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芸整个人泡在水中,耳膜里充满细微的流动之音,至于是什么在流动,对她来讲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思维可以暂时飘浮起来。这难得的“清静”,令她无端怀念起从前在百乐门的那些日子,她因怎么也学不好狐步舞,上海话也讲得极结巴,于是时常被燕姐罚去坐冷板凳,连吃半个月“阳春面”都是有的。所以饿肚子的感觉,她了解得比其他蓬拆小姐要多一些,然而即便如此,她还是在那里待足了一年。
其中原委,琪芸并非想不通透,只是不敢想彻底,倘若要一根筋往深处挖,便只能挖出三个字——邢志刚。
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对他无端挂心。他并非万人迷的品相,太冷,太傲,也太愚蠢。有些男子,表面像豺狼,骨头其实是软的,缺少主见,只能在背地里找一个依靠。琪芸从前一直幻想她会是那个依靠,直到发现秦亚哲对她根本没兴趣,却将目标锁定了小胡蝶,她才彻底绝望。事实上,她早在与秦亚哲会面之前,便已做了长达两个月的准备,他喜欢女人穿什么样的衣服,化什么样的妆,眉尖修成何种形状才能让他看着顺眼,往他嘴里灌什么酒他会醉,他到底是喜欢酒量好的女人还是一杯便倒的。一丝一缕都计算到位了,原以为可以一击即中,孰料他对她的万无一失竟没有兴趣,眼睛却是望向在舞池旁边脱下一只高跟鞋偷偷歇脚的小胡蝶。此后,她终于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其实并没有具体的道理。
琪芸走出百乐门的辰光样子也颇狼狈,连个送行的姐妹都没有,邢志刚托燕姐给她的信封里,只得孤零零几张纸币,代表她在他心里的分量。所以后来她牙关咬紧,誓要出人头地,在电影圈子里爬到如今的位子,也是赌着一口气,幻想着邢志刚看到她在大银幕上风姿卓越,光彩照人,会生出怎样的复杂情绪。
女人多半都要靠这些自我安慰,才能活得舒心。
浴缸的水开始变凉,她将头探出水面吸一口气,又打开龙头放了些热水,身体复又回暖,每个关节都觉得松柔,疲意顿消。但深处绷紧的那根弦却还在嘶叫,提醒她某些阴霾还如影随形,必须找一块透明的“抹布”将它们抹去,就像邢志刚为了生机,能将亲密爱人从世上抹去。
她想起上官珏儿,那是个可怜的女子,然而生前颇有手段。琪芸每每想起她们经历的事体,便恨不得能将这些污点直接从身上割去。
唐晖……
她直觉他有一张与邢志刚轮廓相似的脸,只是要比后者更阳刚一些,明朗一些,像在轮廓上撒了金粉,但她还是沉迷于邢志刚的弱势与幼稚。有人跟她讲过:“男人外表越强,做事情往往越犯蠢,这样的男人你要珍惜,因为他们依赖性强。”
只可惜,邢志刚从未依赖过她。直到一周之前,她的娘姨夜里到后院剪罂粟叶子嚼来治胃痛,却见他缩在墙根下,一脸的惶恐。
“只有你能救我。”
她能看到他乞求的眼神里藏得并不高明的得意,于是偷偷有些气恼:原来他一直知道她的心思!于是救赎里也带了些报复的心态。
从浴缸里站起,身体骤然发冷,于是忙拿过一条松软的棕色大毛巾披在胸口。门把手却似乎震了两下,她迅速拉起浴帘,将一只手伸在睡袍底下,保持一个放松的站姿,仿佛并没有设防,却是什么都准备好了的。
“你紧张了?”邢志刚将门关上,抬头纹显得很稚气。
她只得抱起睡袍,连同包在里头的手枪,若无其事地背转身去穿上睡袍,同时把枪放进口袋,于是一边便有些不对称地下坠。
“什么时候能离开上海?”
他问得很不合时宜,令她愈发认为付出有所不值,但还是忍住气,凶巴巴回道:“两条路,一是走水路到福建或者广州,二是坐火车去北京,你自己选。不过洪帮的人正到处找你,恐怕要走也得等到风声过了以后。”
“姓秦的没找到他想要的东西,风声就永远也不会过。”他口吻有些焦虑,但绝望中竟还流露了一丝性感。
她只得苦笑:“那你又能怎样?踏出这个门恐怕就离死不远了。”
他望住她,沉默了好一阵,遂吐出几个令她诧异的字:“但不出这个门,我也早晚要死。”
这一句,像是点中了她的要穴,她竟不由自主地把手伸进口袋里,握住了那支枪。
他走到她面前。因靠得太近,她能看清他下巴上杂草一般的胡楂,烧酒的气味也在轻轻刺扎她的鼻腔,与她身上残留的檀香皂之馥郁芬芳混在一起。
她突然吻上他的唇,像是索取,又似在抵抗。他顺势剥掉她的睡袍,握住她一只乳尖。
她听见自己的枪落在马赛克地面上的声音……
艾媚洗完斯蒂芬衣橱里的最后一件衬衫,便再也动不了了,她腹部酸胀,胃里像有一条毛虫在偷偷蠕动。斯蒂芬再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样子看起来很轻松,仿佛从不曾犯错。她有些茫然,却还是带着呆滞的表情将衬衣一件件在阳台上晾起。
“听说你去别处找过我?”斯蒂芬生气的时候还是保持着优雅的谈吐,这是他最可怕的地方。
她手指根肿得像胡萝卜,姆妈早就要她停掉这份工,她事实上已是停了,却还每日假装去上班,便是到他的住处来做些可有可无的杂事。
“我不晓得你去了哪里,所以到处找。”
“怎么会找到那里去的?”他声音柔情似水,她却有些背脊发毛,于是假装没有听见。
“是不是看到了那个火柴盒上的地址?”
她只得点头。
“你见到她了?”他的口吻越来越温和,完全不像在质问。
“见到了,不过……应该是我多想了。”她勉强挤出笑意,将洗衣盆拿起,刚转过身便贴到了他的体温,微热的胸膛,带一点淡淡的须后水的芬芳。
他在她面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便放开了。她不由得有些沮丧,因这是两人近期最亲密的举动,自她跟踪他到那俱乐部并看见珍妮以后,他很久都没有对她做过越界的事。
“哦?”他轻挑了一下眉尖,笑道,“怎么会这么快就意识到是自己多心了?恋爱中的女人都很盲目的。”
“再盲目,有些事情她们也不得不注意到。”艾媚用英语回答他。
“那么——”他转动她的肩膀,以便自己从背后抱住她,在她耳边轻语,“你得再帮我注意一些事。”
“比如呢?”
“比如那个法国老头。”
她蓦地想起埃里耶肥圆风趣的面孔,绷紧的肉体竟放松了一些:“那个老头并没有那么难应付,他若有法子找到我,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呗。”
斯蒂芬笑起来,教人犹入如沐春风之境,他会嘲笑艾媚的天真,却又喜欢她的天真。女人无知起来,往往就会变得勇敢,他确是需要一个勇敢又不太聪明的女人为他贡献一切。
埃里耶找到艾媚的时候,她正坐在红石榴餐厅里发呆,他尽量将这次调查搞得像偶然相遇。有趣的是,这姑娘似乎并没有察觉自己已被盯上,仍然坐在那里喝一杯红茶,她点了一个蓝莓派和一杯牛奶、一碟薯片,显然胃口很好,一气吃了不少。尽管穿着宽大的灯芯绒背带裤,隆起的小腹和肿胀的乳房还是非常抢眼。
“姑娘,我知道你也许不认得我,不过——”
“我认得。”艾媚的笑容甜津津的像话梅,“从前您经常来吃午饭,喜欢这里的牛腰肉和杜松子酒。”
埃里耶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胡子,道:“是啊,可惜现在换了老板,味道也变了,所以我——”他露出痛苦的表情。
“您还在查那个外国女人的案子?”
“是的,听杜小姐说,你以前见过珍妮?”埃里耶当即开门见山。
她低头不语,表示默认。
“那你见过这个女人么?”埃里耶将一张相片递到她眼前。相片上的女子黛眉凤眼,略显木讷的神情,虽然生得标致,却也仅限于标致,但眼角下的泪痣却让她心惊肉跳起来。她必然是见过她的,深夜,那幢青灰色群居房里的一间,她便半倚在床头,素白绣花边睡衣领口处托着一张寂寞雍容绽放的面孔,远比相片里的那一位要鲜活美丽。
“见过。”她点头承认,因直觉若断然否认,必定会被对方识破,勿如学乖一些。
“在哪里见过?”他果然上钩,露出兴奋的眼神。
“在这里见过,她用过一次餐,是我招待的。”
“用过一次餐你便记得这么清楚?”
“在画报上看到过呀,上海小姐第二名嘛。见着真人,觉得有些像,但又不敢认真,所以跟其他几个招待还打了赌,由我过去认呢。”她口吻一派天真烂漫。
“什么时候来的?她一个人吗?”埃里耶显然像是找到了希望一般欢喜。
艾媚继续演戏,偏头嘟嘴想了好一阵,才喃喃道:“大概两个月前吧,好像是跟一个男人来的,那男人长相我没看清楚,穿深蓝色洋西装,戴眼镜,看起来蛮撑头的样子,想想也必是有钱人。”
埃里耶遂将钞票放在桌上,向招待打了个响指,起身笑道:“艾小姐,很高兴跟您聊天,我要告辞了。”
“这么快就走?您都还没尝尝这个派呢,这里如今唯一还称得上不错的食物。”
“我应该相信你这位漂亮姑娘的建议吗?”埃里耶撇了撇嘴,笑道,“你撒谎撒得太像了,不过还需要锻炼。要知道,记不住一个人的长相的同时,是绝对不会想起对方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或者戴不戴眼镜,何况还是很普通的服饰。”
话毕,埃里耶便挪着肥肥的大屁股走出餐厅,只留下瞠目结舌的艾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