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天之前,邢志刚便已有些沉不住气,他无法直视米露露那张鲁钝美艳的面孔,更不能多听一次燕姐的声音,这两个女人本是他的财富,可不晓得为什么,他如今有种欲将她们捏在手心揉碎的冲动。
“反正事情讲得很清楚了,小胡蝶应该能找着,但是死是活难讲。你也不用为难我和露露,我们都很苦的,只有让男人欺负的份儿,不过到头来大家都难过,又何苦来?”
这番话,燕姐已是出口了七八遍,话中有话,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是不敢动燕姐,只是隐约有些不忍,小胡蝶那张细眉细眼的粉脸已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均是嘴角挂血,还笑嘻嘻的,伸出一只白惨惨的手来抚摸他的头顶,嗲兮兮道:“你能放过我吗?”
放过她?
邢志刚冷笑,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秦爷与他喝酒的辰光曾经讲过一句话:“那些把得寸进尺看做理所当然的人,一定要赶尽杀绝。”他不想对谁赶尽杀绝,却可以在必要时刻用“赶尽杀绝”来保命。
“小胡蝶……”他低声喃喃道,手上的雪茄正发出浓烈的香气,令他在迷思里愈陷愈深,正在这时却听闻两下轻巧的敲门声。
“进来。”
旭仔打开一条宽一些的门缝,踏进一只脚来,低声通报:“秦爷来了。”
他头皮瞬间发麻,却只得挣扎着坐起身子,秦爷已大步流星走进来,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先行在房内扫了一圈,笑道:“怎么这么暗?”
邢志刚方嗅到自己衬衫上那股子酒味儿,他尴尬地拿起桌上的酒瓶,想找个干净的杯子斟上,对方却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什么都不用讲了,人,我也在找,找得到,大家都好,找不到,你晓得什么后果。”沙发在秦爷屁股底下发出尖叫。
“找不到也没办法的,顶多拿我的命去抵了咯。”燕姐不知何时已走到门口,声音从门缝里钻进来,竟是斩钉截铁的气势。
秦爷站起来,径自将门打开。燕姐穿了一身纯黑洋装,扣了金百合胸针,高跟鞋跟像要在地面上戳出洞来。不知为什么,邢志刚居然偷偷松了口气,惊觉自己确是离不开她的。
“你当你的命值这个价?”秦爷果然语气缓和不少。她便是有这个本事,无论韶华去留,都有办法让男人安定。
“我知道自己不值,但事情已经出了,拿谁出气都不是办法,只能用别的法子来弥补。”
“还有什么法子?”秦爷追问的口吻不抱一丝希望,邢志刚亦只黑着脸,不出一声。
燕姐整了整羊绒紧身裙微微凸起的小腹部分,走到邢志刚跟前,自皮包里取出一管口红,在桌上写下三个字,遂转身离去。
秦爷探身一看,笑了。
倘若上海滩还有人能不经施常云本人同意,自由出入看守所强行“探望”他,那便只有秦亚哲了。除上庭之外,施常云平时都很闲,他也晓得,案子会一拖再拖,直拖到众人将他完全遗忘,终有一日,《申报》记者和那古怪的女人都会弃他而去……
怎样才能不被他们抛弃呢?
施常云一连几天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面对洪帮的二当家竟有些心不在焉。
“你若把那东西给我,我想办法把你弄出去,你放心,必定比你爹砸钱的法子有用。”秦爷谈条件素来是开门见山,于他来讲,那不是与对方商量,而是决定抑或命令。可他忽略了,如今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极可能判死刑的重犯,对于没有未来的人来讲,跟他谈条件往往是徒劳。
“秦爷跟一个死人要东西可是说笑了,反正我是没什么能给您的。”
“施少,我晓得你现在是身无旁挂,但人再无旁挂,也有弱点,所以把东西交给我,你身上罪孽还轻一些。”秦爷破天荒地讲话绕了些弯子。
施常云抬头看了一下墙角结网的蜘蛛,喃喃道:“这么说你也不知道小胡蝶的下落……”
“是。”秦爷点头道,“我们都找不到小胡蝶。”
“那就继续去找,不要想从我这里拿到一丁点儿好处。”施常云冷笑,“秦亚哲,别人当你是二当家,我还不晓得你什么货色?事体已经是这样了,何不让大家都安生一点?”
秦爷的脸已灰重如灌了铅,只是身板纹丝不动。
“怎么?想杀我?杀呀!我的命早该没了。或者……要让我尝点儿苦头?那也成啊!我施二少没吃过什么苦头,死前受点儿磨难也是应该,对不对?”
“不要嘴硬!”秦爷站起身来,他觉得施二少已经疯了,心里有些埋怨燕姐的主意,尤其背后还响起一连串错乱的胡话:“来杀我呀!快来呀!再不杀可就来不及了,因为我快被拉出去毙了!啊哈哈哈……”
唐晖坐在休息室里,看眼前的美人儿对镜化妆。
美人儿手持眉笔,已描画了有半个钟头,画了擦,擦了画,光秃的眉宇上有些红了,她再用指尖揉一下,将皮肤下的血液化开一块,然后再画。因辰光太长,她偶尔从镜子里对他微笑一下,似歉意,又似蜜意。她头发已梳得油亮,做头师傅用挑子在脑后拉出蓬松的卷花儿来,恰巧碰住一丁点儿旗袍硬领,两只吊坠耳环系不起眼的珍珠,戴在她耳垂上却光彩照人。你看不出她的年纪来,只觉两只颧骨是三十岁的,唇又是十七八的,趿着绣花布拖鞋的两只脚透露着二十出头的风情,脖颈因被硬领围住,无法作证,然而她时时转一下面颊,检查粉施得是否匀称,那一回首,一勾头,竟又有些四十岁的沧桑。
倘若换了杜春晓在场,必然能识破她到底几岁吧!
他一动不动,脑子里却已转到“云深不知处”了,她千万不能对他笑,一笑便似凶器,将他的心脏戳到阵阵刺痛。从前不曾有这样的女子,会让他无故痛楚,总觉得能看着她,已是损了她,倘若碰了,不定会有怎样的毁灭!
“你要吃茶,还是咖啡?昨儿有人送了一点过来,巴西咖啡豆。”上官珏儿对他翻江倒海的内里浑然不觉,抑或是习惯了,于是视而不见,只温温笑着。
他摇摇头,喉咙其实是干的,但又怕饮茶饮到失态,还是作罢。
“小顾,去把红茶拿过来,我们要喝一点。”
她不理他的反应,放下眉笔,拢了拢头发;他这才发现她已上妆完毕,两道眉又弯又细,对称得恍若天生。小报上传上官珏儿化妆要费四五个小时,大半便费在那眉眼上了。
于是二人吃了一点茶,唐晖把杯子里的柠檬片嚼在嘴里,她看到,皱眉道:“你还真不怕酸。”
他忙不迭咽下,神情即刻窘迫起来:“已经养成习惯了。”
“这么说,你家里必是有钱的吧?”她讪讪笑道。
他不答,只喝了一口茶,清香的茶水在嘴里荡漾,因孤儿身份终令他难以启齿。
“怎么?有心事?”
总是她在问,他却句句无法给出答案,这大抵便是面对心爱的女人时无法从容的表现。他瞬间有些恨自己不够坦荡,只得垂下头,勉强道:“没……只是最近有个朋友失踪了,到处找不到。”
她往腕上喷了一些香水,端详镜中已变得有些虚幻的容颜:“也不要太担心了,若烦出病来,谁给我写《香雪海》的报道呢?”
“上官小姐过奖了,那么多人写,自然不在乎少我一个。”
“不,你写得好,我放心。”
这一句讲出口,他情绪反而有些失落,因知道她已觉察了他的情意,于是便加以利用。可他又无从指责这行为,她本身便是个戏子,要靠利用别人及被人利用来讨生活的。
“再说——”她往脸上扫了最后一层脂粉,淡淡道,“若失踪的是你的女人,就等在原地好了,她若觉得还是你好,自会回来。”
他似被闪电击中,一时间竟失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