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阿尔斯兰州已进入秋天。
当然不会有落叶,也没有满山红色,只有呼啸的狂风,夜里透过坚固墙壁的寒冷。
去年这个时候,我在上海忐忑不安,决定参加蓝衣社的计划,冒充高能前往美国,甚至幻想得到亿万财富,谁能想到现在?我还留在美国,却是肖申克州立监狱,将于此度过终生。
你们已经知道,我的体内有一个幽灵。
自从进入监狱,这个幽灵时常与我说话,但他始终拒绝回答一个问题:“你是谁?”就像我一直难以回答:“我是谁?”
今夜,他躺在我的心脏上说:“我给你个警告。”
“什么警告?”
我的心怦怦乱跳,其实想把幽灵震动下来,可它把我的心当作椰子,贪婪地吸着椰汁。
“你会有个危险,非常巨大的危险。”
“能说得具体点吗?”
幽灵邪恶地微笑:“这个危险可能会毁灭你,鉴于毁灭你就等于毁灭我,所以我必须警告你一下。”
“那我怎么解除危险呢?”
“这里会有人帮你的。”
我首先想到了老马科斯:“我的室友?”
“不,不是这个老头,而是另一个人。”
“谁?”
“掘墓人。”
这个名字听着不寒而栗,联想到老马科斯说过的故事,八十多年前令人发指的残酷事件,据说那个幽灵至今游荡在监狱里。
“难道你!难道你就是掘墓人!?”
“不,当你远在中国之时,我就已是你的朋友了,怎么可能是这座监狱的掘墓人呢。”
“朋友?不,幽灵,我可从没把你当过朋友,如果你连掘墓人都不是,那究竟是谁呢?”
幽灵咳嗽了几下:“嘿嘿嘿!我可有一个响当当的大名,没人不曾知道过我!你给我听清楚了,我的名字叫——梅菲斯特!”
“梅菲斯特?”
听起来有些耳熟?我努力搜索这个名字,却暂时找不到答案。
“你应该多读些书,我的朋友。”
“没错,我会多读书的,只是这里的图书馆太小了。”
幽灵赞许地点点头,拍了拍我的左心室说:“对了,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并不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里唯一的中国人。”
“还有吗?”我惊讶在床上翻了个身,“可是我连一个东亚长相的人都没看到啊。”
“是的,还有一个,你确实从未见过,而且就在你的C区监房。”
“这个中国人是谁?”
幽灵懒洋洋地下降到我的腹腔,怨妇似的说:“喂,你不觉得我已经很疲倦了吧?让我好好休息吧,晚安!”
晨曦,透过铁窗透到我的脸颊,才感觉浑身上下酸痛异常,摸着心口竟沉垫垫的。
是昨晚梦中与幽灵谈话的结果吗?
紧张地摸了摸腹腔,虽然并无任何异物,但我知道他就在里面——梅菲斯特。
没来得及回想幽灵的警告,便感到一束凌厉的电光,穿过C区58号监房铁门,直直地射到我的眼皮上。
睁开眼睛,瞳孔又被深深刺痛了一下,昏暗牢房里这道电光,让心跳骤然加快数倍。
手背挡眼从床上坐起,才看到一个大盖帽的人影,这是一位狱警。
“1914?”
这个声音非常陌生,不是经常来巡逻的那几个,我小心地站起来靠近铁门,手电光束却突然关掉。
我看到了他的脸。
熟悉的黑色制服与大盖帽,腰间的电棍与手铐,却配着一张陌生的脸。
虽然走廊里的灯光不亮,又隔着密密的铁栏杆,那张脸却特别清晰。
他不是白人,也不是黑人,而是印第安人。
我认得美国印第安人的脸,肖申克州立监狱就关押着不少,是阿尔斯兰州的原住民。他们不同于中国人,而具有北美洲的特点,棕黄色皮肤上有鹰钩鼻,目光深邃明亮,体格硬朗彪悍,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
眼前这张陌生的面孔,就是典型的本地印第安人,但鼻子和眼睛非常特别,就像落基山下食腐尸的秃鹰,却穿着笔挺的狱警制服,孤零零地很是古怪。
“你是新来的?”
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说话方式,已经违法了这里的规矩——不能对狱警不尊敬。
那个家伙不由分说掏出电棍,没等我反应过来,就飞快地穿过铁栏杆,精确地砸在我的脑袋上。
就像有个东西钻进脑壳,脑门火辣辣地疼痛,接着整个脑袋强烈震荡,牢房天昏地暗地旋转,最后便倒在地上。
电棍击中我头部的响声,将老马科斯也惊醒了,他敏捷地翻身下床,将我扶起来大声呼唤。眼前闪过许多星星,双脚没法站起来,身体平衡感都失去了,只听到老马科斯愤怒地对外嚷道:“为什么打他?”
“他不尊敬狱警。”
一个残酷的声音响起,我靠在老马科斯的身上,恍惚间看着铁门。
那双秃鹰似的眼睛,仿佛另一个世界的魔鬼,隐隐飘出一股死尸的气味,让我不得不哑巴吃黄连,忍气吞声道:“对不起!”
“我叫阿帕奇,新来的狱警,负责你们这个监区,今后请配合我的工作,谢谢!”
他干脆立落地说了一串话,又瞥了瞥老马科斯:“你们看起来关系不错?”
“是,如果你再敢打他——”
老头才不畏惧这个印第安人狱警,当年他随随便便就能干掉许多这样的人。
然而,有着武装直升机名字的阿帕奇,却把电棍指到老马科斯面前:“老爷子,你的年纪够做我爷爷了,所以我不打你。”
说完他走向下一个监房。
“我们的早餐呢?”
“作为违反规矩的惩罚,今天你们没有早餐。”
阿帕奇一路走远,留下难闻的死人气味,我掩着鼻子坐倒在床上,捂着被打的脑袋。
“SHIT!”老马科斯终于骂了一句脏话,“我在这里八年了,从没见过这种变态的狱警!”
“他让我感到害怕,因为——我看不到他眼睛里的秘密。”
我申请去了医务室。
伤口虽然不严重,却是最疼的,医生给我上了些药,说最近很少有打囚犯的情况,我算倒霉撞上枪口——印第安人阿帕奇是怎样的疯狗啊?
回到操场还是很疼,更没力气打篮球了。一阵秋风袭来,夹带着许多沙粒,让我低头裹紧衣服,自从被冤案判处终身监禁以来,第二次感到无比委屈。
忽然,有个衰老虚弱的声音响起:“1914,你被谁欺负了?”
居然是老得走不动路的杰克,这个曾经的十二宫杀手,拥有最为骇人的目光。
“一个新来的狱警。”
“阿帕奇?”
“是。”
老头耸了耸眼看就要散架的肩膀:“今天他和C区所有人打过招呼了,我们都对他的印象都不错,他对囚犯们很客气很礼貌。”
“该死!”我摸着受伤的脑袋,“那他就是只对我一个人凶恶!凭什么?”
往日一贯受到典狱长照顾的我,一下子成了失宠的怨妃。
“对了,1914,我的室友也是一个中国人。”
老杰克要和我套近乎,却把我吓了一跳:“什么?你说在这座监狱里,我不是唯一的中国人?”
“是,至少有两个,我的监房里就有一个。”
镜片后残酷的目光闪烁,刹那间被我抓到了心里话:“是啊,我的室友是中国人。”
十二宫杀手没有说谎。
不,他都是黄土埋脖子的人,难道老得有了幻觉?
等一等!昨夜,那个幽灵梅菲斯特怎么说来着?
C区还有一个中国人!
眼前的老杰克,与我身体内的幽灵,告诉了我相同的一个秘密。
就在与我同一个牢房的监区,还关押着一个中国人或华人,而我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已将近半年,与这些囚犯们照夕相处,却从没见过这个人!
这个中国人是谁?
夜晚,C区58号监房。
月光从铁窗洒入,如银色链条将我五花大绑。
老马科斯已睡熟了,床边的小灯还亮着,我的脑袋依然疼痛,躺在床上拆开今天收到的信——来自中国上海,写信的人叫端木秋波。
高能:
请原谅我隔了许多天才给你回信。
我的哥哥叫端木良,你认识他吗?
当我读小学的时候,我们的父母离婚了,妈妈认为爸爸精神不正常。但我始终觉得爸爸没什么问题,只是经常突然外出,或者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会见一些奇怪的朋友。法院把哥哥判给爸爸,把我判给妈妈。几年前爸爸离奇自杀了,妈妈也生病去世,我们兄妹俩才重新生活在一起。
哥哥是一家投资公司的总经理,每天工作非常忙碌,但一有空就会开车送我。去年九月,他忽然变得忧心忡忡,经常半夜恶梦惊醒,我几次问他也得不到答案。不久哥哥的公司关门歇业,欠下很大一笔债务,连心爱的奥迪车都被卖了。今年除夕,我等哥哥回家吃年夜饭,他却就此神秘失踪了——现在仍然音讯渺茫。
我是一个盲人,没办法到处寻找哥哥,只能尽我所能在网上贴寻人启示。我不知道哥哥失踪的原因,也许为了躲避债务,也许是其他不能告诉我的秘密。每次和哥哥说话,他都会让我很有安全感,好像他会不顾一切地保护我——但我看不到他的脸,也许他是完全另一副表情,抑或所有都是谎言?
现在突然感觉,眼睛看不到也不错!不必去面对那些面具,即便听到言不由衷的话语,乃至卑鄙无耻的谎言,都不用看到对方的脸!就像我的节目《面具人生》,听过无数人被伤害的故事,他们的心几乎破碎,我无法弥补他们的人生,只能用倾听的方式,让他们的痛苦发泄出来,也许可以减轻精神压力。
所以,我宁愿在生活中选择孤独,反正本来就黑暗无边,无论多么美丽的外表都看不到。一个兰陵王那样的美男子,或者一个卡西莫多那样的怪物,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只有漂亮的声音才能打动我。
现在我最爱的人——其实不是人,而是我的导盲犬贝贝,虽然看不到它的样子,但我能触摸到它柔软光滑的皮毛,闻到它身上特有的气味,听到它的叫声与呼吸,带着它一起散步玩耍,这就是我唯一的幸福吧。
昨晚,我在电台念了一首莱蒙托夫的诗——
我喜欢莱蒙托夫,他有一种忧伤的力量,隐藏的唯美激情,在看似绝望的文字里,还有不可磨灭的希望。
监狱里的你也很孤独吧?
高能,还是上次说过的那句话,千万不要放弃希望,看过《基督山伯爵》吗?也许等待就是凤凰涅槃!
我是美少女战士,赐给你希望吧!
端木秋波
2009年7月14日
2009年7月14日?
秋波居然是在我(古英雄)的27岁生日写的这封信。
上个月我忘了自己的生日,不知不觉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将渐渐消除时间概念,大概等到我满头白发,都不知过了多少个年月。
她的哥哥果然是端木良,我认识的那个端木良,据说还是我从小的好朋友。大概就是这个原因,我才会在十五岁那年,有机会拯救跳水的秋波。他们爸爸妈妈离婚的原因,想必也与蓝衣社有关——他们的父亲肯定也是其中成员,悄悄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乃至被妻子认为是精神病。至于秋波爸爸的自杀,也是因为兰陵王的秘密而走火入魔了吧?可惜,端木良还不吸取教训,自己也深深地陷了进去,结果害人害己!
秋波信里还说去年九月,她的哥哥变得忧心忡忡,不久公司就关门歇业。那正是我到达美国,常青遇害我被警察抓住的时间——端木良的幕后主子死了,他当然就变成丧家之犬,恐怕他的公司大老板也是常青,否则干嘛那么快就倒闭了呢?
没错,这些都与那个黑暗中的人有关!
他(她)在美国杀死了常青,又成功地把我陷害进监狱,悄悄侵吞常青的财产——也许有大量来历不明的黑色财富,甚至去中国对常青的手下赶尽杀绝?于是端木良失踪了,说不定已经死了!
当我被关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外面的世界不知发生了多少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包括曾经在我身边的人们。
再读了一遍秋波的信,尤其那首莱蒙托夫的诗——
孤独
肖申克州立监狱。
独自站在操场的铁丝网边,透过高墙眺望八月末的落基山,雪线正逐渐下降,据说两个月后就有大雪降临。
我将衣领紧了紧,阻挡荒原呼啸往来的风,回头看着打篮球华盛顿与比尔。老马科斯不知跑去哪儿了,就连老杰克也不见了踪影,大概老得没力气放风了吧。
铁丝网外走来一个狱警,我立即转头想要离去,却听到他喊了一声:“喂!1914!”
一个特别的声音,我的双腿被灌入铅水,孤零零地呆在原地,直到看清那张可怕的脸。
阿帕奇。
该死!又是这个新来的家伙,狱警大盖帽底下,一张本地印第安人的脸,秃鹰似的鼻子与眼睛,放射出剥头皮战士的凶狠目光——肖申克那么多的狱警,只有他能让我定住不动,仿佛一下子来到冬天。
“你好!”
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我可不愿再挨一下电棍了,这几天头顶依然隐隐作痛,会影响我那本就不高的智商吗?
“关于我打你的那棍子,希望别太介意,因为我是C区的老大,不允许任何人挑战我的权威。”
印第安人阿帕奇与我隔着铁丝网,相距不到半米,他身上的死尸气味让我感到恶心,却得违心地点头:“我明白了,先生。”
“如果你配合我的工作,并遵守这里的规矩,我们还是可能成为朋友的。”
朋友?我不会和狱警交朋友的!但现在必须伪装自己:“非常愿意。”
“不,你在说谎。”
他的目光像鹰爪一样洞穿我的眼睛。
如果说老杰克的眼神是冷酷,那么阿帕奇的眼神就是死亡。
我的脑袋微微颤抖一下,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我自以为装得非常之像,唯唯诺诺如丧家之犬。
“为什么?”但我必须伪装到底,“我不敢对你说谎,难道我还想再被打吗?”
“1914,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别想那么轻松就骗过我。”
反正隔着一道铁丝网,我缓缓后退半步:“请问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你想要越狱!”
这个大帽子可是要把人砸死的!我急忙摇头说:“不,这不是我心里想的!”
虽然,刚来肖申克州立监狱,我有过基督山伯爵那样逃出生天的想法,但看到这里防范森严,外面的荒野又如此残酷,就算逃出去也会活活渴死累死,便断绝了这个可笑念头。
“是吗?”阿帕奇阴森地一笑,“但我打赌,你很快就会这么想的。”
这个印第安狱警的诡异笑容,使他的死尸气味传得更远,熏得我鼻腔难受得打了个喷嚏。
“对不起,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
“不,你就是!你总是对这里的人说,你是被冤枉才进监狱的,是不是?”
我强压着怒火,平静地回答:“先生,为什么要调查我?为什么只针对我一个人?”
“你自己知道原因。”
不,我不知道。
“不管你是不是相信,我确实是被人陷害才进来的。”
“我相信不相信重要吗?”
“不重要。”
“你明白这一点就可以了,再见。”
印第安人阿帕奇转身离去,整个操场飘满了死尸气味。
几天后。
肖申克州立监狱,囚犯放风的大操场。
我恢复了篮球运动,正当满头大汗地抢截传球时,忽然有人大喊:“1914,有人找你!”
气喘吁吁地猛然回头,另一边的篮球架下,站着个摇摇晃晃的枯瘦老头。
十二宫?
没错,站在篮球架下的是老杰克,他扶着柱子咳嗽着说:“1914,你不是说想要见我的中国室友吗?”
“是!”
“他同意了。”
“什么时候见面?在哪里?”
“现在,这里。”
话音未落,老杰克身后转出一个人,身材高大魁梧如同金刚,却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面无血色大概常年不见日光,脸部线条极有男人味道,下巴爬满黑色胡须。头发已白了一半,年龄估计在六十岁左右。
怔怔地看着这个人,确实半年来从未见过,但不能确定他一定是中国人,我用汉语试探着问:“你好,我是1914?请……请问你的名字?”
好久没说中国话了,居然有些说不顺嘴。
“你好,我叫童建国。”
果然是中国话!字正腔圆的中国话!让我激动地靠近他:“真好!遇见中国人真好!我们早就应该认识了。”
“是,老杰克说有个中国小伙子想要见我,于是我就答应破例出来一次。”他仰头对着天空深呼吸,“我已经有一年没见过太阳了。”
“你从不出来放风吗?”
“是,从不出来,也从不去餐厅,每次都是杰克给我带饭。”
童建国看了老杰克一眼,十二宫杀手完全听不懂中文,一脸茫然地退到旁边。
“难以置信,你永远不见天日地坐在牢房里?能让你破例走出牢房,也算我的荣幸了。”
“你得谢谢老杰克,他说你能发现他的秘密。这倒令我很惊讶,所以我想你一定很特别。”
“是,我很特别。”
我觉得这对我是一种赞美,所以不太谦虚地承认了。
中国老头还不能适应阳光,用手遮挡脑袋说:“我的眼睛有些受不了,得回牢房去了。”
“不多聊一会儿吗?”我的大胆主动让自己都感到尴尬,只能再解释一下,“好久都没说中国话了。”
“我也是。”童建国回头盯着我的眼睛,“不过,你最近有麻烦了!”
他怎么知道的?
瞬间,脑中闪回过狱警阿帕奇鹰似的脸庞。
再当我抬起头来,童建国已与老杰克一起离开操场。
典狱长办公室。
德穆革先生刚睡完午觉,不停地吸烟提神,烟雾缭绕如干冰效果。
“什么?你说阿帕奇有问题?”他摸了摸颇为自豪的高鼻梁,明显的犹太种族特征,“1914,我提醒你注意,这不该是你向我汇报的内容。”
“我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整个肖申克州立监狱。”
“再次提醒你!你的身份是囚犯,虽然我对你很照顾,可以随时申请来见我,但并不等于你可以为所欲我。狱警对囚犯进行管理很正常,他没有违反规定,难道向你索要贿赂了?”
我紧张地站在典狱长的大办公桌前,看着窗外的大操场与落基山:“没有。”
“在监狱里贩卖黑货?”
“没有。”
“参与囚犯间的黑社会斗争?”
“没有。”
“那么请问他惹到你哪里了?”典狱长德穆革掐灭一个烟头,愤怒地嚷起来,“你说你要换牢房,我为你破例做到了,许多囚犯和狱警都看不惯,背地里说我们搞断背!所以我才处处包庇着你!该死的,你降低了我在这的权威,我不可能第二次为你破坏规矩!想要把阿帕奇调到其他监区——想都别想!”
这个肖申克州立监狱的最高统治者,在我面前大大雷霆,似乎随时会把我撕成碎片。
我的嘴角微微颤抖,心脏几乎要爆裂了,告诫自己不能与典狱长吵架,必须控制住情绪:“先生,虽然没有证据,但我感觉阿帕奇迟早会杀了我。”
“那就让他先来杀了我吧!这里我就是上帝,谁都不敢在我的地盘乱来!包括你1914!”
“我不想死在这里。”
他又点起一根烟,手指关节敲着桌面:“难道你想逃出去?那就死在外面的荒野吧!还有一件事请记住,不要再给高小姐打电话,对于你的过分要求,我绝对不会答应!”
高小姐?这个暴君果然提到莫妮卡了。
我盯着典狱长的眼睛,迅速读出他心里的秘密:“臭小子,要不是天空集团大老板给我打过电话,还给我账上汇了一大笔,我才不会这么照顾你呢!”
刹那间,我也不想再请莫妮卡帮忙了,为什么要满足德穆革贪得无厌的欲望呢?也许对天空集团来说算不了几个钱,却足够许多中国贫困学生十几年的读书费用!
只有依靠自己才能得到自由。
走出典狱长办公室前,我回头问道:“先生,你有没有闻到过?阿帕奇身上有一股死尸气味!”
“胡说八道!”德穆革弹了弹烟灰,再度咆哮如雷,“不,我从没闻到过他什么气味,其他人也没有闻到过,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快点给我滚出去!”
“你闻到过阿帕奇身上的死尸气味吗?”
C区58号监房,月光透过高高的铁窗,覆盖在我茫然的眼睛上。
老马科斯坐在对面的黑暗中:“不,从来没有过,虽然他的眼神让人厌恶,但并没有什么特别气味。”
他的回答让我激动:“不可能啊!他不是每天都来查房两次吗?”
“是的,但他没有气味。”
“难道在整个监狱里,只有我一个人能闻到阿帕奇身上的异味?”
为什么?
我的鼻子能闻到所有人闻不到的气味?想到这个诡异的问题,我就陷到小床的角落中,仿佛要找个地洞钻下去。
“也许,因为你很特别,就像你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事。”
老头说完打开小灯,现在已接近凌晨一点,子夜时阿帕奇刚来查过监房。
灯光刺激我的眼睛,宛如一片干涸的血迹,我痛苦地抓着自己头发:“别人看不到的事?”
我明白马科斯说的是我的读心术。
可我真的想要看到吗?
“孩子,你并不知道,其实你是Gnostics。”
老头坐到我的身边,像父亲抚摸儿子的头发,而我绝望地仰头:“什么是Gnostics?”
“你孤独吗?”
“是的,非常孤独。”
“因为你被囚禁在监狱?”
“还因为这个世界!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看到这个陌生世界,不认识一个人,甚至不认识自己。就像一粒石子,被扔进乱石堆中,孤立无援,怀疑一切!”
马科斯的英语标准起来:“你被扔进这个浩瀚无垠的宇宙,你对它无知,而它也不认识你,因此你极度恐惧。”
“宇宙不认识我?是,每个人都不认识我,包括我自己!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的我,并不是真正的我。”
微弱的灯光,宛如铁窗外那颗星星,伴随老头的话语:“宇宙广阔漫长,而你渺小短暂——不仅是你与宇宙在空间时间上的不对称,更重要的是宇宙的沉默,它对于你的渴望漠不关心!人间一切欣喜或悲伤,宇宙都视若无睹不闻不问,它不会来拯救你,也不会拯救任何人,这才是你在万物之中深感孤独的原因。”
“为什么创造我的世界,却这样抛弃了我?被扔进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像一座巨大的监狱,就像这里!”
看着可怕的铁栏杆,坚固的墙壁,高高的铁窗,这个世界似乎要我窒息。
“许多人都会这样问自己,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为什么你出生在中国而非美国?为什么你活在二十一世纪而非公元前二世纪?没有任何理由来决定!你的出生是个偶然,你的灭亡也是个偶然——但你身上有一样不是偶然!”
“是什么?”
“心灵、精神、思想——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截然不同于创造你的世界。物质创造了你的身体,不等于创造你的精神。人不同于宇宙中任何事物,甚至不同于宇宙。与这个无穷无尽的世界相比,你的身体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你的精神并不渺小,而是超越这个世界的力量,不可以放在一个空间比较。”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这就是Gnostics哲学?”
“我在西班牙隐居了二十多年,研究摩尔图书馆里的古代文献,人类祖先在两千年前,就已深刻探索了人和世界的本质。”
“这是一种古典哲学?”
“世界上有三种人,属灵的人、属魂的人和属肉的人——或者说只有两种人,属灵人和属世界的人。”
“我们不都属于这个世界吗?”
老马科斯突然厉声喝道:“那你的不幸从何而来?千千万万谎言又从何而来?你为什么感觉世界是一座监狱?”
“因为我个人的命运。”
“无数个人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人的起源分为宇宙与超宇宙,肉体和魂魄是宇宙产物,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受制于现实命运。封闭于肉体和魂魄的是灵,它不来自于这个世界,却被人类的生命禁锢,这是我们最大的悲剧。”
我躺倒在床上喃喃自语:“也许,并没有人抛弃过我们,而是我们抛弃了自己?”
“人最大的敌人不就是自己吗?正如爱因斯坦论证的宇宙是有疆界的,并非无穷无尽,也并非无始无终,而在人的小宇宙中,灵被我们自己的魂所封闭,宇宙秩序之外的力量,在人而言却是最内部的;宇宙秩序最内部的结构,在人而言却是最外部的。最里面属灵的人,就是真正的Gnostics,他不是of this world,而是in the world。”
“of this world?in the world?”
看来我的英语水平还得练习,就这么两个简单的短语,却可能让我一辈子难以理解。
“在认识到自己是Gnostics之前,你被放逐到这个世界上,被囚禁在肉体和魂魄之中,昏昏噩噩一无所知——那时的本质就是‘无知’,甚至连你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你的觉醒与复活是由知识,也就是Gnosis来实现的。”
“没错,我的生命开始于2007年秋天,从对自己彻底一无所知开始,直到我发现兰陵王的……”
“HERO!你将是一个拯救者,你这个内在属灵的人,将从世界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回归光明的故乡,这才是你毕生为之奋斗的使命!你必须清楚地认识自己,认识你的源头在哪里?也要认识这个世界,包括人间的真相!”
我联想到了一部电影。
“黑客帝国?”
“什么?”
“哦,我忘了你关在监狱八年,不可能看到这部电影。”
老头已经完全投入,没在意我说什么:“这种非凡的知识和能力,是世界拒绝赋予你的,也完全不是我能给你的。只有依靠你自己的力量,才能开启被封闭的心!认识你自己!认识你自己!认识你自己!”
“认识我自己?”
这是我有记忆以来最大的而且从未停顿过的问题。
“知道你自己是谁!”
“然后获得觉醒与复活!”
“最后成为所有人的拯救者!”
美国阿尔斯兰州荒漠,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阴暗的光线之中,马科斯连续说了三句话。
我和老头都沉默了,似乎被扔进一个陌生世界,两千多年前的西奈沙漠,远远走去的先知。
反复默念这三句话,许久才发出声音:“三段论?”
“对,专属于你的三段论!作为一个Gnostics的使命——人的拯救,才是世界的拯救,也是我们的终极命题,假设终极命题存在的话。”
“谢谢。”
“不,我曾希望自己也是一个Gnostics,很可惜发现自己不是。”老马科斯苦笑一声,“于是,我用后半生来寻找这个人——就是你。”
“认识你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幸运。”
“也是我的幸运。”老头爽朗地大笑几声,“快点睡吧,小子!明早查房别爬不起来。”
最后一盏灯关了,黑暗将我的生命笼罩,但我不再害怕黑暗了。
第二天。
放风时间,囚犯们在操场上散步聊天,或者干着见不得人的交易。
没有陪比尔打篮球,而是小心地盯着铁丝网,看看有没有狱警阿帕奇——没看到那张秃鹰般的脸,独自坐在一块台阶上,眺望遥远的落基雪山。
昨晚,与老马科斯一席长谈,烙印似的刻在心中,才明白什么叫醍醐灌顶。
Gnostics——我给了它一个中文音译:诺斯替。
我渴望在某个夜晚,也坐在这块大操场里,仰望阿尔斯兰的星空。无数神秘的星辰,仿佛在头顶闪烁,近得伸手就能捞下来,颤抖着捧在心口,倾听人间的秘密。
可惜,这是一座监狱。
我只有上午一个小时,被允许坐在这里眺望雪山,与熟悉或陌生的人们聊天,比如眼前突然出现的这个人。
中国人。
除了我之外,肖申克州立监狱第二个中国人。
他的名字叫童建国。
没等我慌张地站起来,这个六十岁的中国老头,便随意地坐在我身边,同样托着下巴眺望雪山。
“你好,1914。”
又是久违的汉语,童建国比上次见到干净了不少,就像坐在台阶上看同学打篮球的中学生,虽然头发已白了一半。
“从前我杀过许多人,也有不少人看到我就吓得半死,所以当我来到这个地方,就决定躺在牢房不出来,哪怕一年都见不到阳光,而你让我破例出来了两次。”
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想起昨晚那些对话,既然世界本来就很荒谬,我们都在虚幻的镜子中生活,即便再危险邪恶的力量,也不可能把我吓倒。
我试着寻找肚子里的汉语词汇:“上一次我已经很荣幸了,这一次又因为什么?”
“你不觉得上次太匆忙了吗?”
也许,他只是给自己一个理由,一个走到阳光下的理由。
“你对我很感兴趣?”
“你是有故事的人,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
“哦?”
我急忙转头躲避他锐利的目光。
“这可是你自找的,干嘛总是盯着我的眼睛?是不是想偷看我心里的秘密?就像你发现老杰克的秘密一样?”
“对不起,我来美国之后养成了这个坏习惯。”
“你不怕你心里的秘密也被我看到吗?”
真是“读人心者反被人读”!(本人原创)
“我?”尴尬地笑了笑,肖申克州立监狱是什么藏龙卧虎或藏污纳垢的地方啊!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你知道我的秘密?”
“我可不会读心术!”
童建国爽朗地大笑,从眼睛和鼻梁的线条来看,他年轻时长得很帅。也许在黑暗的牢房里窝得太久,他不断活动筋骨,敞开囚服衣襟,可见强壮的胸肌,似乎要胜过许多年轻人。
我却说不出“我也不会”几个字:“你想要听我的故事?”
“这里每个人都有故事,但我想听中国人的故事,不过——别说你是被冤枉的!”
“我就是被冤枉的。”
我的直率让中国老头沉默片刻,他面色凝重地看着我:“你想知道是谁陷害了你?”
“是。”
“你被判了多久?”
“一辈子。”
也许是对我的怜悯,他悲伤地摇摇头:“可惜,你还那么年轻。”
通常年纪大了都会喜怒不形于色,童建国却是表情丰富,甚至有些夸张,大概山水见多了之后,方能“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吧。
“你呢?”
“也是一辈子。”他轻描淡写地回答,“我老了,在这里养养老也不错。我的英语可能永远都学不好,以前把自己关在牢房里,只能和老杰克说些简单的话。当年我沉默寡言,现在难得遇到一个中国人,竟变得这样多嘴多舌,自己都感到讶异。”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很多很多原因——我杀过的人可以编成一个连。”
原以为老杰克是这里杀人最多的,没想到又来一个杀人魔王!两个魔鬼关在一个牢房,典狱长德穆革真是个天才!
“职业杀手?”
看他的眼神还有修长健硕的体形,竟然有《这个杀手不太冷》的让·雷诺的感觉。
“是,不过更早以前我参加过战争,在战场上杀过许多人。”
“那个不算犯罪吧?”
“我不知道。”
也许,任何杀人都是一种犯罪吧?
“你已经那么厉害了,能把你抓住的一定更厉害吧?”
“不,我是自首的。”
“自首?”
大概整座肖申克州立监狱,只有他一个是自首进来的吧!
“我厌倦了漂泊的人生,想要找个地方养老,我考察了全世界许多地方,发现肖申克州立监狱最合适!”
虽然,这个中国老头边说边笑,我却已目瞪口呆:“你不会真的想在监狱里养老吧?”
“对于一个年迈的杀手来说,肖申克州立监狱是最佳养老圣地。”
“你就在阿尔斯兰州杀了一个人,然后到警察局自首?”
“不,许多年前我受雇于一家公司,在马丁路德市的酒店里,杀死了一个窃取公司机密的商业间谍。去年我专程来到美国,向阿尔斯兰州警方自首——这时警方才发现,当年已有一名凶手被判有罪,是酒店里的黑人服务生,因为有过犯罪前科,被检察官以一级谋杀罪起诉,后来被判处了死刑。”
“天哪!冤案,和我一样的冤案!他坐上电椅了吗?”
“是——”童建国低下头,忏悔似的低吼一声,“非常抱歉!我投案自首太迟了,多年后才洗清了另一个无辜者的清白,可惜他早就变成了冤魂。”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自己,也许当我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后,真正的凶手才跑到警察局自首,诉说当年在破旧的公寓楼杀害了常青……
“但愿杀死常青的是个老杀手。”这是自我安慰也是自我嘲讽,“这样我就能期待他想要养老的那一天了。”
“1914,我发现了你有趣的一面!”他恢复了原来的表情,酷酷地说,“老杀手基本死光了,我只能算一个幸存者。”
“你遇到过很多危险?”
“每次都是危险,甚至每时每刻,更多时候是别人想要杀我。”
“而这里也算一个避难所?因此你在黑暗的牢房里藏了一年。”
“哼!你脑子转得真快。”中国老头用力拍拍我的肩膀,幸好这几个月身板锻炼得结实,换作过去早被拍倒在地了,“不,我不惧怕任何人。”
“我还从没听过职业杀手的故事。”
十二宫——老杰克只能算是业余杀手,不能与童建国这样的职业杀手同日而语。
“我的故事?来自天机的世界。”
“天机?”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
“发生在大约三年前,那是个谁都无法想象的世界,我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是什么?”
“我最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叶萧。”
晕,这个人似乎也有些耳熟。
“于是你万念俱灰,想要跑到监狱里来养老?”
“我曾经的念头与理想,几十年前就化作灰烬了。”童建国又一次仰天大笑,笑到最后又藏着一丝凄凉,“该你了!”
“该我什么?”
“你的故事,我想听你的故事。”
我也像美国人那样耸耸肩膀:“我的故事很普通,没什么可说的。”
“没人能骗得过我!从你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你的故事非常精彩!”
“我——”
“别再骗我!”
童建国的目光凶狠起来,手指做成枪的形状,对准我的眉心。
然而,这个动作一下子激怒了我。
只不过是一根手指,难道真会射出子弹?
就算真是一支手枪,也没什么可怕!
“没人可以威胁我!大叔!”
老头惊讶地收下手指,大概从没人敢这么与他说话,停顿几秒后大笑:“你比我想象的更有种。”
“是吗?”我也放肆地笑了,“谢谢你这么夸奖我。”
“但我不会罢休!1914,只要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就会为你做一件事!”
“真的这么执着?”
童建国面色凝重地说:“只要说出你的故事,任何事情我都会帮你做到,我从不食言!”
当我和他沉默对峙时,一个狱警冲过来大嚷道:“放风时间结束了!你们怎么还在这?”
2009年9月11日。
肖申克州立监狱,洗衣房。
我多了一个伙伴——老金,他被发配到了洗衣房,也许有囚犯贿赂了典狱长,抢到了图书馆这个肥差。
老金说:“可惜了,图书馆让那些文盲去管理,最适合掩盖大麻交易了。”
“最近监狱里有些乱,自从那个阿帕奇来到以后,但典狱长并不这么认为。”
我从洗衣机里捧出一大堆狱警制服,刚想交到老金的手里,却看到他的眼神有些怪异。
“他就在你背后!”
读心术瞬间读出老金的心里话。
果然,背后响起印第安人的声音:“你好,1914,你认为是我破坏了监狱的气氛?”
几乎从头皮钻入脑中,震得我耳边嗡嗡作响,匆忙回过头来,对着那秃鹰似的面孔。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就是对我很不满意?”
阿帕奇周身仍然散发死尸气味,为什么别人闻不到呢?
“我的意思只是巧合。”
“巧合?”他保持着一种比哭还难看的微笑,“我发现你可不太会说谎。”
我注意到阿帕奇的腰间,别着一支狱警专用的佩枪,不知有没有上子弹?通常只在执行特殊任务时,狱警才会佩戴枪支,平时仅装备电棍和手铐,难道他是故意别在身上的?或者那么醒目地戴着枪,是为了引诱我去抢夺?
“哦,我要继续干活了。”
当我要低头离开时,阿帕奇却拉着我的胳膊说:“干嘛总是躲着我?我有这么可怕吗?”
“不,我只是不习惯和狱警说话,先生。”
“你的谎话编得越来越差了。”
老金已经识相地跑开,只剩下我和阿帕奇两个人。他可以轻松地编个理由杀死我——比如我试图抢夺他的佩枪,于是在搏斗过程中将我击毙。
想到这毛骨悚然地后退两步,印第安狱警却往前走了两步,他的双眼既像秃鹰又似野狼,紧紧盯着我不容得任何回避。
刹那间,我看到了,看到了他眼睛里的秘密。
没有语言,没有文字,只有一副电影慢镜头似的画面——
我在空旷的荒野上奔跑,天空被血红的颜色覆盖,身后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有着一张可怕的脸庞,浑身散发着腐尸的气味,他举起手枪瞄准我的后脑勺,扣动扳机射出子弹,穿越空气钻进我的脑壳,灼烧着击碎我的脑浆,然后从眉心位置飞出。
我死了。
这就是我从阿帕奇眼里读出的秘密,也是第一次从别人眼睛里,读出如此生动完整的画面,也是他此刻心中幻想的情景。
没错,他要杀我!
或许,他就是为了杀我而来!
阿帕奇依然保持难看的微笑:“你看到了什么?”
“毁灭。”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什么?”
我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却转头看向另一边,不敢再阅读那骇人画面。
“再见。”
他转身消失在洗衣房门外,只留下我倒在一大堆狱警制服中。
凌晨。
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
一阵奇异的风吹醒了我,睁开眼睛月光竟如此清澈。小心翼翼下了床,却发现铁门敞开一道缝隙——老马科斯仍在沉睡,外面的走廊寂静无声,老天赐给我的机会吗?
悄悄推开铁门,我像一只猴子蜷缩起来,贴着地面爬出牢房。其他囚犯们都沉浸在梦乡,只有我无声无息地穿过走廊,居然没发现一个狱警!外面的两道铁门也敞开着,似乎就是为我准备的礼物,轻而易举地走出监区,直到最后一扇大门。
我看到了阿尔斯兰州的星空。
宽阔的大操场上,突然矗立着一栋三层楼房,却是荒村公寓似的破败不堪。
怎么会这样?当我不知所措之时,身后整栋监狱都亮了起来,响起刺耳的警报声,许多束手电光线向操场射过来,夹杂着混乱的脚步声,狼狗们狂怒的咆哮。狱警们已发现了我,一颗子弹从我头顶穿过,我只能抱头冲进眼前的小楼。
一片灰尘从头顶落下,急忙把房门顶好,穿过昏暗的大厅,迎面一道旋转楼梯。匆忙爬上楼梯来到二楼,却看到几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们并不像我以往梦中的自己,而是穿得时髦前卫,嬉皮笑脸地走过来。我不知该怎样和他们说话,没想到他们居然对我拳打脚踢,逼得我又逃回底楼。
然而,我怎么也打不开大门。外面不断响起警报与狼狗声,但我宁愿冲出去被他们抓住,也不愿被关在这栋楼里。可是任凭我怎么想办法,就是没办法走出小楼,难道这里只能进不能出?我急得在底楼乱转,总算找到另一处楼梯爬了上去,没想到越爬越窄,最后竟变成脚手架。惊险地爬到三楼,却看到一个个小房间,里面有许多女子,穿着艳丽暴露,立刻把我围绕起来。但我感到深深的恐惧,用力挣脱这个温柔之乡,一直爬到三楼屋顶上。
头顶是浩瀚的星空,脚下是整个肖申克州立监狱。警犬与狱警围绕着小楼,不少人端着枪向我射击,子弹从我耳边呼啸擦过。最后绝望的时刻,我再也无处逃脱,冲到屋顶边缘,伸开双手一跃而下……
但这不是结束,而是永恒的开始。
我醒了。
还在C区58号监房,老马科斯在对面熟睡,月光透过铁窗洒到我脸上。
一个梦。
请原谅我如此详细地描述这个梦,因为我忽然明白了这个小楼是什么?
人间。
梦中的这栋楼,是我们身处的这个人间,一旦踏入就难以走出。这里有自私的男人们,欲望的女人们,又被一群狼狗与狱警包围,就算爬上屋顶也无法脱离,头顶美丽的星空永远只是一幅图画。
不,这不是我要的人间。
九月,阿尔斯兰州,肖申克州立监狱。
秋风起兮云飞扬,黄沙漫兮人渺茫。
放风时间。
今天没有看到童建国,也许他总共只出来过两次,都是为了与我说话?没有心情和华盛顿他们打篮球,独自在操场边缘散步,时刻警惕阿帕奇出现。
忽然,我看到那个衰老的背影——十二宫杀手。
老杰克坐在台阶上晒太阳,似乎快要睡着了,我坐在旁边轻轻一拍:“HELLO!”
“是你啊。”老头揉了揉抬不动的眼皮,射出两道冷酷的目光,“我知道你在找谁。”
“谁?”
“你的同胞——我的中国室友。”
我深深吸了口气:“你猜的没错,他怎么不出来了?”
“他不需要白天出来。”
“难道晚上出来?”
老杰克神秘地一笑:“为什么不呢?”
“你什么意思?童建国晚上也会出来?”
“肖申克州立监狱,只有两个人值得我信任,一个是我的室友,另一个就是你。”
“所以你要告诉我一个秘密?”我兴奋地压低声音,以免被其他人偷听到,“放心吧,十二宫杀手,我会绝对保守秘密的!”
老头的目光在我脸上扫过,宛如两把锋利的匕首:“真的吗?”
“我保证!”
“好,如果你泄露了这个秘密,我的朋友会轻而易举地杀死你。”
“没问题,快点告诉我,趁还有时间放风。”
于是,老杰克用那坟墓里的声音说:“每天半夜,童建国都会偷偷打开牢门,在监狱各个地方转来转去,他每夜都会爬到屋顶看星星,然后在凌晨悄悄回来。”
“不可能!你在胡说八道吧,肖申克州立监狱戒备森严,每道铁门都关得很死,只有狱警才能打开,他怎么可能自己逃出去呢?”
“中国小伙子,你低估了你的同胞的智慧,世界上没有他开不了的锁,任何精巧牢固的门锁,在他手中都是一堆废铁!所以,他才可以在黑夜的监狱来去自由。”
“这太荒谬了!如果他能轻易打开牢门,如同出入无人之境,为什么不越狱逃走呢?你们两个都可以逃跑的啊!干嘛还要凌晨出去转一圈,回到牢房等待早上点名呢?”
“你应该知道,我和他两个人,都不是被抓进来的,而是自愿进入这座监狱,要在这养老送终过一辈子,所以不需要越狱——而且,就算能逃出监狱,也不可能逃出外面的荒漠。”
老杰克的话很符合逻辑,我也用读心术验过他的眼睛。
我看透了他的心思:“其实,是童建国要你来告诉我的吧?”
十二宫的目光微微闪烁,我紧追不舍:“他不愿自己对我说,却委托你来故意泄露这个秘密,是吗?”
突然,一阵秋风带着黄沙迷离了我的眼睛。
泪流满面地折腾好久,却发现老杰克已起身远去,留下一排歪歪斜斜的脚印……
图书馆。
自从老金走后,这里人气增加不少,黑帮分子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有人借来《追忆似水年华》,遮挡一本非法传入的黄色漫画。我尽量不去看他们的勾当,从新任管理员——连环强奸犯手中,借了一本兰登书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翻开这本英语诗歌赏析,159页有一首William Ernest Henley的诗,在肖申克州立监狱的这个角落,我默念道——
Invictus
by William Ernest Henley (1849~1903)
Out of the night that covers me,
Black as the Pit from pole to pole,
I thank whatever gods may be
For my unconquerable soul.
In the fell clutch of circumstance
I have not winced nor cried aloud.
Under the bludgeonings of chance
My head is bloody,but unbowed.
Beyond this place of wrath and tears
Looms but the Horror of the shade,
And yet the menace of the years
Finds,and shall find,me unafraid.
It matters not how strait the gate,
How charged with punishments the scroll,
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嘈杂的监狱图书馆,黑市交易的罪犯们,许多双凶恶的眼睛里,我已完全被遗忘,独自埋头默念这首诗,直到最后两句:
“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泪水悄悄从眼角滑落,打湿了发黄的纸页,化成一滩灰色印章。
诗的最后有背景介绍——
“威廉·埃内斯特·亨利(Willaim Ernest Henley,1849~1903),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自幼体弱多病,患有肺结核症,一只脚被截肢,为了保住另一只脚,终身与病魔搏斗,不甘屈服于命运。‘Invictus’是拉丁文(=unconquerable),意为‘不可征服’,此诗是诗人在病榻上所作。”
尝试着将这首诗翻译成中文——
(注:《Invictus》译文来自互联网,译者不详,谨向译者致敬!)
此刻,身后那些脑残都已不存在,世界安静得就像坟墓,只剩下这座监狱图书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一百多年前的那位诗人,他坐在我的面前,带着唯一的那条腿,面容憔悴骨瘦如柴,终身被囚禁于命运的监狱,但他不可征服。
感谢你!我的朋友,威廉·埃内斯特·亨利。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Invictus
我是古英雄,我不可征服!
如果我不可征服,那还有什么牢笼可以囚禁我?如果我不可征服,为什么还要每夜被关在58号监房?肖申克州立监狱不是我的人生,童建国可以选择在此养老,而我不能!我只有二十七岁,生命还刚刚开始,老马科斯已经告诉了我,这一生要去完成的使命。
但如果被关在这里一辈子,那么任何一件事都无法完成。
是的,我必须要逃出去,但逃出去不是目的,我也不愿忍受永远东躲西藏,逃避悬赏通缉追捕的生活。我想正大光明地回到社会,毫无畏惧地走在阳光下,看到警察也不用害怕。
唯一自我拯救的办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洗刷我作为杀人犯的耻辱。
但莫妮卡一个人无法办到,我也不指望真凶投案自首,更不指望阿尔斯兰州警方。
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第一关就是两个字——越狱!
不想等到十年之后,还在监狱操场上和比尔一起打篮球!不想等到二十年之后,经过漫长的自我催眠与心理暗示,相信自己就是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
命运在哪里?
我摊开自己的掌心。
然后,紧紧捏起拳头。
“你想打谁?”
身后响起一个骇人的声音,我迅速将双手藏到桌子底下,回头只见那张鹰与狼结合的脸。
阿帕奇。
印第安人狱警不知何时,已无声无息出现在我身后,散发一股死尸的气味。
他的出现让图书馆里安静了许多,那些黑市交易的家伙们,纷纷识相地掉头离开。
“没……”我的眼神不断闪烁,“没有,只是随便活动一下筋骨。”
“你在看什么?”
还没等我回答,他已拿起我的书,皱着眉头念道:“《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是。”
“你能读英语诗?”
我谦虚地低头道:“只能看懂大意。”
“可喜可贺!”他的手指仍嵌在我读的那一页,讶异地问:“你在读《Invictus》?”
“是。”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印第安人狱警不用看书,竟背诵出了最后的诗句,这回轮到我惊得说不出话了。
除了管理员外,图书馆里只剩下我和阿帕奇两个人了。
“你喜欢Willaim Ernest Henley的诗?”
我小心翼翼地点头:“是,但只读过这一首。”
“我也很喜欢!”他把书还到我的手中,“为了共同喜爱的诗人,我们握个手吧!”
原以为狱警们的阅读喜好仅限于《花花公子》,却没想到这个豺狼似的阿帕奇,居然喜欢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表示友好,并率先伸出右手。虽然心底极度厌恶,我还是强忍着胃里的恶心,和他轻轻地握了握,竟和死人一样冰凉!僵硬得像块金属,我迅速将手抽回来,半边身子似乎麻木了。
“1914,显然你不太情愿?”
他的目光再度犀利地盯着我。
“因为,我感到有些不安。”
“原因?”
寂静的监狱图书馆,我沉默了十几秒,突然鼓起勇气,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冷冷地抛出一句话:
“掘墓人……掘墓人要来了!”
第二天,放风。
狂风夹着无数沙石横行霸道,许多囚犯不敢出来,比尔与华盛顿也放弃了打球。只有我顶风走在操场上,手掌遮挡面孔,眯着眼睛艰难前行。沙子无孔不入地钻入眼睑,刺激得我泪流满面,就像父亲刚自杀的时候。
冲过一片黄色沙障,指缝间依稀可辨一个高大身影,直到他将我拦住,说出一句亲切的汉语:“喂!你不是想要见我吗?”
“是,可偏偏碰上了这种鬼天气。”
说中国话的感觉真好!
他的身体正好挡住风沙,让我看清了这张中国老男人的脸——童建国,这是我第三次见到他,可能也是他第三次来到肖申克州立监狱的白昼下。
“我知道有个避风港!”
“什么?”
“跟我来!”
狂风中说话都很困难,只能连对口形带打手势。
跟着童建国向大楼走去,一路用衣服包裹脑袋挡风,平时被狱警看到一定会挨打,但现在狱警也都戴着防沙眼镜,躲在很远的地方抱怨老天呢。
跑到车库的墙壁角落下,果然风沙弱了许多,张大眼睛嘴巴都没关系,原来这就是“避风港”。
“大叔,你平常不是待在牢房里不出来的吗?”趁着四下无人,我丝毫不给童建国留面子,“怎么对操场地形那么熟悉,发现这个避风港呢?”
“哈哈!”他再度放声大笑,反正大风是最好的消声器,没人能偷听我们的谈话,就算听到也不懂中文,“你很聪明,你知道是我让老杰克故意泄露秘密给你的?”
“是,因为你想要帮我?”
“自作多情!”
中国老头对我兜头倒了盆冷水,躲在这个避风的角落,像观赏难得的风景,看着漫天风沙的奇观。
“对不起,我——”
“等一等!”他冷酷地打断了我的话,出神地盯着天空,“我在东南亚丛林里度过了半辈子,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风沙。”
我强迫自己耐心等了几分钟,再大胆地问:“你还记得上次说过的话吗?”
“什么?”
“只要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你,你就为我办一件事!任何事情都会帮我办到。”
“是,这是我说过的话,绝不会自食其言。”
“真的吗?”
好像我对他的怀疑是一种侮辱,童建国怒目圆睁道:“当然!你要试一下吗?”
“好!我相信你!”
“说说你的故事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小伙子。”
怔怔地盯着他的眼睛,是,他没有骗我,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我的故事,从不到两年前说起——事实上这也是我全部的记忆。”
童建国着急地插话:“你活到二十多岁了,却只有两年的记忆?”
“是,其中超过二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美国的看守所与监狱里度过的。”
“难道——你在两年前失忆了?”
这个老家伙果然不简单,一语中的而猜中了!
“是,当我从昏迷中醒来,不知道自己是谁?所有一切都是别人告诉我的,别人为我安排好的。”
“有趣!你怀疑这不是你本来真实的人生?”
“一开始深信不疑,但后来渐渐怀疑,最后疯狂地想要寻找自己的过去,直到我发现一个千年以前的男子,他的名字叫兰陵王!”
于是,我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从发现杭州的车祸事件,遭到裁员走投无路,父亲自杀使我发现血缘秘密,接着是古英雄和蓝衣社,踏上美国的土地,落入白虎节堂式的陷阱!
童建国用了三十分钟,聚精会神地听我的故事,中间没有插入一句话,直至他的目光也变得一片死灰。
这是我的故事,也是所有人的故事,只是我比他们更可怜,或许将在这里慢慢变老等死——不,这不是我的命运!
“信不信由你。”
说完自己漫长曲折的故事,我如释重负地坐倒在地,看着头顶呼啸的狂风黄沙,眼眶中已饱含泪水——这次不是被风沙刺激的。
“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大叔一脸严肃地盯着我,沉闷的声音绝不带半点玩笑。
“真的吗?真的愿意为我做任何事?”
“是!我相信你的故事,我的孩子,我相信你是被冤枉的,相信你是一个特别的人,相信你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生,相信你的命运不是在这里像我一样养老等死!”
“谢谢!”最后这番话让我心头一阵激动,“谢谢你的相信!”
然而,我却说不出那两个重要的字,看着老头的眼睛,似乎声音都被风沙吞没。
“如果你不好意思说出愿望,那么我可以代你说——”
“你已经猜到了?”
他微微点头,毫无顾忌地朗声道:
“你想要越狱!”
2009年9月16日。
去年的今天,我从洛杉矶飞往阿尔斯兰州首府马丁路德市,当晚发现刚被杀害的常青,旋即被捕从警察局到看守所到法院直到这里——
肖申克州立监狱,探望室。
默默坐在椅子上,等待那个黑色人影靠近,她袅袅地走到近前,摘下大大的墨镜,混血面孔沾着几粒沙子。
不需要语言的问候,我的身体先激动起来,难以自制地将她搂住,贪婪地将头埋在她的胸前,要溺死在这条温柔的河中。
莫妮卡的十指紧紧扣住我的后背:“你的肌肉壮多了。”
“也许再蹲十年监狱,我就锻炼成施瓦辛格了。”
“哦,对不起!”她听出了这句话中的辛酸,退后看着我的脸,“我没办法照顾好你。”
“不,你已经对我非常好了,我是知道满足与感激的人。”
我又把她拉进怀中,拭去她脸上的沙粒,抚摸温柔的栗色长发,仿佛是我饲养的小绵羊。
“你好吗?”她摸着我的嘴唇,眼神迷离,“隔了那么久才来看你,有没有怨恨我?”
“没关系,这里我可以自己搞定。”
“几个月前,父亲撒手不管了,让我全面接管天空集团的事务,忙得我在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根本没有时间来阿尔斯兰州。”
“可怜的莫妮卡,你一定忙坏了吧?”
“是啊,我才那么年轻,就要与那帮老家伙搞脑子,简直就是缩短寿命!天空集团的内部很复杂,尤其在这种危难时刻,高管们只关心自己利益,彼此之间勾心斗角,搞得我神经衰落长期失眠,我担心就要得忧郁症了!”
“只要你和你的父亲不放弃,一定还有希望的那一天,我也肯定能看到!”
我居然把秋波给我信里的话,又说给了困境中的莫妮卡。
“在美国的监狱待了那么久,你的中文一点都没退步啊?”
“哦,最近我的中文说的不少。”
“怎么会呢?”
不想解释关于童建国的事,但有件事我必须要告诉她,贴着莫妮卡的耳朵说——
“我就要获得自由了!”
她立刻往后退了半步,疑惑地看着我,压低声音问:“抓到真正的凶手了?我怎么不知道呢?”
“不。”
“奇怪啊,你才关了一年,不可能那么快就给你减刑的啊!难道法官给予你特赦了?”
“不。”
两个“不”说得很平静,却使莫妮卡越来越着急:“到底是怎么回事?快点告诉我?”
她的急脾气又来了,我还是贴着她的耳朵说——
“三天后,我将越狱。”
几秒钟的沉默之后,莫妮卡的表情凝固住了。
“别担心,我会活着出去的!”我再度将她紧紧拥抱,“我要自由!”
“等一等!越狱?你疯了吗?”
虽然狱警肯定听不懂中文,但她还是对我耳语。
“我没疯,我很理智。”
“这里是肖申克州立监狱,美国最残酷的地方,没人能从这里逃出去!就算你能逃出监狱围墙,也不可能逃出这片荒漠,开车进来就要许多个小时,你会活活渴死饿死的!”
“我有我的计划。”
“GOD!”她用力摇了摇我的肩膀,“我可不想接到典狱长的通知,说你在越狱中被击毙,或者越狱后永远地失踪——尸体被秃鹰吃掉了!”
但我丝毫不为所动:“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我的命运,怪不得任何人。”
“你信不信为了你的生命,我会向典狱长告密,让你被关在禁闭室里不能越狱!”
“不,我不信。”
我已从她的眼里读出了心里话:“不,我怎么会告密,只是想吓唬你,让你放弃这个荒唐的念头,想要逃出肖申克州立监狱就是痴心妄想!”
莫妮卡仰头叹息:“整整一年以前,我突然接到你的电话,说你被警察抓住了,于是我连夜从中国飞到美国,但我没办法让你自由,哪怕一天都没有!”
“是,我已经失去自由整整一年了。”
“我知道你不甘心做一个囚犯,不甘心每天的铁窗生涯,但你要现实一点,不能因此而送了性命。”
“可我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从来没有杀过人,却被判定一级谋杀罪,要在监狱里过一辈子!这不是我的人生!我宁愿勇敢地毁灭,也不能这样窝囊地生存——不自由,毋宁死!”
看着我毅然决然的目光,莫妮卡终于低头认输,颤抖着问:“需要我的帮助吗?”
“不,我的自由,我自己来完成。”
“古英雄,我发觉你第一次那么自信,浑身上下透着勇敢,完全不像从前胆小脆弱的你。”
自己却完全没感觉到,我的目光那么有力而性感:“也许,肖申克州立监狱已经彻底改变了我。”
“你越来越值得女人来喜欢你了。”
“因为我更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嗯。”
她软软地倒在我怀中,像个小女人低头羞涩,我深深吻了她一下:“莫妮卡,我只需要你做一件事,就是随时都开着手机。”
“答应我,你一定要活着!”
2009年9月19日,深夜。
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
合上手中的小簿子,活动酸痛的手腕筋骨,长长吁出一口闷气。
我的故事,截止今晚已全部写完,忠实地记录在这几本小簿子中。
后面的故事将更加精彩。
小簿子们被我塞进背包,还有医务室拿来的药,几件妈妈寄给我的内衣,一叠黑市交易来的钞票,至少有一千美元,以及一个大矿泉水瓶、几块新鲜的吐司面包——老马科斯从餐厅偷偷带进牢房的。
微暗的灯光照亮我和老马科斯的脸,他端了一杯凉水举过头顶,闪烁着格瓦拉式的目光:“孩子,祝你成功!”
我也举起一杯凉水,就当上等的香槟:“马科斯老爹,祝我成功,也祝你健康!”
两只监狱配发的塑料杯撞在一起,灌入一老一少的愁肠,经过食道刺激隔壁的心脏。
抬头看着高高的铁窗,栏杆外沉沉的黑夜,前几天狂风突然停止,夜空如此清澈美丽。
忽然想起那个梦,站在监狱的大操场上眺望星空。
“谢谢!”我看着老马科酷酷的双眼,“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不,我的孩子,你是Gnostics,是我一生等待的人。”他也抬头看着铁窗,“我知道你的使命,不是留在这里慢慢变老,而是逃出这座监狱,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假如我死了,就当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吧。”
“但这不是你的命运。”
我恋恋不舍地叹息:“假如我到了外面的世界,一定会非常想念你的。”
“明年我就会刑满释放出狱,到时候我们可以自由地躺在海滩上晒太阳。”
“但我还是有些恐惧,外面的世界可能比这里更危险。”
“是,外面衣冠楚楚的人们,比这里的罪犯们更虚伪,戴着更厚更漂亮的面具。”
“在我前二分之一的记忆里,我已经看过很多很多了,从没看到过他们真正的脸,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都戴着面具,说的写的都是假的,真实已成为奢侈品。”
用力地说了这么多,才意识到自己需要保存体力。
“真实?”他重复了这个单词的西班牙语发音,“HERO,你以为自己所看到的都是真实的吗?你以为自己也活得真实吗?包括你自己的人生,甚至你自己的意识。”
“以前觉得是真的,但现在知道我错了。”
“每个人的生命都犯过太多错误,但大部分的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
“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人生并非自己的选择。”
“什么意思?”
老马科斯又像老师那样说话了:“好比我们的出生,并不取决于自己的意志,你无法选择你出生的国家,也无法选择你出生的时代。”
“没错,如果让一个出生在阿富汗的孩子选择,他一定会选择下辈子出生在美国。如果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出生在两千年前,而不是现在这个年代。”
“从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刻开始,我们的人生就处处是别人的选择,父母为我们安排好了家庭成长的环境,每个人只能按部就班地在这个环境中长大,养成彼此不同的性格,接受注定不同的教育,最后成为天差地别的人生。”
“性格决定命运,而性格又是童年环境决定的。”
忽然,想到送快递的农民工与收快递的白领们,他们的命运如此不同,但真的是他们自己决定的吗?一个出生在贫困农村的中国人,可能永远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可能从出生就注定一辈子贫穷;而一个出生在有钱人家的孩子,可能就算读不好书也有机会上大学或出国留学,堂而皇之地成为白领甚至公务员。
命运就是如此不公,真正彻底改变命运的人,又能有万分之几的概率?
“你的人生是自己选择的吗?”
我苦笑了一声回答:“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以前的人生是什么样?”
“但是,老天赋予了你特殊能力,甚至给了你一个伟大使命。”
“因为我可以看到,看到人们真实的心,看到这个世界的真相,看到什么才是人间!”
“你是读心术者,也是Gnostics!”老头的双目炯炯有神,像发现了一块金矿,“历史上有一些读心术者,比如八十多年前肖申克州立监狱里的掘墓人;历史上也有一些Gnostics,比如巴西里德斯、马克安、瓦伦廷……但一个既是读心术者,又是Gnostics,两者合二为一的人,你可能是人类的第一个!”
“第一个?”
“HERO,你是独一无二的人!你是注定要拯救世界的英雄!”
灯光下老马科斯的脸庞,如同远古神话里的人物,线条分明的鼻梁与双眼,浓密的络腮胡须,都似雕像保存在我的心底。
他是真正改变了我的人。
曾经,我只是茫然地随波逐流,想满足自己的欲望,解答身份的疑问。后来,当我知道自己是古英雄,却陷入蓝衣社的烦恼,接受常青的任务,冒充高能来到美国,妄想骗取天空集团的财富。然而,我却被流放到阿尔斯兰州的荒野,失去自由忍受煎熬暗无天日!直到我遇见这个老人,让我发现真正的自己是什么。
最后的时刻就要到了,我反而从容地倒在床上,闭上眼睛轻声道:“晚安。”
子夜,零点。
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监仓的走廊,一阵脚步声走过每个牢房,此起彼伏着囚犯们的抱怨和尖叫。
“1914!”
又是阿帕奇的声音,在58号监房门口响起,随之飘来浓烈的死尸气味。
然而,昏暗的牢房没有任何回音,两个囚犯似乎平白无故地蒸发了。
印第安人狱警的脸色一变,拧起狼似的眉毛,再度厉声道:“1914!老马科斯!”
没等里面回答,他已自行打开牢门,其实这是危险动作,囚犯可能趁机夺门袭击狱警。
然而,刚等他走入牢房,我便从床上支起身子,睡眼惺忪,口干舌燥地回答:“在!”
接着老马科斯也探出头来,打着哈欠:“什么事?阿帕奇先生!”
我和老头都躺在床上,绝不像有阴谋企图的样子,狱警用手电扫射狭窄的牢房一圈,也未发现任何异常状况。
“你们今晚睡得都很熟啊?”
阿帕奇大胆地靠近我的床,丝毫不怕我会抢夺他的电棍。
“是啊!”老马科斯揉了揉眼睛,俨然刚从梦中惊醒,“白天放风运动得太厉害了,晚上睡觉就特别早。”
“1914,你呢?”
我光着上身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回答:“不是传说掘墓人就要来了吗?还是早点睡觉的好,免得半夜里看见不干净的东西。”
“你相信?”
“是,不是连你也相信吗?”
“也许。”
阿帕奇面无表情地退出牢房,重新把铁门紧紧锁好,仔细检查确认了两遍:“晚安!”
“明天见!”
外面继续响起查房的脚步声,我轻声地问老马科斯:“你真没闻到他身上的那股怪味?”
“不,没有啊。”
“难道是心理作用?”
我又用力嗅了嗅空气,腐尸的气味依然挥之不去。
C区走廊已渐渐陷入沉寂,直到清晨都不会再有检查了。
眺望一眼铁窗。
新月如勾。
躲猫猫开始了。