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1月11号,早上我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纹,拿出王红民和林小峰的手机,用王红民的手机打通报警电话后,打开林小峰的手机,播了那段录音。随后我去了绍市服务区,把汽修店放着的县局别克开回来,下高速时用的是丰田车的通行证。
为什么事后调查高速通行证时,工商所的别克通行证没下高速,而且全省高速并没发生过谎称通行证丢失的情况?
因为工商所的别克车下高速,用的是县局别克车的通行证。县局别克车下高速,用的是丰田车的通行证。而这辆无论谁都不会想到和案子有关的丰田车,此时此刻还停在高速上,我把它停在了奉化服务区。
我原本准备等过完年,彻底风平浪静后,再回去把它开出来,到时谎称丢了通行证下高速。反正车主是个企业老板,有好几部车,我借了他的车后,他不会催要的。
1月11日,我拨打了绑架电话,里面威胁的杀人时间故意定在了1月12号晚上,因为我知道这个电话过后,当天上面就会派专案组到县里,安排人质的解救工作。如果第二天过去后,人质还没发现下落,第三天或更晚,发现人质都死了,那么救援失败的责任就要专案组背了。此后警方就会开始侦办这次命案,迫于救援失败的问责压力,专案组必然希望尽快破案。利用专案组的破案心理,在恰当的时候,把林小峰犯罪的线索一个个展现出来,想必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可是运气不是太好,出了点意外,1月11号我刚打了绑架电话,谁知道当天尸体就被发现了,而且是在专案组赶到县里之前。如此一来,专案组没有责任了,急于破案的压力就不存在了。
当搜查工作开始两天后,搜查队还没找到朱梦羽的尸体,老大觉得现场搜不到其他东西了,准备放弃,这时我着急了,建议继续搜查,并且刻意重新安排搜查的方向,很快就让搜查队找到了朱梦羽的尸体。
看到她的包里被翻动过,唯独少了手机,此时大家肯定会觉得手机里有线索。
第二天,我故意和搜查队员一起在旁小便,于是很“意外”地找到了那只手机。
朱梦羽手机里的视频是我用电脑传进去的,为避免被技术人员发现文件的建立日期,我把手机弄坏,把视频备份到存储卡内,等着专案组看到。
在没有这段视频前,尽管现场留下的脚印与林小峰基本符合,扭断脖子的杀人手法也符合林小峰当过兵的经历,可是大多数人仅是有点怀疑,并不是确信是他干的。
当视频一露面,当大家发现去年的毒杀案是林小峰干的,于是,惯性思维,自然而然就会认定这次案子的凶手也是他。
为了充分完成证据链,我在工商所检查时,故意在林小峰的抽屉里留下了那个只有他指纹的药瓶,等着过几天专案组的人亲自发现。
与此同时,我抽出时间,晚上再次来到水库旁,将林小峰钱包里的合家照、他的手机以及王红民的手机,放在地上。这几项东西都只带了林小峰自己的指纹,我一怕天气下雨会冲坏指纹,二怕有人经过看到手机会拿走,所以故意盖上石头,不让人发现,只等着专案组过来。
另一处林小峰侧面帮到我的地方就是他的个性了,他性格内向,这点很容易让人把他跟极端犯罪者联系到一起。
自从去年国庆期间我找过林小峰后,我一直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包括他的网上的个性签名。我反复告诫过他,决不能把我们的事告诉任何人,包括他老婆。
他把柄在我手上,却又不能向旁人吐露心声,想必他日夜活在恐惧和不安中。于是他在网上的微博和签名里,暗暗表达了这样一种情绪。我觉得这简直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当专案组调查他时,发现他前几个月的异常,更会认定他早就在策划这起谋杀案了。
自此以后,林小峰犯罪的证据链已经充分,唯独犯罪动机和犯罪过程不清晰,导致难以快速结案,而且我看出老大对结案还在犹豫。
我需要尽快结案,需要尽快以林小峰是凶手,杀人后畏罪自杀结案。所以找到了马党培,告诉他必须赶在年前结案,这样过年期间可以活动一下,过年后事情也淡化了,到时问责程度一定低,甚至可以避免不被问责。
马党培经我的点拨,深表认同,快速开始活动,发动各种关系,希望专案组快点结案。
关于犯罪动机,大家普遍觉得不重要,凶手已死,真正的犯罪动机再也无法知道了。而犯罪过程模糊,我当然不能真的让专案组弄清楚,于是和马队商量各种可能,诱使他也认为别克车上了某辆大货车开走了。
不过这一切,在老大坚持没结案后,发现了别克车消失的秘密而彻底宣告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