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郊区那间小屋外的时候,已近黄昏时分,夕阳将半边天空映得仿佛鲜血一般红艳。
那片郊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有地的房东筹集资金自建了一幢幢杂乱无章丑陋不堪的建筑物。钱多的,房子就建得高一点,钱少的,房子就建得矮一点。
冯自强Ⅱ所租的那间房,在一幢自建屋的顶层,只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进门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大床,铺着柔软的席梦思,空调、液晶彩电应有尽有——这与简陋的出租房显然很不搭调,我猜,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是冯自强Ⅱ从他手里那些受害人身上搜刮而走的。
在大床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相框,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相框里镶嵌的,自然也是我与易秀莲的合影。不过,合影的背景又是市郊的另一处风景区。当然,在我的记忆里,绝对也没有与易秀莲去过那处风景区。
我以侦探的手法,对屋内进行了一番娴熟而又简练的搜索。
那一天,激情完毕之后,我本来累得很想合上眼睛睡上一会儿,但我知道,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我明白,再次醒过来时,占据这具躯壳的人,将是“那家伙”,而不是我。所以,我强打起精神,从冰箱里取了一瓶红牛出来,一饮而尽。我回到床边,细细端详着易秀莲那可爱而又美丽的脸庞,我多想一直陪着她啊,可一想到等我回到“那家伙”的家里,不得不躺在床上等待睡魔附身,再醒过来日夜陪着她的人,却是“那家伙”,我心里就堵得慌。
我无法像杀死其他人那样,杀死“那家伙”,因为他与我共用着同一具身体。如果他死了,我也没法再生存下去。
可是,我真的想与易秀莲永远在一起。
我痛苦地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这时,易秀莲翻了个身,朦胧之中,她喃喃低语:“自强,我们结婚吧……”
结婚?
我的头开始疼了起来。
——冯自强Ⅱ手记摘录之四
我在满是灰尘的出租屋里翻箱倒柜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冯自强Ⅱ手记的那一段叙述。
当易秀莲提出要结婚的时候,冯自强Ⅱ的心里产生了极大的波动。他希望自己能够永远与易秀莲在一起,但却无法容忍其中绝大多数时间却是由“那家伙”——我——陪伴在易秀莲身边。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冯自强Ⅱ竟然做出一个丧心病狂的决定,他要杀死易秀莲,把她的鼻子和小指割下来,放在身边,日夜与他相伴。只要能够看到易秀莲的鼻子和小指,他就会有“她永远都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满足心理。
冯自强Ⅱ甚至还买来了一个面具,他想,如果在面具上勾勒出易秀莲的相貌,再把她的鼻子粘贴在面具上,一看到面具,就仿佛见到了易秀莲再生,这是多么让他感觉幸福的一件事呀!
为了练习鼻子是否能够完美地粘贴在面具上,冯自强Ⅱ试着用强力胶把他以前的那些战利品逐一粘贴在面具上,长长短短地突兀其中,如缩小版的云南石林。干凝的鲜血渐渐浸润到面具上,发出阵阵恶臭,引来无数苍蝇,但冯自强Ⅱ却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手记写到这儿的时候,戛然而止。随后发生的,就是易秀莲与我争吵后离家出走,然后在街心花园里遭遇了割鼻杀人狂。现在我已经知道,易秀莲遭遇的杀人狂,就是占据了我身体的冯自强Ⅱ,或许冯自强Ⅱ也不愿意在易秀莲面前露出真实的面容,于是他戴上了那个密密麻麻粘贴着鼻子与小指的面具。
谢天谢地,幸好他戴着面具,否则易秀莲死里逃生后,立刻就会指认我就是穷凶极恶的割鼻杀人狂。至于警察,他们才不会相信什么第二人格的说法,冯自强Ⅱ与我,在他们心目中根本没有半点区别。
我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手记叙述到这儿的时候就戛然而止了,看着这满是灰尘的出租屋,我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一个念头——难道冯自强Ⅱ自从谋杀易秀莲未遂之后,就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体内了吗?
为什么冯自强Ⅱ会突然停止占据我的身体?第二人格难道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会中止消失,这算是某种意义层面上的死亡吗?
人格死亡,大概就是一个人变成毫无认知能力的智障吧?幸好我的体内有两套独立人格,死了一套,还剩了一套。
可是,我又如何能够确认冯自强Ⅱ的那套人格已经死亡了呢?
我觉得,有必要再与精神病疾控中心的李林奇医生联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