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时分,正是这个城市最美妙的季节。春风煦暖,泥土芬芳。经过一两场细雨的滋润后,柔嫩的树芽纷纷从枯败已久的枝头钻将出来,给整个城市蒙上了一层如薄雾般朦胧,又如朝霞般蓬勃的醉人绿色。
或许这番美景就是“绿阳春餐厅”命名时所取的寓意所在。
阿华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家餐厅,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在乐台中间演奏的那个女孩。去年他的手下阿胜遭遇离奇车祸丧命,阿华曾循着线索一路追查到这里。当时他了解到阿胜死前对那个女孩有过冒犯,不过他想不出有谁会为这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出头呢?
后来他终于有了答案。
一个化名为杜明强的年轻人把女孩的照片推在他面前,并且托付他照顾这个女孩。
阿华对那个年轻人恨之入骨,但他却无法拒绝对方的要求。因为对方同时送来的还有一盘录音带,在那盘录音带中记载了阿华和龙宇集团副总蒙方亮的密谋过程。
因为邓骅的遇刺,龙宇集团一度陷入了内乱之中。两位副总林恒干和蒙方亮都想借机上位,获得对整个集团的掌控全。而阿华为了保全邓氏遗孤的权益,暗中篡合蒙方亮除掉了林恒干,随后又转手杀死蒙方亮,这番设计虽然瞒不过刑警队长罗飞的眼睛,但后者却无法找到关键的证据——那盘录音带。
阿华收下了录音带,同时也就收下了杜明强的托付。不管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怎样的过节,阿华一定要把这个托付完成。
受人之惠,忠人之事。这是阿华的处事准则,因为这个准则,他要帮助杜明强照顾那个叫做郑佳的女孩;同样也因为这个准则,他一定要杀死杜明强。
这两件事情在他看来一点都不矛盾。
所以他又一次来到了“绿阳春餐厅”。
阿华坐在餐厅中最不起眼的角落里。他没有点餐,只是要了一杯酒慢慢地喝着。当那音乐悠悠传来的时候,他知道了杜明强为什么会迷上这里。
这确实是个可以令人安静的地方,尤其对于那些内心并不安静的人。
曲声终了,女孩站起身来,向着乐台下款款地鞠了一躬。同时她睁开双眼,向着阿华所在的方向看过去。她的眼睛虽大但却黯然无光。
阿华知道女孩什么也看不见,他也知道对方并不是在寻找自己。他无动于衷地端坐着,玩弄着杯中的残酒。当女孩起步往后台走去的时候,他便一仰脖,将那杯残酒尽数倾入了口腹之中。
半个小时后,女孩出现在距离“绿阳春餐厅”不远的一家咖啡馆中。她坐在那个熟悉的位置上,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她的脚边趴着一只乖巧可爱的导盲犬,那是她最亲密的伙伴“牛牛”。
几个月来,女孩和她的伙伴已经习惯了这种没有希望的等待。不过她还是每天都来坐一会儿,她相信有一天那个人终将出现,如此突然,就像他离去的时候一样。
女孩静静地呆了片刻,用耳朵观察着咖啡馆内的人来人往,忽然,她的神情变得专注起来,因为她听见有人正向着自己所在的方向走来,而且从步伐的节奏和力度来看,对方无疑是个年轻的男子。
女孩的心一阵急跳,但很快又在失望中复归平静,因为牛牛忽地立起了身,喉咙中发出“呜呜”地闷哼声,像是要给主人一些警告似的。
那肯定不是他了,牛牛早已熟悉了他的气味,见到他只会欢快地摇起尾巴。女孩告诉自己。在失望的同时,她也露出了困惑和警觉的神色。
“你好。”来人已率先打起了招呼。那声音听起来似曾相识,女孩略一凝思便有了些回忆。
“是你?”女孩皱了皱眉头,她俯下身轻轻地在牛牛脑袋上抚摸额几下,牛牛重新卧倒在她的脚下,不过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看着那不速来客。
“我叫阿华,我们见过一次面。”来人暗暗惊叹于女孩过人的记忆力,然后又解释道,“不过我不是因为上次那件事来的。”
女孩轻轻地“哦”了一声,神色略微放松了一些。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阿华看着女孩问道,得到对方点头许可之后,他在女孩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找我有事?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女孩心中仍有很多疑惑。
“有人让我到这儿找你。”
“是他?!”女孩急切而又惊讶地问道。
阿华淡淡地回答:“是他。”
虽然两人都没有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但女孩无疑已经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在最初的激动平息之后,她反而茫然愣住了。半晌,她才又喃喃地问道:“他现在在哪里?”
对方给出了一个不算回答的回答:“他不希望你了解得太多。”
女孩露出一丝苦笑:自己了解得过多了吗?自己不知道那个人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自己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多大岁数;自己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长相,这难道也算是了解得太多吗?
可自己为何又如此的在意他?或许就像那个怪人说过的,一切都是“宿命”?然而就在自己最相信那段宿命的时候,他又为何突然间消失无踪?
女孩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却被阿华轻轻松松的一句话便全部堵了回去。不过那句话也并非全无信息,至少女孩现在知道那个人安全无恙,并且对方仍然在关心着自己。
想到这一层女孩便释然了许多,她转过了话题的方向:“那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呢?”
阿华没有直接回答,他反问道:“他说过要照顾你,帮你治好眼睛,是吗?”
女孩犹豫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他来不了了——所以他托我帮他完成这些事情,完成对你的承诺。”
“来不了了……”女孩慢慢品味着这几个字的含义,轻问,“是暂时来不了了,还是别的什么?”
阿华相信那个人永远也不会来了,因为那人已经成了自己的瓮中之鳖,他又怎能允许对方再继续活下去呢?不过看着面前的女孩,阿华却没有勇气把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在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含糊地敷衍说:“我不知道。”
女孩垂下了头,不再说话。直到她又听见了阿华的声音。
“我需要你的身份证。”
“嗯?”女孩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搞得有些莫名其妙。
“前一阵我一直在联系美国的眼科专家,现在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等你去美国做手术。”阿华解释说,“这两天我会帮你办理护照和签证,所以你暂时得把身份证交给我。”
女孩点头表示理解,她掏出钱包把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阿华接过身份证的时候笑了笑,因为对方如此爽快的举动无疑在传递着一种信任感,他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当然,这信任感很大一部分该是来源于另外一个男人打下的基础吧。想到这里,阿华不免多打量了那个女孩几眼。
在他面前是一张秀丽清新的面庞,流淌着某种脱俗的气质。
阿华也见过很多美女,但那些女人和这个女孩相比显然缺少了某些很重要的东西。阿华不禁有些羡慕起那个家伙了。
在他们之间到底曾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呢?阿华看着女孩,饶有兴趣地转起了脑筋。不过他的脸上仍是一副漠然平淡的表情。
他不喜欢流露出自己的任何情感,这已成为他多年来难以改变的习惯。
与女孩分别之后,阿华开车来到了市中心的凯旋门大酒店。这是省城首家五星级的宾馆,同时也是龙宇集团旗下的产业。阿华在酒店的最高层有个专用包房,不过他没有直接去房间,而是先来到二楼的桑拿部,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然后在桑拿包间内小憩起来。
片刻后,一个服务生轻轻推门进了包间,必恭必敬地鞠了个躬道:“华哥,您来了。”
阿华半闭着眼睛“嗯”了一声。
“叫个小妹来给您按按吗?”服务生又谄笑着问道,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他便一转身又别了出去。
这个桑拿部是阿华经常光顾的地方,所以服务生也早已摸清了他的口味。片刻后,他便带着一个妖冶的女子来到了包间内。
“华哥,您看这个小妹行吗?”
出乎他的意料,阿华盯着那女子看了半天,最后却摇了摇头。
“那我给您换一个。”服务生赶紧把那女子领出包间,又去叫了另一个美女进来。
这女子长腿细腰,发髻高盘,俨然带着种贵族般的冷艳气质。
可阿华却仍不满意似的,他沉吟了一会,对那服务生说道:“这样吧,你多叫几个进来,我比较比较。”
“明白!”服务生一猫腰折了出去。既然华哥发话说多叫几个,他怎敢怠慢?当服务生再次回来的时候,身后呼啦拉跟着一群女孩,几乎挤满了整个房间。
“华哥,您看看,有合适的吗?”服务生小心翼翼地问道,同时心中暗自打鼓,不知华哥今天为何会如此挑剔?
阿华的目光在佳丽群中来回扫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包间角落里。那儿站着一个女孩,她的个子不高,甚至是有些瘦弱,当其她女孩都在争先恐后展示自己的风韵时,她却一动不动地站着,神态安静。
阿华重那个女孩指了指:“她。”
服务生顺着阿华的指向走到女孩面前,求证似地问道:“她吗?”
阿华点点头。
“华哥今天想换口味啦?”服务生调笑着把女孩往阿华面前推了推:“去吧。华哥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
女孩低头叫了声“华哥”,同时用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而其她女孩和那服务生则识趣地离开了包间。
阿华细细地打量着她,虽是风尘中的女子,但眉眼间倒确有几分清丽的气质。
“你叫什么名字?”他淡淡地问了句。
“明明。”女孩一边回答一边坐到了床头,柔软的双手轻轻按在了阿华的胸膛上,“华哥累一天了吧?好好放松一下。”
阿华闭上眼睛,随着那双细嫩的小手在他的胸前游走,他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一段段优美柔和的乐曲声……
或许是明明的服务过于完美,阿华这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当他在宾馆包房内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早已大亮。他下床拉开窗帘,让早春煦暖的阳光照射进来,给人带来一种懒洋洋的快感。
看看时间,已经是上午九点十五分,阿华知道自己不能享受太久,他还得赶到龙宇大厦,为今天下午即将举行的一场土地拍卖会做准备。
自从除掉了林恒干和蒙方亮之后,龙宇集团的权势便都集中在阿华一人手里。虽然他自己并不贪恋这些身外之物,但邓骅的妻儿尚且孤弱,还不能全面接管集团的事物,所以阿华必须要肩负起多重的职责。
近期地产市场的前景一片看好,也引来了众多的投资者。下午要拍卖的地皮位于新城开发区,升值潜力巨大。如果能把这块地搞到手,至少可以保证龙宇集团五年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项目让邓氏妻儿参与进来,培养起终于他们的新势力,自己也就可以安心地卸下重担,一遂邓总的遗愿。
所以阿华对这次拍卖势在必得,而且他也充满了信心,毕竟以龙宇集团的实力,在省内有谁能够抗衡呢?只是集团内部刚刚经历过剧烈的动荡,这或许会给某些窥伺者以可乘之机。
正踯躅之间,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阿华从床头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却是一个熟悉的号码。
阿华接通了手机:“喂,龙哥?”
这个叫龙哥的人物曾是集团副总林恒干的心腹。邓骅死后,他本想随着林恒干的势力一举上位,但怎料林恒干却毙命于龙宇大厦之中。龙哥便也随之落寞,此刻他突然打电话过来,阿华隐隐觉得未必有什么好事。
“呵呵,阿华啊。”龙哥在电话那头显出很熟络的语气,“有些日子没见了,想哥哥没有?”
“呵。”阿华也略略陪了声笑,随后又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请你吃个饭,旺海酒楼。赶紧过来吧。”
“现在?”
“是啊,我已经在等你啦,不见不散。”
“现在恐怕不行,下午有块地要招标……”
“我知道。”龙哥打断了阿华的话头,笑道,“你以为我找你干吗?就是要商量商量招标的事情!”
阿华一怔,暗想:这招标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这话虽然没有直说出来,但龙哥却像猜到了似的,反而先一步开口堵住了他:“怎么了,阿华?是不是林总死了,哥哥在龙宇集团就连说话的作用都没有了?”
对方这句话撂出来阿华便不好再说什么了。本来林恒干的死在双方心中就留下了芥蒂,现在大局初定,阿华并不想再掀起什么波澜。进一步考虑,既然龙哥已经说明是要谈招标的事情,就不妨过去看看,不管是好事坏事,至少心里有个准备。
想到这里,阿华便“嘿”了一声道:“龙哥这是说的哪家话?我马上就过来。”
挂断电话,阿华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下楼开车,直奔旺海酒楼而去。半个小时后抵达目的地,远远就看见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正站在酒楼门口东张西望的,此人正是龙哥。
阿华停好车走上前去,冲龙哥打了个招呼。
“这么快就到了,够爽快!”龙哥拍了拍阿华的肩膀,“走,到三楼,我已经定好包间了。”
阿华淡淡一笑,随着龙哥进酒店向着楼上走去。到了三楼刚一拐过楼梯口,忽听得犬声大吠,同时一条黑背大狼狗从楼道角落里蹿出来,气势汹汹地直扑向二人。
龙哥吓了一跳,往后连退好几步。阿华则立刻绷起了身形,做好迎击的准备。眼看那狼狗就要扑到阿华的身上了,却听得有人大喝了一声:“刀疤,回来!”
那狼狗甚是听话,立刻调转头向着发话人奔去。他的主人上一步抓住了狼狗的项圈,顺势在它的脖颈处揉了两把。大狼狗立刻尾巴乱摇,显得与那人亲热无比。
“哎呀,孔老板啊,你养的这条大狗,真要把人吓出心脏病来。”龙哥拍拍自己的心口,咋呼呼地说道。
“畜生不懂事,两位不要见怪。来,里面坐吧。”被称为“孔老板”的人招着手说道,此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瘦瘦的脸上立着副鹰勾鼻子,眼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孔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在相互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孔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做孔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孔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弯勾鼻子。他还知道:这个孔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孔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孔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孔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孔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孔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孔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孔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孔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孔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只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孔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孔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孔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孔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孔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孔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两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孔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地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十好几万呢。”
孔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孔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作僵在了半途,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地看着孔德森。
孔德森倒也不再谦辞,一摆手道:“那就由我来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菜单,转而把自己手里拿着的点菜用的纸笔交给了孔德森。孔德森向着两位客人解释道:“他们都知道我的习惯。我点菜从来不看菜单,只是写几个想吃的菜,交给后厨去做就行。”
一边说一边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他写得很快,不一会就把下好的单子交还给小弟,嘱咐道:“让后厨抓紧做,快点上菜。”
小弟利落地回了句:“明白。”
孔德森又拍拍刀疤:“你也跟着出去吧,我和两位贵客要吃饭了。”他的语气极为温柔,就像在娇哄自己的爱子一般。
刀疤“呜”了一声,摇着尾巴站起来,乖乖地跟在了小弟身边。小弟亦不再停留,一手攥着下菜单,一手提着刀疤的项圈,领着那大狼狗出门往后厨而去。
片刻后便有服务生把四碟冷菜摆了上来,另有小弟给三位大哥斟上美酒。只是先前去下单子的那个领头小弟却迟迟未回,想必是在后厨盯工吧。
孔德森率先端起了酒杯:“感谢两位兄弟光临,别的先不说,这杯酒我敬二位,干了!”言罢便一饮而尽。龙哥道了句:“谢谢孔老板!”跟着把杯中酒喝完。阿华也端起了自己面前的杯子,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酒倒也喝得爽快。
立刻便有小弟上前续了酒,孔德森毫不停歇,紧接着又举起了第二杯。按照酒场惯例,这第二杯酒主人就该提起些话题了。
“这些年大家都在省城,走动的却不多。所以今天我特意摆下这桌酒,请两位兄弟过来聚聚。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两位兄弟多联系联系,以后相互间好有个照应。”说完这番话之后,他一仰脖子,将这第二杯酒又倒入了腹中。
龙哥也随着喝完第二杯酒,表态道:“说的是啊。大家都在一路打拼,不靠兄弟靠什么?说句俗的,团结起来力量大嘛!”
阿华只是跟着喝酒,却依旧沉默不语。孔德森见气氛有些冷,便放下酒杯,干脆直愣愣地把话向着对方抛了过去:“阿华兄弟,你觉得呢?”
阿华把空杯子捏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终于开口道:“相互照应当然是好。孔老板年纪比我们俩都大,可得好好提携提携我们这两个小兄弟。”
龙哥一听这话如此靠谱,不禁脸色一喜,满口打起了包票:“那是一定的,孔老板请我们吃饭,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孔德森却听出阿华话里有话,他只是例行公事般微微一笑,等待对方的下文。
果然,龙哥话音刚落,阿华便又继续说道:“今天下午龙宇集团会拍下新城的那块地皮。等地皮到手之后,在工程运作方面,还请孔老板多多指教。毕竟小弟刚刚接受公司的运作,好多事情都还缺些经验。”
孔德森舔了舔嘴唇,陷入了沉默之中,龙哥的笑容更是僵在了脸上。本来这次他们把阿华约来,正是要洽谈下午那块地皮的事宜。没想到阿华不等他们提出来,便抢先一步展现出对那块地皮志在必得的气势。这一下就反客为主,反倒让孔德森不好开口了。
一片寂静中,龙哥跳出来打了个圆场:“哎呀,这件事一会再说。来,大家先把第三杯酒干了。孔老板,这杯该我们敬你。”
龙哥刚刚端起酒杯,孔德森却做了个“且慢”的手势。随即后者端起自己的那杯酒,沉吟着说道:“阿华果然是个直来直去的汉子……既然你提到了那块地,那就不妨把话敞开说吧。新城的这块地,你老哥我也想要。”
阿华端着酒杯迎上去:“那就等下午的拍卖会之后,我请孔老板喝酒,给老哥赔罪。”他说话的语气泰然自若,好像那块地已经划归在龙宇集团旗下一般。
孔德森一缩手,把酒杯撤了回来。他喟然轻叹了一声:“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集团一向财势旺盛,你们要想拿那块地,恐怕没人能拼得过你们。不过大家拼来拼去有什么好?到头来反倒便宜了外人。你如果信得过老哥,倒不如先听我说几句。”
阿华也将酒杯放下。这几个回合下来,他已隐隐占了些上风,现在既然对方要说话,不妨就静观其变。
孔德森斟酌了一会之后,又继续说道:“当年邓总在的时候,龙宇集团要拿地,我想省城没人敢说个不字。可现在邓总走了,形势难免就要复杂一些。东城的王麻子,郊区的彭大炮,还有市区,包括外埠的几个大老板,现在都对那块地虎视眈眈啊。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即便能拿到这块地,恐怕价格也未必能那么如意。”
阿华点点头,这话他倒也认同。邓骅死了之后,龙宇集团的威慑力已大不如前,而越多的人参与竞标,最后的价格肯定就越高。
见对方接受了自己的言论,孔德森的精神为之一振,趁热打铁抛出了自己的算盘:“如果我们两家联手起来,局面就大不一样了。”
阿华微微眯起眼睛:“怎么个联手法?”
孔德森迎着阿华的目光:“不瞒你说,这些天我已经把其他想要竞标的人都搞定了,今天下午,他们只是过去陪着玩一玩。现在就只剩下你我二人,如果我们都不往上抬,这块地的价格就高不了。”
阿华明白孔德森的意思,只是对方对于最关键的问题还没有说明。他不喜欢兜圈子,单刀直入地把这问题抛了出来:“既然我们都不喊价,那这块地到底给谁呢?”
孔德森笑了笑:“你刚才也说了,对工程建设方面没什么经验。既然如此,不如就把这块地先交给老哥。然后我们可以一起来做,到时候兄弟你的那一块,老哥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这一点我可以担保。”龙哥拍着胸脯说道,“孔老板做事情,该清楚的地方绝对不会含糊。”
“我的那一块……”阿华细细地品味了片刻,问:“你说的是我个人,还是龙宇集团?”
孔德森“嘿”了一声道:“这又有多大区别呢?照我说,龙宇集团不如就和我旗下的公司合并在一起,集团的资产就算作你们兄弟二人在我公司里的股份。”
这番话终于彻底暴露了孔德森的野心:他竟是要通过阿华和龙哥挖去龙宇集团的墙角,最终实现将龙宇集团一口吞并的目的。这个思路即便龙哥也是第一次获悉,他瞪着眼睛,喉头“咕”地一声,干咽下一大口唾沫。
对方的胃口实在太大,可开出的条件却又足够诱人!
阿华紧盯着眼前的那杯酒,良久不语。
孔德森再次举杯:“两位如果不嫌弃孔某无能,就喝了这第三杯酒吧!”说完便先干为敬。
龙哥端起自己的酒,转眼瞥见阿华仍一动未动,又犹犹豫豫地放了下来。
孔德森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毕竟此事干系太大,搁在谁眼前都很难立时决断。他也不催促,只是笑道:“看来阿华兄弟对我的诚意还是有所怀疑啊。没关系,没关系!”连说了两句“没关系”之后,他转过头看看身后的小弟:“你们去催催,酒都喝了好几杯了,热菜怎么还没上来?”
一个小弟小跑着出了包厢,没过半分钟便又折了回来,气喘吁吁地汇报:“孔总,大菜已经做好了,正往屋里端呢!”
孔德森点点头,那小弟又闪到了他的身后。就在这时,一股浓郁的香味悠悠地飘了过来。阿华一早起床还没有吃饭,闻到这股香味,腹中倒也是咕咕咕地食欲大起。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先前去下菜单的那个领头小弟碎跑着进入了包厢内。他两臂环抱,托着一个硕大的铜锅,阵阵香味正是从那铜锅中散发而至。
孔德森使了个眼色,领头小弟便将铜锅放在了阿华面前。却见里面满满一锅,炖的都是通红油亮的肉块。另有小弟上前拿起锅中的舀勺,给三位大哥的碗中各自盛上了一勺肉。
孔德森做了个“请”的手势:“吃吧,千万不用客气。”
龙哥早已被那肉香勾起了馋虫,他夹起一块肉送入口中,边吃边赞:“不错不错,孔老板手下,就是个厨子也非同凡响啊。”
孔德森也夹起一块肉品了几口,同时招呼阿华:“阿华兄弟,别愣着啊,这道菜可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为我准备的?那我倒要仔细尝尝。”见对方如此热情,阿华也不好太过冷漠,他夹起碗中肉,入口之前又不经意地问了句:“的确是很香啊,这是什么肉?”
孔德森双目一凛,道:“狗肉。”
阿华一愣:“狗肉?”
“阿华兄弟刚才不是说: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吗?所以我就让手下宰了刀疤,做成这锅狗肉,请阿华兄弟一饱口福!”孔德森用锐利的目光看着阿华的双眼,一字一句地说道。
龙哥听得瞪圆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然后他忙不迭地把口中还未嚼烂的肉通通吐了出来:“这……这是刀疤的肉?!孔老板,你,你这又何必?”
“在兄弟面前,一条狗算得了什么?”孔德森却把口中的狗肉畅快淋漓地吞入腹中,神色泰然自若。
阿华手里的筷子停在了空中,他看着眼前这个鹰勾鼻的男子,终于理解了邓骅为何会把此人列为自己的头号对手。如果说此前的交锋曾让阿华渐渐轻敌,此刻他的后背却实实在在地透出一阵彻骨的寒意。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个人,其手段之阴狠毒辣,简直是闻所未闻!
且不说此人只为了展示诚意,便把跟随自己多年的爱犬炖成了一锅狗肉,更加可怕的是:他只是通过一张菜单向属下传达了自己的命令,而看到的菜单小弟竟没有提出任何的疑异,可见此人平时言出必行,在众人面前早已积累下令人思之可怖的威严!
这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的凶狠之徒;这是一个为了利益,不惧割肉断骨的亡命之徒;这是一个赏罚分明,养着一帮死忠小弟的野心之徒!无论是谁和这样一个人为敌,都会是一件极为凶险的事情!
孔德森看出了阿华情绪上的变化,他给自己的杯子里再次斟满了白酒,举杯冲着两位来客敬了一圈,道:“怎么样?有了这锅狗肉下酒,两位应该不会再空端此杯了吧?”说完之后,他自己又是一干到底,同时用鹰一样的目光盯视着身旁二人。
那目光中透出巨大却又无形的压力。龙哥被这压力迫得几乎喘不过气息,终于,他端起自己的那杯酒慢慢地送到嘴边,一咬牙,咕噜一声喝了下去。然后他转过头来,和孔德森一起把目光集中在了阿华身上。
良久的沉默之后,阿华终于开口:“孔老板的盛情阿华心领了,但这锅狗肉,我确实是吃不起。”
孔德森终于等到最终的回复。这回复虽然让他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太出乎他的意料。长叹一声之后,他把手中的空杯子轻轻放回到桌面上,森然说道:“如果这锅狗肉你不愿吃的话,恐怕以后也就没有给你吃的菜了!”
“我明白。”阿华也不再多说什么,起身道了句,“告辞了。”说完之后也不等孔德森答复,竟自行离去了。
“这个……”龙哥被独自撂在桌上,显得颇为尴尬,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孔德森:“要不,我再去劝劝他?”
孔德森摆摆手:“不用了。”他又夹起一块狗肉,一边大嚼一边感慨着:“这么香的肉有人就是不吃,他自己要饿死,我能有什么办法?”
“他不吃我们吃!”龙哥宣誓般地大声说了句,然后他也夹起碗里的狗肉,无所顾忌地大吃起来。
当阿华走出旺海酒楼的时候正值中午,阳光明媚,暖风徐徐,可他却有一种被狂风骤雨重重包卷的压抑感觉。
即便已经有了种种不祥的预感,但这番狂风骤雨来势之快之猛,还是出乎了阿华的意料。
下午两点半,阿华带着他的团队来到了普兰会议中心一层大厅,新城那块地皮的拍卖会即将在这里进行。
孔德森正坐在拍卖席最中心的位置,他懒懒地叼着一颗烟,神态悠闲。而其他的与会者在进入现场之后,都会主动和孔德森打个招呼,大家相视一笑,很多事已心知肚明。
孔德森并没有说大话,他确实已经搞定了所有的竞拍者,那些人今天来到会场只不过是当一回陪衬。
“搞定”这两个字听起来简单,实际上却包涵着太大的学问。对不同的人需要有不同的手段,有时候玩的是“钱”,有时候玩的则是“命”。
当然也有一些人,不管你玩“钱”还是玩“命”都没有用,这个时候就没法玩了,只能硬碰硬的去拼,拼“实力”。
孔德森觉得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总能准确地判断出敌我双方的实力。所以他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拼,什么时候不能拼。
邓骅得势的时候,整个省城的人都在看着他,等着他与邓骅之间的龙争虎斗,但他却退却了。只要邓骅势力染指的范围,他从不去争,因为他知道自己并不具备那个实力。
很多人从此以为孔德森不过如此,不过这些人多年来积攒的认识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得到了彻底的扭转。
邓骅死了之后,孔德森便拿出了自己的全部实力,他相信在整个省城再没有人能拼得过自己。
确实,他的实力很快扫平了一切,现在能站在他面前的就只有龙宇集团,只有那个不肯吃“狗肉”的阿华。
当阿华走进拍卖厅的时候,孔德森特意起身向对方挥了挥手,他满脸笑意,像是在和最亲密的老朋友打着招呼。
阿华却只是略略点了点头,然后他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面无表情。他不喜欢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情绪,不管是真诚的还是虚伪的情绪,因为很多时候你精神上的弱点正是通过这些情绪传达给你的对手。
最重要的:是集中精神做好自己的事情。这是阿华此刻正在恪守的准则。而对于敌我之间的分析,他早在出发之前就已经深入地钻研透彻了。
“这次拍卖的地皮,总面积是60亩,合计4万平方米。按照2.0的规划容积率,这块地可以建造出来的商品房总面积为8万平方米。现在新城地区的商品房均价在3000元每平方米,建筑和其他成本1000元每平方米,所以我们花2000元每平方米楼面费用,理论上是个不陪不赚的局面。这样计算下来,这块地的最高价值为1.6亿元。
不过我们还要考虑新城地区房产价格的增量,根据我们的研究,该地区的房价两年后至少在4000元以上,这样这块地皮的最高价值可以达到2.4亿元。
这些都是透明的部分,大家都会算,而龙宇集团还有某些隐藏的优势。事实上,我们可以把容积率做到3.0,这上上下下的关系邓总当年早已捋平,所以我们可以建设的商品房面积其实是12万平方米,折合成土地价值是3.6亿,也就是说,3.6亿才是我们参与这次竞拍的价格红线。
考虑到孔德森也对这块地皮势在必得,所以我们在竞价的时候,还可以再突破一些。如果孔德森喊到3.6亿,我们可以喊4亿。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数字,很可能赚不到钱,但即是赔,也在龙宇集团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只要能打压住孔德森,这个险值得一冒。如果孔德森继续往上喊,我们就不要跟了,等着让这块地把他自己拖死吧。”
做出这番分析的龙宇集团首席工程咨询专家,阿华对他的眼力和计算精准度毫不怀疑。所以今天他来到拍卖现场根本就不用考虑孔德森想干什么,他只要按照专家制定的方针来运作,其他的事情随便孔德森怎么折腾。
孔德森还在有一口没一口地吸着香烟,不知他此刻又在想些什么?
下午三点,拍卖会正式开始。主持人先是宣读了竞拍者名单,然后又报出了竞拍低价1.2亿元,同时宣布启动竞价程序。
“1.25亿。”前排一个矮胖子最先举牌。不过随后就有人紧紧跟上:“1.28亿。”这次举牌的是个中年女子。
“1.3亿。”
“1.35亿。”
“1.4亿。”
……
举牌报价者络绎不绝,但报价的增幅却不大。阿华冷眼旁观,他知道这些举牌者只是在烘托气氛而已,他们根本不是真正的参与者。
真正的参与者除了自己,就只有那个坐在人群中吞云吐雾的孔德森。
当那些陪衬基本上都举了一圈价牌之后,孔德森终于开口了。
“1.8亿。”他报出了目前为止的全场最高价格。
现场像是得到了某种指令,喧嚣的竞价声骤然停歇下来。大家似乎都被这个价格镇住了,虽然谁都明白1.8亿还远远达不到竞价的上线。
“1.8亿第一次。”主持人开始报锤了。
孔德森悠悠地吐出一个烟圈,然后他转过头来看着角落里的阿华,他知道只有那个人还会继续往上抬价。
果然,阿华在主持人第二次报锤之前喊出了自己的价格。
“3亿!”
他的声音不大但却气势十足。现场立刻响起了一阵骚动,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向着阿华投射过去。他报的价格不仅大大超出了孔德森的报价,甚至已经超出了绝大部分人对于这块地皮的估值,怎能不让人惊叹三分?
而这也正是阿华想要营造的效果。他深信孔德森必将在竞拍价格上和自己纠察不休,既然如此,索性第一次便报出高价,在气势上先压住对方。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阿华转头看向孔德森,他的目光极为坚定,传递着一种人人都能读懂的强硬信号。
孔德森避开了阿华的视线,他把手里的烟蒂扔在地板上,用鞋底认真地踩了几下。
“3亿第一次。”主持人又开始报锤。
旁观者转移了焦点,他们纷纷看向孔德森,等待着他的反击。
阿华也在等待着,相信孔德森不会就此认怂,而且以此人的本事,他同样可以在这块地皮上盖起超出规划容积率的房子。所以3亿决不是他们这场争斗的终点。
“3亿第二次。”
孔德森却只是埋着头,他还在和那颗可怜的烟蒂较着劲。
有些沉不住气的人已经开始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这个不可一世的孔老板难道就这样被阿华一击拿下?
就连阿华自己也有些纳闷了。孔德森此刻的表现好像他才是个真正的陪衬,现场将要发生的状况根本和他毫无关系。
众人没有等到孔德森的反击,他们等来的是主持人一锤定音的喊声:“3亿,成交!”
拍卖席上一片茫然,所有的人都是摸不着头脑的困惑表情。他们想不通孔德森花了那么大的代价策划了这么一场拍卖会,难道就这样甘心给阿华做了件嫁衣?
这时孔德森终于抬起了头,他看着阿华笑了笑,送上了一个祝贺的手势。
对方的笑容并不是伪装出来的,阿华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可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而现场的形势也没有给他太多的思考时间,主持人已经在台上催促着:“请中标的龙宇集团过来签署相关文件。”
阿华等人起身向着主席台走去。在这个团队中有律师,有经济分析员,有理财师,个个都是顶尖的人才。
主持人摊开一叠文件,同时叮嘱道:“你们需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先缴纳百分之十的定金,否则拍卖的结果无效,认购资格顶替给现场第二高的出价者。”
没问题,阿华掏出钢笔开始签署那些文件,同时他吩咐身后的理财师:“给银行打电话约一下,我们明天过去转帐。”
理财师自觉地撤到一边去打电话。两分钟之后,阿华签完了文件,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张惊慌失措的脸。
理财师的电话捏在手上尚未挂断,他似乎费了很大的劲才艰难说道:“华哥……集团的帐户被……被冻结了!”
阿华蓦然一振,随即下意识抬头往拍卖席中心的位置看去。
孔德森依旧悠然自得地坐在那里,他又新点起了一颗香烟,嘴角正挑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当阿华火急火撩地赶到龙宇大厦之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大厦门口停着好几辆警车,身穿警察制服的人正走进走出的,把一台台电脑主机搬到警车上。
留守大厦的属下向阿华汇报了相关情况:这批警察大概是一个小时之前到的。他们对大厦的办公区域进行了清场,然后一部分人在清找集团的各种文件,另一部分人则开始搬运办公室里的电脑主机。
阿华在十八楼的总裁办公室里找到了带队的警官,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白净男子。在得知阿华的身份之后,男子掏出了警官证展示了一下,同时自报名号道:“我们是省城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龙宇集团涉嫌一系列的经济案件,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阿华当然不会和警方硬碰硬,他只好乖乖地跟着经侦大队的干警们回到了警局。不过他在应付审讯方面早已百炼成精了,不管警察提出什么问题,他都以刚刚接手集团事务为由,以一问三不知的态度泰然待之。
不过他内心深处却越来越感到惊骇,因为那些警察的提问条条都直指龙宇集团曾经的污点所在。这些污点如果被查实,整个集团都将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好在阿华以前一直是以保镖身份出现在邓骅身边,好多事情没有真凭实据倒也追究不到他的身上。
饶是如此,这一番半软半硬的审讯也持续了整整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阿华才获准离开经侦大队,同时被勒令禁止离埠,随时听候传唤。
与警方全力周旋了十多个小时,即便是阿华这样精力充沛的悍将也难免有些头晕脑胀。他直接打了辆出租车往凯旋门大酒店而去,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
谁知下了出租车一看,酒店前竟也停着警车,同时酒店大门口还被拉上了警戒线,酒店内的一些工作人员似被赶了出来,正站在警戒线外探头探脑地张望着。而警戒线内尚聚集着大批的住客,正在接受警察的盘问和搜查,半天才获许放行一个。
阿华心头禁不住一阵恼火。如果说龙宇集团本身历史就不干净,警察找上门来无话可说,这凯旋门大酒店可是邓骅生前特意注册在妻子名下的企业,除了有些灰色的经营项目之外,别的地方挑不出任何毛病来,现在警方居然把整个酒店都封闭了,他们的权力从何而来?
想到这些,阿华便理直气壮地走上前,直接跨过警戒线向酒店内闯去。
“站住!”一个警察马上过来把他拦住,“你干什么?”
“我是这里的负责人。”阿华冷冷地反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你是负责人?”警察上下打量了阿华几眼,态度变得温和了一些,然后自我介绍说,“我们是刑警队的,正在办案。”
刑警队?阿华心中更加塌实了。如果是酒店的灰色项目犯了事,那应该是治安大队的管辖,现在他面前却是刑警队的人马,那这个案子肯定和酒店本身没什么关系。难道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哪个不开眼的家伙在酒店客房里犯了案,以至于引来了这么多警察?看这架势,案子怕是不小呢。
正思忖间,酒店大堂内几个正在盘查住客的警察已循声往这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人身着便服,看起来当是带队的负责人了。
阿华看到那人时不禁愣了一下,而对方也有些意外似地,脱口道:“是你?”
原来那身穿便装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省城刑警队的队长罗飞。几个月前阿华设计杀死林蒙二人的时候曾和罗飞有过激烈的交锋,他的杀人手段虽然被罗飞识破,但因为韩灏的死亡,罗飞无法获得足以给阿华定罪的证据。所以此案一直还悬而未决,两人之间留着不小的梁子。
阿华刚刚松弛下来的神经又紧绷了起来,不过他表面仍然不动声色,反而迎上前两步主动握手道:“罗队长,你好。”
罗飞也场面化地应了声好,同时问道:“这里是你负责的?”在他身边一个略显文质的警察正对着阿华怒目而视,此人正是罗飞的助手尹剑,他对阿华逼死韩灏的往事一直耿耿于怀。
阿华点点头,反问:“出什么案子了?”
“贩毒。”罗飞简短地回答,“我们跟了一个星期了。”
阿华“哦”了一声。即使邓骅在世的时候,也已经好多年没有碰过毒品了,所以这样的案子肯定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在这里交易的?”他又问。
“对。”
“既然罗队长都出手了,那肯定是人赃俱获吧。”
“人是抓住了,但毒品还没有找到。”罗飞转头环顾了一下,“不过肯定就在这幢大厦里。”
阿华苦笑了一下,他总算明白警方为什么要把这座大厦封闭地严严实实,大动干戈。除非他们找到了被隐藏地毒品,否则酒店的戒严不会被解除的。
“希望你们快点完事。”阿华不得不提醒罗飞,“我们这里停业一天,那可是十多万的损失。”
“我们会尽力的——不多说了,我这里正紧张呢。”罗飞表达出告辞的意思。
阿华当然也没兴趣留下来看热闹,他无奈地摇摇头,转身走出了酒店。正想着再打个车回住处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叫他:“华哥!”
阿华转过头,却见一个瘦弱清秀的女孩站在不远处,正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因为衣着过于单薄,虽然在煦暖的早春,女孩仍然被冻得瑟瑟发抖。
“明明?”阿华认出女孩正是前天晚上给自己“服务”的那个小妹,“你在这儿干什么?穿的这么少。”
明明委屈地嘟起了嘴:“衣服都在酒店里呢……我也没别的地方去啊。”
阿华知道新来的小妹都是在酒店内集中住宿,若离开酒店倒的确是无家可归。他便有些心软,想了想道:“那你跟我一块走吧。”
“谢谢华哥!”明明的脸色立刻阴雨转晴,变得比六月天还要块。
阿华伸手拦了辆车,先把明明送到后座,自己正要跟上车时,忽听得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号码显示来电的是梦乡楼的大堂经理,梦乡楼同样是邓骅生前注册在妻子名下的餐饮企业,是整个省城屈指可数的几家高档酒楼之一。此刻酒店经理忽然打来电话,阿华料想怕是不会有什么好事。
果然,电话接通之后,听筒里传来焦急的声音:“华哥,你快过来看看吧,酒店出事了!”
“我马上就到。”阿华也不细问,直接挂断电话,同时把明明从出租车里拉了出来。
“哎,华哥……”明明的脸色“倏”地一下又变了回去,泪水在眼睛里打着转。
阿华掏出钱包,翻出两百块钱,然后又解下一串钥匙一股脑塞给明明:“城里水乡19号楼342,自己过去吧。”说完之后也不等明明反应,便自上车拉好车门,对那司机说道:“梦乡楼,越快越好!”
十五分钟后,阿华抵达了目的地。大堂经理早已在门口候了多时,这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叫做马亮,平时办事利落的很,若不是真的遇上棘手的事情,他也不致于急着向阿华求救。
阿华问了句:“什么情况?”脚步却不停,直接往酒楼内走去。马亮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的速度,一边跑一边说着:“早上一开门就来了一帮人,每人占了一张桌子,只点一瓶啤酒和一盘炒土豆丝……”
小伙子话还没有说完,阿华已经全明白了,因为那副场景已经清清楚楚地展示在他的面前:在酒楼的一层大厅内,每一张餐桌前都坐了一个年轻壮硕的男子,他们全都剃着锃亮的光头,正就着一盘土豆丝慢条斯理地喝着啤酒。
“华哥,你看他们这副架势,还有哪个客人敢进来?”马亮指着那些男子继续说道。且不说那一颗颗光头就让人看着发毛,不少男子还故意卷起袖管,露出胳膊上乌七八糟的刺青,一看就不是什么正路人色。而他们吃东西的速度则慢得惊人,每次只夹起一根土豆丝,照这速度,这盘菜直到晚上打烊也未必能吃完。
“谁是领头的?”阿华一边压低声音问道,一边凝起目光在这些人身上一一扫过。光头男子们也注意到了阿华,不过他们一言不发,只装作没看见似的。
马亮摇摇头,表示看不出来。
阿华略沉思了片刻,又低声吩咐马亮:“到后厨招呼一下,每桌给加一个菜,多找些服务员同时端上来,大声报我的名字,就说是我送的。”
马亮虽然想不明白此举的用意,但还是很干脆地应了声:“好勒。”不过刚刚迈出去一步,他又折回来问道:“加什么菜?”
“土豆丝!”阿华不假思索,“他们不就爱吃这个吗?”
马亮一溜小跑扎入了后厨,阿华则踱到了大厅前台,把身体半搭在台板上看着那些男子。众男子毫不在意,你看你的,他们是该吃吃,该喝喝,只是速度慢得像蜗牛,食口小得像蚂蚁。
过了大约有十分钟,马亮从后厨出来,凑到阿华身边道:“土豆丝都准备好了。”
阿华点点头:“上菜吧。”
马亮便扯起嗓门,像扩音喇叭似的:“上菜!”
随着这声呼喊,一溜服务员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后厨鱼贯而出,每人手里都端着一盘土豆丝。到了前厅之后,她们各自找好目标将那土豆丝送到了光头男子们桌前。同时大声报出了菜名:“素炒土豆丝,华哥送的,请慢用!”
这队伍足有大几十号人,前面尚是年轻的女服务员,后面连膀大腰圆的厨子也上场了,想是端菜的人不够,又得满足阿华“同时上菜”的要求,所以只好拉鸭子上架了。
这一番上菜气势恢弘,报菜名之声此起彼伏,短短十几秒钟之内,每个光头男子的面前统统又多出了一盘素炒土豆丝。
这个变故显然出乎光头男子们的意料,很多人脸上都现出茫然的神色,一时不知该如何应付。他们便下意识地转过脸去,目光齐聚向大厅东南方向四十八号桌上坐着的那名男子。
那男子也是二十来岁的年纪,右臂上纹了一株青松。唯有他目光不乱,点头向服务员道了声谢,然后拿起筷子,从新上的土豆丝中夹起一根送入了口中。
其他男子见状便稳住了心神,又像先前一样自斟自饮,只是他们现在夹菜的时候又多了一个选择,虽然菜品同样还是土豆丝。
阿华露出丝难以察觉的冷笑。他一转身从前台酒架上取下一瓶白酒,同时告诉马亮:“给我拿两个杯子来。”然后他便提着那瓶酒向着四十八号餐桌走去。
右臂纹青松的男子抬头瞥了阿华一眼,他看出对方正冲着自己而来,但他仍然不动声色,只是一根一根地夹着土豆丝。
阿华在那男子对面坐下,马亮紧跟着跑过来,把两只酒杯放在了餐桌上。
“这位兄弟怎么称呼?”阿华看着那男子问道。
男子终于放下手中的筷子,他毫不示弱地回视着阿华,片刻后才开口道:“贱命一条没什么称呼,兄弟们都叫我老五。”
阿华点点头,他打开那瓶白酒斟了满满两杯,自己端了一杯,把另一杯推到了老五面前:“啤酒对兄弟来说太淡了吧?我这店里别的不敢说,好酒有的是。来,我请你喝一杯。”
老五“嘿嘿”一笑:“我可是要天天来的,你请得起吗?”
“别人能请你喝多少天啤酒,我就能请你喝多少天白酒。”阿华把酒杯往前更推进了一步,话语中透出诱惑的意味,“兄弟,哪种酒好喝,选择一下吧。”
老五却变了脸色:“好不好喝是一回事,我愿不愿意喝又是一回事。华哥既然在旺海酒楼拒绝了孔老板的狗肉,为何还要拿这样无聊的选择来危难兄弟?难道我老五就长着一副见利忘义的面孔吗?”
听到对方的这番言辞,阿华神色一凛,目光中倒添了几分敬重的意味。沉吟片刻后,他端起自己身前那杯酒说道:“是兄弟我冒昧了,这杯酒我自罚。”言罢便一饮而尽。
老五的神色也缓和了一些,他回了句:“华哥言重了。”然后自己也喝了一杯,不过喝的仍是先前的啤酒。
既然谈不拢,阿华就不再多说什么,他拿起带过来的那瓶酒,离席而去。马亮紧跟着他,一路又回到了前台。
“亮子,打电话给豹头吧,让他把兄弟们都召集起来。”阿华把酒放回酒架,淡淡地说道。
马亮一听豹头的名字,两眼立刻发出了兴奋的光芒,他压低声音问道:“华哥,要开打吗?”
阿华点点头:“打,必须要打了!”
“就是得打!”马亮跃跃欲试,“这帮孙子,装逼也不选个地方。一会让他们把吃下去的土豆丝一根根全给我吐出来。”
阿华转头蛰了马亮一眼:“你想什么呢?人家正常吃饭,你打什么打?这要打了以后生意还能做吗?告诉豹头,让他把兄弟们都拉到皇宫夜总会,我在那里等着他们!”
“哦……”马亮也意识到自己的想法过于鲁莽,怯怯地瘪了瘪嘴。然后他便掏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往后厨方向走去。当呼叫被接通的时候,他回头远远地瞪了老五一眼,心中暗暗骂道:“孙子,你等着吧,早晚有你拉稀的那天!”
皇宫夜总会位于市中心的花园广场。此地据说在几百年前曾是某位皇帝南巡时的行宫所在。五年前市里开发了这块土地,搞成一个大型的花园式休闲娱乐广场。邓骅便买下了广场边最为上风上水的黄金地段,建起这座夜总会,命名为“皇宫”。
这家夜总会同样是挂名在邓骅妻子的旗下。看来即便在邓骅最为辉煌的时刻,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一身所处的危局。所以他在龙宇集团之外专门置办了三处实业留给妻儿,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
这三处实业正是凯旋门大酒店、梦乡楼以及皇宫夜总会。
邓骅当然不会让妻子真的去管理这三处实业,他把自己这些最保险的家底交给了一个最保险的人来看管,这个人正是阿华。
阿华对邓氏家族的忠心早已经历过十多年的风雨磨证,而且他还拥有完全能媲美于那颗忠心的胆识和才智。所以他在召集人马的时候,直接把地点定在了皇宫夜总会。
从昨天下午开始,接连不断的风雨暴潮一波又一波地吞噬着邓骅十多年来苦心打造的基业。这显然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敌人的攻势跨越了黑白两道,从每一个可能的角度侵袭而来。他们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把曾经属于邓骅的势力一举击得粉碎,然后从省城这个舞台上抹个干干净净。
看到梦乡楼里的那些光头男子之后,阿华就意识到凯旋门大酒店里发生的贩毒案绝不是什么巧合;更重要的是,阿华还知道皇宫夜总会也绝不会在这场风暴中独善其身。所以他很快下了决断:就把迎击敌人的战场选择在皇宫夜总会。现在离夜总会开门还有好几个小时,他手下的兄弟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
离开梦乡楼之后,阿华直接打车赶往了皇宫夜总会。在路上他已经电话通知了夜总会的经理严立,让他召集场子里所有的当班人员开会。
像严立、马亮这样的经理以前也都是跟着阿华打拼过的兄弟,做起事情来毫不含糊。当阿华来到皇宫夜总会的时候,严立已经集合好场子里所有的服务生和保安。一大群人在一楼大厅黑压压地站成一片,虽拥挤但却秩序井然,鸦雀无声。严立则站在这群人的最前头,他今年三十来岁,看起来比马亮要沉稳许多。
“给华哥问好!”看到阿华进来,严立扯起嗓子招呼了一句。他年纪虽然比阿华大,但因为地位上的差别,还是习惯以“华哥”称呼对方。
大厅内两三百号人便齐齐地大吼一声:“华哥好!”气势倒也惊人。
阿华顾不上搭理这些人,他冲着严立招招手,脚步丝毫不停。后者会意,一路紧跟着阿华来到了经理办公室。
阿华让严立关好门,然后正色问道:“这两天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情况?”
“没有啊。”严立下意识地答了一句,看到阿华神色郑重,又反问道,“华哥,咋了?”
阿华回答得很简略:“有人要来这里搞事。”
“谁的人?”
“南城的孔德森。”
“让他来。”严立有些不在乎似的,“我们还怕他了?”
“这次不是小事。”阿华把嗓子压得阴森森的,“对方是想要吃掉我们。”
严立的眼角抽动了一下,脸色也沉了下来。经营夜总会这样的场所,平日里小打小闹多得很,严立早就习以为常。这个帮那个派也好,打来打去也就是这点事,最后多半是双方大哥出面谈判,势力弱的赔点钱,息事宁人。所以他一开始听说孔德森的人要来也并不在意。可现在阿华说得明白,对方这次可是要玩大的,牵涉到两股势力间的火拼。严立在十年前曾经参与过这样的火拼,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双方都会有死伤,也免不了有人坐牢挨枪子,而失败一方的势力则会被彻底清除,弟兄们的境遇从此落魄悲惨。
片刻的沉默之后,严立眯着眼睛说道:“那我得去准备准备了。你别看下面人多,能派上用的也就三四十个,真要干起来,恐怕还得整点家伙!”
阿华却摇摇头:“不,你们千万别动手。”
严立眨眨眼睛,不明白阿华的意思。
“我们在自己的场子里,行事一定要非常谨慎。你告诉你的人,把眼睛都擦亮点,看到有进场子的生客,就一个跟一个的盯着。但是记住一条:不管对方怎么挑事,你们都不要动手。”
严立咂了咂嘴:“这样也不是办法吧?对方既然过来了,我们再怎么忍气吞声,他们终究还是要动手的。”
阿华拍了拍严立的肩膀:“这个你们不用管,今天你们的任务就是要受欺负。”
严立干咽了口唾沫,看起来非常不爽。
阿华并不理会他的情绪,继续往下说道:“就算对方动手了,你们也要至少忍受一分钟,同时在这一分钟的时间里,把其他无关的客人清出场——这个应该不难吧?”
严立撇撇嘴:“还用我们清?事情真的起来了,他们跑还来不及呢……”
“那就好。”阿华微微笑了笑,又道,“不过我要告诉你,有一些客人是不会走的,他们会和摄像头一起见证你们被欺辱的场景。等一分钟之后,对方的人会不小心误伤到他们,于是这些客人便会替你们出气。这时候你们可以上去拉拉偏架……”
严立的脑子略微一转便明白了这些“客人”的来历,他会意地笑了起来。
“打得差不多了,你就报警。那些‘客人’们肯定会在警察来之前跑得干干净净,但是那些来找事的家伙,一个也别放走,明白吗?”
“明白了。”不用阿华说得太细,严立已是心中通透,不过他还有些其他顾虑,于是又多问了一句,“华哥,你找来哪些‘客人’行不行啊,到时候可别压不住对方。”
“放心吧。”阿华看了看手表,“——他们应该一会就到,你先去把监控关了,别给警察落下口实。”
严立点点头,转身离开办公室,按照阿华的吩咐一一进行。他首先关闭了监控,然后给手下的服务生和保安开大会,交待了既定的事宜。这边会议刚刚开完,却听见入口处门帘一撩,一个留着长发的男子走了进来。
这男子看起来和严立差不多的年岁,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体型不壮但腰背挺直,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的头发又长又卷,还天然带着些暗黄的颜色,配着脸庞上那双外往凸起的眼睛,令人一看就印象深刻。
“豹头!”严立兴奋呼喊的同时抢上两步,和那男子来了个亲热的熊抱。
“好久没见,你小子又白了,活得挺滋润吧?”豹头在严立的背上拍了拍,紧跟着问了句:“华哥来了吗?”
“在屋里呢。”严立一边说,一边当先领路。此刻他的心彻底塌实下来了,也明白了阿华的信心所在:既然豹头到了现场,敢来搞事的人肯定讨不了好去。
从十年前开始,豹头就是邓骅麾下的头号打手。在省城黑道上,他多年来一直背负着“单挑无对手”的称号。而他的实力从发型上便可见一斑。
在黑道上充当打手的人一般都会剃个光头,这其实并不是在渲染武力,而是为了斗殴时的需要。在混乱的群殴中,最忌讳的就是被别人拽住了头发,那时候即使你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施展,难免被人打成个闷葫芦。但豹头却从不在意这个细节,他始终留着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而且他的这头长发在十多年的生涯从未被别人抓住过。
豹头在打斗上的惊人实力使得他多年来一直是邓氏集团解决暴力问题时的首选悍将。严立曾经也是和他一起并肩作战的兄弟,但现在两人各司所长,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见过面了。这次老朋友来到自己的地盘上,自然别有一番感慨。
不过现在并不是叙旧的时候,严立领着豹头急匆匆直往办公室而去。豹头显然也知道出事了,从露面开始神色就一直很郑重。
两人进屋之后,阿华把大致情况给豹头说了说,豹头一言不发地听完之后,对阿华道:“没问题,如果真有人敢上门闹事,我肯定让他们回不去。”
阿华放心地点点头,又问豹头:“你带来多少人?”
“二十八个,我没让他们进来,都是粗人。”
阿华“嗯”了一声,他想了一想,又吩咐严立:“你跟豹头一块去看看,不行的话给兄弟们置办几身衣服,有光头的带个发套,要不然太扎眼了。”
严立应了,和豹头一同往屋外走去,同时在心里暗暗佩服阿华想得周到。
等这一番安排完毕,天色已渐渐擦黑。眼看离夜总会营业的时间越来越近,各路人马都各就各位,在一片安静的气氛中等待着那场即将到来的风暴。
阿华、严立和豹头移步到了监控室中,他们将在这里掌控全局。
夜总会每天傍晚六点开始营业,到了五点四十左右,一个领班模样的年轻男子敲开了监控室的大门。小伙子先给几位大哥问了好,然后小心翼翼地看着严立:“严总,您出来一下。”
“我出去干什么?”严立颇不耐烦地责备道,“这里没外人,有事直说。”
领班便如实汇报:“严总,场子里的小妹,今天一个都没来……”
严立皱起眉头:“搞什么呢?月灵来了没有?”
领班摇摇头:“也没来。”
这个月灵正是皇宫夜总会里带小妹的妈咪,这样的人虽然地位不高,但在场子里的作用却是举足轻重。听说她也美来,严立知道有些不对劲了,他转过头来,忧虑地看了阿华一眼。
阿华却不看他,眼睛只盯着那个领班,面无表情地问道:“给她们打电话了吗?”
“打了,没人接。”领班一脸无奈。
“别用你的电话打,从下面找个人打。”阿华点着手指说,见小伙子还在发楞,他只好把话补充明白,“这么大的场子,我就不信没有服务生和小妹搞姘头的!”
“赶紧去!”见手下人不开窍,严立显得有些恼火,加重语气道,“电话打不通,今天你给老子当小白脸陪客人!”
领班连忙唯唯诺诺地退了出去,五六分钟后,他又急匆匆地赶回来:“华哥、严总,打听到了……”
“快说!”严立催促着。
“月灵被另外一个场子挖过去了,所有的小妹也都跟着她走了。”
“哪个场子?”严立有些火大。
“是个新开的场子,靠近南城了,叫什么广寒宫。”
严立和阿华对视了一眼,两人心中雪亮:这一定是孔德森的手笔。他们猜到了孔德森会对皇宫夜总会下手,但没想到是以这么一种方式。对方没费一兵一卒,但局面却令阿华等人尴尬无比,因为一个没有小妹的夜总会,简直就像没有美酒的饭店一样无聊之极。
“妈的,挖墙角,这也太不地道了吧!”严立恨恨地骂起了脏话,然后他咬着牙道,“华哥,这事不能客气,打上门吧。是他们先坏了规矩,打起来也是我们在理。”
“上门去打……”阿华沉吟着,“只怕对方早有准备了。”
“反正豹头都过来了,还怕什么!我把手下的弟兄也组织组织。今天不开张,把这帮贱人抢回来再说。”
阿华紧张地思考了一会,转过头征询豹头的意见:“你觉得呢?”
豹头却没有说话,神色有些尴尬似的。
“你怎么想的就怎么说。”阿华帮他宽了宽心,“如果你觉得没把握,我们就先稳一稳。”
豹头又沉默了一会,这才开口道:“华哥,你今天喊我过来,只是说帮阿立看场子的,事先可没说要去外面打。而且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太清楚……”
严立一听这话就有些急了:“别人都已经骑在我们头上撒尿了,这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阿华对豹头的话也有些诧异,他摇摇手,示意严立不要着急,然后看着豹头道:“豹头,我们有多少年的交情了?”
“十一年。”豹头不假思索地答道,看来这个数字在他心里记得非常清楚。
“那还有什么话不能直说的?”阿华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你那边是不是有什么事?”
豹头想想也敷衍不过去,便说道:“我知道广寒宫,那是龙哥新开的场子。”
“龙哥的场子?”严立一下子愣住了,他还不知道这里面的复杂关系。
阿华也略略有些意外,不过这其中的奥妙对他来说并不难解。随后他用两句简洁的话语把目前的形势又总结了一遍:“看来龙哥已经和孔德森勾搭在一起了,而孔德森的目标就是要吃掉我们。”
“我靠!”严立愤愤然啐了一口,不知是在唾骂龙哥还是在感慨局势的严峻。
既然已经开了口,豹头就不再遮遮掩掩的:“龙哥昨天来和我聊过。他说孔德森只是想和我们合作,合作大家都好,没必要打个你死我活。”
“合作,合作个屁!这不就是要咱们兄弟给那个姓孔的去当王八吗?”严立不可理喻地瞪着豹头,“你这脑子是咋地了?连这事都看不清楚?”
阿华却知道豹头未必是看不清楚,他眯起眼睛看着豹头,最后突然笑了。
“龙哥许了你什么?”阿华淡淡地问道,语气却令人无可回避。
豹头咬咬牙,心一横说出了实话:“龙哥新开的那个场子,就是要交给我的。”
严立的眼睛瞪成了黑仁大汤圆:“你小子……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这点好处就把你收买了?”
“是,就这一点好处。”话说到这个份上,豹头也无所谓了,他和严立对视着,“你当经理有五年了吧?我呢?一直在打打杀杀,我去年老婆刚生了孩子,你或许看不上这点好处,但我,我不能不看。”
这些话倒真把严立给噎住了,他和豹头当年都是一同拼过来的兄弟。后来自己接手了皇宫夜总会,小他们好几岁的马亮也管着个饭店。只有豹头一直还在当打手,这倒不是大家瞧不起他,只是他确实太能打了,谁都没想过要给他换个角色。怎料到此事却会成为豹头情绪上的爆发点。
阿华没有参与豹头和严立之间的争吵,他只是看着豹头。等对方说完那番话之后,他这才又苦笑着问道:“既然是这样,你今天干嘛还要来?”
豹头能和愤怒的严立对视,却不敢去面对阿华平淡的目光。他低下头道:“我豹头并不是无情无义的人,对不起华哥,对不起兄弟的事我不会做的。龙哥从场子里挖小妹,这件事我之前真的不知道……”
“你不用解释了,我明白。”阿华打断了豹头的话,“所以我喊你看场子你也来,你想当双面胶吗?两边都不得罪?”
豹头沉默不语。严立呼呼地喘着气,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良久之后,阿华默叹一声,说道:“这些年是我疏忽了,没有把你安排好。事情已经这样,我现在再想给你场子,也显得没意思了。这样吧——”阿华转头看看严立,“——你到财务室,提二十万现金过来。”
严立一愣,豹头更是连忙摆手:“华哥,这不是钱的事……”
“你以为我要用钱买回你的心?你错了——”阿华摇着头说道,“心变了,用多少钱能买回来?就算你现在同意留下来,我们还能是以前那样的兄弟吗?”
这番话似把豹头说得也有些心酸,他不安地叫了一声:“华哥……”
阿华略顿了顿,继续说道:“只是这江湖上的事情,是当不了双面胶的。你想夹在中间,就会被两边的力量一同碾碎。我们十一年的交情,加上我给你儿子的见面礼,一起算二十万,你把这钱带走,不要推辞。你的事业刚刚起步,那些小妹就算是严立对你的支持。以后我们之间一清二白,你好自为之吧。”
豹头这才听得明白。原来阿华是用这二十万买断了他们之间的交情,以后再要见面就是两个阵营的敌人,只能各卫其主,拼死相搏。他愣在了原地,无言以对。
“行了,今天就到这儿吧。严立,你把这件事情办好。”阿华交待完之后,便独自一人向着屋外走去。
“我已经三十多个小时没睡觉了。我太累了,我得休息一会。”这是他最后抛下的疲惫的话语。
当阿华走出皇宫夜总会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想到自己的车还停在龙宇大厦门口,他便打了辆的士先去取车。
因为龙宇集团的帐户已被警方冻结,所有的业务自然也就无法开展。平日里灯火辉煌的龙宇大厦现在已冷冷清清。阿华下了出租车之后,看着黑黝黝的楼体仰面长思。这座大厦里曾经集中了人人为之侧目的财富和权势,如今却摇摇欲覆,令他独立难支。
怆然之余,阿华的嘴角却又现出笑容,那是一丝如钢铁般坚硬的冷笑。他早年随着邓骅一路拼杀,什么样的惊涛骇浪没有见过?敌人虽然来势汹汹,但要想将他打垮,那还早着呢!
正如龙哥说的那样,阿华是一只狼,顽强、冷静、坚韧十足。你可以把他打得鲜血淋漓,但你永远无法夺去他的獠牙和利爪。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随时有可能一举爆发,咬中对方的致命咽喉。
现在这只狼需要找个地方休养生息。可是阿华把车打着之后,一时却不知该去往哪里。
他的身体很疲惫,可他的脑子却沉浸在忙乱的思绪中,无法停歇。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既能让他的身体放松,又能让他的思绪更为流畅地运转。
若在往常,他会毫不犹豫地前往凯旋门大酒店,享受那间属于他自己的高档包房,但现在酒店仍然处于戒严状态,今晚肯定是不能去了。
他也不想回家,像所有单身男人的独居所一样,那里又脏又乱,只会让他更加心烦。
阿华便没有急着离去,他摇下车窗,点起一根香烟慢慢地抽起来。当那烟蒂燃尽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
半个小时后,当阿华来到绿阳春餐厅的时候,女孩的小提琴演奏恰好刚刚开始。阿华仍然选择了那个偏僻的角落,他点了几个雅致的小菜,一边吃一边聆听优美的乐曲。
柔和的音符像流水般从耳膜处汩汩而入,然后又渗入血液的循环,向着全身的毛细终端浸满过去。一种难以描述的舒适感觉便随着这样的过程占领了听者的全部神经,令人再也顾不上去旁骛一切烦忧。阿华很开就迷上了这样的感觉,他将酒菜吃完之后,干脆闭起眼睛仰靠在座位上,就像漂浮在一片温暖的海洋之中。
他那烦乱的心跳也随之慢慢地平静下来。
阿华知道自己来对了地方,他也更加理解Eumenides为何也会迷上这里。
女孩的演奏渐渐接近尾声,但阿华却还未完全过瘾。他招手把服务生叫了过来。
“能不能让那个女孩多拉一会?”
服务生礼貌地回绝了他:“不行的,我们的乐师每天都有固定的演奏时间,您想听的话,可以明天再来。”
“请你帮我争取一下吧,我是她的朋友,昨天我们还在一块坐过。”阿华一边说,一边将一张百元的钞票塞进了服务生胸前的口袋,这个举动让后者无法再拒绝他的要求。
“我帮您问一问,请您稍等。”服务生说完便向着演奏台走去。女孩正在那里收拾乐具,服务生在她耳边口语了几句,女孩想了一会,不知回了句什么,服务生便又往阿华处折了回来。
“不好意思,因为下面还有别的演奏,所以我们的小提琴手不可能在继续下去。”服务生躬着腰对阿华说道,当失望的神色刚刚在后者面庞上浮起的时候,他却又微笑着话锋一转,“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跟着那女孩到后台,她愿意为您单独演奏几曲。”
阿华也笑了,他抽出两百块作为餐费压在桌子上,然后起身跟着女孩往后台走去。
“谢谢你。”赶上女孩的步伐之后,阿华由衷地说了句。
“你太客气了。”女孩轻声回复道,“你帮我安排了手术,我还不知道该如何报答。”
“我只是受人所托。”阿华如实说道。
“你是他的朋友吗?”
“不……不是。”
女孩微微张了张嘴,有些出乎意料的样子。
“我们……”阿华费力地解释着,“嗯,我们只是有一个交易。”
“交易?”女孩皱起眉头,愈发困惑了。
“就是我帮他完成一件事情,他也帮我完成一件事情。”
“哦?”女孩略略侧过脸庞,“那他帮你完成的那件事情很难吗?”
“那件事……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女孩露出笑容,似乎颇感欣慰。阿华心中一动,猜到了女孩所想。
那人用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来交还对自己的托付,说明自己在那个人心中也是同样重要吧?
从演奏区通往后台的路并不长,两人很快就走进了一间小屋中。
“这是我的休息室。”女孩介绍道,“请坐在墙边的沙发上吧。”
小屋不大,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只单人沙发,对面则是一套梳妆台,应该是女孩表演前化妆的地方。牛牛正趴在梳妆台下面等待着主人,此刻便兴高采烈地站起来,尾巴摇个不停。
阿华在沙发上坐好,女孩则摸索着坐到梳妆椅上,然后她把小提琴从箱子里拿出来,坐好了演奏的姿势。
“你想听什么曲子?”女孩问了一句。
因为对音乐并不了解,阿华只能无奈地答道:“我也不知道。”
女孩想了一会说:“那我给你拉一首《沉思》吧,这是他很喜欢的一首曲子。”
“他懂音乐吗?”阿华似乎想和那个人比较些什么。
“他很有天赋。”女孩说完这句话便屏住了呼吸,片刻后,她的右手轻轻一划,悠沉的乐曲声从琴弦下流淌出来。
阿华再次陷入那种被海水包围的感觉中,平静而又浩瀚的海水,带着舒适的暖意。他在海水中懒懒地睁开眼睛,看着那个女孩。
因为知道女孩看不见自己,所以阿华的目光可以无所顾忌的直盯在对方的脸庞上。
那是一张近乎完美的脸庞,洁白秀美,而紧闭着的双目则掩盖住了这面庞上唯一的缺陷。
如果那女孩再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该是一副多么绝伦的美景?阿华忍不住开始幻想对方睁开双眼之后的明眸善睐的样子,可他自己的视线却在这个过程中渐渐模糊起来……
于是他的整个人也变得恍恍惚惚的,压在心头的很多东西也随着意识一同消散,最后竟进入了一种完全虚无的境界。这样的情形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他忽然感觉到有一种奇怪的力量要把自己往海水深处拖拽时,他才猛地警醒过来。
“啊!”阿华情不自禁地惊叫了一声。
“你醒了?”女孩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阿华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原来是睡着了。他努力凝起散乱的眼神,看清楚拖拽自己的原来是牛牛:这个小家伙正咬着裤管和他较劲,像是要把他从沙发上拉下来一样。
阿华模仿女孩的动作,伸手想去摸摸牛牛的脑袋。牛牛却不领情,一扭身子向着主人那边跑去了。
“不好意思……”阿华尴尬地笑了笑,“我睡了多久?”
“有半个多小时吧。”
阿华深感丢人:“我这样的听众……真是差劲。”
女孩却对阿华说道:“不,你是一个合格的听众,完全和音乐融在了一起。本来你的心很乱,听到音乐后便沉静下来,呼吸也越来越均匀。于是我又换了一首安眠曲,因为我感觉到你很疲惫,你需要睡一会儿。”
原来是这样……阿华欣慰地松了口气,然后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我该走了——我已经耽搁了你不少时间。”
“耽搁倒谈不上——不过我也不留你了。”女孩用苍白的目光看着阿华,淡然说道,“因为再漫长的停留,终究也得有离别的时刻。”
城里水乡位于省城北郊,一条小河从小区的中心部位穿过,使得楼盘开发商有了炒作“水景豪宅”这个概念的资本。五年前,阿华在这里买了一套小户型的单身公寓,不过他却很少住在这里。
邓骅遇刺之前,阿华几乎和他形影不离。所以他早就习惯了在外漂泊不定的生活,那套小公寓似乎只是他用来堆放私人杂物的地点。
不过今天晚上,他必须要回到这个小屋过夜了。
阿华出现在小屋门口的时候已经临近午夜,他翻遍了全身却找不到屋门的钥匙,这时他才想起来,自己早在上午就把钥匙交给了那个叫做明明的女孩。
阿华只好按响了门铃——他在自己家门口,现在却像是个来访的客人。
好在明明很快就过来打开了屋门,然后阿华便傻傻地愣在了门外。
他几乎要怀疑自己真的是个客人了,因为他眼前看到的景象实在不像是自己的那个“家”。
他的“家”应该是个凌乱不堪的小屋,脏衣服随处堆挂,地板上落满灰尘。可是现在却整洁得像名门秀女的闺房。
阿华知道这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一种可能性,他把惊讶的目光移转过来,盯住了眼前的那个女孩。
“怎么样?大吃一惊吧?”明明清脆地笑着,得意非凡。
阿华轻轻地“呵”了一声,他蛰进屋子,在关门的同时问道:“你是在报答我吗?”
“不。”明明神手指点着阿华的鼻子,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是你的屋子实在太乱了,乱到任何一个女孩都没办法忍受。”
除了邓骅之外,很少有人敢用手指着阿华的鼻子。当然以前也曾有不知轻重的家伙尝试过,他们通常会遭遇手腕骨折的下场。
可这次阿华却忍受了对方的教训,他甚至还缩了缩脖子,好像真的犯了错误似的。然后他又注意到了另外一些事情。
“你穿着谁的衣服?”他瞪眼看着明明,后者娇小的身躯上穿了一件硕大的大衬衣,衬衣下摆已经到了膝盖的位置,几乎像是件连体短裙。
“从衣柜里翻出来的。”明明摊着手说道,“我洗完澡没别的衣服换。不过你也不吃亏啊,我把你攒了几个月的脏衣服都给洗了。”
白色的衬衣下,明明玲珑有致的身段散发出魅惑的光芒。而她的下身似乎只穿了一件内裤,露出纤长白皙的双腿。
阿华感到一股欲望在自己的小腹下方燃烧起来,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的欲望,尤其当他们遭遇到外界各种压力的时候,就更需要通过这种欲望来宣泄被压抑的情绪。
阿华一把将明明拽到了自己胸前,而女孩猝不及防,她先是“嘤”的惊叫了一声,随后她意识到了什么,便瞪大眼睛看着阿华,呼吸变得沉重而急促。
阿华的手掌在明明的脸庞上扶过,同时他说了句:“你的眼睛真大。”
“漂亮吗?”明明居然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阿华无声地点点头,他看着那双漆黑的大眼睛,却又在心中将另外一张秀美的脸庞叠加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