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日,恩恩她们都排演到很晚才回家,艾司第一次陷入情感的困惑,他不知道该向谁说。
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艾司就看到了恩恩。他从未想过,有一天,恩恩会像花菜一样,离开自己,不再理会自己,那艾司该怎么办呢?
艾司很苦恼,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这绝对没可能的,可是那个老处女,说得好像跟真的似的。
艾司苦苦独立思考了一整天,终于找到了答案:没可能的,艾司这么乖,又很听话,还能帮恩恩做好多事情,恩恩不可能不理艾司的。恩恩永远都好喜欢好喜欢和艾司在一起的。
可是除了这个问题,陈静宜还抛出了另一个问题,也如同一根刺卡在艾司心上,那个男生欺负过恩恩,恩恩还因此哭过,这个问题,去问恩恩,恩恩会不会生气啊?
“艾司啊,如果有人欺负我,你可要保护我哦。”
“什么是欺负啊?”
“就是打我啊。”
……
草甸上蓝天白云,花菜还在,一切又如回到了昨天,恩恩的话犹在耳边。可是艾司要怎样才能保护恩恩呢?艾司又有点自责,过了这么久了,竟然还没想到一个好办法。
艾司可以做的,就是打理好家里的一切,让恩恩她们回家,就能有个干净、明亮、舒适的环境。可是,这段时间恩恩她们都那么累了,艾司还这么晚才回家。艾司决定要早些回家,让这个家里充满温暖和欢笑,让家成为一个保护恩恩和婉儿她们的地方。
大明已经懂得很多道理了,艾司想向苏姐姐请辞,因为他想有更多的时间留在家里。
当晚艾司就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苏姐姐,“大明已经不调皮了,我想应该不用我这个家庭教师了吧?”
“咦?怎么好好地不想做了?是大明、小明惹你不开心?”
“没有啊,大明、小明都很懂事了啊,不过最近恩恩她们在准备万圣节,每天都很忙很累,艾司不想很晚回家。”
“哦,这样啊,那这样吧,苏姐姐放你几天假,等恩恩她们忙完这段时间,艾司再过来做老师好不好?”
“大明、小明已经听话懂事了呀?我就是陪他们玩,也没做什么的。”艾司觉得自己的作用不大。
“小孩子嘛,有些教过他们的东西很快就会忘啦,说不定过几天又变回原来那样子去了,要不苏姐姐先给你付这半个月的工钱,当作预付的定金?你知道苏姐姐带两个调皮的孩子很辛苦啦,就当帮帮苏姐姐的忙?”苏姐姐知道,要让这两个小家伙安静下来,那需要何等的本事,要是艾司过几天跑别家去了,要想再找到这样一个家庭幼教难度可就大了。
和苏姐姐协商完毕。在柔情攻势下,艾司推托不得,平白得了一笔薪水,艾司觉得苏姐姐给的太多了,苏姐姐却只说给少了,最终拗不过苏姐姐,艾司拿着这笔钱离开了黄家。
地铁通道内,艾司专注地聆听着夕诗姐姐演奏。渐渐地,艾司已经习惯每晚来这里,用音乐让自己的内心平静,无论欢乐也好,烦恼也罢,艾司很喜欢那种平静的感觉。那感觉,就像在莲花山的草甸上吹着风,和花菜坐在一起,一言不发地看着云。
但是今晚夕诗姐姐显然不想让艾司心绪宁静,演奏的曲子一首比一首哀伤,最后又将那首离别后洪水滔天的拿手悲情曲目演奏了一遍,让艾司再度泪流满面。
这一次,赛夕诗演奏了完整的曲目,最后的曲风变得平静而沉缓,仿佛顺着一条河,没有波澜起伏,就那么安静地淌下去,最终归于无声的黑暗。
听完这首曲子,仿佛地铁通道内都是死一般的沉寂。
赛夕诗不像往常一样,等着艾司进行投币评分,而是开始收拾自己的乐器,一个巨大的蛇皮口袋,能放很多东西。
“夕诗姐姐,不要走!”不知为什么,艾司突然说了出来,那首曲子最后,那条流向黑暗的河,虽然没有波涛甚至没有一丝涟漪,但带着一种决绝,就像一个人心若死水,无论如何也不可挽回一般。
赛夕诗怔住,停下手里的动作,这个不是很通音律的男孩,却能听出每一个音符发出的灵魂之颤音,这次也不例外,她是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看着那张不带城市烟火气息的稚嫩的脸,那泪水冲出横七竖八的花色纹路,赛夕诗觉得有什么东西触碰到了自己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那根弦,它让鼻尖发酸,它让心尖发颤。
赛夕诗颓然一叹,软软地靠着地铁通道墙壁,缓缓抱膝坐下,好像在沙漠中行走太久的旅人,很累很疲。她示意艾司过去,坐在她身边,然后问道:“你想听故事吗?”
“想。”艾司其实是个爱说故事的人,受恩恩的影响,自然是又爱听又爱说,他依然记得,恩恩给自己说的第一个故事,就是丑小鸭的故事。
夕诗姐姐胡乱地揉了揉不知多久没有清洗过的油腻的乱发,就那么随意地说了起来。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个很有音乐天赋的小女孩,上天赋予她一副天籁般的嗓音,又赋予她对音乐的灵动和热情。自从她有机会接触音乐后,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灵魂,3天就会读简谱,1个月就能听着音乐记下简谱,3个月会听会唱超过500首歌曲,半年时间就能拉得一手很好的小提琴,丝毫不比专业选手逊色。这些只能称之为天赋。
但上天在赐予她音乐才能的同时,却没有赐予她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家里很穷。事实上不只是这个小女孩家里很穷,她出生的那个小村,小村所属的小镇,小镇所属的县城,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一个字——穷!
究竟穷到什么程度呢,那里的女孩子,通常要到十一二岁,首次来例假之后,才有裤子穿;通常一家人若有几个女性,那便谁出门,谁穿裤子。
小女孩的妈妈,因为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穷,在生下小女孩之后,没两年就跑掉了。小女孩和父亲相依为命,度过了短暂而欢乐的童年,后来她的父亲因为劳累而生病,还是因为穷,小病拖大,大病拖成不治,最终不治身亡。那一年,小女孩12岁,她父亲56岁。因为在那个地方大家都很穷,所以很晚才能娶得上媳妇,而且很难有外来的媳妇能在那地方挨过一年。
小女孩的精神支柱就这样崩塌了,她很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不知未来该如何继续。就在她老师不停地激励她,当她想凭借个人的力量重新面对生活时,那些愚昧的村民,三个壮年男子,将这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强暴了。
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打击,湮灭了这个很有音乐才华的小女孩最后一丝求生的希望,她在一夜之间谱下了一首曲子,留给自己最敬爱的老师。她在父亲的坟头拉了一夜小提琴,随后选择了——悬梁自尽!
这不是悲惨命运的结束,而是悲惨命运的开始。那个小女孩被人及时发现并救了下来,但由于缺氧过度,造成大脑不可逆的损伤,被救活后整个人已经神志不清了。她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对普通事物也缺少足够的认知能力,智力还不如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
那个地方实在太穷了,穷得连人都没有资格随意选择自己的生死,那个被人救活的小女孩,竟然成为了村里的公产,最后被两个四五十岁的兄弟以两只鸡的价格买走,他们需要一个女人来为他们生孩子,他们愿意养活这个傻女孩,只要她能生孩子。
在那个改革开放已经普及的年代,实在很难想象,居然还有地方会那么穷,那么落后,那么愚昧,这件事情给那个支教的老师相当大的震撼和冲击。其实,当那个支教老师看到那小女孩给自己留下的遗书般的曲谱,上面写着“留给自己最敬爱的老师”这几个字时,她就知道,小女孩的灵魂已经完全地融入曲谱当中,在那以后,她的灵魂已经死了,活下来的是行尸走肉。
这是一个天才陨落的故事,并不华丽,但它将那支教老师的梦切割得支离破碎。
她在那里教了三年,看着那个天真、质朴、若无瑕碧玉的女孩成长,无微不至地照顾着那个小女孩,将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她仿佛看到了一颗音乐巨星正在冉冉升起,她仿佛看到了自己儿时的梦在那纯真面前获得灵魂的升华。
但命运似一根无形的针,轻轻便戳破了那梦幻的泡影,心碎了,梦醒了。
当那位支教老师发现,一切都无力阻止也无法改变了时,她只想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她只能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她甚至恐惧不安,害怕自己成为第二个小女孩。
她去的时候,带着满箱的书籍和满心的热忱。虽然那里什么都没有,她一个人在废弃的房屋里搭起了简易的教室。方圆几十公里,只要有能力走到这所学校的学生,她都教,从7岁到27岁,在这所只有一个老师的学校,所有的课程,她都教,从音乐到算数,从美术到汉字拼音……
她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拿走,只带走了一首没有取名的曲谱,她为它命名为《魂殇》。这就是能让艾司泪流满面的那首曲子的由来,《魂殇》。
夕诗姐姐兴致很高,一改往日淡漠的态度,好像话多到会说不完似的,说完《魂殇》的来历,她又给艾司接着说了另一个故事。
那个支教老师,离开了小山村之后,并没有就此放弃,她依然牵挂着小山村里其余的孩子,为他们未来的出路和命运而感到担忧。虽然有别的支教人员接替了她的工作,但听说第二个老师还没干到半年就跑掉了,第三个老师勉强支撑了一年也强烈要求换人。
最关键的是,小女孩谱写的乐章始终在她脑海盘旋,她不知道练了多久,才能准确把握住每一个音符的节奏。虽然她每个月用微薄的工资买书籍或文具寄往或是请别的老师带去那个小山村,但每当拉那首小女孩用灵魂谱写的《魂殇》时,她都会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纵使不愿,她却总是不自觉地将小女孩遭受的命运归咎于自己,为什么那晚要让小女孩独自回家,为什么没能阻止那些村民,如果强行带走小女孩并想办法让她住上最好的医院会不会更好?
但发生过的事情无法挽回,那位支教老师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发生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源自那一个字……穷!因为穷所以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因为没有文化所以愚昧,因为愚昧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离开小山村之后,又拿了两年教师工资,那名支教老师离开了学校,那点微薄的工资让她养活自己都很困难,更不要说资助他人。可是大山里那些孩子充满求知的眼神,无数次在她梦中出现。那个小女孩谱写的美妙旋律,也无数次在她耳边萦绕。帮助那些孩子,让他们有机会走出大山深处,然后再回去重建家园,成为那位支教老师的人生目标。
当教师积累的财富不足以完成这一项浩瀚的工程,所以她选择了下海,她以为凭着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情,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她觉得自己要求不高,成名之后,只想让那些穷苦山村的孩子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可当她离开了校门,才可笑地发现,自己的理想是多么幼稚,现实再一次无情地粉碎了她的梦。
她去酒吧驻唱,那动人的旋律却因为不符合潮流而被轰下台;因为不肯大口陪酒而被人泼过酒;因为不解风情而被人打骂。从一个酒吧辗转到另一个酒吧,当她以为自己收入得到提升,却惊异地发现,自己的开支也在对等地提升着,最终的节余还是只能用微薄来形容。
她参加各种比赛,却因为没有门路,没有读懂潜规则,任凭怎么努力还是一次次落选。
酒吧的受辱和比赛的遇冷让她终于读懂了规则,既然没有后台,那么就只能按照潜规则来办事。为了获得登台的机会,她陪过几个男人,但她终究是一个有底线的人,在一些更年轻却更没有底线的妹子面前,她一次次败下阵来,总是失去崭露头角的机会。
她也知道自己并不美丽动人,相貌甚至属于中下,但当年年轻,女孩子嘛,打扮打扮,再丑也有三分姿色。可是从自重到曝照拉票再到自荐枕席;从与顾客对骂到喝酒赔笑再到卖弄风情,她总是跟不上潮流的节奏,总是在内心的底线与生存的边缘来回挣扎,正应了那句歌词:是我跟不上时代还是世界变化太快?
她曾经坚信,付出就会有收获,努力就会获得成功,但现实总是无情,一次又一次让她体验到失败的苦果,甚至连与成功失之交臂的经历都不曾有过一次。
成功的大门宛若一块黑色巨岩,无论她激情的浪花怎样拍击也无法叩开,甚至无法令那岩石有些许改变。
直到某一天,她宿醉街头醒来,才姗然发现,自己已经堕落到这种程度了吗?原本自己从心底鄙夷那些人的行为,现如今自己早已沦落到比那些人更为低贱的境界了。
一直让她坚持着的,不过是每月购买文具和书籍的几张发票凭条。她终于醒悟,自己的梦想有多么可笑,想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去改变一个地区的经济,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个能力,不过是痴人说梦而已。
那天起,她改变了自己的梦想,不再梦想着一步登天、一举成名,转而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积攒少部分的钱,开一个小小的花店或是琴行,在能自给自足的基础上有更多的节余,换来更多的书籍和文具,继续资助那些山里的孩子;自己的力量就只有这么大,所以才需要更努力去发挥这一点小小的力量。
很遗憾这个觉悟来得晚了一点,那时候她已不再年轻。
从那天起,她再一次走出逆境,重拾自己的尊严,不再卖笑陪唱,只凭自己的劳动挣钱,只为给一座又一座的城市带去音乐,不管有没有人听。她不再化妆,衣衫破一点也不用去换新的,省下来的钱可以更有计划地购买一些书籍和文具。
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被更多的人鄙视,但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活得自由,过得潇洒,就像自己小时候憧憬过的那样,一把吉他,一身破旧的牛仔服,浪迹天涯,唱着我一无所有,但依旧内心狂野。
虽然有时候,她内心深处,依然渴望着有人停下脚步,静静地听自己弹唱一曲,哪怕没有金钱,只有掌声,那也是对一名街头艺人最大的鼓励。
但走过一座又一座城市,她始终没有遇见肯停步倾听的人,没有收获过哪怕一次掌声,每一座城市里的人都和那座城市一样,随着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仿佛时代正越行越快,那些人不加快自己的步伐就快跟不上时代一般。他们匆匆忙忙,不想被淘汰,而街头艺人的角落,早已被遗忘。
她已经习惯了那匆匆而过的身影和叮当的硬币声响,她也认为这种现象会持续到自己拥有花店或是琴行,直到有一天,一个有着一双好奇大眼睛的男孩站到她的面前,停下脚步,安静地倾听,并热烈地鼓掌。
那一天,她强忍着想哭的冲动给予怒骂,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害怕这不过是命运之神给她开的另一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