延伸到墙壁那头,看来是与房屋外观相同的石材建造而成的。客厅整个铺满素色宽幅地毯,还有一些东方风味的毛毡散置在地毯上,其中一块长毡子放置在火炉前方,毡上有粉笔画出的人形图样,其腿部伸展到素色地毯上。
“他就躺在那儿。”哈夫利切克说,“我们推测,他挂断电话后走到火炉前,你可以看到那里有个枪架,他收藏一支猎鹿用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还有一支他自杀时用的十二口径散弹枪。当然,除了那支散弹枪之外,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把另外那两支来福枪一起带走。他当时应该是站那儿,把散弹枪管放进嘴里然后扣下扳机。你还看得到这一枪造成的残局,鲜血、骨头碎片和其他东西。由于卫生方面的原因,现在已经处理掉一些了,不过如果你要看的话,我们有档案照片。”
“那是他摔下去的地方。他倒地时脸朝上吗?”
“对。枪就掉在他身边,差不多就在你所想像的位置上。你不觉得这地方有太平间的怪味吗?走,我带你去看看其他人的陈尸处。”
小孩子在床上被杀害。他们各自有各人的房间,我在每个房间都得看一次鲜血浸润的床褥和一个粉笔描绘的人形,而这些身型一个比一个小。主卧室的浴室内找到一把菜刀。三个小孩子和他们母亲都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康妮·斯特迪文特便陈尸在这主卧室内。床褥上的血迹显示她在床上遇害,但是粉笔描画的人形却在床尾地上。
“我们推测他在床上刺死她,”哈夫利切克说,“然后把她扔到地上。她身上穿着睡衣,所以显然她已经睡着,或者已经上床准备入睡。”
“斯特迪文特身上穿什么?”
“睡袍。”
“脚上穿拖鞋?”
“赤脚,我猜,我们可以去看照片。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想了解状况。他用哪个电话打给你们?”
“不知道。这房子里到处都有分机,不管他当时用哪个电话,讲完话后都挂好了话筒。”
“你们在哪个电话上找到血手印了吗?”
“没有。”
“他手上沾着血迹吗?”
“斯特迪文特?老天爷,他全身都是血啊。他在客厅把自己最重要的器官轰个稀烂,这样是会流出大量鲜血的。”
“我知道,全都是他自己的血吗?”
“你想说什么?噢,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是说他身上应该会有他们的血。”
“他们看来确实流了很多血,不难想像他身上一定也会喷溅上他们的血。”
“浴室的浴缸内有血迹,他一定在那里洗过手。至于他身上洗不掉的血迹,譬如说,睡袍上的,呃,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能把他们的血液区分出来,据我所知,他们可能都是同一血型。”
“这年头还有别的测试方法。”
他点头同意,“例如比对脱氧核糖核酸(DNA)。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并不觉得需要这种全面性的法医分析。我现在知道你的意思,如果他身上只有自己的血迹,那么他怎么能杀了那么多人而不弄脏自己双手?但是他的手的确曾弄脏过,我们发现了他试图清洗的地方。”
“所以他身上一定有外来血迹。”
“所谓外来血迹是指非他本人的血液。为什么?噢,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身上沾到血液,所以他想清洗,但是再怎么洗也无法完全洗净,所以倘若我们在他手上或衣服上找不到家人的血液,而在浴缸找到他们的血液,这便表示凶手另有其人。”他皱眉沉思,“如果命案现场当时有任何伪造线索,如果当时有任何理由让我们怀疑这桩命案并非表面的模样,哎,我们一定会更仔细研究所有的证据。不过实在不是我要强辩,老兄,他自己给我们打电话,承认自己做了这些事,等我们派车到达他家时,他已经气绝身亡。当你听到凶手的自白,而且发现他自杀后,査的意愿也就不那么高了。”
“我明白。”我说。
“今天我也还没看到任何能改变我想法的证据。你看看前门的挂锁,那是后来我们装上去的,因为当我们抵达现场之时,我们必须破坏它才能进入室内。当时他已经挂上链条,就像一般人晚上就寝前的做法。”
“凶手可能从另一扇门出去。”
“后门也一样,从里头上栓锁起来的。”
“他可以从窗户出去,然后再从外面把窗户关上,这样应该不难吧。凶手打电话给你们时,斯特迪文特可能已经死了。你们总局有没有自动电话录音?”
“没有。我们只作记录没录音,你们纽约都录音吗?”
“拨911的电话会录音。”
“真可惜他不是在纽约犯案,”他说,“不然就留下记录了,就像牙医可以说出每个人早餐吃了什么东西一样。恐怕我们这里比较落伍吧。”
“我可没这么说。”
他稍作沉思。“对,”他说,“我想你是没这么说。”
“纽约的各个辖区分局也没有电话录音,至少我在那儿时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也只在接线员应付不过来的时候才录音。警官先生,我并不是来这里比较城乡差距的,你们对这件案子已经尽心尽力。事实上,我认为你们与纽约之间有一项非常大的区别,你们对我非常客气而且尽力协助,如果换成一个来自外地的警察或曾经是警察的人,到纽约去请人帮忙,保证处处吃闭门羹。”
他当时不发一言,回到客厅之后才开口说:“我想,针对打进来的电话进行录音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实行起来也并不会困难。就这个案子来说,这么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你是指声纹测试?不过要这么做,你先得有斯特迪文特的录音,才能进行比对。”
“他有电话答录机吗?说不定他曾经留下电话录音。”
“可能没有,我们这一带并不流行用这种东西。当然,他很可能曾在某处留下声音记录,比如家庭用的摄像机之类。我不确定那种录音效果能否拿来进行声纹比较,不过可以试试。”
“如果当时把那个电话录音下来,”我说,“至少不难确定一件事,你可以知道那是不是莫特利。”
“嗯,没错。”他说,“我们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当你心中有可疑嫌犯时,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如果当时录下电话,而且发现声纹跟莫特利一样,你大概很想把他送上断头台吧?”
“等我们换一位新州长再说吧。”
“这倒没错,你们州长一向反对死刑是吧?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你们能让凶手冷静下来。”他摇头,“说到声纹,你可能认为我们没有寻找指纹吧?”
“为什么要找指纹?这案子看起来这么明显。”
“如果案子有很多疑点,我们通常会进行一连串的例行搜证。很遗憾,我们确实没有捜集指纹。”
“我觉得莫特利不会留下指纹。”
“虽然这么说,查一査还是比较好。我现在就可以调一组人过来,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太多人在这里进进出出,我们的运气可能不会太好。而且,这么做等于是要重开这个案子,我必须坦白说,你并没有给我一个充足的理由,”他把大拇指插在腰带上然后看着我,“你真的认为是他干的?”
“没错。”
“你能拿出任何确切的证物吗?夹在邮件中的剪报和一个纽约邮戳,的确能使人联想,但是仍然不足以改变对此地这个案子的观点。”
我们离开那栋房子时,我仍思考这个问题。哈夫利切克把大门关起来,咔的一声扣上挂锁。天气已经转凉,桦树在草坪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问他命案发生的时间,他说是星期三晚上。
“所以事情发生已经一个星期了。”
“其实还差几个小时,那个电话大约是午夜打进来的。如果你觉得很重要的话,我还可以准确地告诉你几点几分,因为像我说过那样,我们有记录。”
“我只是想知道日期,”我说,“剪报上没标明日期。我猜这则新闻是刊登在星期四晚报上。”
“没错,接下来一两天都还有后续报导,不过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看头了。因为没发现新线索,所以报纸上也没什么好写的。大家都感到非常惊讶,完全看不出来他像是那种承受了那么多压力的人。所以报纸上写的都是一些街头巷尾的传言罢了。”
“你们这里的法医人员进行哪些解剖研究?”
“医院的病理科主任帮我们进行检验,我想他大概也没做什么研究,顶多就是看看尸体,确认那些伤口和我们所推测的情况一致而已。”
“尸体现在还在你们手上吗?”
“应该还在,我想他们根本搞不清楚尸体应当转到哪个部门。你心里在盘算些什么呢?”
“我只是在想法医不知有没有检查精液反应。”
“我的老天爷,你认为他强暴了她?”
“有这种可能。”
“但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呃,他相当强壮有力,她可能无法挣扎抵抗。你刚才提到确切证据,如果实验室能查到精液,并且发现那些精子并不是斯特迪文特的,那么——”
“那么就是确切证据了,不是吗?说不定还能对照出是你说的那名嫌犯的。老实说,就算我没想到去要求他们进行那种检查,我也不会为此道歉。真的是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这种事。”
“如果尸体还在你们那里——”
“现在就可以请法医检验。我也打算这么办了。我猜这几天内她应该不会跑去洗澡吧。”
“我想也是。”
“好吧,就让我们来看看吧。”他说,“看看是否能在医生下班回家吃晚饭之前找到他。老天,干他那一行的,可真是倒尽人吃饭的胃口。警察的工作已经够糟糕的了,不过我还适应的不错是吧?”他用手拍拍肚子,露出一脸苦笑。“走,”他说,“说不定我们运气不错。”
那位病理学家已经下班了。“他明天早上八点会来。”哈夫利切克说,“你说过要留下来过夜是吧?马修。”
我俩现在已经直呼对方名字称兄道弟,我说已经订了第二天下午的飞机离开。
“大西部旅馆的住宿服务最好,”他说,“在城东的林肯路上,如果你喜欢吃意大利菜,千万别错过帕督拉餐馆,它在第一街上,刚才那家汽车旅馆的餐厅也不错。有一个更好的主意,我先打个电话回家,看我老婆能否多准备一人份晚餐。”
“你太客气了,”我说,“不过还是请你原谅,我昨晚大概只睡了两个钟头,恐怕会在餐桌上睡着。改成明天我请你吃午餐如何?”
“我们会为谁请谁吵起来的,不过一言为定。你要不要一大早和我一起去找那位医生?八点会不会太早?”
“八点刚好。”
我从停车场取回车子,然后开到他建议的汽车旅馆。我要了二楼的房间,洗过澡后便打开电视看CNN新闻。这家旅馆装了有线电视,可以看三十个频道的节目。新闻看完,我玩着选台器,竟然找到一个从未听说过的职业拳击比赛。两个西班牙裔的轻中量级选手,花了奇长的时间彼此扭住。我就这样一直盯着荧幕,后来才突然发现自己根本心不在焉,于是我到餐厅吃了一客小牛排、烤马铃薯和咖啡,然后回到房里。
我打电话给伊莱恩。起先是她的答录机留言,但等我报出姓名后,她就关掉答录机拿起话筒。她说她一切都好,端坐在她的堡垒中等待。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接到奇怪的电话或是邮件。我把今天所做的事情都告诉她,另外就是明早要去找那位病理学家,请他检查精液反应。
“记得提醒他检查肛门。”她说。
后来我们又聊了一阵子,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我告诉她,等我回到纽约会再打给她。挂掉电话,我又拿起电视选台器把玩,不过找不到能够吸引我的节目。
我从行李箱中拿出带来的书,罗马皇帝马库斯·奥雷柳斯写的《沉思录》,这本书是我在戒酒协会的辅导员吉姆·费伯介绍的,那时他引述书中一些相当有趣的字句。后来有一天我经过书店时,就进去找了一本当代图书系列的二手旧书,只花了几块钱而已。这本书我看得很慢,我很喜欢他的一些观念,但却常常无法完全理解他的论述,一旦遇到能够引起我共鸣的字句,我就会把书本放在一旁,花上半个钟头甚至更多的时间仔细思考这个句子。
这一次我大约读了一两页,就看到下述字句:“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
我合起书本放在身边桌上,试着想像一星期前发生在斯特迪文特家的事件。我无法确定莫特利杀人的顺序,不过为了方便整个推理过程,我想他第一个下手的对象可能就是斯特迪文特,因为斯特迪文特是家中最有可能造成威胁的人。
然而,散弹枪的枪声很可能会惊醒四周邻居。所以,他可能先到小孩子的房间,沿着走廊一间接着一间,连续杀死两个小男孩和那个小女孩。
然后是康妮吗?不会,他一定是把她留在最后,然后到主卧室的浴室清洗。假设他先使她不能动弹,用枪或是刀尖顶着她丈夫到客厅,用散弹杀死他,然后回来处理康妮,同时强暴她?如果事发一周后还能查到精液反应,我明天就会知道一切了。
他拨通电话,接着迅速清理房内四处的指纹,最后静悄悄利落地从窗户离开,一身轻松。总共五人死亡,其中有三个孩子。一个家庭就这样毁灭,一切只因为十二年前,一个女人提出一份证词,控告一个男人强暴她。
我想到康妮,应召女郎其实并不见得一定生活悲惨,至少就她和伊莱恩的方式来说确实如此。她们有东岸的公寓,客户都是经理级的人物。不过她选择去尝试更好的生活方式,住到胡桃坡的房子去。
然后一切都结束了。但是,老天爷,那结束的方式……
“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或许当我真正认识这个道理时,心里会觉得好过些,不过我还没到达那种境界,也许是我的观察还不够仔细。
早上接到旅馆的晨间呼叫电话,我便在早餐后办理退房。八点整,我向值班警员报出姓名,他已经知道我会来,所以立刻让我进入哈夫利切克的办公室。
今天他穿了一套灰色西装,打一条红色与海军蓝相间的条纹领带。他离开座位绕到桌前和我握手致意,并问我要不要咖啡,我说已经喝过。
“那么我们就去探望沃尔幕斯医师吧。”
我原本以为马西隆至少该有一些比较古老的房子,但是在我短暂的逗留期间所看到的每一件东西,几乎都是在过去十年内建造的。医院是一栋新建筑,雪白的墙壁还留有新漆的痕迹,地板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搭乘一台安静无声的电梯,沿走廊走了一段,哈夫利切克知道路,我跟着他。
不知为什么,我把沃尔幕斯医师想像成一个已过退休年纪、脾气暴躁的糟老头,没想到他竟然年约三十五岁,一头闪亮金发,收紧的下巴,一张开朗而孩子气的脸庞,看起来像插画家诺曼·洛克威尔笔下的人物。哈夫利切克向他介绍我时,他伸出手来和我握手,然后一副鼓起勇气的模样站着,好像准备好接受警察对病理学家之间的挑战。当哈夫利切克问他是否在康妮·斯特迪文特身上发现任何精液的痕迹或是其他显示近期内曾有性行为的证据时,他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对这个问题的惊讶。
“天啊,”他说,“我根本没想到应该去检查这个。”
“这件案子有可能比原先设想的复杂,”我说,“尸体还在你这儿吗?”
“那当然。”
“你可以进行这项检查吗?”
“当然可以,反正她又跑不掉。”他走到门边时,我突然想起伊莱恩的话,“除了阴道之外,也要检査肛门。”我提出建议。他跨出半步后突然停住,不过他没有回头,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好的。”他说。
汤姆·哈夫利切克和我两人坐着消磨时间等他。沃尔幕斯桌上放了一个合成树脂相框,里面是几张家人的照片。汤姆看到之后,便告诉我沃尔幕斯和他妻子的感情很好。我欣赏着他妻子的相片,这时汤姆问我是否已婚。“以前是,”我说,“结果不成功。”
“噢,真可惜。”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后来她又再婚。我儿子现在也很大了,一个还在学校,另一个已经在工作了。”
“你和他们还常常联络吗?”
“少于我希望的次数。”
这句话成了休止符。一阵沉默之后他又提出话头,谈论起他的子女。女孩男孩各一,两个都在念高中。从家庭说到警察工作,我们就像一对老警察似的诉说各自的精彩故事。我们讲得正投机,沃尔幕斯一脸严肃地走进来,说他们在斯特迪文特太太的肛门查到精液痕迹。
“让你说中了。”哈夫利切克说。
沃尔幕斯说他原本没有预期查到任何东西。“她没有任何抵抗的迹象,”他说,“完全没有,她的指甲中没有皮肤组织,双手或手臂上也没有任何淤青。”
哈夫利切克急着想知道,究竟能不能确定那精液是否属于斯特迪文特。
“有可能,”沃尔幕斯说,“我不确定,毕竟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我只能告诉你,我们无法在这里分析,我想把这些显微镜夹片和样本、组织,全部送到克利夫兰的布斯纪念医院去,他们那里能够进行更精密的分析。”
“我实在很想知道答案。”
“我也是。”沃尔幕斯说。我问他尸体是否还有其他特别的地方,他答说她看起来身体很健康。我觉得这样形容死人实在很奇怪。我问他是否看到殴打的痕迹,尤其是在胸骨附近。
哈夫利切克问:“我不懂,马修。那里的淤青又代表什么?”
“莫特利的双手非常有力,”我说,“他很喜欢用手指戳压人胸骨的某个部位。”
沃尔幕斯说这一点他倒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不过,如果受害者在受到凌虐后立刻死亡的话,淤青会变得不明显,一天之后,受伤的部位也不会变色。
“不过你可以自己去看看,”他提议,“你要看吗?”
其实我实在不想去看,不过我还是很忠实跟着他走过大厅,穿过门后进入房间。这个房间像存放肉的冷冻库一样冰冷,连房门都大同小异。他带我走到一张桌子前,桌上躺了一具尸体,上面覆盖着一张透明的塑料布。他把塑料布掀开。
正是康妮。即使她还活着,我也无法确定自己一下就能认得出她来,更何况她现在死了。不过在已经知道她身分的情况下,我就能够想起十二年前见到这个女孩的模样。一阵不舒服的感觉涌上我的胸口,并不完全是想呕吐,而是一种来自内心的心酸。
我想要看看有无殴打的痕迹,但我实在无法用双眼去冒犯她赤裸的躯体,更别提伸手去触摸她。沃尔幕斯没有受到这种良心的谴责,对于他所从事的行业来说,这样比较好。他毫不客气的推开她一边乳房,针对她胸腔进行触诊。他的手指发现了一些东西。“就在这儿,看到了吧?”他说。
我实在看不到任何东西,他抓住我的手,把我的手指引到某个位置。当然,她的躯体摸起来冰冷冰冷,肌肤松软无力。我明白他究竟找到了什么:有一个地方的肌肤特别松软,比较没有弹性,不过表面上看不出有变色的现象。
“你说还有大腿内侧?我们来检查一下。噢,有了。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特别敏感的疼痛压力点。这块区域不是我专长的领域,不过这儿的确有外伤。你要不要看看?”
我摇头。我实在不想看她岔开双腿的内侧,要我去触摸更是不吋能。我什么都不想看了,只想赶紧离开这个房间。哈夫利切克显然也有同感。沃尔幕斯感觉到这股气氛,于是让我们回他的办公室。
到办公室后他说:“我,呃,在小孩子身上也检查了有无精液反应。”
“老天。”哈夫利切克说。
“没有找到任何东西。”沃尔幕斯很快地回答,“我只不过是认为应该也要査查看。”
“多做无害。”
“刚才你看到刀伤了吧?”
“怎么可能看不到。”
他略微犹豫,“没错。嗯,这些伤口显示凶手是从正面刺杀,三刀都穿过肋骨,刺进心脏,任何一刀都可致命。”
“所以呢?”
“他怎么……将她鸡奸之后,把她翻过身,然后再杀死她吗?”
“有可能。”
“你们发现她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躺着吗?”哈夫利切克皱眉回想,“躺着。她瘫在床脚,刀子刺穿睡衣,睡衣一直盖到膝盖。或者精液是在更早以前残留的。”
“无法判定。”
“也有可能是后来发生的,”我提出建议,他们盯着我瞧。“我们来猜猜看,她仰身躺床上,他刺死她,然后再把她翻过身背朝上,掀起她的睡衣,把她稍微拉离床铺,这样才方便他办事。他鸡奸她之后再把她翻过来,拉下睡衣,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她整个人滑落床下。然后他走进浴室清洗自己,顺便洗刀子。这样就可说明,我们为什么找不到明显的抵抗迹象,不是吗?人死之后是不太可能抵抗的。”
“没错。”沃尔幕斯同意,“而且也不会要求前戏。我完全不了解你所说的这个人,这些和你所知道的他行为一致吗?因为我认为这种说法与我们的具体证据不相违背。”
我回想起他对伊莱恩说过的话。他曾说,如果趁着尸体还温热之时,死去的女孩不比活人差。“一致。”我答。
“总之,你说的家伙是个禽兽。”
“哎,我的老天爷,”汤姆·哈夫利切克说,“总不会是圣弗朗西斯杀了那些小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