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炽抬着五碗面走过半条街,去给麻将馆送餐,步子软塌塌的,好似几天没有睡觉。事实上,他确是夜里没有睡好过,总觉得那外国人一对灰眼珠正在暗处时刻监视。
“不要声张!要不然侬要吃夹头的!”
孟伯在他耳根子上钉下的那句话至今想起还会略感刺痛,连带他身上难闻的老人味一道从记忆深处飘来,将张炽逼得几近窒息。尽管他至今不晓得要吃什么“夹头”,但从孟伯充血的眼球里,他看出了一点有性命干系的端倪,于是几乎是软着腿摔出门去的。
麻将馆一如既往地闹猛,香烟味让张炽不由得憋了一口气,涨红了脸挨个儿数桌子,找到后就摆面收钱,却被递茶水的伙计一把拎住,骂道:“做啥一天到晚来这里送面?赶我们的生意是哇?”
同丰面馆的老板确是有一套的,让伙计一到饭点便去各个赌场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要吃面又懒得起身的。原本这买卖该是便宜了赌场自家的,无奈生意太好,早顾不过来,于是里头一般只备些干点心,吃不出味道来的。尤其钟表店后头赌花会那一家,更是没得时间,便也没有拦着。但麻将馆是个女人开的,难免小气,便让自家伙计偶尔上来为难。所幸张炽也见惯阵势,反而嬉皮笑脸回道:“你们还看得上这点儿小钱?真是笑话。”
“今朝不是跟你讲笑话,在这里坏我们生意,老早要受罚了!”
“要罚去罚我们老板,你们老板娘又不敢过去理论,活该被欺负。”张炽只得硬着头皮回道,心里正急于回去交账。
孰料对方竟一把抓住他的领口,丝毫没有姑且的意思。
“兄弟,这可不好玩了,要做啥?”他隐隐有些生气,正欲提醒那家伙还欠着他几块大烟钱,还来不及出口,便被拖进麻将馆后头的弄堂里去了。
弄堂里有一个人正等着他,瘦高、温和,眼镜片后的一双眼却是极贼,再回头看,麻将馆的伙计已不知去向。
“小哥儿莫要慌张,只是跟你打听个事儿。”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张炽看到来人便已猜到七分,所以对方话一出口,他便急着要逃。
夏冰忙摁住他的肩膀,往他衣袋里塞了两块大洋,笑嘻嘻道:“你既已知道我要问什么,勿如早些告诉我,大家都别难做——”
话未说毕,张炽已将衣袋里的大洋掏出来丢在地上,哭丧着脸回道:“这位大哥,您就甭为难我了,我不过一个店伙计,能知道什么?我得回去交账了,要不然老板该给脸色看了,不好。”
“也行。”夏冰松了手,抱臂靠墙,“我这就跟麻将馆的老板娘聊聊你的事体。”
“我什么事体呀?”张炽只得停住脚步,冒出一头冷汗。
“还有什么?你跟这里的伙计串通一气偷客人钱的事体咯。”
张炽恍悟缘何那伙计会把他卖了。
同丰面馆后边的厨房有一个杂物间,老板当初雇用张炽的辰光承诺是“包吃包住”,孰料进去了才知是住那样的破地儿。所幸张炽也无牵无挂,住便住了,变着法儿与周遭几个店主混熟了关系,将来好方便高就。老板倒也拎得清,知他机灵,每个月多多少少都额外赏些给他,硬是将他留下来了。不过张炽胃口大,小钱儿哪里满足得了,于是说服钟表匠孟伯疏通路子,让他暗中在赌花会的地方轧了一脚。
但是那天三更半夜被孟伯从杂物间里叫出来,还是头一遭,张炽也不计较,只当是有好事上门,于是乐呵呵地出来见人。但一看孟伯在路灯下一脸仓皇便知不对,于是隐隐有些懊恼起来。
“我们老板死了。”孟伯颤声道。
“死就死了,与我何干?您老人家也赶紧退隐在家享清福吧。”张炽刻意摆出满不在乎的态度,想缓和一下孟伯的紧张。
“死得太吓人,这次你要帮忙。”
张炽自然知道这个时辰叫他出来,必定是那洋鬼子死得不正常,只得叹了口气,问道:“他人呢?”
“店里。”
高文狰狞的死状确是将张炽吓了一跳,要退出来已来不及,因孟伯打着手电,恰照在水泥地上那几个触目惊心的血印子上。
“这事儿得叫巡捕房来办呀,叫我有什么用?”张炽强作镇定,腿却早已软了。
“不成!”孟伯的神色即刻阴戾起来,尤其在手电光的照射下,愈发可怖,“是老板在门上留了字条,叫我到店里一趟,我到了这里就看见他死了,巡捕查起来,必然会疑到我头上来!”
“那你要怎样?”
“把这里清理一下,冲掉咱们的脚印,再报警。”
于是张炽拿了提桶与刷子过来,他一句话都不敢多问,因心里隐约觉得孟伯就是凶手,所以这层窗户纸一戳破,怕自己小命难保。勿如老老实实将现场清理过,逃出自己一条命来再说……
正与夏冰交代事体的辰光,二人都不晓得,孟伯已悬空垂吊在高文借以逃脱的老虎窗上,舌头伸得老长,全身僵硬如岩石。
施逢德最近很喜欢系长领带,自十年前妻子过世之后,他便不太系领带,佣人手脚粗笨,且他总不愿意让身份卑微的妇人亲近身体,上官珏儿除外。
他从不认可她的高贵,在心底里只排到“戏子”的程度,既珍稀又平庸,而上官珏儿的平庸,必是他这样历经沧海的男人才体味得出来,年轻气盛的热血男儿与好色体衰的老头子是分辨不清其成色的。但她就是有那份魅力,贴近任何人都自然至极,他们愿意让她触摸,受她奚落或调笑,以为那便是福气。
如今两个儿子均离他而去,施逢德竭力压抑内心的失落,他虽每天签支票出去,以确保常云能在狱中一切安好,然而内心早已放弃他了。他晓得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尤其大儿媳近日里已有些不正常,每日在阳台上一站几个钟头,不梳洗换装,只捧着常风的遗像远远对住天边一缕呆滞的云。他隐约预知这个家已碎了,他辛苦多年建下的基业也正逐渐土崩瓦解。
“逢德,我想替你生个儿子。”
上官珏儿在他耳边讲了这样一句,似是伸出一只手将他从深渊里拉出来了,唯独害怕外头仍是漆黑夜空,雾茫茫找不到方向。感动之余,他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女人的刁滑让人无处可藏,只能乖乖钻入那些设计好的陷阱,且是对她满怀感激的。
于是施逢德在花园路给上官珏儿买了一幢宅子,浅灰色的墙面,花园亦是小的,只够摆一缸鱼,种一墙绿萝。二楼的彩色琉璃门灰扑扑的,一看便是先前有人住过,金棕色芙蓉花纹的墙纸东掉一块西掉一块,唯大晴天时,阳光烘暖了窗棂上的回旋形木纹。二层的睡房里只一面落地穿衣镜并一只大衣橱,法式四脚床还是上官珏儿自己从原来的住处搬过来的,一楼腾出两个房间,给她姆妈住,这个名义上的姆妈实际承担了娘姨的职责。
“蛮好的,谢谢侬啊,施先生。”
她还是操一口香糯的吴侬软语道谢,只是将“逢德”改口“施先生”,已表达了所有不满。所以这个“施先生”听得他心惊肉跳,却也是无可奈何,养了她,又仿佛还欠着她,这是美人儿的特权。施逢德竟真觉得有愧,忙买了一件水貂皮大衣给她,她也是温温笑着收下,连试都不试,只说:“你送的,必定合穿。”他知她是有些鄙夷,但常云的事比什么都要紧,要再砸多少钱下去到底也没有数,所以手不知不觉地紧了。
施逢德断想不到,此后还有一个人送了一份“厚礼”给上官珏儿。
施家大儿媳朱芳华一踏进公公的温柔窝里,便恢复了一些气色,她特意用刨花水抿了头皮,摘去黑纱,只着一件素色旗袍。碰见一位五十上下的妇人,穿质地颇好的短夹袄,正坐在门前剥豆夹。
“小姐,找谁?”
那妇人一头花白的发在枯淡的光线下了无生气,脸上还维持着一种仅接待不速之客用的客气。
“上官小姐在家么?”朱芳华哑着嗓子问道。
“她出去工作了,很晚才回来,有什么要交代的事,我替您转达?”妇人仍是好脾气地应对。
朱芳华在心里悄悄叹了一口气,将东西递给妇人:“这个东西,有人托我来交给她的。”
“是什么呀?”妇人接过,提了一下,满脸的好奇,“还锁上了,钥匙呢?”
“东西就放在她那里,打不打开都不重要。”
朱芳华看着妇人已拿在手里的藤箱,突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